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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黃迦勒《使徒行傳註解》

使徒行傳 全書

壹、作者

本書的作者原是隱名的,但早期的教會歷史資料,均指出本書的作者是醫生路加。從本書的內容與一些特色,亦可佐證它應係出於醫生路加之手,其理由如下:

(一)根據本書和《路加福音》的開頭序言,我們知道這兩本書是同一位作者(徒一1;路一1)。

(二)本書的作者,明顯是在使徒保羅第二次出外旅行傳道途中,才新加進來的一位同工助手。因為在本書第十六章的敘事文中,突然由第三人稱的『他們』,轉變為第一人稱的『我們』(徒十六6~10),並且從此以後,在大多數場合都用『我們』來代替『他們』(徒十六12~13,15~16;廿5,13~14;廿一1,7等)。

(三)在本書和《路加福音》中,常可發現一些醫學式的表達法,例如:「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徒三7);「耶穌基督“醫好”你了」(徒九33);「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祂就能看見」(徒九18);「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徒十三11);「坐著一個兩腳無力的人,生來是“瘸腿”的」(徒十四8);「部百流的父親患“熱病和痢疾”」(徒廿八8);『西門的岳母害熱病“甚重”』(路四38;對照太八14;可一30);『有人“滿身長了”大痲瘋』(路五12;對照太八1;可一40);『有一個“患水臌”的人』(路十四2) ;『汗珠如“大血點”』(路廿二44)等等。由此可見,這兩本書的作者必定是一位相當有醫學常識的人。

(四)又從本書最後一章可知,作者本人曾陪同使徒保羅一路到達羅馬(徒廿八14);當保羅坐監的時候,他甚至可能一直陪伴著保羅。在使徒保羅的同工助手當中,這樣一位又具醫學知識,又在保羅坐監時還陪伴在他左右的人,當然非『醫生路加』莫屬了(西四10,14;門23~24)。



貳、路加其人



關於路加的生平,我們所知有限。『路加』是一個外邦人的名字,所以他顯然是一個外邦人。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中也把他從『奉割禮的人中』分別出來(西四10~14),表明他不是一個猶太人。按傳說,他是敘利亞安提阿人。

路加和使徒保羅的關係很密切。保羅稱他為『親愛的醫生』(西四14),也承認他是一位同工(門24)。

從《使徒行傳》和保羅的書信中,似乎留下一些蛛絲馬跡,可供我們揣測他和使徒保羅結識並相伴的始末:保羅去特羅亞之前,原在加拉太一帶傳福音(徒十六6,8)。那時他極其軟弱,身患疾病(加四13)。後來他往特羅亞去,遇到了醫生路加,或許他請路加醫療並看護他的疾病。從此路加一直跟隨這位『外邦人的使徒』各處奔跑。保羅為了上訴往羅馬去,路加也同去(徒廿八14);保羅坐監,路加仍陪伴在他左右(西四10,14;門23~24)。直到最後,在這位神忠心的僕人保羅殉道之前一刻,眾人都離開他,只有路加仍在他身旁(提後四11)。



參、寫作時地



根據路加所寫兩本書的序言來看,我們可以確定,《路加福音》是在寫《使徒行傳》之前完成(路一1~4;徒一1)。又因為《使徒行傳》只寫到保羅到羅馬上訴為止,本書並沒有提到保羅如何殉道(約在主後六十七年至六十八年),也沒有提到耶路撒冷在主後七十年如何被羅馬太子提多攻陷,所以寫本書的時間顯然在這兩件重要事件發生之前。

據此理由,解經家作了兩種較可靠的推斷:

(一)本書所記的史實,既然結束於保羅初次在羅馬被囚為止,而從被囚禁的日期可以推斷成書日期,即大約在主後六十二至六十三年。

(二)有謂根據本書的『結束法』推斷,路加可能有意另寫續書,敘述保羅初次被囚獲釋後,直至他為主殉道的事蹟,因此本書的成書日期,並不一定就是保羅初次被囚的日期,而是稍後的幾年期間,大約是在主後六十五年至六十八年。

至於路加寫本書的地點,有許多解經家推測是在羅馬,理由如下:

(一)本書結束於保羅在羅馬的監房傳道(徒廿八30~31)。

(二)路加與保羅同去羅馬(徒廿七1;廿八15)。

(三)保羅曾在所謂『監獄書信』中曾代路加問安(西四14)。

也有謂是在以弗所寫的,但可信度闕如。惟一為眾解經家所共同接受的是,本書應當不是在猶太地,而是在外邦地寫的。



肆、本書受者



在本書的序言中,路加清楚表明,這本書是寫給「提阿非羅」的(徒一1)。『提阿非羅』的字義是『神的朋友』、『愛神的人』或『被神所愛的人』,因此有些解經家認為他是一個虛構的人物,用來代表歷世歷代的信徒;但路加又稱他是『大人』(路一1),它乃是一種的尊稱,指對方具有崇高的社會地位,因此大多數解經家認為,這位受書者應當是一個真實的人物,並且對基督教的信仰極感興趣,願意深入學習並瞭解這種信仰的來源、經過和現況。

有人甚至說,路加或許可能曾經是提阿非羅的奴隸(因為當時的奴隸階級中有很多是作醫生的),但此種說法僅屬一種猜測而已。



伍、本書書名



(一)《使徒行傳》:一般均用此名稱呼本書,但此名並不是作者路加起的。許多人認為《使徒行傳》這名字並不十分切題,因為它並沒有記載全部使徒的事蹟,除了彼得和保羅外,雅各和約翰還提起一點,其餘的使徒如馬太、安得烈、馬提亞等人的事蹟都沒有提到。

然而從廣義的『使徒』這一角度來看,稱本書為《使徒行傳》乃是適切的。因為聖經中『使徒』並不限於那十二個使徒,除了他們以外,還有保羅、巴拿巴(徒十四14)、提摩太、西拉(帖前一1;二6)、安多尼古、猶尼亞(羅十六7)、主的肉身兄弟雅各(加一19)、亞波羅(林前四6,9),兩位不記名的使徒(林後八23,『使者』原文即『使徒』),以及『眾使徒』(林前十五7)。『使徒』原文的意義就是「奉差遣者」,凡是奉主差遣、為主傳道的人,都可以稱作使徒。連主耶穌也是使徒(來三1,『使者』原文即『使徒』),因為祂是奉神差遣的。因此本書中所提的,的確是使徒的行傳,也就是復活升天的主藉著聖靈通過眾使徒在地上的行傳。並且,本書是一卷沒有終結的書,意思說還有千萬個使徒的行傳要添加上去。全部的《使徒行傳》猶待在國度期間方始能夠編寫完全。

(二)《路加後書》:由於作者路加聲稱他「已經作了前書」(徒一1),顯然他看本書是《路加福音》的『後書』或是『續書』。《路加福音》是寫主從起頭到升天為止,「一切所行所教訓的」(徒一1~2);《使徒行傳》是寫復活的主在升天以後『所行所教訓的』。

(三)《第五卷福音書》:有不少的信徒看本書是第五卷福音,因為:

(1)本書不只是《路加福音》的繼續,也是四福音的繼續。《馬太福音》的末了提到復活(太廿八6~7),《馬可福音》的末了提到升天(可十六19),《路加福音》的末了提到等候聖靈(路廿四49),《約翰福音》的末了提到主的再來(約廿一22);本書開始就接上這四條線(徒一3,5,9,11),所以本書是每一卷福音的繼續,它和每一卷福音都接得上。

(2)本書和其他四卷福音書相同,專記基督耶穌留在地上的事蹟。前四卷福音書是記道成肉身的基督,本書是記復活升天的基督。前者是記祂在地上的『行』,後者是記祂藉聖靈通過使徒們在地上的『行』。

(3)前四卷福音書是講「一粒麥子…落在地?死了」,本書是講「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所以本書乃是前四卷福音的繼續。

(四)《聖靈行傳》:有人稱本書為《聖靈行傳》,也有人稱之為《聖靈福音》,因為本書一開始便提到降下聖靈的應許,跟著敘述聖靈如何降臨在信主的人身上,並帶領他們把福音從耶路撒冷傳到各地去。全書從頭到末了,都是強調聖靈的工作——聖靈如何掌權作工,有如聖靈的水流,從主自己先流到十二使徒,再流到司提反等七個執事,然後流到巴拿巴、保羅、西拉、提摩太等人,一直流到如今,因此也可稱為聖靈行傳。

(五)《復活之主的行傳》:也有人稱之為《復活之主的行傳》,因為本書所記的就是復活的主在榮耀?藉著聖靈在地上工作。



陸、本書的重要性



(一)本書是前四卷福音和各卷書信中間的橋樑,它是福音書的後續,也是書信的前序;如果沒有本書,全部新約聖經將裂成兩段——福音和書信。所以本書確有『承先啟後』、『繼往開來』的的性質與功用,對於顯明新約聖經的一貫性,具有極其重要的價值。

(二)本書顯明復活、升天的主,在聖靈?仍然與祂的信徒同在和同工;世人如何對待祂的信徒,也就等於對待祂自己(徒九5)。我們若要明白主和教會的關係,詳閱本書就可查出其中端倪。

(三)本書載明教會如何建立,福音如何廣傳,真理如何越過越闡明;若無本書,歷年來的信徒就無從知道了。



柒、主旨要義



本書的信息也可總結的說:復活升天的主耶穌基督,藉著聖靈,通過使徒們(在教會?),「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為祂作見證(徒一8),而得著豐滿的彰顯。



捌、本書的特點



本書的特點如下:

(一)是一本講『教會』的書:本書提供我們第一手的資料,叫我們看見教會初期的事蹟和榜樣:

1.教會在地上形成的要素:(1)教會是由一批看見復活基督的顯現,聽見祂的教訓的人所組成(徒一1~5)。今天的教會也只能由一批心眼被開啟,看見拿撒勒人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歡喜領受祂的話的人所組成。(2)教會也是由一批有異象、有使命、有盼望的人所組成(徒一6~11)。今天教會的組成份子,也應當滿有屬天的異象,雖然活在地上,卻是一心嚮往著屬天的國度,身負到處傳福音、作見證的使命,等候主的再來。(3)教會又是由一批同心合意聚集在一起,恆切禱告仰望主的人所組成(徒一12~14)。

2.教會在地上擴展的要素:在組成教會的信徒中間,有一班人是蒙主特別的揀選和恩賜,得列在使徒職任的位分之中,目的是為著成全聖徒,各盡其職,以建造教會(徒一15~26; 參弗四11~12)。為著開展傳福音工作的需要,教會的成員,不只他們的?面有聖靈的內住,並且他們的外面有聖靈的澆灌,賜給他們口才講明福音的奧秘(徒二1~13;參弗六19)。教會在世人面前的見證,是眾人如同一人,高舉耶穌基督,因此滿有聖靈的能力,使聽見的人覺得扎心,悔改、受浸,歸入主的名下(徒二14~41)。

3.以聚會為教會生活的重點:(1)聚會的內容:領受眾使徒的教訓(聽道)、彼此交接(交通)、擘餅(記念主)、祈禱(禱告);(2)聚會的時間:天天;(3)聚會的地點:在殿?、在家中;(4)聚會的態度:同心合意、恆切、存著歡喜誠實的心;(5)聚會的果效:恆心遵守眾使徒的教訓、彼此相愛相顧、得救的人天天增加(徒二42~47)。

4.教會從一地擴展到各地:最初出現在地上的教會,似乎一心一意只在耶路撒冷經營,而未立即遵從主所託付的使命:「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因此,在神主權所安排的環境之下,容許在耶路撒冷的教會遭受逼迫,使得信徒們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地(徒八1)。這是教會擴展到各地的契機,因乃有猶太、加利利、撒瑪利亞各地的教會被建立(徒九31)。神在地上的教會,終於由『一地教會』發展成『各地眾教會』。然而,當時在各地的教會,只以「猶太人」為傳講的對象(徒十一19),所以神更進一步作了如下的安排:(1)帶領腓利向埃提阿伯的太監傳道、施浸(徒八26~39);(2)揀選並得著保羅,使成為向外邦人傳講的器皿(徒九1~22);(3)藉彼得向哥尼流和他的親屬密友傳道、施浸(徒十章);(4)使信徒中的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徒十一20)。以上這些安排,終於使在各地的教會也開始包含了「外邦人」。

5.建立各地眾教會的原則:《使徒行傳》第八章至第十五章,提供了一面櫥窗,使我們得知建立各地眾教會的原則,以及她們彼此之間的關係:

(1)各地教會的形成,並不是由甚麼人去設立的。無論是使徒(如彼得、約翰、保羅等人),或是傳福音的(如腓利),或是一般信徒(如分散的門徒),都可以到各地去傳揚福音。而傳福音的結果,在各地就有了得救的人。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各地的教會是怎樣成立的,只是輕描淡寫的,說那些在各地得救的人就是各地的教會。

(2)聖靈是一切工作的推動者,祂或者直接打發工人,如:打發腓利去曠野下迦薩的路上(徒八26~35),打發彼得去哥尼流家(徒十章);或者間接透過工作團體打發工人,如:使徒們打發彼得、約翰去撒瑪利亞(徒八14~17);或者透過一地教會打發工人,如:耶路撒冷教會打發巴拿巴去安提阿(徒十一22~24),安提阿教會打發巴拿巴和掃羅去周遊各地(徒十三1~3)。他們作工結果所形成的各地教會,從未與工作團體或源頭教會發生從屬的關係。各地教會都各自獨立,直接向主負責。各地教會之間,也沒有任何聯合的組織存在。

(3)各個工人,或不同的工人團體,或源頭教會,從未把作工結果所形成的各地教會,劃入各自的勢力範圍,反而是彼此相輔相助,如:彼得、約翰去撒瑪利亞幫助腓利(徒八5,14),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差遣猶大和西拉去安提阿、敘利亞和基利家幫助保羅堅固外邦眾教會(徒十五22~23)。

(4)一個地方一個教會;聖經從未以地方以外的人、事、物作為建立不同教會的根據。因此,在《使徒行傳》?,稱呼一個教會,總是冠以那個地方的名稱;若是一個廣大的地區時,就用複數的稱呼法來取代單數,如:「耶路撒冷的教會」(徒八1單數),「猶太、加利利、撒瑪利亞各處的教會」(徒九31複數),「在安提阿的教會」(徒十三1單數),「敘利亞、基利家...眾教會」(徒十五41複數)。

6.教會治理體系的形成:教會出現在地上的初期,無所謂行政管理的制度,當時在耶路撒冷教會?面,除了使徒和先知之外,並沒有其他專職服事的人。使徒和先知的職責是祈禱親近神,從神領受話語,然後向人傳道(參徒六4)。換句話說,最初的教會所注重的,乃是屬靈方面的供應。但隨著教會實施「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徒二44)的共同生活方式,就產生了「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二45)的職務。開始時是誰在那?執行分配呢?聖經沒有明白告訴我們,但我們知道大家是把賣各人田產所得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的腳前(徒四34,37),所以很可能是使徒們自己(參徒六2),或是他們所指定的人,從事管理飯食的工作。也許是由於人多事繁,也許是因為非其恩賜所長,終導致在天天的供給上有所疏忽,因而有不滿與怨言(徒六1)。這是教會中執事產生的由來。

我們從選出的七個執事的名字推知,他們都是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是針對當時的需要而產生的(徒六1~5)。由此可知,初期教會中的執事職分,是基於下列的原則:(1)執事產生的原由是:為應付當時教會中特定的需要,因此很可能執事並非終身永久性職份,只要需要存在一天,那麼執事也就繼續存在一天;(2)執事的資格是: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徒六3);(3)執事產生的方式是:從有需要的信徒們中間選出,並由使徒按手聯合、禱告交託(徒六3,6);(4)執事的產生大大有助於神的道的興旺(徒六7)。

至於教會中產生長老的原由和背景,《使徒行傳》並沒有給我們明白的交代,例如在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究竟是怎樣設立的,並沒有明文記載,只是突然提起「眾長老」(徒十一30),使我們知道有所謂「長老」職份的存在。他們是誰?是由使徒們兼任嗎?但稍後另一節說「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徒十五2),由此可見使徒是使徒,長老是長老,使徒和長老有別。我們只知道巴拿巴和保羅出去傳道,在路司得、以哥念和彼西底的安提阿得了一些人,不久在回程中,路過那三個地方,行傳記載說:「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徒十四23)。由這段記載,我們可以推知:(1)長老是由使徒選立的;(2)長老是在各教會(不是眾教會)中選立的,因此長老並不是超教會的,一地教會的長老不能管別的教會的事務;(3)這些長老可能得救之後並未超過二年,只不過在眾信徒當中,顯得比別人較為「長進」又「老練」而已。

至於設立長老的根據和目的何在?這在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中,就給了我們一線的亮光:(1)長老是由「聖靈」設立的(徒廿28),是聖靈作工在一些人身上,使他們的靈性顯得比眾人更長進,恩賜更多,因此就在眾信徒中間,顯明了作長老的功用。行傳十四章的使徒選立長老,應該是使徒領會聖靈的意思,藉此以阿們、印證聖靈的設立;(2)設立長老的用意是為「作全群的監督...牧養神的教會」(徒廿28),長老在地方教會中負監督管理和牧養的責任。在此要附帶一提的,就是長老和監督乃是同一班人,並非兩種不同的人,長老是指他們的位份,監督是指他們的職責。

(二)是一本講『聖靈』的書:本書用各種不同的說法,詳述聖靈在人身上不同的作為,例如:聖靈的吩咐和說話(徒一2;四25;六10;八29;十19;十一12;十三2;廿一11;廿八25)、聖靈的洗(徒一5;十一16)、聖靈的降臨(徒一8;八16;十44;十一15;十九6)、聖靈的豫言(徒一16;十一28)、聖靈的充滿(徒二4;四8,31;六3,5;七55;九17;十一24;十三9,52)、聖靈的恩賜(徒二4;十45)、聖靈的澆灌(徒二17~18,23;十45)、聖靈的喜樂(徒二26)、聖靈的賜與(徒二38;八15,17;十47;十五8;十九2)、聖靈的見證(徒五32;廿23) 、聖靈的提去(徒八39)、聖靈的安慰(徒九31)、聖靈的膏抹(徒十38)、聖靈的差遣(徒十三2)、聖靈的定意(徒十五28)、聖靈的禁止和不許(徒十六6~7)、聖靈的設立(徒廿28)和聖靈的感動(徒廿一4)等。

本書也描述人們對聖靈的幾種不同的態度,如:順從聖靈(徒五32)、欺哄聖靈(徒五9)、試探聖靈(徒五9)、抗拒聖靈(徒七51)等。

(三)是一本講『傳道』的書:傳揚福音、為主作見證乃是每一位基督徒的天職,本書提供了完善的記錄,可作為我們的借鏡:

(1)得著見證能力的方法——等候與禱告(徒一4,14)。

(2)為主作見證的能力來源——聖靈(徒一8)。

(3)為主作見證的步驟——由近而遠、由所住的地方直到地極(徒一8)。

(4)為主作見證的方式——言語教訓(徒二11,40;五42等)、美好的教會生活(徒二44~47等)、神蹟(徒三15~16等)、個人生活(徒四13;十一24等)、幫助別人(徒九36)、苦難中的喜樂(徒十六24~34)、殷勤作養生所需的工作(徒十八3)。

(5)為主作見證的地點——或在聖殿(徒三11;五12),或在會堂(徒六8~9;九20),或在河邊(徒十六13),或在監獄(徒十六31~32),或在街市上(徒十七17~18),或在家庭中(徒十八7,26),或在法庭公堂(徒廿四10~25),或在將沉的船上(徒廿七23~25),或在所租的房子?(徒廿八30~31);隨時隨地,都是作見證的機會和場所。

(6)作見證的功效:這福音無論傳到那?,那?都受歡迎、被接受。在耶路撒冷,天天有人相信(徒二47),曾經一天有三千人相信(徒二41),又一天有五千人相信(徒四4)。在撒瑪利亞是幾乎全城都相信了(徒八8~12),「各處的教會…人數就增多了」(徒九31);「神的道日漸興旺,越發廣傳」(徒十二24)。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是幾乎全城都來聽道(徒十三44);「眾教會…人數天天增加」(徒十六5);「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了勝」(徒十九20);最後在羅馬也是「沒有人禁止」(徒廿八31)。福音是到處都得勝利的。

(四)是一本講『禱告』的書:禱告是信徒生活中得力的泉源,是事工有成效的原因,是生命聯於主的管道。本書真是信徒隨時、隨地、多方禱告的好榜樣:「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徒一14);「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二42);「申初禱告的時候…上聖殿去」(徒三1);「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徒四31);「使徒禱告了」(徒六6);「司提反跪下呼籲主」(徒七59);「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徒八15);「他正禱告」(徒九11);「就跪下禱告」(徒九40);「常常禱告神」(徒十2);「你的禱告…達到神面前已蒙記念了」(徒十4);「上房頂去禱告」(徒十9);「在家中守著申初的禱告」(徒十30);「禱告的時候魂遊象外」(徒十一5);「彼得被囚在監?,教會卻為他切切的禱告神」(徒十二5);「在那?有好些人聚集禱告」(徒十二12);「禁食禱告」(徒十三3;十四23);「河邊…有一個禱告的地方」(徒十六13);「禱告、唱詩、讚美神」(徒十六25);「跪下同眾人禱告」(徒廿36);「都跪在岸上禱告,彼此辭別」(徒廿一5);「在殿?禱告」(徒廿二17);「保羅進去,為他禱告」(徒廿八8)。

(五)是一本講彼得和保羅『事工』的書:本書用絕大部分篇幅記載主所特別大用的兩位使徒,就是彼得和保羅。如果我們把他們兩人的事工比較一下,就會發現主用他們很有相同之處。茲舉數例如下:

(1)兩個人的第一篇信息都是見證『耶穌是基督,從死?復活』(徒二14~36;十三16~41)。

(2)彼得斥責行邪術的西門(徒八9~24);保羅則懲戒行法術的以呂馬(徒十三6~11)。

(3)彼得的影兒醫治了疾病(徒五15);保羅的手巾或圍裙也醫治了疾病(徒十九12)。

(4)兩個人都使一個生來瘸腿的跳起來行走(徒三8;十四10)。

(5)彼得使大比大復活(徒九40);保羅使猶推古復活(徒廿7~12)。

(6)彼得和保羅都拒絕接受別人的敬拜(徒十25~26;十四14)。

(7)兩個人在給人按手時,有聖靈降下(徒八17;十九6)。

(六)是一本講『喜樂』的書:本書特別顯明福音乃是令人喜樂的福音,誰聽到它誰就得著喜樂。因福音在使徒的心中,使徒就是挨了打,也是心中歡喜(徒五41)。福音傳到撒瑪利亞城,在那城?就大有歡喜(徒八8)。太監接受了「就歡歡喜喜的走路」,把福音帶回非洲(徒八39)。哥尼流家聽到了,就被聖靈充滿「稱讚神為大」(徒十46)。保羅「報好消息」,給彼西底的安提阿,「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並且「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徒十三32,48,52)。福音到了歐洲,「禁卒…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徒十六34)。傳福音的保羅、西拉,就是挨了打、下了監,他們還是禱告、唱詩、讚美神(徒十六25)。



玖、鑰節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傳講神的國,教導關乎主耶穌基督的事,全然自由無阻。」(徒

廿八31原文直譯)



拾、鑰字



「聖靈」、「祂的靈」、「主的靈」(徒一2,5,8,16;二4,17,18,33,38;四8,31;五3,9,32;六3,5,10;七51,55;八15,17,18,19,29,39;九17,31;十19,38,44,45,47;十一12,15,16,24,28;十三2,4,9,52;十五8,28;十六6,7;十九2,6;廿23,28;廿一4,11;廿八25)

「見證」、「見證人」(徒一8,22;二32,40;三15;四33;五32;十39,41,43;十三22,31;十五8;廿二5,15,18,20;廿三11;廿六5,16,22)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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