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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節--得救的確據
耶利米書 第15章
本章可分為兩個段落,首段落是耶和華神回覆先知在前章的代求(1∼9),繼續祂對以色列民審判的預告,強調了審判的必然性,即使有偉大的聖賢如摩西和撒母耳為他們代求,也是無補於事的。第二段落是耶利米的自白及神拯救他的應許。
作為猶大國的一分子,先知耶利米愛國愛民之心促使他為到同胞的光景及未來的苦境而痛苦。不過,他亦有感到喜樂的時候,當他以神的聖言為食物,並且能被稱在神的名下(16)、即他是屬於神的時候,他才感到喜樂。事實上,由於先知不論作為或言論均獨排眾議,因而得不到眾民的同情,加上他本人又不肯同流合污,因此給人一個印象:他是很孤單的!其實,耶利米的所謂「常常獨處靜坐」(17),均由於神的使命臨到他身上,他要好好在神面前思想清楚。實際上他並不孤單,因為耶和華神肯定必與他同在,並且保守他脫離敵人的手,至終必得著神的拯救(20∼21)。
活在痛苦之中,得不著周遭的人支持的信徒,仍然可以歡喜快樂,這是基於三個主要因素:1有神話語的安慰。2知道自己是屬於主的。3有神的同在及肯定。
請反思以上三個要素對你現在有甚麼幫助,然後多謝神所賜給你的保證及恩典,以及一切屬靈的資源。
祈禱:天父,我要先求你的國和你的義,深信其他的生活所需,你必定為我預備。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0/05/01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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