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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叢書--羅馬書第九章

羅馬書 第9章

羅馬書第九章


猶太人的問題

從第九章至第十一章,保羅要解決在教會中最難解決的問題──那就是猶太人的問題。他們是上帝的選民;他們在上帝的目的中有獨特的地位;不過當上帝的兒子來到世界之中,他們卻拒絕他,並且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這種悲慘矛盾的局面,當作怎樣的解釋呢?這就是保羅在這幾章?要討論的問題。他們很是複雜困難。在我們沒有開始作詳細研究的時候,最好把保羅解決的方法先提綱絜領加以說明。

在我們開始分析保羅的思想之前,必須先注意一件事──那就是保羅寫述這幾章,絲毫沒有忿怒之意,只是帶?一種悲傷心碎的心情。他永遠不會忘記他是一個猶太人,他十分願意犧牲他自己的生命,只要如果這樣做能帶領他的弟兄們歸向耶穌基督。

保羅從來沒有否定猶太人是選民。上帝揀選他們作為自己的子民;上帝賜給他們約,在聖殿中事奉,以及律法;祂在自己的榮耀?與他們同在;祂賜給他們先祖。其頂?為耶穌也是一個猶太人。保羅接受猶太人在上帝拯救的體系中是不易之論,也是整個問題的出發點。

保羅所論的第一點:不錯的,猶太以一個國家來說拒絕耶穌並把祂釘死十字架;但是這也是不錯的,不是所有的猶太人都拒絕祂,有的卻相信祂,信託祂,因為所有早期跟隨耶穌的人是猶太人。於是保羅反顧以往的歷史,主張作為一個猶太人並不在乎血統上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在猶太的歷史上,一再重現,在上帝選擇的過程中──保羅稱之為揀選──在亞伯拉罕的所生的兒女中,有的蒙揀選,有的被棄絕。以亞伯拉罕與以撒為例:以撒是依照上帝的應許而生的,因此得蒙揀選;以實瑪利是從肉身生的,因此未曾揀選。又譬如以撒的兩個孿生兒子──雅名蒙揀選,以掃被棄絕。這種揀選並不憑藉善工;乃是完全憑藉上帝揀選的智慧與能力。

更進一步說,那真正的選民不可能為整個國家;它只是其中公義的餘民──當其他的人否認上帝的時候,有少數的人仍然忠於上帝。在以利亞的日子?,只有七千人忠於上帝,舉國其他的人都去敬拜巴力。在以賽亞的教訓中,有一段主要的經文:『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來的餘數。』(賽十22:羅九27)。保羅的第一點是從未有過一個整個的民族都是選民。其中總是有選擇──上帝的揀選。

有的被揀選,有的被棄絕,這對上帝說來,是否公平?如果人的被揀選或是被棄絕並不憑藉他們自己的道德或過犯,他們拒絕基督,你怎樣可以譴責他們呢?他們接受基督,你怎樣可以稱讚他們呢?保羅,在這?所用論證,令人迷惘徬徨。他很率直的說,上帝有權按照祂喜歡的去做,即使是奧秘難明,人亦無權過問。泥土不能反問陶匠。陶匠可以決定二塊泥土,一塊作尊貴的器皿,一塊作低賤的器皿。泥土無話可說。保羅說上帝有權對待人亦是如此。保羅引用法老為例(羅九17)說,上帝把他放在歷史的舞台上,為要彰顯祂的權能。以色列的百姓,先已受到警告,外邦人將蒙揀選,他們自己將被棄絕。先知何西阿豈不寫?說:『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他們為「我的子民」;本來我所不愛的邦國,我要稱它為「我所愛的」。』(何一10;羅九25)。

不過以色列的被棄絕並非是任意冷酷的。向猶太人閉戶,乃是要向外邦人開門。上帝使猶太人的心剛硬並且使他們盲目不見,其最終目的乃是為外邦人開啟一條信心的道路。這種說法似乎有些怪異。把一切不重要的事剔除,我們看見上帝可以隨祂自己的意思對待任何人或任何國家,祂有意的使猶太人的心靈黑暗,眼睛不見,使外邦人可以進來。

猶太人基本的錯誤在那?呢?就以上所論,這或許是一個要想知道的問題。從信仰的兩極性看來,保羅雖然主張猶太人的拒絕乃是上帝的工作,然而這些事不一定要發生的。保羅不能除去信仰上不可改變的兩極性──他也無意於避免此種兩極性──一方面一切都是出乎上帝,另一方面人有他自由的意志。猶太人的基本錯誤乃是他們想藉?自己的努力與上帝和好。他們想藉自己的善工得救;而外邦人卻以完全信靠的心,簡單的接受上帝的賜與。猶太人應當知道到上帝那?去的惟一道路就是信心的道路,人的成就只是一條死胡同。以賽亞豈不是說過:『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麼?(賽廿八16;羅十11)。約珥豈不是說道:『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麼?(珥二32;羅十13)。是的,如果人沒有聽見,他就不能有信心;不過對猶太人說來,他們已經聽過了。他們抓住了守住律法的成就,把一切都放在善工上。其實他們應當知道到上帝的道路乃是信心的道路,因為先知們已向他們說過。

保羅又一次的再?重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的安排;上帝這樣的安排為的是要讓外邦人進來。於是保羅轉向外邦人。他吩咐他們不要驕傲。他們是野橄欖的枝子被接在園?的橄欖樹上。他們並不依靠自己的成就得救,正如猶太人一樣;在事實上,他們依靠猶太人;他們只是被接上的枝子;根和幹仍然是上帝的選民。他們自己的被揀選及猶太人的被掉棄並不足以使外邦人的心中,產生驕傲。如果他們這樣的話,他們會被掉棄的。

保羅講到這?,是不是已經結束了他所要講的?並非如此!上帝的目的要使猶太人對於祂與外邦人的關係產生憤佷嫉妒,至終他們要求再被接納。摩西豈不是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麼?(申卅二21;羅十19)。至終,外邦人要成為猶太人得救的工具。『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十一26)。

這樣,保羅結束了他的論證。我們可以歸納為下列的步驟:

(1)以色列是被揀選的百姓。

(2)作為以色列民的一份子,並不只是種族方面的後裔。在一國之中,往往再經揀選;一國中最優秀份子往往即為忠心的餘民。

(3)上帝的揀選並非不公正,因為祂有權依照祂所喜歡的去做。

(4)上帝使猶太人的心剛硬,只是要為外邦人開啟門戶。

(5)以色列民的錯誤在乎依恃在律法上人的成就;事實上,到上帝那?去的必須途徑乃是完全信靠的心。

(6)人必須不要驕傲,因為他們只是野橄欖接在真的橄欖樹上。他們必須記住。

(7)是結束;猶太人受到外邦人所有特權的激動,產生嫉妒,結果他們會因外邦人而得救。

(8)最後,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要一齊得救。

一切榮耀是在保羅論證最後的地方。他開始說有的被揀選,有的被掉棄。在最後他說這是上帝的旨意,所有的人,都要得救。



失敗的悲劇(九1-5)

保羅開始解釋猶太人拒絕耶穌基督。他沒有以忿怒開始;他乃是以憂傷的心開始。在這?沒有忿怒的風暴,沒有在忿怒中的斥責;在這?只有從一顆破碎的心中發出刺骨的傷痛。保羅像他所敬愛服事的上帝一樣,恨惡罪惡,深受罪人。沒有人會開始拯救人,除非他先愛他們。保羅視猶太人並不像應受忿怒鞭責的百姓;乃是看作用愛心渴望的呼籲他們回來的子民。

保羅十分願意為?要猶太人得?基督,犧牲他自己的性命。這一種思想或許可以回溯到以往猶太史上的一件偉大的史蹟。當摩西在山上從上帝手中接受律法的時候,眾百姓留在山下,犯了極大的罪,造金牛犢拜它。上帝非常的震怒。於是摩西禱告上帝說:『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卅二32)。

保羅說為?他弟兄的緣故,如果對於他們有益處的話,他願意受咒詛。他用的咒詛,希臘文為anathema。這是一個非常可怕的字,包含完全毀滅的意思。一座外邦的城攻下以後,?面一切的東西都要毀滅,因為都受到了污染(申三6;二34;書六17;七1-26)。一個人如果引誘以色列人離開敬拜真神,他受到毫無憐憫的毀滅(申十三8-11)。保羅一生中最寶貴可愛的事就是任何東西都不能叫他與在主基督耶穌?上帝的愛隔絕。不過如果能拯救他弟兄的話,就是在上帝面前被放逐,也是心甘情願的。

在這?,又是這偉大的真理,一個要拯救罪人的人,必須要先愛罪人。當一個兒子或是女兒,做錯了事,當受責罰的時候,做父母的人,如果可能,很肯為他們擔當懲罰。邁爾士(Myers)在他所寫的一首詩──聖保羅(Saint Paul)中說:

『難以承受的熱望猶如號角的呼聲,
使我全身竦然震顫;
哦,拯救這些人──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獻上自己,為他們而死。』

那是上帝的感覺;那是保羅的感覺;那是我們必須有的感覺。

保羅從未在上帝的治理中,否定猶太人的地位。他列舉他們的權利。

(一)他們特別的是上帝的兒女,特別的揀選,特別過繼入上帝的家中。『你們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兒女。』(申十四1)。『祂豈是你的父,將你買來的麼?』(申卅二6)。『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出四22)。『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何十一1)。聖經?充滿了以色列人為上帝特別兒女的觀念,以及以色列人拒絕完的的接受。

包漢(Boreham)在有一處地方,說起他童年的時候,在一個朋友的家中作客。在那家,有一間屋子是不許進去的。有一天,他是在那間屋子的對面,他看見那間屋子的門開?。他往?一看,看見有一個年齡和他相差不遠的男孩,不過他是一個白癡,景況很是可怕。他看見他的母親走到他的旁邊。她必定看到這一個年輕的包漢,身強體健,一切正常。反顧她自己的兒子,在強烈的對照下,心?必定很難過。他看見她跪在這白癡男孩的床邊,聽見她從痛苦中發出聲音:『我餵你,給你穿衣,愛你──可是你從不知道我。』這正是上帝要對以色列人所說的話──其不同點只是比白癡的男孩更不如,因為以色列人的拒絕上帝是有意的,是張開看眼看見的。這是一件可怕的事,使上帝的心碎。

(二)以色列民有榮耀。在以色列民的歷史中,shekinah或kaboth這二個字是常常遇見的。這是上帝到他百姓地方的時候所見到的榮光。(出十六10;廿四16-17;廿九43;卅三18-22)。以色列人看見上帝的榮耀,但是拒絕祂。上帝在耶穌基督的臉上,給我們看見祂慈愛憐憫的榮耀;這是一件可怕的事,如果我們選擇的是地上的事。

(三)以色列民有約。約是二個人所建立的關係,有的為雙方的利益,有的是雙方間的友誼。上帝一再與以色列接觸,與他們建立特別的關係。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是如此,在西乃山上,祂賜下律法。

愛任紐(Irenaeus)說到上帝與人立約,分為四次。第一次,在洪水後與挪亞立約,虹是立約的記號,表明上帝的應許,上帝以後不再降洪水在地上。第二次,與亞伯拉罕立約,割禮是立約的記號。第三次,與以色列民在西乃山立約,其根據為律法。第四次,在耶穌基督?所立的新約。

這是一樁奇妙的事,上帝來接觸人,與他們產生立約的關係。這是很簡單的真理,上帝永不讓人孤零零單獨一人。上帝不是只與人接觸一次,就把他們放棄。上帝和人一次再一次的接觸;上帝和個人也是這樣。祂站在門外叩門;人的意志,有一種戰戰兢兢的責任,就是可以拒絕開啟門戶。

(四)他們有律法。以色列民無可推諉說,他們不知道上帝的旨意;上帝已經告訴他們,祂要他們怎樣做。如果他們犯罪,並不是因為他們無知,乃是明知故犯。明知故犯乃是敵對光明的罪,是罪中最大的罪。

(五)他們有聖殿的崇拜。崇拜的主要點是靈魂與上帝接觸。在聖殿中崇拜的上帝已經給猶太人通達到祂那?去的一條特別的道路。如果到上帝那?去的門戶關閉了,這是他們自己關上的。

(六)他們有應許。以色列民不能說他們不知道未來的命運。上帝已經告訴他們在祂未來的目的中,他們應有的義務與權利。他們知道在上帝的計劃中,他們將遭遇的大事。

(七)他們有自己的列祖。他們有傳說,又有歷史。這樣的人是一個可悲的人,(如果)他竟然輕視自己的傳統,把祖先傳下來的認為可恥。

(八)他們所有的最高?就是從他們之中出現了上帝的受膏者。其他的一切都是準備他的來臨。但是當他來時,他們卻拒絕他。人生最大的悲痛就是準備給他子女一切成功的機會;犧牲,補救,勞力,給他機會;結果,發現他的子女不順服,反叛,自我放縱,失去了為他所做的一切。這是一個大悲劇──浪費了愛的勞苦,毀滅了愛的期望。以色列民的悲劇就是上帝為它準備了祂兒子來臨的日子

而一切的準備都落空了。這並不是上帝的律法被破壞了;這是上帝的愛被輕蔑的拒絕了。在保羅的詞句後面包含的不是忿怒,而是上帝的心破碎了。



上帝的揀選(九6-13)

如果猶太人拒絕上帝的兒子──耶穌,把他釘在十字架上,那是不是說上帝的目的受到阻礙,上帝的計劃失敗?保羅想出了一個奇妙的論證,證明不是這樣的。在事實上,不是所有的猶太人都拒絕耶穌;有的卻接受耶穌,例如一切早期追隨耶穌的人都是猶太人,保羅自己就是其中之一。現在,他說,如果我們回顧以色列民的歷史,我們看見一次又一次的揀選的過程在進行之中。一次又一次的我們看見不是所有一切的猶太人都在上帝的計劃之中。有的是;有的卻不是。上帝藉以工作的那國度,上帝用它實行祂的計劃,並不意味?,只要他們按血肉之體說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了。在整個計劃後面,不只是血統之關係,乃是有選擇──上帝的揀選。

為要證明他的話,保羅從猶太歷史中,提出兩件事並且用經文作為佐證。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以實瑪利是使女夏甲的兒子;以撒是他妻子撒拉的兒子。按血統來說,兩個都實在是亞伯拉罕的兒子。撒拉年老有子。按照她的年齡,在人說來,不可能再生孩子。當以撒漸長,有一天,以實瑪利戲笑以撒,撒拉心?不悅,要求夏甲和以實瑪利必須離開,只有以撒可以承受產業。亞伯拉罕不願意叫他們走,但上帝吩咐他照?去行,因為從以撒生的,纔要稱為他的後裔,保存他的名(創廿一12)。以實瑪利是從人的情慾生的;以撒是從上帝的應許生的(創十八10-14)。只有從應許生的兒女才是真正的後裔。這是第一件證明不是所有一切亞伯拉罕按肉身生的後裔和上帝所揀選的處於同等的地位。在這國家?面,上帝的選擇與揀選繼續的進行?。

保羅又另外提起一件事。以撒的妻子利百加懷了孕。上帝告訴她,腹中有兩個孩子,為兩族的始祖,並且大的要服事小的(創廿五23)。以後生出來是雙生子──以掃和雅各。以掃是長子,然而上帝卻揀選了雅名。上帝的旨意卻要成全在雅各的後裔身上。為?把握住他的論證,保羅引用瑪拉基書一章二,三節,在那?上帝對這先知說:『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保羅說有的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卻是比亞伯拉罕的後裔更似猶太人;蒙揀選的人並不只是在肉身上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在歷史上,在那家族?常經揀選的過程。一個猶太人完全了解這些話,並且也肯接受。阿拉伯人是以實瑪利的後裔,在血統上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這也沒有問題。不過猶太人從未夢想過說阿拉伯人居於上帝的選民。以東人是以掃的後裔──事實上,這正是瑪拉基的意思──以掃真是以撒的兒子,是雅各的孿生哥哥,但是沒有猶太人會說以東人有份於選民之內。從猶太人的觀點,保羅說明他的要點;在亞伯拉罕肉身後裔的家族中,有揀選這一事實的存在。

他進一步的說明那揀選與行為善工毫無關係。雅名的蒙揀選,以掃的被拋棄,在他們還未出生以前。這就足以證明了。那揀選決定的時候,他們還在母腹?呢!

這種說法使我們的心躊躇不定。它使我們看到的一位上帝,祂任意武斷決定揀選這人,拋棄那人。這對我們看來似乎不太合理,因為這使上帝負責的行動,在倫理上有些說不通。不過對猶太人說來,這種說法卻正中下懷。甚至對我們也是如此,因為這說法的中心包含了一端偉大的真理。一切事物都屬上帝;在一切事物後面有祂的行動;甚至有些似乎任意武斷的事也是歸於祂。這世界上一切的行動是並不是沒有目的的。



上帝的統治權(九14-18)

保羅現在開始討論他的論證及在他自己心?發生矛盾的思想。他說在以色列民的歷史中,選擇和揀選的過程繼續的進行看;他?重這一事實──這選擇並不依據被揀選的人的善工,完全由上帝的意志決定。反對的人要問:『這公平麼?上帝採取任憑自己意思揀選的政策,祂公正麼?』保羅的答案是上帝是可以隨意選擇。在羅馬帝國恐怖的日子?,生命沒有保障,在一個暴虐猜疑的帝王統治之下,只要他念頭一轉,任何人可以立刻死亡。迦爾巴(Galba)說,一朝他成為帝王,『他可以對任何人做他要做的任何的事。』這是保羅說這句話的背景。

他又引用兩件事以證明他的論點,並且應用經文證明。第一他採取出埃及記卅三章十九節。摩西想找出真實的證明上帝實在與以色列民同在。上帝的回答是祂要憐憫祂自己揀選要憐憫的人。祂對於這國家的慈愛憐憫完全出於祂自己。第二是以色列民爭取從埃及與法老的權力下獲得釋放。摩西先往請求釋放,他警告法老,上帝只是把他放在歷史的舞台上,顯明祂的能力為眾人盡力,並為一切不服從的人所有的遭遇,作為先例。(出九至十六章)。

對於這種議論,我們的心又起了躊躇。當然,這並不是說上帝可以做任何的事。祂不能做和祂本性相反的事。祂不能對於不公正的行動負責;事實上,這是破壞祂自己的律法。我們覺得很難,甚至不可能,想像一位上帝,祂不負責任的把憐憫給一人而不給另一人;祂興起君王,只是做木偶傀儡,藉?他可以報仇雪恨。不過對一個猶太人說來,這種議論是合理可信的,因為在本質上,這意思是說,上帝是在一切事物的後面。

歸根結底,這議論保持一個重大真理。人不能與上帝談公道。人沒有甚麼可向上帝索取他的權利。受造者沒有甚麼可向創造者要索。當要談公道時,這回答是人在上帝面前沒有甚麼是配受的,沒有甚麼可索取的權利。上帝與人交往,最主要的事是出於祂自己的旨意與憐憫。



陶人與泥(九19-29)

在前面一段經文?,保羅指出在以色列整個的歷史中,上帝不斷地在揀選和選擇的過程中。這樣,很自然的會產生一種抗議──如果在此整個的過程後面,都是出於上帝的揀選與棄絕,上帝怎樣可以把人的離棄祂歸咎於人呢?這錯誤不是由於他。保羅很率直的回答幾乎近於粗劣。他說沒有人有權可以與上帝辯論。當一個?匠製作一件器皿,器皿不能向他提出抗議;他有絕對的權柄;從一團泥他能作貴重的器皿,另一團作卑賤的器皿,泥土無話可說,它無權反抗。事實上,保羅所講的一番話是取諸耶利米(耶十八1-6)。我們對於這件事可以提出二點。

(一)這是一個不太好的類比。有一位著名的新約解經家說至少有幾段經文,我們希望保羅不要寫。這段為其中之一。一個人和一團泥有很大的不同。一個人乃是人,一團泥乃是一件物。你可以任意的對待物,但是你不能任意的對待人。泥土無意於抗議;無意於提出問題;不能思考與感覺;不會手足無措及感到痛苦。如果有人遭遇難以解釋的憂愁,只是對他說他無權抱怨,因為上帝可以隨意做祂要做的,對他說來,毫無幫助。這是暴君的作為,不是慈父的作為。福音的基本事實是上帝並不待人如陶匠的對待泥土;祂待人如慈父對待他的兒女。

(二)不過當我們這樣說的時候,我們必須記得一件事──保羅乃是在內心悲傷的時候所寫的一段話。他面對令人心煩意亂的事實,上帝自己的子民,他自己的血族棄絕上帝的兒子,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保羅並不願意這樣說的,他被逼不得不說。他能看到的唯一可能的解釋是上帝為要達成其目的,不得不使他的百姓看不見。

保羅的議論並不停留在這?。他繼續的說,猶太人的棄絕上帝為外邦人開啟了門戶。他的議論也不太高明。說上帝利用一個邪惡的情勢,使它產生善良是一會事;說上帝創立一個邪惡的情勢,為的要使它最後產生善良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件事。保羅說的是上帝有意的使猶太百姓心智暗昧,眼睛瞎盲,內心剛硬,這樣為外邦人開了一條進入的道路。我們必須記得這種議論並非出於一位神學家,坐在他的書房?,經過了慎思明辨以後所作出來的。這議論乃是出於一位內心失望,憂急如焚,急於對於這完全不能了解的情況,找出理由。最後,保羅所找得唯一理由是上帝做的。

於是保羅與猶太人爭辯;他知道唯一支持他議論的是從他們自己的聖經?採取的經文。所以他摘錄經文,證明猶太人的被棄絕及外邦人的被接受都已經預言在先知書?了。何西阿說,上帝把那本來不是祂子民的成為祂的子民(何二23)。他說本來不作祂子民的要被稱為上帝的兒子(何一10)。保羅指出以賽亞怎樣預見,如果沒有餘民存留,以色列民早就消滅了。(賽十22,23;卅七32)。這是保羅的議論,如果只要以色列民懂得的話,她能預見她的命運。

這是很容易在這段經文中批評他,不過我們必須記得一件事──保羅為他自己的同胞憂心如焚,但是他緊緊的握住這一樁事實,無論何事,都是出於上帝的工作。對他說來,除此以外,別無他言。



猶太人的錯誤(九30-33)

保羅在這?把對上帝之感覺分為兩種相反的方式。一種是猶太人的方式。猶太人的目的是要與上帝有良好的關係。這種關係可以藉人的努力而獲得。另外一種才是與上帝有良好的關係的方式。猶太人的觀念在基本上,是一個人藉?嚴格的遵守律法堆積善工。結果,上帝要報答這些善工,好像欠了他甚麼似的,叫他得救。不過這明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因為人的不完全永遠不能滿足上帝的完全;人所做的一點甚至不能開始償付上帝為我們所做的。

這正是保羅所見到的。正如他所說,猶太人盡其一生,想找到一條律法,如果服從它,便能和上帝相好,他永遠找不到,因為沒有這樣一條律法存在。外邦人從來沒有這樣做,但是他突然面對上帝在耶穌?的難以置信的愛,他只是把他自己投誠在那愛中,完全的信託它。這似乎是外邦人看見了十字架說,『如果上帝像那樣的愛我,我能夠將我的靈魂,我的一生,完全的交託祂。』

猶太人想使上帝有欠於他;外邦人安於有虧於上帝。猶太人相信藉?為上帝做事而得拯救;外邦人覺得上帝為他成就的一切沉浸在驚奇之中。猶太人想藉善工得到往上帝那?去的道路;外邦人只是以信靠的心往上帝那?去。

『不憑我手勞碌工作
得以完成律法要求;
我的熱心如火熾旺,
我的眼淚不住下流,
不能滌除我的罪過:
必須是你才能拯救。』

保羅對於上面的一段話,必然會說:『阿們』。

『石頭』是早期基督徒作者所用特徵典據之一。在舊約?,有一系列有關『石頭』的玄妙的典據。在賽八章十四節有話說上帝將作以色列家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在賽廿八章十六節上帝說祂要在錫安放一塊石頭,作為根基,一塊寶貴的房角石。在但二章卅四、卅五、四十四、四十五節,有一有關一塊玄妙的『石頭』的典據。在詩篇一一八篇廿二節,詩人寫?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當基督徒開始在舊約?尋找有關基督的預言,他們看見這奇妙石頭的典據;他們就把它認為是指耶穌說的。他們的證據就是在福音書中耶穌自己把詩一一八篇廿二節的話,說是指自己說的(太廿一42)。

基督徒們想:這石頭就是真實的根基,這石頭就是使屋子聯絡得合適的房角石,這石頭被棄絕而成為眾石之間的頭塊石頭。這一切都是指基督自己說的。

保羅在這?實際上所引用的經文是把賽八章十四節及廿八章十六節併在一起。基督徒們,包括保羅在內,他們的意思是──上帝有意將祂的兒子成為每一個人的生命的根基,不料祂來了,猶太人拒絕祂,因為他們拒絕祂,上帝的恩賜,原為叫他們得救的,轉而成為他們受譴責的理由。這石頭的圖樣深深的吸引住了基督徒們。我們在新約中一再看見這圖樣。(徒四11;弗二20彼前二4-6)。

在這思想後面的永?真理乃是這樣。耶穌被差遣到這世界上來,作眾人的救主;不過祂也是眾人受審判的試金石。如果一個人,內心發出愛心,完全投誠於祂,耶穌就成為他的拯救。如果一個人,內心不受感動,或是忿怒的反叛,耶穌就成為他定罪的依據。耶穌來到世上為的是要成為我們的拯救,不過因為人對於祂的態度,有的獲得拯救,有的卻被定罪。――《每日研經叢書》


資料來源: 查經資料大全
新增日期: 2013/01/10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羅馬書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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