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字級:
關乎出外爭戰(20)
申命記 第20章
(1)士氣問題→除掉懼怕
(A)真神同在應許的激勵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20:1
「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20:3-4
(B)人懼怕可離去的選擇
「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
」20:5-8
〜有以下幾種情況,百姓可以回去不參與戰爭
(a)未入住剛建之房屋(未行奉獻之禮)
(b)未享葡萄園之初果
(c)未迎娶所聘之妻子
〜有上容許,目的是怕士兵上戰場,太多顧慮,因而懼怕,影響士氣。
(2)宣戰問題→先求和睦
(A)先和睦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20:10-11
(B)後攻打
「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20:12-14
(C)要滅盡
「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20:17-18
(3)軍糧問題→懂珍惜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20:19-20
資料來源: 教會實用資料庫網站
新增日期: 2008/10/0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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