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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二章注釋

帖撒羅尼迦前書 第2章

【帖前二1】「弟兄們,你們自己原曉得我們進到你們那?並不是徒然的。」

〔原文字義〕「徒然」枉費工夫,徒勞無功,虛空的。

〔文意註解〕「弟兄們,你們自己原曉得,」『你們』指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們;他們親眼看見,故可為保羅作見證。

「我們進到你們那?,」『進到』一詞乃是保羅一再提到的(參一9),它含有積極的意義,是一種有力量的進入;保羅的用意在強調他們為著對方的緣故,非常注意自己的行事為人(參一5)。

「並不是徒然的,」『徒然』有三種解釋:(1)空手而來,無物可給;(2)空空洞洞,毫無內容;(3)白費工夫,徒勞無功。

無論作甚麼解釋,總之,保羅此行並不是徒然的:(1)他乃是帶著『神的福音』(2節)而去,並非空手;(2)他乃是照著神的託付傳講(4節),並非空洞的話;(3)他確已收到明顯的效果,不虛此行(13節),因為神的話必不徒然返回(賽五十五11)。

按『徒然』的原文時式,含有仍一直持續有效的意思;意指保羅傳福音給他們,不僅收到了叫他們悔改的明顯效果,並且在他們的生命上,也已產生了一種永久的改變。

〔話中之光〕(一)我們信徒無論作甚麼事,都不可徒然,因此我們凡事都要省察是否榮神益人(林前十23~24,31)。

(二)基督徒無論到那?或作甚麼事,都要照主的心意而行(雅三13~15),這樣,所行之事就不是徒然的。

(三)一個真實且剛強的傳道人,他的事奉必定結出豐滿的果子,決不至於徒然。



【帖前二2】「我們從前在腓立比被害受辱,這是你們知道的;然而還是靠我們的神放開膽量,在大爭戰中把神的福音傳給你們。」

〔文意註解〕本節原文開頭有『但是』一詞,表示本節乃與前面所述完全對立──雖不是徒然(1節),但卻艱困。

「我們從前在腓立比被害受辱,」『被害』指肉身蒙受痛苦(例如被棍打和上木狗之苦);『受辱』指精神蒙受屈辱(例如身為羅馬公民,卻未經審訊就被剝衣、棍打又下監,不能享受公民權的保護)。這?意指保羅身心俱受創傷,詳情請參見《使徒行傳》十六19~40。

「然而還是靠我們的神放開膽量,」『靠我們的神』原文是『在我們神的?面』,意指下文的『放開膽量』不是出於血氣的匹夫之勇,乃是因著與神在生命上有聯結的關係,故能在福音的大爭戰中享受神作他們的膽量。

『放開膽量』意指無懼於各樣的反對,自由不受拘束地公開傳講。

「在大爭戰中把神的福音傳給你們,」『爭戰』是體育運動界的一個用詞,表示『奮力爭鬥』;這?暗示他們當時的傳福音乃是一項非常艱鉅的工作,因為面對一種極其強烈的反對。

注意,第二章用『神的福音』(2,8,9節),雖然和第一章用詞『我們的福音』(一5)不同,實則指同一個福音,只是各有不同的強調。第一章乃強調保羅傳福音的方式,第二章強調保羅所傳的福音乃出自神,並不是他自己編造出來的(參3~4節)。

〔話中之光〕(一)《啟示錄》?提示我們八條通往地獄的道路,其中第一條乃是『膽怯』(啟廿一8),可見我們作基督徒,實在要在主?剛強壯膽。

(二)基督徒傳福音的勇氣和信息內容,都是出於真神(參13節)。

(三)我們所傳的乃是『神的福音』(參8~9節),因為神是這福音的源頭(參4節)。

(四)凡是出於神的,祂必負完全的責任。在各樣的福音爭戰中,我們所需要的信心、力量、膽量…都可以從神這無窮盡的源頭得著。



【帖前二3】「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不是出於污穢,也不是用詭詐。」

〔背景註解〕當時在馬其頓和亞該亞一帶地方所謂的『哲人』或『聖者』,他們遊走四方,到處開課教訓人,往往賣弄詞令,沽名釣譽。

〔文意註解〕本節開頭有『因為』(中文漏譯)一詞,表示下面乃解釋上文在那樣艱難的環境中,為何故他們仍然放開膽量傳福音給帖城的人。

「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勸勉』指所傳的福音(2節);『錯誤』指內容本質上的問題。全句表示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思想產物,而是純粹出於神所啟示的真道(加一11~12),未曾加添或刪減(參啟廿二18~19),因此其內容本質乃正確無誤。

「不是出於污穢,」『污穢』指道德上的問題;全句表示所傳的福音不是出乎不道德的觀念(特別是有關『性』方面的不潔,因當時希臘異教徒對性的觀念相當隨便),而是用心純正且聖潔(參四7)。

「也不是用詭詐,」『詭詐』按原文原是指釣魚用的鉺,後來延伸來指為著圖利而施的狡計;故此處指傳道沒有用不誠實的手法來引誘人信他的話,乃是光明正大地傳揚福音。

『錯誤』指其內容,『污穢』指其動機,『詭詐』指其手段。這三樣不良的情形都是出於魔鬼撒但(參林後十一3,14~15)。

〔話中之光〕(一)我們所傳的福音既是『神的福音』(2節),就必定不會有錯。但若自以為是的傳『別的福音』(加一6),那就大錯特錯了。

(二)虛假錯誤只能騙人於一時,但永存的真理卻能賦予人道德勇氣和生命的正確方向。

(三)宗教徒在表面上道貌岸然,其實內心污穢不堪(參太廿三25~28);報載中東的炸彈自殺恐怖份子,許多人懷著到天上有許多美貌處女正等待著他們享用的心理而赴死。

(四)連本質上完全正確的福音,也有可能被人利用不良的動機和手段來予以傳揚(參腓一15,17),因此我們基督徒不可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

(五)傳福音不可像一般聰明的售貨員利用所謂的『推銷術』,來引誘人購買他的貨品那樣地誘拐人進入得救的陷阱。救恩不在於巧妙的吸引和聰明的辯證,乃在於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二1~4)。



【帖前二4】「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的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

〔原文字義〕「驗中」召,揀選,看中,認可,核准,派定;「察驗」(與『驗中』同字)。

〔文意註解〕「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驗中了』是說經過神的考驗,核准他們做傳福音的工作。

『驗中了』原文所用動詞是現在式分詞(完成式),有繼續不斷的意思;一面表示神對祂驗中的『承認』是永遠持續有效的,一面也表示神的察驗工作不斷進行,以確保信息的品質。

「我們就照樣講,」福音來自神,內容由神決定;現在交託給了保羅,他必須忠於所託,不能有絲毫自私的打算。

「不是要討人的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神不看外貌,乃看人的內心(撒上十六7),祂『察驗』的是『我們的心』,因為動機決定行為。神一直在察驗、察看並試驗我們的心(詩廿六2;一百卅九23~24)。『心』這個字在聖經?,通常解作人的內在生命本質,而不是指一時的情緒。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存心被神驗中有多少,就託付我們有多少的事工。

(二)神所驗中的,神才託付;但託付之後,神仍察驗;察驗通過了,神才喜歡。

(三)領受神的託付,不是一件小可的事,乃是極大的榮耀,所以我們不該將傳福音這件事等閒看待。

(四)傳福音這件事之所以貴重,乃因為它關係著人們的永生和永死。我們若有這個眼光,即使面臨苦難逼迫,或者個人的毀譽榮辱,仍以為算不得甚麼,因為搶救寶貴的靈魂比甚麼都重要。

(五)神所託付給我們的是甚麼,我們就傳甚麼;傳福音者的本份是『照樣講』,不能改變,也不能傳自己的。

(六)信徒如果清楚知道自己是為神所託去作福音的使者,並把握從神而來的信息和信念,他的事奉便會充滿動力和信心,而不輕易被環境的順逆或聽眾的反應所動搖。

(七)為討人喜歡而事奉,會扭曲所傳講的信息內容,引致事奉只看重效果和眾人的反應,而完全以『市場導向』為最高指導原則。

(八)傳道人在傳講信息時,不可迎合聽眾的口味,一味地傳講一般人所喜歡聽的話,而對神的旨意和真理卻有所避諱不說的(參徒二十20,27)。

(九)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標準與不信的人不同,因此難免會被世人誤會,但千萬不能為著消除別人的誤會而降低標準。



【帖前二5】「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這是你們知道的;也沒有藏疬貪心,這是神可以作見證的。」

〔原文字義〕「諂媚」討好人;「藏著」假裝,遮掩,掩飾;「貪心」不滿足,希望得到更多。

〔文意註解〕「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諂媚的話』指特意在遣詞用字上,編造出一些虛偽矯飾的空話來博取人的歡心與擁戴(參羅十六18)。

「也沒有藏疬貪心,」指沒有表?不一致地包藏貪念,來奪走不屬他的東西。

「這是神可以作見證的,」保羅是否諂媚人,人可以作見證;但有否藏著貪心,只有神能作見證,因為人看外貌,神看內心(撒上十六7)。

〔話中之光〕(一)作神福音工作的人,絕對不可用福音作包裝來掩藏自私自利的目的。

(二)媚世和欺人,用諂媚的話和包藏貪心,這是傳道人失職的兩大因素。

(三)『諂媚』是為討好別人,『貪心』則是為討好自己。基督徒若以討好別人或自己為事奉的動機,就會導致凡事斤斤計較,粉飾門面或自憐、自大等種種現象,而不能有真實的事奉。

(四)基督徒應當省察自己事奉的動機,是否藉事奉來贏取別人的喝采聲和陶醉於自我的滿足感?

(五)傳道人為利混亂或謬講神的道(林後二17;四2),或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多一11;彼後二3),表示他們『藏著貪心』。

(六)『貪心』不單指金錢上的貪婪,也指權利、名譽、欲望上的貪求;有的傳道人雖能勝過物質上的貪心,卻不能勝過精神上的貪得無厭。

(七)貪婪為萬惡之根(參提前六10),遲早會引誘人離開主的真道,追求神之外的人事物,所以聖經說貪婪與拜偶像一樣(西三5)。



【帖前二6】「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別人求榮耀;」

〔文意註解〕「我們作基督的使徒,」『使徒』當時有狹義的使徒和廣義的使徒兩類;前者指奉神旨意蒙召作福音使者設立教會的人,後者指由教會派遣擔負特別任務的『教會的使者』(林後八23)。此處應解作狹義的使徒。

『我們』除了保羅之外,顯然包括了西拉和提摩太(參一1)。主呼召他們作使徒,首要任務是傳道(參可三14)。

「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尊重』原文由『地位』和『負累』兩個字根組成;當時的使徒具有特殊的權利和地位,一面受人尊敬,一面還可享受教會在物質上的供應(參帖後三9;林前九4~15;林後十一7~9),使他們能夠全心投入建造並牧養教會的工作。

有些譯文將『叫人尊重』譯作『成為別人的擔子(或重量)』。

「卻沒有向你們或別人求榮耀,」保羅在上句雖然肯定了作使徒的權益,但他深切瞭解身為使徒所該負的責任,所以情願放棄權益,以免捨本逐末,反倒追求屬人的榮耀(約十二43)。

〔話中之光〕(一)在基督徒的工作中,若一心想維護自己的權柄、尊嚴或權利,就會對事工造成傷害,所以我們應當學習主耶穌和使徒的榜樣,放棄尊嚴和權利(參約十三4~5;林前九12)。

(二)傳道人不但在物質上,就是在地位和名望上,也應當一無所求。通常傳道人可能因工作略有成就,就形成靈性上的驕傲,無意中陷入貪求人的稱讚中。

(三)傳道人固然能受人尊重(參提前五17),卻不可因此而求人的榮耀。尋求從人來的榮耀,對每一位傳道人都是很大的試探,許多主的工人被這試探所勝過並吞滅了。

(四)自求榮耀乃是基督徒和傳道人的致命傷。在屬靈的工作上,人搶奪了神的榮耀,神就得不到榮耀了。

(五)屬靈的權柄必須是自自然然的受別人的尊重,而絕對不可自我強調或謀求,任何自稱是神『代表權柄』的人,不配受人尊重。



【帖前二7】「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

〔文意註解〕「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存心溫柔』暗示因為對方靈性幼稚,不能完全憑道理相待。這?的溫柔,不是指一時的仁慈善待,而是指常時繼續不斷的態度。

有些解經家將『存心溫柔』(epioi)解作『如同嬰兒』(nepioi),因為這兩個詞在希臘原文非常相近,只差一個字母“n”,被抄寫聖經的人故意漏掉,以致『如同嬰兒』變成『存心溫柔』,顯得後者比較達意。但這些解經家們認為,若解作『如同嬰兒』,連同下文的『母親』,正如保羅在本章後段一面自喻『父親』(12節),另一面卻用『離別』一詞(17節)意為『使成孤兒』,以對立的隱喻式描述法,來表明他如何像父母親一樣對待信徒。若這個說法能夠成立的話,本句就可譯作『在你們中間如同嬰兒般的單純』,這樣,保羅乃是放下『母親』的身段,用孩子能夠領會的『兒語』與之呢喃交談,母愛情懷,溢於言表。

「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乳養』按原文不僅指餵養,更有親切照顧的含意(參弗五29)。這?將信徒喻作『孩子』,意思有二:(1)他們是自己傳福音所生養的孩子(林前四15);(2)他們在主?的信心幼稚如同孩子。

〔話中之光〕(一)溫柔與溫和乃是真實主僕的一個標誌(提後二24~25);作主的僕人應當凡事為別人著想,如何才能讓別人得著屬靈的益處,而不是一味的好勝爭辯。

(二)許多時候,信徒的屬靈光景仍如孩子,不熟練仁義的道理,所以只能餵奶(來五12~14)。

(三)餵養別人的人,必須小心不要將自己身上不好的東西餵給別人。

(四)傳道人在衛護真理上,應當像戰士一般剛強壯膽地爭戰(2節),但在牧養信徒上,應當像母親一般存心溫柔。主的工人不僅理性堅強,並且感情豐富。

(五)一個作母親的人,她所想的,不是她自己的舒適、享受與快樂,乃是如何去滿足她孩子的需要,為此她不但溫柔、體貼、細心、警醒、忍耐,甚至甘心為孩子的緣故改變自己的生活習慣與愛好。傳道人若真的像母親一樣的對待信徒,不知要造就多少人!



【帖前二8】「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

〔原文字義〕「愛」熱切喜愛,熱切渴望,切慕;「願意」樂意,認為美好,以為喜悅;「性命」魂;「疼愛」親愛,完全的愛,神聖的愛(agape)。

〔文意註解〕「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這個『愛』字在新約聖經?僅在此處用過一次,相當特別,有人推測這是育嬰室中用來愛撫嬰兒的語彙;保羅似乎有意要表示他對他們的愛乃是如同母親待自己孩子一般的真摯與熱切。

「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願意』較好譯作『歡喜揀選』;保羅為著愛他們的緣故,歡喜著揀選他一生的道路,以傳神的福音為職志,寧可放棄自己的權益,甚至賠上性命亦在所不惜。

〔話中之光〕(一)保羅傳講福音的動機,是由於愛心,不是為了個人自私的利益。對人的關懷,總該是我們與人分享福音的動機。

(二)傳道人應該不僅渴望與人分享福音,甚至也願意與人分享他們自己的性命。

(三)真實主的工人,乃應當是一個『給』的人,將神所託付的,連同自己的性命一起擺上『給』人。

(四)『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真正認識主的人,寧可揀選『給人』好處,而不願從別人得到甚麼好處。

(五)『愛』使『給予』變成喜樂,而不是犧牲。



【帖前二9】「弟兄們,你們記念我們的辛苦勞碌,晝夜作工,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

〔原文字義〕「辛苦」勞累,勞苦,為難;「勞碌」勞動。

〔背景註解〕當時所有猶太人男子都必須從小學習一種謀生的技能,連拉比也不能例外,他們不能單靠教授律法來維持生活。保羅大概自幼就學會製造帳棚(參徒十八3),故以此供養自己。

〔文意註解〕「辛苦勞碌,晝夜作工,」『辛苦』指因勞動而產生的疲累感覺;『勞碌』指缺少休息。全句指他甘願作當時羅馬人所不屑的體力勞動,藉此自食其力。

保羅在此特別提到勞碌作工,可能希望那些一心等候主再來而不肯作工的信徒(參四11),學習他親手作工的榜樣。

「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傳』字原文意指『照著差遣者(主人)的意思宣告或佈達』,並不是講說自己所喜歡講的話。

「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受累』指成為別人的經濟上負擔。

第九節可說是第八節的最佳實例,佐證他們如何為著將神的福音給人,甚至樂意將他們自己的性命也給出去,才會這樣地辛苦勞碌。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應盡量避免過分依賴別人,對任何能幫助福音事工的工作,都不應引以為恥。

(二)近代教會越來越多人發覺並同意,帶職事奉的價值並不亞於全時間事奉,因此若非出於神的呼召,不應草率放棄世俗職業。

(三)傳道人最重要的任務,乃是傳講神所要他們傳達的信息,因此,不但不可隨意胡說一篇信息,敷衍了事,並且也不可特意加插虛浮華麗的辭藻和生動誇張的演說姿態,以免將人們的注意力從神的信息轉到講者的才幹。



【帖前二10】「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

〔文意註解〕「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不是指故意行在信徒眼前,而是指日常行事為人難免不被他們耳聞目睹。

「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聖潔』偏重在指內心的純潔、良善,這是神所知道的(參4~5節),『公義』偏重在指外面行為的正直、美好,這是人所看得見的,『無可指摘』偏重在指無論對神或對人,沒有任何可以招致責難的地方(彼後三14;腓三6)。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行事為人,應當正直、良善,無可指摘,不單向著不信的世人要有好見證,向著信主的人更該有好見證。

(二)我們的好行為固然不可故意作在人的面前(太六1~8),但也不可故意叫人看不見任何好行為(太五15~16)。

(三)凡是我們公開的行為,有別人可以作見證;凡是我們背後的行為和內?的存心,有神可以作見證。

(四)口頭的教導,人人都會;生活的榜樣,非常難得。理想的傳道人,不但要會在口頭上施教,還要在行為上有好見證。

(五)『能說不能行』(太廿三3)的傳道人何其多,然而一般信徒的注意力還是放在傳道人的『說』上面,難怪傳道人一直在『說』字上下功夫,想盡辦法增進自己的講道技巧,卻忽略了更重要的行事為人。



【帖前二11】「你們也曉得我們怎樣勸勉你們,安慰你們,囑咐你們各人,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

〔原文字義〕「勸勉」懇求,召近身旁加以勸戒;「安慰」鼓勵,表同情;「囑咐」吩咐,作見證。

〔文意註解〕「你們也曉得,」這是提醒他們回想當時的實際情形。

「勸勉你們,安慰你們,囑咐你們各人,」『勸勉』含有勸戒和勉勵的意思(參五14上);『安慰』含有鼓舞和撫慰的意思(參五14中);『囑咐』含有叮嚀勸告的意思。

『各人』原文語氣比『每一個人』更強,重在指個別的應對。

「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意指苦口婆心,循循善誘。

為人父母者渴望自己兒女在成長過程中能有正常的表現,就以『勸勉、安慰、囑咐』表達出他們疼愛的情懷。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的工作不是在講台上講一篇信息而已,還須在日常的接觸中對各人有不同的勸勉、安慰和囑咐。

(二)傳道人對待各種不同情況的信徒,應當用不同的話語、方式和態度,切不可千篇一律的以不變應付萬變。

(三)安慰與鼓勵,必須使人奮發和上進,而不可變成叫人沉睡的麻醉品。

(四)保羅所囑咐(原文意『作見證』)信徒的,正是他自己所實行的(參9節;四11);他並不是光囑咐別人去作,自己卻連一根指頭也不肯動(太廿三4)。



【帖前二12】「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祂國、得祂榮耀的神。」

〔文意註解〕「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行事』在這?乃指各人的整個生活方式。

『召』字原文現在時式表示神對信徒的呼召是仍然持續的。無論是在舊約或新約,神呼召人的目的,乃要在他們身上彰顯神的聖潔品性(參出十九5~6;申廿六18~19;彼前二9),因此與我們的行事為人緊密相關。

「進祂國、得祂榮耀的神,」『祂國』就是神的國,也就是神掌權的範圍。神今天為著要在地上得著一班人作祂國的子民,就藉傳講福音使信的人悔改、重生、進神的國(可一14~15;約三3,5),如今我們信徒是已經蒙拯救脫離黑暗的權勢,而被遷到愛子的國?了(西一13)。所以按屬靈的實際而言,我們這些在神的家(就是教會)?面的人,也就是在神的國?面了(弗二19;彼前二9)。問題是,我們今天雖然已經在神的國?,卻仍沒有完全順服神的權柄和旨意,以致神的旨意行在地上並未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因此需要愛神的信徒追求並活出神的國和神的義(太六33)。凡能在地上遵行神旨意的人,將來在主降臨、神的國度完滿實現的時候,就要得著神的賞賜(太七21),就是得祂榮耀(帖後一12)。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的生活必須與他們所領受的呼召相配合,他們生活的方向必須取悅呼召他們的神。

(二)我們在地上的生活,必須為自己身為『天上的國民』(腓三20)的事實作見證。



【帖前二13】「為此,我們也不住的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

〔文意註解〕「為此,我們也不住的感謝神,」『不住的感謝』乃形容感謝的強度,比『常常感謝』(參一2)更強,感謝到幾乎不能自制。

「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領受』意指相信神的道,並將它接納到心?面(參約一12)。

「不以為是人的道,」『人的道』指為了迎合當時流行的知識而傳講的話。

「乃以為是神的道,」因為他們所傳講的話出自神的啟示和感動,其源頭乃是神。

「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神的話乃是活潑、有功效的(來四12),故運行在信的人?面。『運行』原文現在時式表示神的話正在『不斷』地運行中。

〔話中之光〕(一)『傳講神的道』及『聽見就領受的心田』,是福音廣傳的兩大要素。

(二)人若要『領受』神的話,必須先『聽見』;而聽見是從『傳』道來的(參羅十14),因此傳講神的話至為緊要。

(三)我們所要傳講的,不是人的話,乃是神的話;不是靠口才和學問,把道講得動聽感人,也不是表現我們自己,乃是靠著聖靈將神的話送進人的心中。

(四)神的話若沒有人的信心來配合,就與人無益(來四2)。

(五)神的道在那些『持續』信靠神的信徒心中,成為『不斷』運行的力量。

(六)一個基督徒看待聖經的態度,可以顯明他對主耶穌基督重視的程度。祂的活的道(約一14),而聖經是寫下來的道,但在實質上兩者是相同的。明白了這個關係,我們就會在日常生活中重視聖經。

(七)神的話在我們的?面,是我們受試驗和患難時最大的資源;當神的話在我們?面運行到一個程度,我們的心思意念、甚至我們的全人,會受神話語的管理,使我們超越過環境而得勝。



【帖前二14】「弟兄們,你們曾效法猶太中在基督耶穌?神的各教會;因為你們也受了本地人的苦害,像他們受了猶太人的苦害一樣。」

〔背景註解〕當日猶太人到處迫害基督教,其原因不外:(1)猶太領袖認為耶穌是個假先知,不願意祂的教訓到處傳播;(2)羅馬政府雖然視猶太教為合法的宗教,但猶太教徒與政府的關係仍然非常緊張。當時,基督教被視為猶太教的一個分支,猶太人恐怕社會上對基督徒的責難會拖累他們;(3)他們懼怕當許多猶太人歸信了基督教後,自己的政治地位受到動搖;(4)他們對自己作為『神的選民』的特殊身分引以為榮,抗拒外邦人成為教會的成員。

〔文意註解〕「猶太中在基督耶穌?神的各教會,」這是指耶路撒冷原始教會因受逼迫而分散在猶太各地的教會說的(參徒九31;加一22)。

「因為你們也受了本地人的苦害,」『本地人的苦害』本來是指猶太人在帖城所煽起的對保羅的迫害,當時顯然是由當地的外邦人執行(徒十七5~9);這種迫害,如今更是繼續加在教會身上。

「像他們受了猶太人的苦害一樣,」雖然保羅對他本族人有極大愛心並深切關懷他們的得救(參羅九1~3;十1),他卻沒有避開不用嚴辭責備那些迫害教會的猶太人。

〔話中之光〕(一)在基督耶穌?神的各教會,為傳揚福音所受的苦害雖然形式和程度不一樣,但基本性質和迫害的來源大同小異,因此我們可以效法別的教會面對苦害的態度和精神。

(二)為主受苦是一個可以激發基督徒更愛主、信仰更堅定的好見證,值得我們提說並推介。

(三)有一個現象值得我們小心注意,那就是有些受苦的人往往容易變得以自我為中心,只會要求別人來同情和幫助自己的苦難,卻感受不到別人的苦難,以為自己是惟一遭受苦難的人。



【帖前二15】「這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不得神的喜悅,且與眾人為敵;」

〔文意註解〕「這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以色列人在整個舊約歷史中,一直逼迫他們的先知(參徒七52)。

「又把我們趕出去,」『趕出去』原文意思是『在後面追著逼迫』。

「且與眾人為敵,」指下文『不許…得救』(16節)一事。



【帖前二16】「不許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

〔原文字義〕「極處」終於,到底,終結,極點,拯救。

〔文意註解〕「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神的忿怒』援引舊約『神以忿怒作惡人杯中的分』的隱喻(詩十一6),指當主再來時要傾倒在罪人身上的怒氣(參一10);全句意指他們惡貫滿盈,若不快快悔悟,即將面對神的最終審判,無可逃避(參腓三18;帖後一5~9)。

有些聖經學者認為此處指的是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滅的事,但散住各地的猶太人在聖城被毀時,絕大多數並未遭受其害。

又有些人認為是指主後49年猶太人遭羅馬皇帝驅逐出羅馬的事。其實,保羅在15節提到主耶穌和先知的被殺,在他心中所存的應是主耶穌和先知關於將來的預言;故此處所指當為將要來的事,而不是指現世的報應。雖然此處用的是過去式,但亦可解作所要發生的事絕對不可避免。



【帖前二17】「弟兄們,我們暫時與你們離別,是面目離別,心?卻不離別;我們極力地想法子,很願意見你們的面。」

〔原文字義〕「暫時」一個時辰;「離別」變成孤兒。

〔文意註解〕「我們暫時與你們離別,」『離別』按原文有兒童喪父母或父母喪子女之意。保羅自喻對待帖城信徒們有如乳養孩子的母親(7節),又如嚴父(11節),故此處用這詞來形容他被迫離開帖城,那種強行分離之苦,有若父母喪失子女。

「我們極力地想法子,」『極力』這字結合了勤勉並迅速的意思,表示難以忍受多拖延一刻的『極度地盼望能立即付諸實行』。

「很願意見你們的面,」『願意』原文指一種強烈的情感或愛好。



【帖前二18】「所以我們有意到你們那?;我保羅有一兩次要去,只是撒但阻擋了我們。」

〔文意註解〕「我保羅有一兩次要去,」『我保羅』用意在強調他重返帖城的迫切願望。

「只是撒但阻擋了我們,」意指撒但在背後所興起的環境因素,使得保羅無法回去訪問帖城。

〔話中之光〕(一)在一切抵擋主工、逼迫信徒的人為因素背後,都有撒但的作為存在;牠是阻擋福音,引誘信徒放棄信仰、重陷罪中的邪惡力量(參三5;林前七5;林後十二7)。

(二)我們並不是與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躲在人們的背後興風作浪的惡魔爭戰(弗六12),因此基督徒不要把人當作真正的仇敵,特別是那些不同意我們的基督徒(參帖後三15)。



【帖前二19】「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甚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祂面前站立得住嗎?」

〔原文字義〕「來」臨在(Parousia)。

〔文意註解〕「並所誇的冠冕是甚麼呢?」『冠冕』按原文指的不是皇冠,而是希臘人競技優勝者所戴的桂冠。

「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來的時候』這句話按原文是用來指一位偉大人物的蒞臨,例如王室成員的到訪。

「你們在祂面前站立得住嗎?」原文沒有『站立得住』,是中文翻譯時加上去以補足它的意思;實際是說,當主再來時你們得有分參與迎接或朝見。

全節意指保羅以帖城信徒的堅貞為他工作的成果表現,可以據此得主獎賞。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的喜樂和盼望,既不是關乎今世的收獲或增益,也不是自己個人的成就,而完全是關乎羊群的長進和教會的建立。

(二)基督徒在凡事上要將眼光放得長遠,今天一切的活動,都要以當主再來時如何向祂交代為觀點,這會使我們有完全不同的表現。

(三)當主再來時,傳道人是否得主稱讚與獎賞,端視他們所服事的信徒屬靈情況如何而定。



【帖前二20】「因為你們就是我們的榮耀,我們的喜樂。」

〔文意註解〕信徒的屬靈情況良好,乃是傳道人的榮耀和喜樂(參腓四1);現在是如此,當主再來時也是如此(19節)。

〔話中之光〕(一)一個正常的傳道人,乃是以主的榮耀為榮耀,以神的喜樂為喜樂的人。

(二)一個正常長進和建造的教會,就是傳道人的榮耀和喜樂;不必等到將來,現在就可以享受到這種榮耀和喜樂。

── 黃迦勒《帖撒羅尼迦前後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52%201Thes/52CT02.htm
新增日期: 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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