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字級:
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注釋
帖撒羅尼迦前書 第4章
【帖前四1】「弟兄們,我還有話說:我們靠著主耶穌求你們,勸你們,你們既然受了我們的教訓,知道該怎樣行可以討神的喜悅,就要照你們現在所行的更加勉勵。」
〔文意註解〕本節按原文在開頭有『所以』(中文漏譯),將上文主再來的事(三13)帶進應用?。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弟兄們』表示保羅在站在弟兄的地位上說話,而非高高在上;『我還有話說』這句話是變換本書主題的連接話,前面一至三章提到保羅與帖城信徒之間的種種情形,從這?開始直到全書末了,保羅教導帖城信徒如何在實際的日常生活中活出信、愛、望,預備自己以迎見主的再來。
「我們靠著主耶穌求你們,勸你們,」『靠著主耶穌』原文是『在主耶穌?面』,意指他的勸勉不是出於他自己,乃是出於主耶穌,並且惟有在主耶穌?面的勸勉才會使人有所改變。『求』和『勸』兩個不同意思的動詞,表明了保羅既謙卑又懇切的態度。
「你們既然受了我們的教訓,」這話表明以下的勸勉乃是根據他已往的教導,進一步有所補充和追加。
「知道該怎樣行可以討神的喜悅,」『行』指一個人在生活上的行為;這?表明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動機,不是為著滿足自己,乃是為著討神的喜悅。
「就要照你們現在所行的更加勉勵,」這?暗示帖城信徒已過的行事為人是在正確的原則上,但仍不夠完全,需要更進一步的改善。
〔話中之光〕(一)工作上的成功,或信仰上的勇敢,並不代表靈命成熟。凡等候主來的人,都該在工作和生活這兩方面常作準備。
(二)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有著不可分開的關係;真理若不付諸實行,便是空洞的道理,沒有實際的價值。
(三)許多人在勸告別人的時候,總是把對方看作比不上自己的人,不知不覺地站在高高在上的地位上勸告,因此得不到多大的果效。
(四)基督徒若有甚麼勸勉和教導,都要在主?面而作,也只有在主?面的勸勉纔能產生作用。
(五)我們對別人的勸告,應當謙卑地看自己是不配的,惟有靠主才有資格說話。
(六)勸中帶求,求中有勸。柔和的舌頭,能折斷骨頭(箴廿五15);我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西四6),纔能進到人的心?,產生功用來。
(七)基督徒生活的全部,都要為著討神的喜悅,所以我們應當明白神的旨意,知道甚麼是討神喜悅的事。
(八)生命不增長便會萎縮,靈程不進則退;基督徒不能耽溺滿足於現況,應該『更加勉勵』。
(九)基督徒無論達到甚麼程度,都不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乃是竭力追求,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2~14)。
【帖前四2】「你們原曉得我們憑主耶穌傳給你們甚麼命令。」
〔文意註解〕本節按原文開頭有『因為』(中文漏譯),表示上文討神的喜悅(1節),乃是主耶穌的命令。
「你們原曉得,」這是再一次提醒他們回想過去他所給予他們的教導。這一類的話在本書信中一再的出現(參一5;二1,2,5,11;三3,4;四1,2,6,9;五1)。
「我們憑主耶穌傳給你們,」指保羅的教導是以主耶穌的權柄(或權威)為基礎。
「傳給你們甚麼命令,」『命令』是一個軍事術語,指從上級長官所傳下來必須遵守的指令(參徒十六24)。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相類似的信息,必要時應當重複不斷地傳講,直到深入信徒們的心靈?面,留下深刻的印象,對他們的行事為人產生影響為止。
(二)許多信徒只為聽道而聽道,喜歡聽各樣新鮮的道,因此對於已經聽過的道會顯得不耐煩;這種聽道的態度,攔阻他們從聽道中得到益處。
(三)如果我們存著誠實的心要行道,而不是專為欣賞別人的講道而聽道,我們就會覺得實在需要傳道人一再地提醒我們相類似的道,好叫我們能夠清楚瞭解,並且付諸實行。
(四)所有的教訓,都應當憑主耶穌傳給別人,千萬不可自作主張,把自己的意思當作主的意思。
(五)保羅說:『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提』(羅十五18)。
(六)信徒應以基督的精兵,聽從祂的『命令』為己任。
(七)基督徒若能以絕對服從主命令的心態來領受聖經的話語,就必會有全新的看見,因為神的旨意是向那些存心遵行的人打開的(參約七17)。
【帖前四3】「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背景註解〕當時羅馬帝國的性道德觀念非常低落,認為貞潔為一種不合理的束縛,因此視婚外性行為如同尋常,特別是在希臘地方,異教徒鼓勵藉性事以崇拜異教神明。帖撒羅尼迦信徒乃是在這種環境中得救,有可能對性的觀念仍不很清楚。
〔文意註解〕本節按原文開頭有『因為』(中文漏譯),表示『神的旨意』乃是與『主的命令』為平行子句,同樣和『討神的喜悅』有關。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神的旨意』指神所喜悅的心意(參1節);神的旨意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對信徒個人的引導,譬如到那?去、作甚麼事(參雅四13~15;徒十三22),另一類是對所有信徒通用的旨意,譬如祂要我們行善(彼前二15)。在這?是指後者,即對每一個信徒均適用的旨意。
『成為聖潔』按原文意指從世俗中分別出來,在此特別指從異教的淫風敗俗中分別出來。
神的旨意乃是要祂所救贖的人,都照著祂神聖的性情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參彼後一4),從神以外的一切事物分別出來完全歸給神。為這個緣故,神賞賜聖靈給我們(參8節),幫助我們,又親自使我們達到全然成聖的地步(參五23)。
「遠避淫行,」『淫行』指正當婚姻關係之外任何形態的性結合;信徒應當完全避免一切不正當的性行為,包括婚前性行為,婚外性行為,以及同性戀行為等。
〔話中之光〕(一)神揀選我們,使我們成為神國度子民的目的,就是要我們能明白並遵行神的旨意,好叫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所以我們信徒應當以神的旨意為重。
(二)基督徒存活在地上,應當學習大衛的榜樣,凡事遵行神的旨意(徒十三22,36),這樣,我們活著才有價值(約壹二17)。
(三)但願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我們,叫我們遵行祂的旨意,又借著耶穌基督在我們心?行祂所喜悅的事(來十三21)。
(四)基督徒在地位上雖然已經成聖稱義(林前六11),但在實際生活上也須有聖潔的見證。
(五)神照祂的形像造人(創一26~27),好叫我們人能夠彰顯祂(參羅九23);就神的這個旨意而言,沒有一件事比淫亂更觸犯神,也沒有一件事比淫亂更破壞人。
(六)任何使我們不聖潔的事,永遠不需要我們特意去尋求是否符合神的旨意,因為它們總是違背神的旨意。
(七)神的旨意是要我們成為聖潔,聖潔與淫亂是相對的。沒有一件事像淫亂那樣破壞信徒(參林前十六18),因此我們務要徹底禁戒淫亂。
(八)萬惡淫為首。『淫行』的試探,比任何其他罪惡的試探更厲害,更普遍,信徒當更加謹慎(參林前五1)。避開試探,不接近試探,是勝過罪惡的秘訣。
(九)我們要逃避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
【帖前四4】「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
〔原文直譯〕「要你們每一個人曉得,在聖別和尊貴?持守住他自己的身體。」
〔原文字義〕「守著」購買,擁有,掌握,佔據,控制,保守,保全;「身體」器皿。
〔文意註解〕「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用聖潔、尊貴』原文是『在聖別和尊貴?』,聖別重在指神面前的光景,尊貴重在指人面前的地位;信徒的身體如果有淫行,就在神面前污穢不潔,在人面前卑賤不堪。
『身體』原文是器皿,信徒的身子是用來承受寶貝的器皿(林後四7),總要脫離不潔、卑賤的事,纔能作貴重的器皿,合乎主用(提後二21)。
〔問題改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有一些解經家根據《彼得前書》將身體(原文『器皿』)解作『妻子』(彼前三7),因此本節意指各個弟兄要守護自己妻子的貞潔或者對自己的妻子忠貞;但這種解法顯然將妻子當作丈夫的器皿,而該處經文是說丈夫和妻子都是承受生命之恩的器皿,只不過妻子是較軟弱的器皿而已,因此我們不能贊同此種解法。
〔話中之光〕(一)每個信徒必須尊重自己的身體,好好地持守住身體,使其適於為神所用。
(二)任何淫行,都是不尊重別人也不尊重自己身體的行為。
(三)信徒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是聖靈的殿,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19~20),所以不可犯淫亂的罪,當用它來榮耀神。
(四)信徒對於自己身體的運用,不該僅僅被動地逃避(3節)和抗拒而已,應該主動地掌握、控制和支配(『守著』的原文意思)身體,使它專作聖潔和尊貴的用途。
(五)信徒主動運用自己身體的最佳方法,就是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十二1);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以至於成聖(羅六14,19)。
【帖前四5】「不放縱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
〔原文字義〕「放縱」投入其中,在?面;「私欲」欲望,心願,渴望,貪欲;「邪情」情感,情欲。
〔文意註解〕「不放縱私欲的邪情,」『私欲』的原文含義是一種主動且激烈的欲念。本來神在造人時,賦與人身體內各種正常的欲望和本能,例如食欲叫人喜歡進食而長大,性欲使男女相吸、藉結婚而繁衍人類等,但這些欲望和本能因著人的墮落而被罪所利用,成為可羞恥的情欲,喧賓奪主地支使人作出一些不合理的事(參羅一26~31)。這種不受正常控制的情欲,就是這?所說的『私欲的邪情』。
「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外邦人』指不信主耶穌的人(參林前十20;弗四17;彼前四3;約參7)。
〔話中之光〕(一)信徒是自己身體的主人,應該行使主權使用自己的身體,而不隨著身體的欲望行事。
(二)身體內的各種欲望必須加以控制與支配,纔能有正常且合理合法的表現;正常的基督徒乃是淩駕在身體的欲念之上,而不受身體欲念的支配。
(三)不認識神,乃是人放縱邪情私欲的基本原因。
(四)世風日落,信徒生活在這樣邪惡敗壞的社會中,決不可隨波逐流,而應顯出與世人有所不同的風格與見證。
(五)基督徒的行為,理應和世人有分別,因為他們不認識神(參耶十25;詩七十九6),而我們卻認識神。
(六)基督徒越認識神,就越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也就越在肉身上彰顯神(提前四15~16)。
(七)我們信主的華人,不再是『外邦人』了,乃是與聖徒同國(弗二19),是神國度?的人了(帖後一5;啟一6)。
【帖前四6】「不要一個人在這些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
〔原文字義〕「越分」越過界限,出了軌,跨出步外;「欺負」損害,佔便宜,貪得無厭。
〔文意註解〕「不要一個人在這些事上越分,」原文沒有『一個人』;『這些事』指淫行(參3節);『越分』指過犯。
「欺負他的弟兄,」淫行不僅得罪神,也得罪人,因為除了傷害當事人之外,還會傷害到配偶或未婚夫妻(包括自己的和對方的);若是淫行的物件是信徒或是信徒的配偶(包括未婚配偶),當然視同欺負弟兄。『欺負』是指貪婪的欺騙;『弟兄』在此是通稱,包括姊妹在內。
「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這一類的事』指越分欺負弟兄的事;『主必報應』指主必然審判犯淫行者,給與當得的懲治。畏懼主的報應,乃是我們另一個保持貞潔的動機。
主的報應,有時發生在人還活著的時候,例如大衛王因犯姦淫而得神的報應(撒下十二11~14),又如許多人得性病、愛滋病,或離婚、身敗名裂;也有時須等到人死後才執行。但無論是在生前或是在死後,人最後都得在主的審判台前為自己的行為交賬(羅二6)。
「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切切囑咐』意指說了再說,仍舊放心不下,再三叮嚀。
〔話中之光〕(一)在性的關係上持放鬆的態度(參5節),就容易踰越規矩,不但得罪神,且也會傷害別人。
(二)今天世人認為兩情相悅的性關係便不是犯罪,他們完全不顧自己配偶和對方配偶所應有的權益,這在公義的神眼中乃是越分和侵權,祂必報應。
(三)在教會中千萬不可欺負弟兄,或言語,或行為,或態度,凡是叫弟兄受到傷害的(不僅是淫行而已),主都必審問(參太十八6,10;廿四48~51)。
(四)有些人有一種錯誤的觀念,認為傳道人在教會中應該多講積極正面的話──『要…』,而少講消極負面的話──『不要…』;但是保羅卻不是這樣,凡是該警告、該提醒的話,他總是不厭其煩地再三講說。
【帖前四7】「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
〔原文直譯〕「神本是在聖別中召了我們,並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
〔文意註解〕本節按原文開頭有『因為』(中文漏譯),表示信徒應當『遠避淫行』(3節)的另一個理由。
「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沾染污穢』指行淫的後果,是得罪了自己的身子(林前六18),使自己的身子不潔。
「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成為聖潔』與『沾染污穢』是兩個完全對立的詞。信徒須在一切所行的事上聖潔,因為那召我們的是聖潔的(彼前一15~16)。
神呼召人的目的,乃是要人遠離污穢,成為聖潔,這是信徒另一個必須保持貞潔的理由。
〔話中之光〕(一)神的救恩絕不是給我們一種可以放心犯罪的保證,所以我們不該仗著神有赦罪之恩,而大膽地去沾染污穢。
(二)從一方面的意義來說,信徒是神所分別出來歸於祂自己的人,所以他們已經是『聖徒』了;但從另一方面的意義來說,他們必須在日常生活中,將此種成聖的身分表彰出來。
【帖前四8】「所以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
〔文意註解〕「所以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棄絕』意指『拒絕』那要我們成為聖潔的命令。
「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這?含有兩方面的意思:(1)神賜聖靈給我們的主要目的,是要聖別我們;(2)聖靈在我們的?面感動運行,其主要的工作就是使我們成聖。
〔話中之光〕(一)我們不要輕易批評、棄絕同工或弟兄,恐怕他所說或所作的若是出於神的託付,我們就不是在批評、棄絕人,乃是批評、棄絕神了。
(二)活在性不道德的罪中,就等於拒絕神,特別是拒絕聖靈。
(三)順從聖靈是信徒能過聖潔生活的訣要(羅八6,13~14);我們若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加五16)。
【帖前四9】「論到弟兄們相愛,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叫你們彼此相愛。」
〔文意註解〕「論到弟兄們相愛,」『弟兄們相愛』在原文只有一個字(philadelphia),此字原指同一位父親所生兒女們之間的愛,新約聖經轉用來指同一位父神所生兒女們之間的愛,也就是在基督?信徒之間的愛。
「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這話有兩方面的意思:(1)信徒?面有神聖靈的引導和神生命的感覺,使我們自然知道應當彼此相愛,而不用別人在外面教導我們(參來八10~11);(2)當保羅還在他們那?時,已經在弟兄相愛的事上教訓他們了,因此不用他再寫信提到這事。
「叫你們彼此相愛,」『相愛』的原文是神聖、高尚的愛(agape)。
〔話中之光〕(一)聖潔的生活(參1~8節)必須加上愛心(9~10節),因為只有愛才完全了律法(羅十三10)。
(二)個人的聖潔生活和群體的相愛生活是息息相關的。任何個人不聖潔的行事,都帶著自私和損害別人權益的性質,而違反相愛的原則;反之,我們若不能彼此相愛,也就無法有個人的聖潔生活。
(三)凡是真實蒙恩得救的信徒,都必會從神領受直接的教訓(參賽五十四13;約六45;林前二13)。
【帖前四10】「你們向馬其頓全地的眾弟兄固然是這樣行,但我勸弟兄們要更加勉勵。」
〔文意註解〕「你們向馬其頓全地的眾弟兄固然是這樣行,」『這樣行』是指愛弟兄的行為。帖城信徒不但在的信心行為上,作了馬其頓眾教會的榜樣(參一7~8),而且也在愛心的行為上有好的表現(參林後八1~2;比較帖前三4,6)。
「但我勸弟兄們要更加勉勵,」這話表示愛心的行為應當多而又多,永無止境(參三12;彼後一7)。
〔話中之光〕(一)不論信徒的信心與愛心進展到甚麼地步,總是還要更加進步的。
(二)愛是永不止息(林前十三8),因此愛心的增長也應無止境。信徒的愛心要不斷增加,在質的純潔方面,和量的寬廣方面,都該繼續不斷的增長。
(三)愛心不怕多用,只怕濫用;不怕愛得太廣博,只怕愛得不合真理。今天的教會正是要在愛心上『更加勉勵』,多而又多。
【帖前四11】「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作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
〔原文字義〕「立志」熱望,企圖,努力尋找。
〔背景註解〕當時一般希臘人鄙視體力勞動的工作,認為它只適合低賤的奴隸去作。也有可能帖城信徒中有些人誤解了主再來的教訓,既然主再來的日子是那麼迫近,就應當放下手中世俗的工作,專心一意等候主降臨。
〔文意註解〕「又要立志作安靜人,」意指『安份守己』,不要多管閒事(參帖後三11~12),也不要成為別人的累贅(參二9;帖後三8)。
「辦自己的事,親手作工,」此話顯示帖城信徒中間有些人因著錯誤的觀念而不屑作工,必須倚賴他人來維持生計。
「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這話表示當年保羅傳道時,不僅在道理上教導信徒,並且在實務上(practical)勸勉信徒。
〔話中之光〕(一)遊手好閒,無所事事的人,容易對別人的事產生過分的興趣,以致給人一種多管閒事的印象。
(二)基督徒應當有一個企圖心,在地上過一個安靜的生活,盡本份而不喧嚷;單純地為主而作、而活,不惹事生非。
(三)信徒不親手作工,專靠別人的愛心接濟,這是誤解並誤用信徒的愛心,我們若不予以指正,就如同溺愛,愛之反害之。
(四)愛心的生活(9~10節)不是指望別人發愛心,乃是要自己勞動生產,足用有餘而愛給別人。
(五)信徒彼此相愛的生活,不是製造機會讓別人來愛我們,乃是發現機會去愛別人;不是藉口讓別人有愛的機會而不作工,乃是為著愛別人而親手作工。
【帖前四12】「叫你們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沒有甚麼缺乏了。」
〔原文字義〕「端正」端莊正直,規規矩矩。
〔文意註解〕「叫你們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叫』字表示是後果,而其前因則是前面的『親手作工』(11節);『外人』指不信主的教外人;『行事端正』指行為正當,不會招致批判。
「自己也就沒有甚麼缺乏了,」意即自己也就不再需要倚靠別人的供給了。
〔話中之光〕(一)非基督徒看不起那些自以為屬靈,只會動口教訓別人卻不會動手作事的基督徒。
(二)信徒在生活上至少應達到社會公認的好標準,取得教會外面的敬重。
(三)許多基督徒在世人眼前沒有見證,因為他們或者作起事來敷衍塞責,或者根本就不肯作工,羞辱主名。
(四)信徒若自己不作工,而靠他人的供給來生活,成為社會的寄生蟲;別人會因此看不起他們和他們的信仰。
(五)凡是因為不好好作工以致有缺乏的基督徒,必定不是愛主、順服主的基督徒。
【帖前四13】「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
〔背景註解〕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們領受保羅的教導,一心忍耐著等候主耶穌基督從天降臨(參一3,10)。但當保羅離開他們之後,他們可能對主的再來有所誤解或受別人的誤導,而產生了如下的錯誤觀念:(1)最好甚麼事都不作(參11節),專心等候主;(2)以為主在他們還活著的時候,很快就要再來,所以信主的人都要活著見主;(3)死後沒有復活(參林前十五12),人一死就了了,就甚麼指望都沒有了。
〔文意註解〕「論到睡了的人,」『睡了的人』指死了的信徒;基督徒死了還會再復活(林前十五22),如同睡了的人還會再蘇醒過來一樣。
「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這是保羅慣用的口吻(羅一13;十一25;林前十1;十二1;林後一8),表示他非常樂意將他所知道的屬靈真理或經歷,與別人分享,好讓他們與他一同受益。
「恐怕你們憂傷,」這話不是說信徒遇到親人辭世時不該有傷痛的感覺,乃是說信徒不該像世人那樣,覺得與去世的親人從此生死兩隔,後會無期,人生的希望因死亡而破滅,所以憂傷逾?。
「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那些沒有指望的人』指不信主的世人。當時的希臘異教徒對死亡深懷恐懼,認為人生一切的希望終結于死亡之時。
〔話中之光〕(一)任何正常的人,都喜歡和自己所親愛的人分享好處,更何況基督徒,豈不更樂意彼此分享從神所得的領受?!
(二)基督徒對親人之死,一面在情感?有點依依不捨,但另一面在心靈深處有一個確信,將來必要相會在天,共用永福。
(三)在基督徒看來,死亡是一樁快活的和勝利的事情(參林前十五57)。
【帖前四14】「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
〔原文直譯〕「…神也必照樣將那些借著耶穌已經睡了的人,與祂一同帶來。」
〔文意註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耶穌基督從死?復活,乃是我們信徒也要復活的理由之一(參林前十五12~16);我們既然相信祂死而復活了,我們也要照樣死而復活。注意,這?保羅不用『睡』字而用『死』字,似乎有意要強調一個事實:主耶穌既已充分承擔了死亡的恐怖,所以相信主的人不必再怕死了(參來二14~15)。
「那已經在耶穌?睡了的人,」指在基督?死了的人(參16節)。
「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他』字指那些已經在主?死了的人;『一同帶來』表示已死的信徒先要復活(參16節)與主相會並同在。
〔問題改正〕「那已經在耶穌?睡了的人,」有的解經家認為按原文乃是『那借著耶穌睡了的人』,所以這些人應當解作『為主殉道的人』,這樣,似乎只有為主殉道的信徒才夠資格被主一同帶來。其實,這種解法過度牽強,只在介係詞上下工夫,而罔顧上下文;並且,一般信徒也都是『借著耶穌』才到父那?去的(約十四6),故仍宜解作『所有死了的信徒』。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的信心是活的信心,是可以把所相信的原則活用在自己實際生活上的信心。
(二)主耶穌基督不但今天與我們信徒同在,帶領我們行走人生的路程,並且將來還要與我們同在,帶領我們進入榮耀?(來二10)。
【帖前四15】「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
〔原文字義〕「降臨」臨在,來臨,顯在身邊,靠近身側,同在。
〔文意註解〕「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這『一件事』指主再來時的情景和信徒先後被提的次序;『照主的話』關於這事並未見於四福音書中,因此有兩種可能:(1)主親自向保羅說話,給他啟示(加一12);(2)主耶穌在世時曾經說過這話,後來由聽見這話的門徒們口舌相傳。
「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指當主再來時還活著的信徒。注意,這?不僅提到『活著』,並且也提到『存留』(參17節),本來人『活著』就是『還存留』在地上,並不需要特意去說明,似乎顯得語氣重複,但聖經的遣詞用字往往深具含義;『存留』按原文又可譯作『留下』,意指這些活著的信徒當時是被主留下來的,所以他們應該是那些在大災難之前未被主『取去』而被『撇下』的信徒(參太廿四39~41)。
『我們』乃是一種寫信人與受信人認同的說法,並不表示保羅相信他會活到主再來,因為他在別的書信中曾說神必叫『我們』從死?復活(參林前六14;林後四14)。
「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這句話不但指明了主再來時信徒被提見主的次序,並且也解明瞭當時帖城信徒可能有的一種疑慮,即他們害怕在主再來以前去世的信徒可能會錯失被提見主的福分。
根據這一段經文(15~17節),主再來時信徒被提見主的次序如下:(1)基督再來;(2)已死的信徒復活;(3)仍活著的信徒身體改變(林前十五52),和復活的信徒一同被提到空中雲?與主相遇。
【帖前四16】「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死了的人必先復活。」
〔原文直譯〕「因為這位主祂自己必從天降臨,有發令的聲音,有天使長的聲音,有神的號聲;那些在基督?死了的人必先複起。」
〔文意註解〕「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這是要應驗主升天時天使所說的話:『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徒一11)。
「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當主降臨之際,有三種不同的聲音發出,提醒人們注意即將有驚天動地的事要發生。『呼叫的聲音』是一種發令的呼叫聲,有如集合的信號;『天使長的聲音』很可能就是指那從天上殿中出來的天使,向那坐在雲上的人子大聲喊叫的聲音(參啟十四14~16);『神的號吹響』就是末次的號筒吹響(林前十五52),可能是為著聚集神所救贖的人(參民十2)。
由於這?所描述主降臨時的光景,有三種引人注意的響聲,因此必然引起舉世之人的注目,並且有『神的號吹響』,所以這是指主再來時的第二階段公開降臨(參太廿四27~31),而非第一階段隱秘降臨(參太廿四36~44)。第一階段應是發生在大災難之前,而第二階段則發生在大災難末期。
「那在基督?死了的人必先復活,」意指在此之前已經死了的基督徒,必要應聲而起。
【帖前四17】「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原文字義〕「被提」抓住,攫住,搶出,強烈地被拿去;「相遇」相對而行,相會,迎接。
〔文意註解〕「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我們』是指當時還存活在地上的信徒(參15節)。
「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在空中與主相遇,」『他們』指死而復活的信徒(參16節)。得勝者要在這世代的末了,三年半大災難之前主隱秘的降臨時,先被提到三層天神的寶座那?(啟十二5~6,14),而大體的信徒要被留下來(太廿四39~41),等到大災難的末期主耶穌公開的降臨時,才和那些死而復活的信徒一同被提到空中雲?。
「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這是一句籠統的話,從復活被提見主,到永遠和主同在,這中間仍有不少的過程和細節。
〔問題改正〕「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這是新約聖經中極少數清楚提到『被提』的經文之一,而此處的被提,又伴隨著三種大聲音(參16節),因此傳統的解經家認為信徒被提並非隱秘地進行,乃是公開、眾目可見的事;他們甚至將信徒被提的事統一歸納成全體信徒都要『一同被提』,也就是說全教會都要同時被提。而相信全教會將會同時被提的人,又分成災前全教會被提、災中全教會被提和災後全教會被提等三派,每派都有著名的屬靈偉人支持。但這三種說法都有破綻,對許多處經文無法作合理的交代。現代解經家逐漸多有人相信基督徒在災前、災中、災後『分批被提』,例如戴德生、史百克、倪柝聲等人均持這種看法,本書編者亦贊同此說,理由如下:(1)主耶穌預言人子降臨時,清楚提到『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太廿四39~41),所取去的是得勝者(參啟三10),所撇下的是大體的信徒,並且主耶穌形容祂如同『賊』來到(太廿四43),故應當是指祂在災前隱秘的降臨空中;(2)本段經文所提『這活著還存留的人』(15,17節),含示被提者不僅指當時還活著的信徒,並且他們是在此之前未曾被提而『存留』(即被留下、撇下來)的信徒,這?應當是指災後公開提接大體的信徒;(3)《啟示錄》中提示有不同階段的得勝者(啟十四1~5;十五2~3)和不同梯次的被提(啟十二5;十四15~16;十六15),可見在大災難中仍有得勝的信徒被提。
「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許多基督徒誤用這句話,以為信徒所有不同(得勝或失敗)的講究,都在人活著的時候,一旦信徒死了或復活見主了就不再有甚麼差別,大家都立刻『就要』和主永遠同在,所以『基督徒死後決沒有審判』。這是誤解聖經。基督徒得救之後的行為和工作,仍須受主的審判(參太五22;七21;廿四51;廿五19;林前三13;林後五10;彼前四17等)。
〔話中之光〕(一)和主永遠同在,乃是我們信徒的主要盼望(參帖前五10;約十四3;林後五8;腓一23;西三4)。
(二)死亡只不過是基督徒進入永世的一道關口(有些人甚至不須經過死);我們與基督的結合是由相信而建立的,這種結合不能被死亡破壞。
【帖前四18】「所以,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
〔文意註解〕「所以,」表明本節是13~17節的結語。
「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這些話』指13~17節的道理教訓;當教會?有人過世時,這些話有助於彼此勸勉與安慰。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無需憂傷(13節),因為神的話語纔是最大的安慰,這遠比人憑自己而說的安慰話有功效。
(二)信徒應當常用主要再來的話互相勸勉,因為這就是教會現今要等待成就的事。
── 黃迦勒《帖撒羅尼迦前後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52%201Thes/52CT04.htm
新增日期: 2008/03/0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帖撒羅尼迦前書第4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