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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0節--單身又如何
哥林多前書 第7章
7:25∼38重回婚姻及性關係的主題上,對象是已訂了婚約的弟兄(36∼38節和合本譯作「父親」與「女兒」,但原文其實只提及「人」與「處女」,按經文發展應指向「男性信徒與其未婚妻」的關係),並回到傳統以男性為中心的角度發言,可能是因當時社會實踐婚姻的主動權仍是握在男性手中。
保羅的領受:保羅明顯地鼓勵信徒考慮守獨身,因某些艱難的處境(他沒有明言是甚麼問題),他相信婚姻關係會帶給哥林多信徒苦難(26∼28);保羅的末世觀相信一切現世人和事的關係皆非永恆,所以信徒未必一定要擁有某種關係(29∼31)。從他親身的體驗是獨身者比已婚者更能了無牽掛,專心一意地服事主(32∼35)。對保羅來說,沒有任何事比服事主更重要。
保羅的節制:雖然保羅很希望哥林多信徒都像他一般專注地事奉主,但他並「沒有濫用」他作為使徒的「權柄」(若我們接受聖經的權威是建基於使徒基礎的話)。他多次澄清自己的勸勉:「我沒有主的命令……我自己的意見……我願意……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人可隨意辦理……這樣行也好……是好……更是好……按我的意見……我也想自己是被主的靈感動了。」這與保羅一貫的作風有很大分別。他特別強調信徒與未婚妻結合並不是罪(28上、36),反對婚姻只是某些信徒錯誤的想法。他提醒信徒可按自己的心意而行(36∼38)——「處女」、「過了(成熟發育)年歲」、「隨意」(36)等字眼指向保羅理解男性信徒考慮成親的理由是出於他們的性需要(參7:2),這並不是罪。
天主教神甫和修女在領受職分前,要作出守獨身的約誓。基督徒在批評這一個制度前,應瞭解這是他們立志專心服事主的約誓,這也是當年保羅的領受。最重要的是這樣的約誓絕不能強迫,必須是自發的——我們當尊重有這樣情操的神的僕人。另一方面,我們(尤其是傳道人)絕不可把自己所看重的屬靈模式硬套在其他信徒身上。我們可以為那些因家室之慮而未能全心投入事奉的信徒覺得可惜,但卻不能指摘他們不忠心事奉:他們絕對有取悅配偶,享受婚姻束縛的權利——這是主所賜給他們的。
祈禱:求主叫我們無論是已婚或未婚的人,都能盡上我們最好的本分來事奉你?。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0/11/1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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