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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7--理性的專橫
約伯記 第4章
從第4章開始,是約伯幾位朋友與約伯的對話。這一連串的對談簡直是一場審訊,要判定約伯受苦的原因,並要作為犯罪者的約伯認罪。這是一個以理性為基準的法庭,依照這種基準,約伯被判有罪。無論約伯如何申辯,在友人看來都只不過顯出他的「愚妄」(5:1∼2)。
以利法陪著約伯時起初並無作聲,並非因為他對約伯的遭遇沒有意見,只是「因為他(約伯)極其痛苦」(2:13);直至約伯爆發出怨憤情緒時,他就忍不住去判斷了。以利法訴諸經驗,印證自己的智慧:「請你追想」(4:7),「按我所見」(4:8),「我曾見」(5:3)。這些都是他企圖用來增加其自我判決的權威性。
以利法這段話內容主要有三點:第一,善惡的不同報應(4:7∼11);第二,神的超越性和人的限制(4:17∼21);第三,愚昧人必自招惡果(5:1∼7)。善惡有不同的報應是一般人認為天經地義的合理的宇宙觀,以利法就以這種宇宙觀作為法庭的法律。人的聖潔公義和智慧能力根本不能與神相比,現今執行這天經地義的道德大法的,就是這位神(4:6∼11)。
以利法一開始就以一位合理的神去企圖壓服約伯。故此,不服上述這個判斷的是「無智慧」(4:21),是「愚妄」,是「癡迷」(5:2),至終必自食其果,因為作為有限的人竟不屈服神的聖潔公義和智慧能力。以利法判決約伯案件之前,提醒約伯要屈服於他的判斷,因為他的判斷是有神作為根據的。
以利法的話原則上沒有錯,在這?他指摘約伯對「生」的怨懟,他企圖保住約伯正在解體的理性宇宙觀。約伯曾經重建過這個宇宙,但至終都要解體;以利法則在此時重建,以後所見也沒有解體過;原因是這場「荒謬」的苦難是發生在約伯身上,而不是發生在以利法身上。這是一個苦難的載體與不是苦難載體的不同反應。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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