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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自由、罪、自私

創世記 第2章

自由、罪、自私

李 健

生活在這個灰色的,嘲笑、抗拒道德「絕對標準」的時代中,每個人對「自由」、「自私」的定義與界限,越來越不同,差距也越來越大。

從某個角度來看,傳統道德標準的逐漸瓦解,似乎提供人們較為寬廣的空間,去選擇採取一切能夠滿足一己所好,有利於己,完成自我成就的行動;並以此為目標,構築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觀念,且以言行實踐。但人們果真因為具有更多「選擇的自由」,生活更平安、精神更豐實、生命更美善嗎?現代人究竟是自由的主人?或是自私的奴隸?

或許每個人對上述問題的看法,都不盡相同。然而我們卻不難自聖經的記錄發現:「自由」與「罪」,乃至於與人類的「自私」,有著微妙而密不可分的關係。本文茲以舊約創世記第二章的一段經文為例,試著與讀者分享。


罪從哪?來?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二:15-17節)

在所有神所說過的話、所表達的觀念中,可能就屬這句話最受人爭議。常有人說,亞當會犯罪,是夏娃造成的;夏娃會犯罪,是由於蛇引誘的;而蛇之所以能夠引誘夏娃,是因為上帝造了一棵分別善惡樹。「如果上帝沒有創造分別善惡樹,今天人類的問題不就得到解決了嗎?」從邏輯上看,上述的講法是不錯的。沒有因,怎麼會有果?既然神早就知道這些事情會發生,為何還要創造分別善惡樹呢?如果神不創造分別善惡樹,豈不是很好嗎?

困惑許多基督徒,甚至歷世歷代神學家最多的問題,大概都可以歸因到這件事。相信許多慕道的朋友,特別是想要明白「罪從那?來」、「人為甚麼有罪」的人,都會有個問題:「為甚麼我老是無法勝過『罪』?」

人無法全然瞭解神的作為

神的作為,有太多是超過我們能力之外的,是我們頭腦無法想像、無法明白的;即便我們窮極一生經歷,或者全人類的力量來研究,也都不能明白。就以「宇宙到底有多大」為例,歷代的研究不斷推翻前人的答案;有關「人類身體構造」的研究,也不斷有推陳出新的報告出爐...。因此,我們這有限的受造之物,在試圖瞭解神作為的過程中,一再發現困難,其實是無可厚非的—這正是神之所以為神,人之所以為人的差別所在,也是天經地義的事!倘若,神所做的事人都能明白,那麼我們豈不與祂相去不遠了嗎?

我很喜歡用以下這個例子,表明我們的神是何等偉大。上帝在舊約中規定:猶太人出生後第八天要行「割禮」。神並沒有說明原因,而猶太人也乖乖照做了。如果沒有記錯,1989年我曾在報上看到美國醫學界發表的一則聲明,醫學研究人員發現:人出生後的第八天,是人一生中「凝血因子」最強的一天。這時,我想起聖經上神的話:「第八天給他們行割禮。」那個時代可能還沒有甚麼止血藥,但「凝血因子最強」,卻使得「割禮」這個規定變得非常令人驚訝--怎麼正好符合聖經的要求呢?。記得那則報導中寫著:「難道這是巧合嗎?」

仔細思考,當時的猶太人,有誰能瞭解「凝血因子」是甚麼東西?但神這麼說,事就如此成就!此後,我有一個新的領悟:如果聖經上有甚麼教導與我的想法不同,那麼,對的一定是聖經。

自由的人便有犯罪的可能

神的指示、禁止與命令,並不是只為了要設立一大堆規條,好約束祂的兒女而已。就如創世記二章十五至十七節的記載,神如此交代,有祂特別的旨意和恩典;神如此囑咐亞當,尤其必要性和代表性。請再回想經上所記的兩句話,第一句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第二句:「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

第一句話的意思是:上帝創造的所有物質,是讓人享用的;如創世紀二章九節就曾提到:「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十六節則是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意思是:神所創造之物,是要讓人自由地享用,神給人在這方面無限制的自由,我們稱為「完全的自由」,或「完整的自由」,抑或「神給人有完全的自由意志來選擇」。

神所造的「人」,並非不能按自由意志行事的傀儡。今日人類具有極大的創造力、思考力,就是因為具有這份「自由」;更因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神的形像、樣式中,最偉大、最基本的本質就是「完全的自由」。由於人類的思想、情感、、意志互相作用,因此幾乎可說:沒有兩個人是完全一樣的。每一個人在神的創造下,都有這個「自由意志」,你不僅有這個自由說「我要這樣『做』」,你還可以說「我要這樣『想』」。不僅『做』對事情,是我們的自由;就連做『錯』事情時,也同樣是運用神賜給我們的那份「自由」。

因此,神的第二句話就更形重要: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為甚麼要這麼說呢?因為人的自由意志是無限的,人可以隨自己的意思去思考、選擇、創造、實行...,所以人也很有可能選擇了錯誤的範圍。那麼,神所創造的人,可不可能「不會選擇錯誤」呢?不可能!因為如果神給人自由,人就可以選擇「對」與「錯」。只能選擇「對」,不能選擇錯,不叫「完整的自由」。換句話說,「自由」和「不會犯罪」,基本上是矛盾的。

神可以創造一個會犯罪的自由人,或者一個不會犯罪,但沒有完全自由的人;但神只能選擇一種方式來創造。如今,「人不能」說我要當後者,不要前者。面對花花世界中的人事物,我們只能善用神所賜的自由去思考:我應該如何面對?應該如何做選擇?

善惡樹是個警誡

神讓分別善惡樹存在,是個極大的恩典、極大的保護與極大的警告與提醒。

分別善惡樹的目的是要告訴我們:那是不能做的,一旦做了,就犯罪了。當然,如果沒有分別善惡樹,我們還是可能犯罪,但卻不知道何為對、何為錯。然而神已經告訴我們:你有自由選擇對或錯。但祂不要,也不願見我們選擇「錯」的那條路,因為一旦選擇了錯,我們就從原來的自由,淪為不自由—受罪的轄制。

「死」有兩種意義:一是肉體的死(並不可怕)。一是與神失去關係的死,指的是靈性的死。那一天,當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他就「死」了。但是若不是因為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使人知道此刻自己的靈性已「死」,人就不知道甚麼叫做「活」!感謝神!創世記三章二十一節記載:「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的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這是最初神設立救恩的種子,欲表後來的耶穌基督。當亞當和夏娃面臨死亡時,才猛然發覺自己要「活」--即恢復犯罪前原有的生命、與神的美好關係、真正的自由!由此可見,分別善惡樹是個警誡。由於始祖亞當選擇了犯罪,所以我們眾人都活在軟弱、罪惡?面;因為罪藉著亞當進入世界,自此每個人都活在犯罪的無奈中。

沒有分別善惡樹,你就是個不自由的人;沒有分別善惡樹,你是一個即使犯錯也不自知的人。然而神讓分別善惡樹存在,讓人自由選擇「要不要」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當你吃的日子,你死、你受警告;但神另外開一條又新又活的路,讓我們可以「活」過來。

罪性常使人去選擇不該選擇的,正因如此,神把救恩賜給人。神的恩慈在此項人彰顯:你要得自由,有許多機會;你要喪失自由,只有一個機會。神已經給我們非常寬廣的空間,可是我們卻寧願選擇後者。

結語

神創造的人,有完全的自由,但自由必須在好的範圍內,才是真自由。如果脫離神的旨意、神的定意之外,就破壞了自由與生命的目的,甚至因磣失去的自由,無法在神面前完全自由,那就是靈性的「死」。

神禁止人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是怕我們去碰那致死之物---罪,故預先給我們警告。祂先提醒我們:「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目的不在於人吃了,可以判他死刑;重點是要教我們「不可」吃。

當父神說「這個你不可」時,目的是要盡一切力量,保守他所創造的「自由的人」能繼續活在祂的恩典與愛?。你是否願意用神所賜的自由來繼續保有他呢?若你不選擇抵抗罪,就是選擇它;你只要選擇「我要離開那個不自由的情況」,就是選擇了自由。如果你瞭解甚麼是真自由,你就願意選擇離開「不自由」,而離開不自由的方法,就是聽從神的話、跟隨神的引導。

我們在一生中,有很多機會面臨選擇。倘若選擇錯誤,神仍給我們一個機會:可以選擇再回到祂面前,這就是為何基督徒犯罪後,仍可回到神面前的原因,因「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事工,必要赦免我們的罪」。這也就是為何一個尚未接受耶穌基督的人,可以選擇認識神,享有在神?面,那份完全的自由。

資料來源: 林森南路禮拜堂 http://www.linnan.org.tw
新增日期: 2008/03/0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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