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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伯拉罕所出的各族
創世記 第25章
從亞伯拉罕所出的各族(二十五1∼34)
亞伯拉罕的死訊,列在從他而出的家族目錄之後;這是創世記向前瞻望的一貫作風。在這些族中,首先列出於救恩歷史中沒有太多參與的部分,讓主要的角色慢慢出場,這亦符合創世記的模式。
1∼4. 基土拉的眾子。按希伯來文結構,乍看之下,這次的婚娶,似乎是在前述事件之後:但參看十二1的的小註。亞伯拉罕還能生育的事實,暗示此事發生得較早(參二十四1),不過他在以撒婚後還活了三十五年(7、20節);歷代志上一32稱基土拉為「妾」,這?第6節也似有此意,暗示亞伯拉罕在娶基土拉時,撒拉還活著。
米甸是這些阿拉伯族中最出名的,可是其他名字有些也曾於舊約中再度出現,在南阿拉伯的石碑上,顯然都出現過。亞書利族不可與同名的亞述人混為一談。
5∼11. 亞伯拉罕的遺囑、死亡、埋葬。在5,6節,我們可以看出,亞伯拉罕一直到最後所採取的行動,都受「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之應許的影響。
眾妾(譯註:和合本「庶出的」,意思相近)可能指夏甲與基土拉,見1∼4節的註釋。我們很難不將5、6節與路加福音十五31、32拿來比較,該段話對以撒某些後裔提出責備。在神的計畫中,這些兒子被打發出去,目的是要建立一個真正的家,以致將來他們能歸回:參看以賽亞書六十6以下。
8. 歸到他本民那?一語,不太可能指家族的墳地,那?目前只葬了撒拉一人;這句話必定隱約暗示,死者仍會繼續存在。參,如約伯所言:「不然我就早已躺臥安睡,和……君王、謀士……」(伯三13、14)。亦參看四十七30的註釋。
9. 以撒與以實瑪利相聚,後來雅各與以掃在以撒死時亦復如此(三十五29)。
11. 如果說,以撒永遠不及亞伯拉罕,他的一切均是因他父親而來,但不論如何,神也對他有特別的祝福。
庇耳拉海萊:參十六14,二十四62。
12∼18. 以實瑪利之後裔。本段請參看十六10∼12的註釋。
19∼34. 以撒的雙生兒:雅各與以掃之爭。故事尚來不及停下來談以撒本人,就急急說到新生的一代,顯出此處傳宗接代的重要性;以撒的事則可等到下一章再說。
雅各的一生幾乎直延申至本卷書的末尾,何西阿書十二3為他作了一針見血的摘要:
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腳跟, 壯年的時候與神較力。
如果我們在這兩行中間,插入何西阿書十二12的括號──
從前雅各逃……,為得妻服事人,為得妻與人放羊
──那麼,從其中的主要名詞:「哥哥……妻……神」,我們便可明瞭他從小到大幾個階段中關心的事;而從其中描寫的動作,便可看出他邁向成熟的崎嶇之路:「也抓住腳跟……逃……服事……放羊……較力……得勝」。事實上,何西阿書十二3的兩個動詞,在希伯來文中藏有他的兩個名字,從雅各(`a{qab[,「抓住腳跟」)到以色列(s*a{ra^,「較力」),成了他客旅人生之起程與終結的記錄。
21. 從26節與20節看來,他們等候了二十年。神經常用這種特別艱難的方式,作為一項特殊工作的序曲:如約瑟、參孫、撒母耳,都是經過憂傷與祈禱,才來到世上。
22. 利百加的呼喊,是一斷句,直譯為「若是這樣,為什麼我──?」敘利亞版本加了「活著」(參RV、RSV),但這卻不足採信。上下文為蒙應允的禱告(21節)和進一步的求問(22下),由此可見,她所憂慮的是,神微笑的臉龐為何突然變為皺眉。AV 的意思較 RV、RSV 更接近。
23. 分開(AV、RV),分為二(RSV):即互不兩立。
大的要服事小的:這段神諭對於二十七章的陰謀有重要的提示,見那段的註釋。這也顯示了神全權的選擇,正如保羅在羅馬書九11、12所陳明的。
25. 發紅(~ad[mo^ni^):這可能為他的別名「以東」舖路,不過30節的呼喊才成最後決定。以掃(`e{s*a{w)與 s&e{`a{r(多毛的)只稍微相似。
26. 雅各,是個現成的名字,在別處也有人用,意為「願他在腳跟邊」──即「願神作你的後衛」(參十七19的註釋)。不過,這也可以作為負面的意思,如尾隨別人的腳步,或欺騙,如以掃在二十七36悲痛的發現。雅各因著自己的劣行,使他的名字貶值為欺騙背叛的同義詞;耶利米書九4的希伯來文取用了這個意思:「弟兄盡行欺騙」。但是那為他帶來毀滅的固執脾氣,最終也為他保住了祝福(三十二26)。亦參看四十九18的註釋。
27∼34. 這兩位人物的個性完全相反,後來的兩國也終致如此。安靜是希伯來文ta{m,其含意為「紮實的」、「穩重的」,雅各冷靜的個性,最好的一面使他完全可靠,最壞的一面,則使他成為可怕的冷酷敵人。
長子的名分是身為長子的地位:意即作一家之首,而後來至少在以色列國中,長子能繼承兩倍的產業(申二十一17)。從努斯(譯註:位於底格里斯河東,在該處發現西元前十五世紀的文獻數千件)的證據看來,當時何利人中,長子的名分是可以出售,在一次這類合約中,一位弟弟付出三隻羊以換得某項產業250──這已足夠闡明雅各的交易。
若雅各此舉太不留情,則以掃便是太不用腦:譯文將他口沫橫飛的急匆匆之語,變得太過柔和:「讓我吞一些紅湯,這紅湯……。」為了眼前可見之物,他不計一切代價,而且決定了就執著不改(33節),事後又不放在心上(34節)──順帶一提,他雖在32節上說將要死,其實根本沒這回事──因此為自己得著希伯來書十二 16的渾名:「貪戀的人」。
本書的評論不是:「這就是雅各欺騙了他的哥哥」,而是:「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希伯來書十二章也分享了這觀點,將輕率的以掃當作希伯來書十一章信心偉人的反比。
資料來源: 丁道爾聖經註釋
新增日期: 20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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