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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叢書》

士師記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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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十四章



任性的參孫(十四1∼9)

  參孫的父母敬畏耶和華,神賜給他們一個兒子,又揀選他作以色列的拯救者。參孫雖然從出母胎一直到離世均是拿細耳人,可惜他的生活與身分十分不相稱。保羅勸勉我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

 .參孫喜愛非利士女子(1∼4)──父母雖然不悅,但參孫堅持地說「我喜悅她」!這句話多麼熟悉啊!許多時候我們不遵從聖經教訓,不依從聖靈的指引,唯一的理由就是「我喜歡這樣」!多麼自我中心,個人主義。我們是否在名義上說是神的兒女,但在生活行為、個人的抉擇上,卻不遵從父神的旨意呢?

  「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參孫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神定意要他作拿細耳人。神讓人有自由意志,即使人選擇行惡,神也可以藉人所行的惡事,去成就祂自己既定的旨意!參孫被列在「英雄名單」之中(來十一32),因為他成為神的器皿,完成拯救以色列民的任務,可是他自己放蕩任性的生命,卻要自食惡果。

 .徒手打死獅子(5∼9)──參孫遭遇的第一個敵人是一隻少壯的獅子。按常理,參孫必成為獅子裹腹之物,但是耶和華的靈卻大大感動他,所以他能夠赤手空拳把獅子撕開。過了數日再經過那?,他發現獅子屍體內有蜂蜜,就取來吃。參孫因此犯了拿細耳人不可吃不潔之物(十三7)的誡條。我們在參孫故事開始之時,便看見他如何任性,生活隨便。我們應當引以為鑒,治死肉體的敗壞,順服聖靈行事。

思想 你既是神的兒女,行事為人有沒有接受聖靈的引導呢?



參孫的婚禮(十四10∼20)

  參孫違背拿細耳人的誡條,違背猶太人的律法,強要娶外邦女子為妻。他這種任性的結果,終以悲劇結束。

 .有獎謎語(10∼14)──參孫娶非利士女子為妻,並擺設婚筵,七日七夜飲酒作樂。參孫興之所至作了一個謎語給三十個陪伴他的人猜。獎品是各得一件?衣,就是日常在家穿?的便服;另有一套衣裳,就是參加宴會穿?的禮服。

 .探討謎底(15∼18)──三十個陪伴參孫的非利士人,必然朝思夜想的去討論研究,集三十人的才智,想要破解這個謎語,但始終無法想出答案來。他們於是威嚇那名女子,女子便在參孫面前哭哭啼啼,要探出謎底。參孫的答覆是很決斷的:「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妳呢?」表示並非不愛她,只是恐怕洩露秘密而已。限期已到,女子仍啼哭探討答案,參孫不堪其煩,於是在第七天就將秘密告訴了她。結果在最後限期時刻,非利士人及時說出了謎底,參孫心中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他說:「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就猜不出我謎語的意思來!」顯然是指出那女子洩露了秘密。

 .怒殺亞實基倫人(19∼20)──亞實基倫是非利士人五大城市之一,距離亭拿二十三英哩。他找一個很遠的地點下手,是不想亭拿的非利士人知道這些衣裳的來歷。這次婚宴結果是不歡而散,參孫怒氣沖沖的返回父家去。按照當日習俗,七日筵宴完畢,新郎便應當與新娘洞房,婚禮才算完成。參孫不告而別,令新娘及其家人感到羞辱,所以新娘的父親便把女子改嫁給其中一個伴郎了。

思想 檢討你自己的思想:你怎樣處理「個人自由」的問題?怎樣才是基督徒的真自由呢?──《新舊約輔讀》



參孫的謎語(十四1-20)

(一)

在開始另一個場面之前,應談一談第十三章結尾幾節的記載。標準修訂本將少見而且有趣的希伯來句子譯成:『耶和華的靈開始激動他』。耶路撒冷版聖經用『感動他』(中文和合本也譯作『感動他』──編注);新英文聖經譯本用『催促他』。士師記的古希臘譯文用的動詞含『伴隨』的意思。這個少見的希伯來動詞只在其他三段經文中出現,都與『靈』有關,但常是指我們自己的靈。其中兩處(創四十一8及但二1,3)說及夢境是那麼的咄咄迫人,令人焦慮不安,以致法老要召見約瑟,而尼布甲尼撒要召見但以理,為他們解釋來自上帝的機密。詩篇七十七篇也反映了詩人在夜?為未來的類似的苦惱與憂傷──

你叫我不能閉眼,
我煩亂不安,甚至不能說話。
我追想古時之日,上古之年。
我想起我夜間的歌曲,捫心自問,
我心?也仔細省察。
『難道主要永遠丟棄我,
不再施恩麼?』(詩七十七4-7)

這?也像詩歌中通常的情形一樣,用一對詞插進來以增強效果。

在其他這些經文的啟發下,我對上面提及的翻譯感到不滿意。『感動』,『催促』和『伴隨』都顯得過於隨和而且平凡;用『強迫』較為適合。但是『苦惱』或『憂慮』與其他少部分經文較為接近,且完全適合作為序言,將十四至十六章故事中所指的經歷帶進來。任何基督徒都不應該認為上帝的祝福(24節)是指生活的寧靜與舒適的。

新約聖經從未清楚指出耶穌是拿細耳人,雖然有部分解經專家認為『拿撒勒人』一詞在某些經文中,例如馬太二章廿三節中,含有拿撒勒與拿細耳雙重意義。路加二章記載耶穌的父母『就回加利利,到自己的城拿撒勒去了』,還有『孩子逐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又有上帝的恩在他身上』(路二40),多少也反映了士師記十三章的記載。

(二)

參孫的經歷具有討人喜愛的英雄式趣味及實際生活中難得一見的熱誠,在這些開頭場面已是表露無遺。他看見一個美麗的女子,便立刻想跟她結婚,不問這女子是異邦人(3節),有野蠻人的習俗,是跟以色列爭取迦南地統治權的勁敵。(回想我們在書五2-9有關割禮的討論。)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他用通常人打斷小孩子頸骨的手法對付獅子,赤手空拳的把獅子殺了。並將這樣的奇蹟,毫不含糊的歸功於耶和華的靈(6節),可能是記起了阿摩司智慧的話說:『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三8)當他與陪伴他的人打賭時,他下的是大賭注(12-13節),保全榮譽的代價,則是犧牲三十個非利士人的性命和一個被遺棄的妻子(19-20節)。這次無緣無故的在亞實基倫的大屠殺,就像殺死那吼叫的獅子一樣,再一次歸功神性的力量。不管怎麼樣,從第四節看來,參孫的上帝不僅給他超人力氣去行動,也對他所選擇的行動負責任。許多人對於參孫的身分有所非難,認為他只不過是個年輕有為的非利士人的死對頭,具有一種可能令他倒台的好吃習慣,以及專愛挑撥社會團體間紛爭的傾向。連他的父母都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不知道他是在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在猶太教及基督教聖經中出現這種典型人物,我們又能憑甚麼去詰難以色列人及巴勒斯坦人的恐怖謀殺呢?

(三)

我們當然很容易將令他陷於窘境的好吃習慣作道德性的解釋。如果他不是吃了(不潔的)獅子屍體上的蜜,就永遠不會想到那個令人致命的謎語;如果不是那非利士女子那樣的令他神魂顛倒,他就不會在蜜月期間被枕邊人騙去他的秘密了!

(四)

古代近東有好幾個像這樣難以解答的謎語。它令人喜愛的部分原因是在它的模棱兩可,和可能有幾個答案。他們想了三天還是答不出來,便決定在新娘子身上施壓力。而這新娘子早在一個星期前便已想知道這件秘密(17節)。最明顯的解釋是在淫猥下流與性威力發揮有關方面──這是專為男人而設的宴會中常談及的主題。除非參加宴會的人知道參孫在路上遇見獅子的事,否則他們無法得到正確的答案。(獅子的阿拉伯別名是『喫者』。)他也對他的父母保守從那?得來的秘密(9,16節)。

參孫可能常被美麗的女子所吸引,然而都沒有好結果(18節下半)。部分的原因是在處理的問題上。他回答他的新娘子說,他不應該從他那?打聽未曾向父母洩漏的秘密,這樣做法是既冷酷又愚蠢的。即使實情如此,也不應該說出來。

他回答欺騙他的人的侮辱言詞也以詩歌體裁出現(18節下)。有人認為他用『母牛犢』一詞加在他年輕妻子身上是帶?侮辱的成分的。筆者倒認為他的憤怒令他更進一步的指責妻子與那些陪伴的人有染。我們中間許多人也一樣,都是以自己的標準來判斷別人。在床上取得的秘密也被以同樣的方式傳遞出去。本段經文的結尾一句說:『參孫的妻便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不正是證實了這疑點嗎?──《每日研經叢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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