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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中文聖經註釋》

申命記 第4章

人的智慧(四1∼8)

  摩西簡要的講述了以色列人四十年的歷史後,以必須遵守神的律法來開始新一段的講論。以色列人當遵守,因為:

 .神是獨一的(1∼4)。摩西指出,以色列人若遵從神的話語,就可以承受神對列祖的應許。意思是神是那位在歷史中昔在、今在、永在的神,祂是超越時間而存在的,因此可以記念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巴力.毗珥」是迦南地的一神靈,掌管五榖農田的生長,敬拜的方式是人民以行淫來挑動它,使它降雨(參看民數記二十五章)。這是神表明其獨一至尊的一件史實,凡與巴力有關的人均被懲治,可見神重視選民對祂的心意。基於神的獨一至高,祂所賜的律法,也代表?祂自己,成為選民生活的標準。

 .遵守律法者是智慧(5∼6)。摩西稱遵守律法的人為智慧、聰明,表明智慧人有能力分辨何者為真實。那認識律法乃來自真神者,豈非得?了最大的智慧!以色列人若遵從神,他們就可以成為見證神的國度,使萬民也可以發現神的真實(6)。

 .無可比擬的神(7∼8)。摩西大聲作證,要求以色列人想想有哪一國的神如此真實,又與百姓同在?有哪一國能得?神賜予的律例典章?而這典章是公義的。只有那位真實、至公義的神,才可以這樣行、這樣指引祂的選民。

  故此,讓我們也思想,倘若昔日人因神的律法而成為智慧與聰明,今日我們又當怎樣面對這公義的律例典章呢?我們又能否從其中得?神的智慧呢?

思想 明白神律法的真實及滿有使人智慧的力量,有否使你喜愛舊約聖經的內容呢?



偶像或真神(四9∼31)

思想 世上偶像之多,不可勝數,基督徒當然不應與眼見的偶像有所關連,但一些無形的偶像是否仍佔據?我們的心呢?

  當時近東是偶像敬拜極為普遍的地方,每國每城均有他們本身所敬奉的神明。神深深了解人對形像的傾慕,故此祂並沒有以任何可見的形狀顯現在以色列人眼前(15b)。祂也切切的囑咐以色列人要慎防偶像的敬拜,也不可為自己雕刻任何偶像,包括天上地上的任何受造之物(16∼19)。

 .偶像的虛無(28)。偶像是由人手所創造的,既不能看、聽,也不能吃、聞;但它們卻吸引多人的崇拜。我們不明白人何以喜歡以一些虛假的偶像為神,保羅給我們的答案(參羅一18∼23),乃是人不願意事奉真神,並非神高不可及。一個真正事奉神的人或許會遭到普遍人以為的損失,你仍願意敬拜真神嗎?

 .忌邪的神(24)。摩西指出神是烈火,有猛烈而強勁的威力,可以滅盡一切違逆祂的人。神的忌邪,其意可指神愛百姓至一極其妒忌的地步,祂要求人不要三心兩意、朝秦暮楚的去過信仰生活。若我們真的認識神是獨一的,也是真實的,尚有甚麼人、事或物使我們不願立志跟隨祂呢?

 .違逆的後果(26∼28)。神也預先告訴祂的百姓,若他們竟然罔顧神的吩咐,去事奉敬拜別神,他們就不能久居於應許之地,且會被分散於列邦,並且滅盡。神既是真實的,日後以色列人偏離正路,敬拜偶像所得的惡果,正好成為今日這段經文的註釋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偶像是十分可怕的,它可以滿足我們那些屬世的慾望,卻使我們與神分隔,你會選擇偶像還是真神呢?

祈禱 主啊!我要一生一心事奉?。



怎樣認識神?(四32∼43)

  今日我們藉?聖經,可以認識神自己在歷史中的作為;昔日的以色列人,也有他們藉以認識神的途徑。

 .聽到神的聲音(32∼33)。神直接發聲向百姓說話是一次奇妙與難忘的經歷(參出十九章)。這種經驗是從未出現過的,萬民中也沒有任何一國的神如此向人顯現。這次神的顯現,是一個重要的日子,祂要設立律法,叫以色列人遵守;因此這次經驗將成為以色列人世代傳誦的事。

 .經歷神的能力(34)。神以大能將以色列人從埃及救出來,是以色列歷史中一個重要的轉捩點,他們住在埃及的祖先曾親眼看見神如何降禍予埃及人;在曠野漂流的人曾親身經歷神的引導與保守。整件事件均指出神是透過多方途徑去使以色列人認識祂,並樂意事奉與跟從祂。

  今日我們認識神的方法可能有些不同,但不同的方法卻可以使我們更深切的認識祂。而神自我啟示的巔峰,可以說乃是祂兒子耶穌基督成為肉身,取了人的樣式;更透過此行動,成就救世之恩;神的愛,就更形明顯了(37;參羅五8)藉?祂的話語──聖經;或藉祂的僕人使女,我們可以經歷神和聽到神的聲音。雖然方式與舊約時代不同,但我們有更多的途徑認識祂。今日我們最需要的,可能是要拿出更多更長的時間與主相親;更小心察視神在我們生活中的帶領與引導。願意我們更認識祂,更樂於事奉祂。

思想 今日,人可以透過甚麼途徑認識神呢?認識神與我們又有甚麼關係呢?──《新舊約輔讀》



三 勸諭眾民遵守上主的律例典章 四1∼40

  前面縷述歷史的回顧中,其代名詞除了文句的必須外,主要是用「我們」作敘事。這是將作者也包含在其中的:一方面是因為講者為摩西,他也是這些歷史事件的參與人;另方面,這回顧也是被擄期中的以色列人每七年一次與上主重新立約的儀式(參看卅一9∼13),用為共同紀念和學習的功課(學習或教訓,是申命記的主要課題之一)。

  這段經文卻是?重於聽從上主的律例典章,並照?遵行,藉得存活的教訓。因此,其代名詞主要是以「你們」為主,部分卻用單數的「你」。這就表明全段原不是一個完整的一次過之同一作者的產品。然而,聖靈既藉前人的手筆,將這段經文編在一起,我們就把它當作整體的分段來探討。

  這段經文雖沒有直接使用「記念」這詞(39節「記在心上」的原文是「放在心上」),但整篇訓勉均有記念上主和其作為之實。事實上,重新立約的本身,就是一種紀念(參看林前十一24∼25)。「紀念」是名詞,乃用事物或行動,來表示對以往的人物或事件,作長期的記憶或想念。而「記念」卻是動詞,是追想已往的事跡。重新立約這紀念,就是要重新記念上主的作為與訓勉。

  在被擄期中的重新立約這紀念,就是要在場的人「追想上古之日,思念歷代之年」(卅二7),藉以記念上主(八18)和祂的作為(七18),以及上帝在曠野中的引導(八2;參看廿四9);也要記念他們曾在埃及為奴(十五15,十六12,廿四18、22等),更要記念亞瑪力人的惡行,因此不可忘記將他們消滅(廿五17∼19)。

  記念是事物在腦海中重現的動作;紀念是事物在眼前重提的景象。重新與上主立約這紀念,是把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在曠野、進迦南的事跡,重新活現在與上主立約之人的眼前,使他們將自己代入在當年的歷史事件中,以至能記念上主今天要求他們的是甚麼。這段經文,就是在回顧過往歷史事件之後;向與上主重新立約者所要求的事。

{Section:TopicID=234}1 勸勉聽從教訓 四1∼14

{Section:TopicID=235}四1∼2

  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 這裡所用的我,傳統認為是摩西的自稱。但在生活實境上,則有可能是當日重新與上主立約的講道者,亦可能是重新立約典禮上的儀文字句,藉以表明為摩西的話語。教訓的原文 melamme{d ,是強勢的「重複做作」的分詞。這分詞,固然可作名詞使用,亦有繼續不斷在進行?的動詞的含義。律例的原文 h]o{q ,含有銘刻而有規限的條文或習慣之意義,因此是指一種無可變易的規則或指令。典章cs8的原文 mishpa{t] ,是法庭判案依據之條文。從這句話,以及申命記的其他經文(一5,四5,五31,六1等),可知申命記派是?重於把摩西看為祭司利未人中負有教導職責的教師。

  你們要聽從遵行 按原文,聽從是 Shema` ,為句首的第三字,是申命記派慣用為喚起以色列人遵守律法的儀文字詞(請參看五1,六3、4,九7等)。遵行的原文是照做的意思。這聽從和遵行上主的律例典章,不但是以色列人存活的依據,也是他們得以進住應許之地而承受為業的憑藉。

  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原文的話,是可當作道、命令或誡命來解釋(請參看一1「所說的話」條)。因此這話就與本節後面的命令為平行語: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命令,就相等於「耶和華你們上帝的話」。禁止增刪上帝的話,不但是視這卷編成的申命記為正典,也是把以色列人的宗教推向聖書的宗教的開端(參看十二32;箴三十6;傳三14;耶卅六2;啟廿二18∼19)。

{Section:TopicID=236}四3∼4

  巴力毘珥的事 迦南地原有的神祇之一是巴力。按字義,巴力是主或丈夫的意思。在神譜上,他是亞舍拉的丈夫,是大龍的後裔,為風暴之神,也是主管五穀、牲畜、人丁的生產之神。因此,事奉巴力和亞舍拉的人,也與淫亂有關連(不單指靈性上的拜假神,也指屬身體上的)。這巴力,在迦南地很多時候就與地名相連,而成為該地方的守護神。為這原因,這巴力毘珥可能就是三28所提的伯毘珥的守護神明。因為「伯」是家或廟的意思。「伯毘珥」便可能是巴力毘珥的廟,正如今日香港的黃大仙地區,是由黃大仙這神祇的名字而來的一樣。有關巴力毘珥的事,請參看民廿五1∼9;詩一○六28)。

  這兩節話,明顯是向在巴力毘珥的事之後,仍未被除滅之人說的。在生活實境上言,就是指被擄而仍與上主重新立約之人,乃是逃過了猶大和耶路撒冷之被劫掠的人。所以,他們是今日全都存活的人。

{Section:TopicID=237}四5∼8

  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 對上主的律例典章謹守遵行的人,不但得以存活和得以進入應許之地,也在萬民的眼前表現為有聰明智慧的人。智慧是內蘊的資質。這資質,不但是來自上帝,也是以信心對上主一切恩惠的反應。因此,經上明言敬畏上主,乃一切智慧的開端(參看伯廿八28;詩一一一10;箴九10)。聰明是智慧外在的表現──耳聰目明。因這表現,萬民就要追問他們的智慧的來源,以至能聽見這一切律例。

  這大國的人 就是以色列人。事實上,不論從國土抑從人口上說,以色列除了在大衛和所羅門的黃金時代,均是一個小國。但因敬畏上主和有從上主而來的律例典章的緣故,不但以色列人從來不以自己為小國,在世人的心目中,也很少會視以色列為小國的。

  那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在以色列的宗教史上,神與人的關係,是越早期越親切相近的。主前約九世紀中葉完成的耶典,常將上主擬人化地與人接近和講話;主前約八世紀中葉寫竣的神典,把上帝描寫得較為崇高而威嚴,人懼怕祂,而祂也是藉夢或其使者與人說話;主前五百年前後編成的祭典,其神觀是莊嚴神聖,榮耀無比,人無法直接親近祂,乃要藉?祭司為中介,利用祭祀為達到上帝之前的蹊徑。申典是介乎神典和祭典之間寫成的文獻,其神觀也介乎這兩典之間,人在求告上主的時候,就與祂相近cs8了。這,不但表明上主是垂聽其子民禱告的主,也使被擄的人在觀察各國人與其所敬拜的神之關係後,了解到他們都是從畏懼神明之心中去敬拜神,而不像他們以色列人那樣藉祈禱與其神有親切的相近之情狀。

  又有那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不但是人與神的關係,萬國與以色列所最不同的,就是後者有這公義的律例典章。公義和公平、正直,常是當作平行詞來使用(參看摩五24;詩一一九137等)。律法(請參看一5的註釋)是公義的(羅七12),因為它的來源本乎上帝,而上帝就是公義的(拉九15)。為這原因,世上沒有一個大國能有公義的律例典章,像以色列人所擁有的一樣;而今日世上一切的法律,所以要講論公平公義,也是受了這聖經上的律法的影響。

{Section:TopicID=238}四9∼10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 這?的謹慎和保守,原文是同一字根,殷勤是配合上句的只要而在中文加上去的。但加得恰當。心靈的原文乃是 nephesh ,有時繙成心,有時譯為靈或靈魂。這是指由外在的塵土(元素)所構成之人的內?令人能有生氣表現的本質(參看創二7)。若沒有這心靈,人只是屬土的物質元素;這心靈若失去了上帝和其律例(聖道)的保守,就必傾向於邪僻和罪惡(請參看拙著《創世記註釋》對二7的註釋)。

  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 事實上,就是當年在摩押平原與上主立約的以色列人,絕大多數也是沒有看見出埃及、過紅海和在何烈山立約的事的。因為這是卅八年後(二14)的新一代的人。他們和在被擄期中重新與上主立約之人一樣,都是藉?立約這眼所看見的紀念,來記念上主對先祖所施行的一切;也藉?與上主重新立約,將這一切的「看見」算為是自己親身的經歷,以致終生不忘。這兩節用單數的你,是集體的指以色列人。

  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藉?每年的各種節期活動(十六章),藉?每七年的與上主重新立約(卅一10∼13),以及藉?這寫下來的律例典章,以色列人就把所承受的聖史和律法,得以傳授給蒙主選召的後代(參看創十八19)。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的那日 這立約之紀念的站在上主面前,正如前面的第九節之「親眼所看見」所解釋了的。

  你為我招聚百姓 這?招聚所用的動詞 Qa{hal ,其名詞 Qa{ha{l 就是會眾,希臘文譯為????????????(教會)。這不單是一種宗教性的聚集,也具有教育之目的。這宗教教育有三重目的:聽見上主的話得以存活;在世的日子學習敬畏主;教訓兒女也這樣行。

{Section:TopicID=239}四11∼12

  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 這是接續第8節有關頒布律法的敘述(9∼10節用單數的你,明顯乃為插句)。這站在山下的說法,乃陳述出埃及記十九章的事跡,特別是該章第17節。

  山上有火焰沖天,並有昏黑、密雲、幽暗 請參看出十九18,二十18、21,廿四17等。

  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 這是表達上主如烈火,祂所頒布的律法(話),人若不謹守遵行,也將如烈火般的燒?他。

  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 這是?重在上帝的話(聲音),即聖道,而不?重在神像(形像)的宗教的嚴緊聲明。以色列人不但在迦南看見許多神像,在被擄之地所見的神像更多更大。為這原因,嚴緊的告誡他們不可敬拜偶像,是很有必要的(參看15∼31節的註釋)。

{Section:TopicID=240}四13∼14

  你們當守的約……就是十條誡 這?所講的約,雖然也是立約中的約,卻不是說立約的全部事項(請參看本書緒論中,有關「大君與諸侯的約」),乃指大君所要求的基本條款。這基本條款,就是十條誡。這十條誡的原文,是「十句話」,因此是沒有列出每句話的數碼的(詳情請參看本書緒論中的「道德律」,以及下面五6∼21的註釋)。

  寫在兩塊石版上 請參看五22及九9∼11的註釋

{Section:TopicID=241}四1∼14

  以色列人和世上一切的人一樣,不但為自己謀求存活之道,也要謀求子孫綿延。但以色列人與其他民族所最不同之處,乃在於他們是與上主立約的子民。與上主立約的人,是要歸上主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參看彼前二9),因此必須緊緊的遵從上主的律法,也要將這日夕學習遵行的律例典章教育兒女。為使兒女明白上帝的律例典章,就必須要他們明白聖史,藉可作為鑑戒,也要將與上主立約的基本條款,就是寫在兩塊石版上的十條誡,清楚的向他們解說,使他們得以敬畏主而有真正的智慧。

2 不可敬拜偶像 四15∼31

{Section:TopicID=243}四15∼18

  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 上主在何烈山與眾以色列人立約說話時,他們並未看見上主的形像(12、15節),因此他們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作為崇拜的對象。這也是十條誡中嚴緊要求的基本條款之一(出二十4;申五8)。偶像,包含任何雕塑鑄造的任何以為是神明的形像。

  男像女像 這是指人形的偶像cs8,特別是巴力和亞舍拉的形像,以及人面獸身的像等。

  地上走獸的像……爬物的像 這是包括牲畜野獸和爬蟲龍蛇之類屬地的生物的形像,認作神明來敬拜的。

  空中飛鳥的像 包含多頭的怪鳥及人身鳥頭的像,認作是神祇的。

  地底下水中魚的像 當然包含鱷魚,人頭魚身等的形像,以為是神明的形像的。

  以上的偶像,不但是在迦南地有,特別是盛行在埃及和兩河流域一帶,是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時代,在迦南定居時代,在被擄時代,都耳濡目染的。

{Section:TopicID=244}四19

  見耶和華你的上帝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他 這節經文與前後文比較的獨特處,是使用單數的cs9你。因此可能是屬插句,但卻是被擄時代生活環境所逼出來的話。前面16∼18節所列的偶像,固然在迦南地多的是(參看王下廿三4∼7),但主要的卻與埃及的文化相關連(參看結八章,這章經文主要在指責主前五九○年前後仍留耶路撒冷的人,以聯結埃及來抵抗巴比倫,因此用埃及的神像來表明其政治的傾向)。但敬拜日月星和天上萬象,則埃及人除了敬拜太陽以外,其餘的均主要為亞述與巴比倫人的神祇。而天上萬象是上帝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這說法,亦迥異於先知的教訓,乃是申命記派在被擄時代觀察被擄到之地的人的作為之特有的見地。

{Section:TopicID=245}四20

  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 在出埃及的時代,不會有這句話的表達法,因為那時還沒有鐵器。鐵器時代是自主前十二世紀才開始的。這表達法也不見於較早期的文獻,而僅見於耶利米書和被擄時代的申命記派的作品(參看王上八51,看此節前後文就知其為被擄時代的產物;以及耶十一4)。至於是耶利米引用申命記派,或是申命記派引用耶利米的詞語,則有不同的意見。但有一項須記得的:不單以色列的傳統,認王上一1∼王下廿三25上為耶利米的著作,而有些學者亦認耶利米為申命記派的學者之一,因他也不是出身於耶路撒冷的祭司,而是便雅憫地亞拿突城的祭司(耶一1),這就和我們在緒論中所討論過的「編寫者」頗相吻合。至於耶利米之所以沒有被擄到巴比倫去。卻是尼布甲尼撒禮遇這位先知,而任他選擇去留的結果(參看耶卅九9∼14)。事實上,除了這?的語調外,申命記和耶利米書還有很多相同的語調和觀念,值得有心作進一步研究的人去追溯其源流的。

  要特作自己產業的子民,像今日一樣 這句話的上半段表明以色列人與上主有立約的關係;下半段則可能表示他們剛剛重新與上主立約,而不是指他們乃按承襲為上帝的子民。

{Section:TopicID=246}四21∼24

  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我只得死在這地,不能過約但河…… 請參看一37和三26的解釋。有關摩西的死,請參看民廿七12∼14;申卅四5∼8。

  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乃是烈火 這是用來形容上主的特性之一,也是藉以警戒違背與上主所立的約而製造偶像來敬拜的人。上帝既是烈火,則凡製造偶像而崇拜假神的人,上帝不但以如烈火的震怒臨到他們,也在其聖潔公義中,用烈火來吞滅他們。

  是忌邪的上帝 原文忌邪亦可繙成嫉妒,正如男女對其不忠的伴侶之嫉妒一樣。婚姻是一種盟約,正如上主與以色列人的盟約一樣:聖經常把上帝譬喻為丈夫,以色列人為其新婦或妻子(參看何二19;賽五十四5;耶三1∼10、14;結十六和廿三章等)。因此,以色列人若製造偶像來敬拜事奉,就是對其與上主之盟約的不忠貞,自然就要惹動上帝的嫉妒。但這嫉妒是神聖的,故此繙為忌邪亦是恰當的。

{Section:TopicID=247}四25∼28

  你們在那地住久了,生子生孫,就雕刻偶像…… 這?和以下幾節話,明顯的暗示出作者和聽者已身歷被擄之境。這一切苦難的來由,乃是他們敬拜偶像的結果;是他們在迦南久住之後,不但隨從當地的惡俗,乃是忘記上主的律例典章,特別是違背了立約的基本條款的惡果。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見證 這又是申命記派的習用詞句之一(參看三十19,卅一28,卅二1等)。呼天喚地並不單在將天和地人格化,也是被擄後的以色列人,不願在仇敵面前稱呼上主的名(參看詩一三七4),因此而以天地來作上帝的代稱。作見證必須是目擊的證人,25∼28節的敘述,是這天地在當時已目擊的事實。

  你們不能在那地上長久,必盡行除滅 北國以色列在主前七三四年遭亞述人佔去大部分土地,稱為加利利之擄;並在七二一年為亞述所滅,稱為撒瑪利亞之擄。南國猶大雖目見北國被盡行除滅而仍不悔改其敬拜偶像的惡行(參看耶三6∼11),因此有主前五九七年的約雅斤王之擄,其後並於五八七年為巴比倫所滅。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 這明顯的說出他們要被擄掠分散到各處去。

  你們剩下的人數稀少 這也是被擄期中常用的語句。除本書廿八62外,於耶路撒冷在主前五八七年陷落後(耶四十二2)和回國期間(尼七4),均曾使用。

  在那?你們必事奉人手所造的神 在他們被擄到的地方,就可滿足按他們肉體所要的,因為到處都有偶像。然而,這些偶像卻是用木石造成,是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喫、不能聞的神(參看耶十1∼5;賽四十六6∼7)。因此,偶像不單不能聽人的禱告,也無法救拔人。

{Section:TopicID=248}四29∼31

  但你們在那?必尋求耶和華你的上帝,你盡心盡性尋求他的時候,就必尋見 這句話,不但是申命記派的慣用語(參看三十2∼3;王上八48),也是被擄時代的習用語,為耶利米致被擄之人的信(耶廿九13∼14)和第二以賽亞的勸勉(賽五十五6)等。在那?所指的,就是被擄到之地。必尋求耶和華,乃是他們在痛定思痛中,回轉過來依靠上主。盡心盡性,乃表示整個內在的本質,完全的真我。性的原文,和四9的「心靈」為同一個字(請參看該節的註釋)。

  日後你遭遇一切患難的時候,你必歸回耶和華你的上帝 這是編寫者的經驗之談。人就是這樣卑賤,敬酒不吃吃罰酒。上帝從早就藉先知和前人的經驗,予人以警告,切望人不要重蹈覆轍,但人總是不儆醒於前,而要在犯罪後遭遇患難了,才藉這些鞭撻而歸向上主。

  耶和華你上帝原是有憐憫的上帝…… 以色列人雖然犯罪遭受刑罰,上帝卻仍藉?不撇下他們,不滅絕他們,和不忘記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而彰顯出祂原是有憐憫的上帝。

{Section:TopicID=249}四15∼31

  在告誡以色列人必須遵從上主的律例典章之同時,作者也指出上主與他們立約時,他們並沒有看見祂有甚麼形像。為這原因,以色列人不可仿效四圍的列國之敬拜各種偶像。上主是嚴厲的神,甚至摩西因百姓的過錯而沒有遵上主為聖,且被罰不得過約但河,也不得進入那應許的美地。因此,以色列人切不可事奉敬拜偶像致惹上帝的震怒。否則的話,他們必在應許之地不能長久,且要分散四方,去事奉敬拜按他們肉體所喜悅敬拜的偶像。然而,當他們痛定思痛的悔改歸回尋求上主時,上主必會垂聽他們,因為上主原是有憐憫的上帝。

3 遵守者得福長久 四32∼40

{Section:TopicID=251}四32∼34

  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 正如前段從15節分開是不很自然的分段,這段從32節起亦不是個自然的分段。原因是從29節下開始,一直到40節都是用單數的你來對讀者講話。僅在34節是用複數的你們(見該節註釋)。對以前的世代之考察,不但在時間上,也在空間上。從時間上言,是自上帝造人於世以來,即自有歷史起。按空間上說,是從天這邊到天那邊,即普天之下。

  曾有何民聽見上帝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 以色列人聽見上帝在火中說話,並不是指上主在荊棘火燄中向摩西顯現所說的話(出三2起),乃是指在西乃山頒布律法的話(參看出十九16∼19)。按古代的傳統,人見上帝的面或聽到他說話的聲音,是會死亡的(出二十19;士六22∼23等)。

  上帝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像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 前兩節用「創造」的模式說話;這一節是用「出埃及」的模式說話。使用出埃及的模式來表達上帝創造的大能,因此要求百姓要惟獨敬拜這獨一的真神,正是主前約五百五十年之後的第二以賽亞寫作的主要模式(參看賽四十至五十五章)。這節既用你們來敘事,與前後文的你敘事法有異,便有可能是稍後的編修人,為使本章37節之出埃及的主題彰顯,而插入的語句。這插句,固然使以色列的獨特性和上主的救恩清楚的彰明了,但卻與先知阿摩司的言論相枘鑿(參看摩九7)。

{Section:TopicID=252}四35∼36

  惟有耶和華他是上帝,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這是申命記派的主題,也是第二以賽亞的主題(參看cs1639節;賽四十五5、6、14、18、21、22,四十六9等)。以色列人自古就敬拜上主,並以祂為獨特的真神,但承認其他神祇的存在。以上主為獨一的主(六4)卻自申典開始。申命記派進一步申言除這獨一的主之外,再無別神。第二以賽亞承接這觀念,並將以色列的宗教從「敬拜獨一神論」,(monolatrism)帶進到「獨一神論」(monotheism)的境界,以致其後的啟示文學和猶太教就以此為無可妥協的宗教觀念了(參看亞十四9)。新約承受這種思想(參看可十二29;約五44,十七3;林前八4;提前一17;猶24等),但接受耶穌基督為上帝的兒子,是這獨一之主的第二位格,也承認聖靈為這獨一的主之第三位格,而有三位一體之說(參看太廿八19;弗二18等)。

  他從天上使你聽見他的聲音 這是被稱為天啟教的源頭。申命記派不但倡導上帝為獨一的主,也把一切啟示是來自何烈山的觀念,開了一扇大門,以致日後的猶太教中,甚至有些拉比竟言先知所得的啟示,是其未出生前的靈魂在西乃山獲得啟示之說。其實,這句話的含意乃是,當年重新與上主立約的人,將自己代入在何烈山他們的祖先與上帝立約的境地中,上帝從天上向他們列祖所說的話,就是向當日重新立約之人所說的一樣。為這原因,這禮儀中的話,和聖書中的話,也是上帝從天上對接受聖道和聖禮之人所說的話了。

{Section:TopicID=253}四37∼38

  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 這是上主神聖的愛,並在這愛中自幼就哺育他們(參看創十八19;何十一1等)。揀選並不在乎人的本質,或他們有甚麼特長或善行,乃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參看羅十一5∼6)。

  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了埃及 這是指歷史的事實(出七至十五章)。但在生活背景上言,卻暗示?被擄中的百姓,將由上主正如當年以大能親自領他們出埃及一樣,會領他們有新出埃及──脫離巴比倫的控制。這「新出埃及」的觀念,也是第二以賽亞的主題之一(參看賽四十1∼11等)。

  要將比你強大的國民……趕出……,將他們的地賜你為業,像今日一樣 這38節的話,本來是以摩西的口?講述歷史預言;但將像今日一樣講出,就成了歷史事實。從生活背景上言,就強烈地使我們知道,這是被擄時代重新與上主立約儀式中的儀文或講道,而不是摩西時代的預言了。

{Section:TopicID=254}四39∼40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 這知道的原文是 ya{da` ,並不是單純的明白,乃是深切的了解(此詞在創四1的和合本繙成「同房」,可知其含義的深意)。不但要深切的了解,也要記在心上的,乃是下面的話:

  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是上帝,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請參看35節的解釋。

  我今日將他的律例、誡命曉諭你 重新與上主立約的人,是誓言接受上主的律法。因此,重申頒布十條誡的事雖然記在下一章,而在此卻可以用今日這詞。因為今日所指的,是重新與上主立約之日。在這日,舉行重新立約的儀式中,他們是先要念律法書的(參看卅一10∼11;王下廿三2∼3)。

  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 凡遵守誡命和律法的人,不但本身得享福樂,甚至子子孫孫都蒙受福氣,因為上帝應許凡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就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二十6;申五10)。得福或享福的原義有良善、完好等含意。古代對此觀念,往往是具體的而不只是抽象的。因此,得福的意義就是人丁旺盛,物產豐富,長命富貴,身心康泰,聲名遠播等等。

  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這也是得福的一部分,並且是更主要的部分。以色列人不但把土地看為不動產,比金錢、物產、人丁,甚至妻子更為重要,也是上主是否賜福予他們的一個試金石。為這原因,被擄中的屬上帝的子民,若想歸回故土,獲得新出埃及的經驗,以及將來得以長久住在應許之地與否,就端賴他們對上帝的誡命和律法的態度與力行之程度而定。

{Section:TopicID=255}四32∼40

  這段經文是第一篇講詞中勸勉遵守律例典章的結束語,也是最主要的訓詞。這訓詞說明這律例典章是上主自己的話,是他們親自聽到的從天上而來的聲音。誡命和律例雖有許多,總括來說是要人對上帝有正確的態度,就是除祂以外不可敬拜別神,因為別神根本就不是神。上帝揀選以色列人,將迦南地應許賜給他們,使他們得以擁有,為的就是要他們以上主為獨一的上帝。他們若如此行,就能得福長久。

四 附錄:在約但河東設立三座逃城 四41∼43

{Section:TopicID=257}四41

  那時摩西在約但河東,向日出之地,分定三座城 從序言(一1∼5)之後,對摩西的描述一直就沒有再用第三人稱,直到這41∼43節。因此我們認這數節經文為「附錄」,亦即是後人的插記。插記的原因,是約在主前五百年前後編成的祭典,有六座逃城設置的記述(民卅五章和書二十章)。但在本書十九2、7都說是三座城,而十九9的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似乎就可能是根據這?的插記而加添的:因為在河西有三座逃城,所以在約但河東也當有cs9三座逃城之設置。藉示公平。

{Section:TopicID=258}四42

  那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這三城之中的一座城 這是指無心而誤殺人的(參看十九4∼cs166;民卅五22∼25),為免報血仇之人的追殺,可以逃到這庇護城等候審判(民卅五12),並得在大祭司死後的大赦而回家(民卅五28)。

{Section:TopicID=259}四43

  比悉 這是屬呂便支派的逃城,後來被分配給利未支派米拉利的子孫(書廿一34∼36)。其確實地點,除經上所記為約但河東曠野的平原之外,已無法考證。

  基列的拉末 這是屬迦得支派的逃城。這城其後也劃歸利未支派米拉利的子孫(書廿一38)。一般學者根據王上四13,廿二3;王下八28∼九28等處的敘述,均推測此城必在靠近敘利亞之基列的北部地方。

  巴珊的哥蘭 這是屬瑪拿西支派的逃城。這城其後也劃歸利未支派,不過是屬於革順的子孫為產業(書廿一27)。除知道是屬於巴珊地之外,確實地點則無可考證。

{Section:TopicID=260}四41∼43

  本章40節已結束了摩西的講詞,這三節經文是後人鑑於在約但河西有三座逃城之設,而河東卻未提及這樣的庇護所,讓誤殺人的可以逃進去躲避報血仇之人的追殺。他們若要逃到河西的庇護城,因為路途遙遠,就可能會給報仇的人追上。為示公平和人道,所以在河東也加上了這樣的三座城,就是屬呂便的比悉,屬迦得的拉末和屬瑪拿西的哥蘭。這三座城既在其後的歷史中出現,則曾設為庇護城的事可能為事實,但在這?的文句,卻明顯是後人的加筆。

? 第二篇講詞 四44∼十一32

  按現有的申命記編排,我們原可以把四44∼廿八68都列入摩西的第二篇講詞?面。但因十二至廿六章,內容明顯是偏向於法典的記述,所以我們將其作獨立的處理。廿七章不但在開始時已提到是「摩西和眾長老吩咐百姓說」(廿七1),而不是摩西單獨的講詞,且廿七至廿八章的祝福與咒詛,亦已在十一章的末了提到(見十一26∼32),所以我們把摩西的第二篇講詞,局限在四44∼十一32來討論。

  至於四44∼49,有些釋經的人把它當作是摩西第一篇講詞的結語,因為和一1∼5的序言相似,故有首尾呼應之說。我們的意見卻不同。這幾句經文,不但有附錄(四41∼43)把「講詞」切斷了,並且正因為和一1∼5有相似之處,所以是第二篇講詞的序言,目的不但在說明這篇講詞的要點為「律法」(四44),也說明這律法的要項和對誰頒布的(四45),並指出是摩西在甚麼地方和約在甚麼時候講的(四46∼49)。

  第一篇講詞?重在得河東之地,這篇講詞才?重在律法與其原則。

{Section:TopicID=272}一 宣講的地點 四44∼49

{Section:TopicID=273}四44∼45

  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陳明的律法 按原文,這44節的話和45節並不是相連的,乃是各自獨立的。45節的就是乃是中文加上的。因此,44節也和一5一樣,可能是五經編輯者的加筆,為的是要使其下的經文,有?律法的意味。有關律法,請參閱一5的註釋。

  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傳給他們的…… 這句話所提及的摩西傳講時間,是泛泛之詞的出埃及後,不但從46∼49節可知不是出埃及後的三個多月(參看出十九1),乃是四十年後(參看申一3,二7、14等)。而這四45∼十一32的主要部分,均可能是來自南國的編修人,依據古代口傳的傳統,參照古代既有的文獻,特別是神典,而寫成的。

  法度 這字的原文 `e{da{h ,原有證據的含義(參看創卅一52;得四7等)。但在用於與上主有關時,卻有教訓,箴規或命令的意思。

  律例 請參看四1的註釋。

  典章 請參看四1的註釋。

{Section:TopicID=274}四46∼47

  伯毘珥對面的谷中 請參看三29的註釋。

  希實本亞摩利王西宏 請參看一4的註釋。

  巴珊王噩 請參看一4的註釋。

{Section:TopicID=275}四48∼49

  亞嫩谷 請參看二24的註釋。

  亞羅珥cs8 請參看二36的註釋。

  西雲山就是黑門山 這裡的西雲,大概是西頓人所稱的西連的異寫。請參看三8∼9的註釋。

  約但河東 請參看一1和三8的註釋。

  亞拉巴 請參看一1的註釋。

  亞拉巴海 請參看三17的註釋。

  毘斯迦山 請參看三17的註釋。

{Section:TopicID=276}四44∼49

  這是南國編修申命記的人,對摩西宣講律例典章的序言。44節卻可能是五經編輯者的加筆,為要使申命記成為律法書。這序言雖然和一1∼5的序言相類,並在文字和用詞方面也相仿,但要引入的卻不是前面第一講詞中有關的儀文,而是律例典章的本身。若從立約的文獻來看,則前面第一篇講詞是立約中的歷史引言,而這裡要引入的,卻是立約的基本條款。──《中文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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