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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OL註釋資料
民數記 第18章
七、祭司與利未人的條例 18:1-32
(一)祭司與利未人的職責 18:1-7
◎「耶和華對亞倫說」:上帝常常都是透過摩西對亞倫說話
6:23 8:2 ,此處卻是直接對亞倫說話。這種狀況也發生在
利 10:8 。
●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干犯」祭司職任:原文沒有「干
犯」一詞。
●「罪孽」:字義是「罪惡」、「不公正」、「不公的行為引起的
刑罰」。
●「法櫃」:原文是「見證」。
●守「所吩咐你的」:SH 4931,「命令」、「職責」。詞尾說明
這應該是「你的命令」。
●「守全帳幕」:SH 4931+SH 3605+SH 168,意思應該是「全
帳幕的職責」。
●「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謹守你的命令,並全帳幕的
職守」。
◎ 18:3 利未人如果如同可拉一樣,意圖踰越界線,那死亡的將不
只是個人,而是整群利未人與所有的祭司都將滅亡。
●「看守」:原文是「謹慎」+「守衛」。
●「聯合」:SH 3867,「連結於」,「利未」這一個字SH 3878
,就是源自這個字。
◎ 18:5 似乎是上帝對 17:12-13 中以色列人呼喊的回應。透過祭
司和利未人作為中介,保護以色列人免於接觸上帝的聖潔,以及
因此所帶來的危機。
◎ 18:6 實際上與 3:9 8:16 的命令一致,此處只是重申。
◎「幔子」內:一般指的應該是隔開至聖所與聖所之間的幔子,此
處似乎不是那樣嚴格的用法,而是指「聖所」的帳
幕內。
●「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直譯是「我賞賜你
們祭司的職任,當作禮物」。
(二)祭司可以得到的賞賜 18:8-20
●「舉祭」:字義是「奉獻」、「貢獻」。
●交給你「經管」:SH 4931,「守衛」、「掌管」、「功能」、「
保管」、「保存」。此處應該是取「保存」的意
思,而實際的意義就是「給亞倫家族享用」。
●「當作永得的分」:SH 5414+SH 4888+SH 1121+SH 2706+SH 5769
,意義是「作祭司的分,作永遠的定例」。
● 18:9 所提到的,有素祭 利 2:2-3 ,贖罪祭與贖愆祭祭牲脂油之
外的部份,都是屬於祭司的 利 6:16-18 。
◎ 18:10 這種至聖的祭物,僅有祭司家族中的男丁可吃。 18:11-13
,就是提到有些祭物是「聖的」(不是「至聖的」),這種就祭司家
族潔淨者都可吃(不論男女)。
● 18:12 「至好的」....「初熟之物」:原文只有一個字,SH 7225
,這個字同時有「首先」和「最好」的意思,因此被用來當成雙關語
,指獻給神的初熟之物,也指「最好的東西」。實際上一般也應該獻
上最好的東西給神。
◎至聖的祭:「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
」,只有祭司家族男丁可以吃。
◎聖的祭:「舉祭、搖祭、初熟之物、永獻的」,所有祭司家族成員都
可享用。
● 18:15 「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
給你」,直譯是「凡頭生的,就是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
畜,都要歸給你」。
◎頭生牛羊的肉,也都歸給祭司。
◎此處再次讓我們看見,我們應該把「首先的」、「最好的」產出獻
給上帝。即使對整體數量來說,那不是最大的一部分。我們曾經這
樣努力過嗎?還堅持這個初衷嗎?
●「永獻的」:SH 2764,「被奉獻的東西」、「完全獻上」。
●「五舍客勒」:約57公克,這大約是當時的人半年的工資。這些錢
也都是歸祭司的。
●「鹽約」: 代下 13:5 也有一樣的用法,意思應該就是「永遠不變
的約」。
●你的「分」,是你的產業:SH 2506,「一份」、「一片土地」、
「一部份戰利品」。
●你的分,是你的「產業」:SH 5159,「財產」、「基業」、「地
業」。
◎ 18:20 很清楚的要求祭司應該專注於上帝的事情,不可以經營土
地上的收益,也不可以仰賴土地的收益。這在現代的社會中並不容
易執行,多少牧者還是得投資股票、基金等等。或許我們今日不能
強迫執行這樣的規定,但是至少也應該給予神職人員(至少是主導
敬拜的核心神職人員)足夠的奉獻,鼓勵神職人員把時間全部投資
在上帝身上。
◎由於不可以置產,所以祭司多的錢也沒地方花,所以這些錢可以給
出去。因此如果祭司制度完整,應該以色列人中就不會有窮人,因
為祭司的錢除了修理會幕外也無法使用,所以可以去幫助窮人。
(三)利未人所當得的 18:21-24
◎把祭物的一部分給祭司,其他地方已經都有說明,但此處是第一
次提及以色列人要把十分之一供應給利未人。
●「酬他們的勞」:SH 2500+SH 5656,「酬謝」、「勞動, 服侍
」。
◎為上帝做事,上帝並不會忘記應該要給予酬勞。而且如果十二支
派,每個支派拿出十分之一給利未支派,那利未人應該比一般以
色列人富有才對。我們有善加對待服事上帝的人嗎?而且此處的
利未人並非是祭司,而是協助祭司的工作人員(等於是教會中的
幹事、執事,教會機構中的職員)。上帝依然希望他們「不要兼
差」(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而給他們豐厚的報答。
(四)利未人的十分之一 18:25-32
●「褻瀆」:SH 2490,「視為平凡」、「玷污」、「污染」。
◎ 18:32 的意思是如果利未人不奉獻十分之一,那等於他們要使用
以色列人奉獻的「聖物」,這樣就「褻瀆聖物」了,褻瀆聖物的
代價就是「死亡」。因此利未人應該奉獻出十分之一,以此代表
整體以色列人的聖物成為「利未人的聖物」,就可以自由享用剩
餘的十分之九。
◎利未人已經領受了以色列人所奉獻的十分之一,但他們不能把自己
當成是恩典的終點,也必須把最好的十分之一再獻給祭司。我們中
間領受眾人奉獻的傳道人或教會組織,是否也把十分之一再奉獻出
去,還是自比於至高的祭司階級,成為恩典的終點?
資料來源: http://bible.fhl.net/
新增日期: 2018/02/21
狀態: 尚未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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