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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1章11-17節
加拉太書 第1章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 神的教會。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 神,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阿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士革。」
事奉神的人,需要明白事奉應出於神的旨意,不應出於人的意思;不是因為人吩咐他做,也不是因為組織指派或人為調動。我們所領受的不是從人領受,非因人的教導,也不是因為從神學院畢業。教會事奉有個很大的難處,在於我們只看重神學學位和人的調派,遵從人的的意思過於神的意思。不是說人的教導不對,也不是說神學院不好,只是更重要的是要有主自己的託付、帶領和啟示,甚至也不是為教會的傳統大發熱心。就像保羅,沒有信主前非常火熱,他對律法嚴謹遵守,為教會的傳統也大發熱心。
今天教會裡有很多人為了傳統而大發熱心,覺得教會過去二十年都如此,怎麼可以隨便改變?他們的眼目只看過去,反而看不見神在這個時代的引導,這也是宗派主義帶來的問題。其實每個宗派在興起時,都看見神在那個時代要做的工作,在那個時代就成為神的器皿。但久而久之,後來的人堅持前面的人所走的路,不肯被更新,慢慢就成了宗派主義;因此忽略了神在這個時代的工作,只注重神在過去的工作,卻忽略了神要他們繼續向前。
一個事奉神的人,要看重的是神的呼召。我們必須明白神在自己身上的使命,要有強烈的使命感,成為自己事奉的動力。遇見難處時,才不至於灰心失望,反而依靠主繼續向前,求神把這樣的使命感、動力感賞賜給我們。
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
主,感謝你,因你愛我們,甚至我們在母腹時,你就認識我們。你是呼召我們的神,不但拯救我們,也要我們進入生活崗位為你作榮美見證。讓我們從你那裡領受清楚異象,使我們在家庭生活、工作、教會和個人生活中都榮耀你的聖名。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阿們!
資料來源: 本文作者為矽谷生命河靈糧堂劉彤牧師,台灣聖經網蒙允轉載
新增日期: 2013/10/29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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