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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馬太福音註解》
馬太福音 第24章
【太廿四1】「耶穌出了聖殿,正走的時候,門徒進前來,把殿宇指給祂看。」
﹝背景註解﹞「聖殿,」指所羅巴伯所重建的聖殿(參拉三8)被毀之後,約在主前二十年,大希律為討好猶太人,再次重建聖殿,當主耶穌在世時,已經費了四十六年(參約二20),惟仍未完工。根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的記述,整個聖殿是在主後六十四年完工的。這殿建築宏偉,堂皇壯麗,每塊大理石長達三公尺以上,另有巨型金飾。
﹝文意註解﹞「耶穌出了聖殿,」這是在祂宣告『你們的家要成為荒場,留給你們』(參廿三38)之後,以行動表明祂棄絕了這殿,正如神的榮耀離開了聖殿一樣(參結九3;十4;十一23)。『聖殿』指殿的整個範圍(sacred place)。
「把殿宇指給祂看,」門徒大概是要主和他們一同欣賞聖殿的宏偉美觀。
﹝話中之光﹞(一)「耶穌出了聖殿,」當神的子民棄絕主時,主就離開他們,不與他們同在。
(二)今天有許多所謂的『教會』,只有宏偉、高大、壯麗引人的外表(參可十三1),但主卻不在其中(「耶穌出了聖殿」)。
(三)「門徒把殿宇指給祂看,」他們的心所顧念的,是肉眼所能見暫時的事物,而非所不能見的那永遠的榮耀(參林後四17~18)。
(四)我們究竟是以我們的『殿』──例如人數眾多,事工興盛,建築物美麗等為誇耀呢?還是以殿中的『主』為誇耀呢?
【太廿四2】「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麼?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
﹝文意註解﹞「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麼?」主知道門徒心?所存的是甚麼。
「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這?主耶穌再一次豫言主後七十年所要應驗的事,當時聖城被攻毀,聖殿被燒燬。主一再的豫言此事(參廿一41;廿二7;廿三38),乃在表明這事必速速應驗。
「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這句話在主後七十年按字義完全應驗了,當時羅馬人在提多率領下,徹底毀滅了耶路撒冷及聖殿建築物,甚至石頭也被撬開,以取得當聖殿被燒燬時從屋頂上熔流其間的金箔。也有人說,當時尚存留有一些石頭未被移動。到了朱理安皇帝的朝代,因他企圖重建聖殿,故把那些存留的石頭也移去(使主的豫言全部應驗),但他的建殿計劃半途而廢。
﹝靈意註解﹞『聖殿』豫表教會;『石頭』豫表信徒(參弗二20~22;彼前二5)。
﹝話中之光﹞(一)今天人看世界多美麗,物質多文明,但以主屬靈的眼光看來,一切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參彼後三12)。
(二)殿的榮耀原不在乎金銀、寶石,乃在乎神的同在;教會既為神的殿,故應重視神的同在,過於外表規模的宏大。
(三)凡外表興盛,卻失去主同在的教會,遲早必要四分五裂,成員彼此合不來(「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因為主容許人為「拆毀」的手,加在這樣的教會身上。
(四)天然的人(石頭)無法和別人配搭建造在一起,因此若不拆毀我們天然的生命,就無法讓主有地位,也就不能有真實的建造。
【太廿四3】「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門徒暗暗的來說:『請告訴我們,甚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麼豫兆呢?』」
﹝原文字義﹞「降臨」臨在,同在,接近,來到(parousia,含有繼續演進中之意);「豫兆」記號,兆頭,神蹟。
﹝文意註解﹞「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橄欖山』位於耶路撒冷以東的汲淪溪外,一條約二公里長的山脊,比耶路撒冷地勢稍高。
「甚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麼豫兆呢?」門徒的問題按現代眼光來看,可分為三個問題:(1)甚麼時候有這些事?『這些事』即指主對耶路撒冷和聖殿所作的豫言(參廿三32~廿四2);(2)『你降臨』時,即主第二次再來之時,有甚麼豫兆;(3)『世界的末了』時,即這世代結束時,有甚麼豫兆。
當時在門徒的心目中,顯然以為這三件事將同時發生,故合併在一起來發問;而主耶穌的答覆也同時提到這三件事,或許這是因為聖城與聖殿的被燬,以及那些即將發生在聖地的災難,正是末日主再來時所將發生之事的前奏和豫表。
﹝話中之光﹞(一)基督的「降臨」,要帶給我們永遠的同在。
(二)信徒若要從主領受關於末日的異象,就須要登上高山,到祂跟前來。
(三)每一次我們來到隱密處(「門徒暗暗的來說」),親近這位復活升天坐在寶座上的基督(「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與祂有親密的交通,就必得著主豐滿的話語和啟示(「請告訴我們」)。
【太廿四4】「耶穌回答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
﹝原文字義﹞「迷惑」引入迷途,欺哄。
﹝文意註解﹞「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迷惑』意即用欺騙的手段,使人難於分辨真假,故須要『謹慎』。
﹝話中之光﹞(一)我們對於別人論到有關基督的種種,採取慎思明辨的態度,總是好的。
(二)聖經中所有的豫言,乃如同燈照在暗處(彼後一19),為我們提供亮光,使不受迷惑;所以我們若要不受迷惑,便須重視豫言,且謹慎分辨,不以是為非,以非為是。
【太廿四5】「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
﹝文意註解﹞「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即指那些自稱是基督的人;主這話表明『假基督』的出現,乃是聖殿將要被毀的豫兆。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曾記載:在主死而復活之後,至耶路撒冷被毀以前的四十年內,有好幾個假基督出現,並且糾集了一班黨羽扈從。注意:假冒基督的現象,二千年來不曾中斷,且越演越烈。
﹝話中之光﹞(一)末世的徵兆之一,就是人們喜歡以基督自我標榜;但基督乃是屬靈的實際,並不是一種旗號。
(二)凡自稱是基督的,實際上都是假的。有些迷惑人的,並不明言他們就是基督,而是誤導別人,使人在不知不覺之中把他們當作基督。
【太廿四6】「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
﹝原文字義﹞「末期」終了,結局。
﹝背景註解﹞「打仗的風聲,」馬太在寫本書時,羅馬大軍要來鎮壓猶太人的風聲甚囂。
﹝文意註解﹞「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這是聖殿被毀以前的第二個豫兆;在主死以後,即將發生戰爭的傳言,風聲鶴唳。
「總不要驚慌,」意即『驚慌』並無濟於事,乃要隨時準備好面對這些事。
「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這是『不要驚慌』的原因,戰爭既是免不了的事,『驚慌』並無助益。
「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末期』就是指『世界的末了』(參3節),也就是為期三年半的大災難(參啟十一2)。
【太廿四7】「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
﹝文意註解﹞「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民攻打民』指大至民族,小至部落村莊之間的戰爭;『國攻打國』指國際間的戰爭。從主升天以後直到如今,歷世歷代烽火連緬不絕。
「多處必有饑荒、地震,」戰爭總是帶來饑荒。歷代以來,地震不斷在增加,末世時要更加劇烈(參啟六12;八5;十一13,19;十六18)。
﹝靈意註解﹞「民要攻打民,」象徵屬地的子民要與屬天子民有爭執。
「國要攻打國,」象徵撒但的國要與神的國相對抗。
「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饑荒』象徵到處缺少屬靈的糧食,叫神的子民得不著飽足;『地震』象徵凡神之外的一切都要被挪去(參來十二27)。
【太廿四8】「這都是災難的起頭(災難原文作生產之難)。」
﹝原文字義﹞「災難」婦人生產之苦難。
﹝背景註解﹞婦人生產小孩時,必先有間歇性陣痛;其陣痛之間隔,越過越短;且陣痛之程度,越過越厲害。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在主死後,以色列人在聖地所遭遇的苦難,猶如婦人經歷產難,只不過是『起頭』而已,真正厲害的『大災難』還在後面,而且在大災難來臨以前,他們還會遭受一陣陣的痛苦,越過越厲害。
﹝話中之光﹞(一)神容讓苦難臨到我們身上,不是為毀滅,乃是為生產;不是叫我們絕望,乃是帶給我們希望。
(二)打仗、饑荒、地震等,都給人們帶來肉體上的苦難,但這些苦難都是產難,是為生產孩子,其結局是要給人們帶來喜樂(參約十六21)。
(三)神的心意是要產生許多兒子(參加三26;來二10),作祂兒子基督的彰顯,因此,所有的苦難都要為神所用,建造祂兒子的教會。
【太廿四9】「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
﹝原文字義﹞「陷在」交出。
﹝文意註解﹞「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那時』是指災難起頭之時;『你們』是指主的門徒,因他們一面是猶太人,一面又是信徒,故此處所說的『患難』,與猶太人和新約的信徒都有關係。
「被萬民恨惡,」『萬民』指不信的外邦人。無論猶太信徒或外邦信徒,都要因著主名的緣故,被不信的人恨惡(參十22)、逼迫(參五11)、並殺害。
﹝話中之光﹞我們所要面對的苦難,除了自然界的災害之外(參7節),還有『人』所加給我們的苦難;真是苦上加苦,難上加難。
【太廿四10】「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
﹝文意註解﹞這?的跌倒、陷害、恨惡,乃患難和逼迫必有的結局(參十36;十三21;可十三12~13;路廿一16;約十六1~2)。
﹝話中之光﹞(一)許多信徒因為不願受苦、受死,竟情願變節(「跌倒」),出賣弟兄姊妹(「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以求自保。
(二)信徒本應彼此相親相愛,但因道理見解和立場之互異,也會演變到「彼此陷害,彼此恨惡」。
【太廿四11】「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
﹝話中之光﹞(一)主一再地說,許多人要被迷惑,可見被迷惑乃是教會歷史中很普遍的事實(參提前四1;提後三13;彼後二1)。
(二)假先知的迷惑,是使人誤以為他們所說的,就是神的話。我們固然不可藐視先知的講論,但要緊的是須要凡事察驗(參帖前五20~21)。
【太廿四12】「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
﹝文意註解﹞「只因不法的事增多,」『不法的事』是指不守規矩、違背神旨的事;不單是指發生在世界上,而且也指發生在教會中。這是因為受假先知迷惑所帶來的結果。『不法的事』會越過越多。
「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不法的事』一多,就使許多信徒的『愛心』受到傷害,而漸漸冷淡。
﹝話中之光﹞(一)「愛心」與「不法」不能共存;要培養愛心,便須遠離不法的環境。
(二)教會是見證基督的燈臺(啟一20),而教會最重要的見證,乃是『起初的愛心』,一旦失去這愛心,也就失去燈臺存在的價值(參啟二4~5)。
(三)非拉鐵非(原文字義『弟兄相愛』)教會,是弟兄相愛的教會,因此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蒙主保守免去試煉(參啟三10),可見『愛心』乃是對抗災難的最佳裝備。
【太廿四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文意註解﹞『得救』不是指得著救贖,而是指脫離災難,進入國度(參徒廿七20,44;詩八十3,7,19;耶廿三6;卅7)。在大災難末期,主耶穌要拯救屬祂的人脫離災難。惟一蒙拯救的路,乃是要『忍耐到底』,意即在諸多不法之事的環境中,仍持守主的道和主的名(參啟三8~11)。
﹝話中之光﹞(一)我們要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但我們既有國度的盼望,就需要在患難中忍耐。
(二)我們信徒都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一同有分(啟一9)。
【太廿四14】「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
﹝文意註解﹞「這天國的福音,」『天國的福音』原文是『國度的福音』,它與『恩惠的福音』(參徒廿24)本質上都一樣是『福音』,只是強調的重點不同而已。『恩惠的福音』重在講人的罪惡和神的救贖,這福音的目的是帶領人信主得著赦罪的救恩;『國度的福音』重在講人的背逆和神的權柄,這福音的目的是帶領人悔改、服在神的權柄底下。這兩種福音雖在講法上有分別,實則為一體的兩面。叫人得著永生的救恩,實際上也就是叫人進入神的國度?面,接受神屬天的管治。
「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天下』是指凡有人居住之地;『萬民』是指凡不信主的人(特別重在指不信主外邦人)。『作見證』就是傳福音,但不只是口頭話語上的傳揚,並且也是生活見證上的顯露(參腓一27)。
「然後末期才來到,」『末期』是指『世界的末了』(參3,6節)。福音的傳遍天下,是結束這世代的先決條件。換句話說,將福音傳遍有人的每一個角落,可以加速促成末期的來到。
﹝話中之光﹞(一)神的兒女如果不與神同工,起來作國度的見證,反對這一個悖逆的世代,神就寧可遲延,不快快結束這個世代。
(二)主要我們信徒與祂同工,促進這世代的結束並主的再來,所以主吩咐我們信徒要去,到處宣傳福音,直到地極(參廿八19;可十六20;徒一8)。
(三)先傳福音,後才有審判;神先給人充分蒙恩的機會,然後才追究人對恩典所持的態度。凡不會同情別人、關懷別人的,不配定罪別人。
【太廿四15】「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
﹝原文字義﹞「行毀壞」造成荒涼,使之荒廢;「可憎的」可憎惡的東西,令人厭惡之物。
﹝文意註解﹞「先知但以理所說的,」此處引自《但以理書》十一章卅一節,它原指兩約之間那段時期侵入巴勒斯坦傾覆耶路撒冷的希臘王安提阿古四世(即伊彼凡尼),他於主前168年在聖殿中築了異教的祭壇。主在這?有意轉用來豫言:(1)主後七十年時所要發生的事;(2)末日主再來時所要出現的情形。
「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行毀壞』指敵基督(參但九27);『可憎的』指偶像(參申廿九17);『聖地』指聖殿內的聖所(參詩六十八35;結七24;廿一2)。這話一面豫表主後七十年聖城淪陷時,異教徒在聖殿內妄作胡為的事;一面也豫表末時『離經反教』和敵基督的事(參帖後二3~12)。根據經上的豫言,大災難的三年半中,那敵基督的像(參啟十三14~15)要被立在神的殿?,成為結束世代的一個兆頭。
「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馬太在寫本書時已靠近主後七十年,他不能明言『那行毀壞可憎的』指的是誰,因此加上這個括弧內的話,提醒讀者們注意,在讀這句豫言時,應知道尚有隱含的意思。
﹝話中之光﹞(一)到主來前,在教會中也有可憎的事顯露,例如淫亂、反教和敵基督等。
(二)神是忌邪的神(出廿5),那?有拜偶像的事,那?就要惹動神的憤恨,寧可使聖殿(教會)被拆毀,而不任其被玷污。
(三)本節特別註明『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是要提醒我們信徒,在教會中仍有被撒但設立座位之可能(參啟二13)。
【太廿四16】「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
﹝文意註解﹞遭遇逼迫時,神子民該有的反應不是抵抗,而是『逃』(參十23;啟十二6);『山上』易於躲藏。據早期教會的傳說,耶路撒冷未亡之先,門徒逃到位於約但河東,座落山麓的彼拉城。
﹝靈意註解﹞『逃到山上』象徵出代價活在屬天的境界中。
﹝話中之光﹞(一)當教會中一有拜偶像(包括敬拜屬靈偉人)的事發生時,我們信徒該有的反應是『逃』,務要速速的從他們中間出來(參林後六17)。
(二)我們信徒若想免受末世的大災難,最好的辦法乃是出代價追求達到屬靈高超的境界(「逃到山上」),才能被主提接(參40~41節)。
【太廿四17】「在房上的,不要下來拿家?的東西;」
﹝背景註解﹞古猶太人的房子係平頂屋,屋外有階梯可上屋頂。
﹝文意註解﹞「在房上的,」『房上』指屋頂,乃在屋子外面。
「不要下來拿家?的東西,」意即不要從外梯下來進屋取物。
﹝靈意註解﹞『在房上的』象徵已達到屬天的境界者;『家?的東西』象徵屬世和物質的事物。
﹝話中之光﹞凡已有相當屬靈造詣的信徒(「在房上的」),仍要自己小心,避免被地上的事物拖累了下來(「下來拿家?的東西」)。
【太廿四18】「在田?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
﹝原文字義﹞「衣裳」外袍。
﹝靈意註解﹞『在田?的』象徵服事主的僕人(參路十七7);『衣裳』象徵人前的評價。
﹝話中之光﹞(一)主真實的僕人(「在田?的」),在任何境遇中,都要以主的旨意為重,而不可只顧到別人對我們的觀感如何(「回去取衣裳」)。
(二)清心愛主的(「在田?的」),不要回到原來的生涯中(「回去取衣裳」)。
【太廿四19】「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
﹝文意註解﹞「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因為她們行動不便,來不及逃走。
﹝靈意註解﹞『懷孕的』象徵私慾懷胎的人;『奶孩子的』象徵有肉體的牽掛的人。
【太廿四20】「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
﹝文意註解﹞「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冬天』係雨雪季節,若不是積雪阻道,便是泥濘難行。『安息日』不准許人出外走遠路,行動受限制,妨礙逃亡。本節的安息日,更證明4~31節這段話是對猶太人說的。
﹝靈意註解﹞『冬天』象徵屬靈光景不正常,枯乾死沉;『安息日』象徵死守字句規條。在這種情形下的信徒,不僅無力逃走,甚至根本就不懂得要逃。
【太廿四21】「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
﹝文意註解﹞本節是豫言大災難的程度,因為是空前絕後的緣故(參珥二2;但十二1),人既無法憑想像來瞭解,故只能用『大』來形容其可怕。
據猶太歷史記載,主後七十年的事件中,猶太人約有一百萬被殺,大部份被釘十字架,又約有二百萬被賣為奴,備嘗苦難,甚至因而致死。但這種情形若與末期的大災難作比較,仍難望其項背。
【太廿四22】「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
﹝文意註解﹞『選民』指猶太人,他們是神所揀選的百姓。本節是豫言大災難的時期,因為若不減少那些日子,就沒有一個人能活得了的緣故,故神限定災期總共三年半,即四十二個月,或一千二百六十天(參但九27;啟十三 5;十二6)。
﹝話中之光﹞神在嚴厲之中,仍舊滿有恩慈(參羅十一22)。
【太廿四23】「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或說:“基督在那?。”你們不要信。」
﹝文意註解﹞「那時,」指這世界末了的三年半期間,也就是大災難時期。
「基督在這?...在那?,」『這?』或『那?』均指的是某一處地方,這表示他們所講的基督都是在地上興起的(即屬地的人物),而非從天降臨(參30節)。
﹝話中之光﹞(一)今日凡自稱是基督投胎降生人間者,必是假基督無疑。
(二)主不要我們隨便聽信人言,因為主離我們不遠,就在我們口?,就在我們心?(參羅十8)。
(三)主基督再來不是只向一小部分人顯現,而是要給所有的人看見(參30節)。
(四)基督是超越的,是充滿萬有的,絕不受任何人為的限制。
【太廿四24】「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
﹝文意註解﹞「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原文『假基督』和『假先知』都是複數詞,表示不只一個。
「顯大神蹟、大奇事,」因為這些不法的人,乃是照邪靈的運行,故能作出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參帖後二9)。
「連選民也就迷惑了,」『選民』指猶太人(參賽六十五9;羅十21;十一28)。
﹝話中之光﹞(一)假基督和假先知不只要迷惑不信的外邦人,甚至連我們信徒也有被迷惑的可能。
(二)撒但和牠的手下也能行大神蹟奇事,因此,我們基督徒千萬不可因有人能行大神蹟奇事,就輕易相信他們是神所差來的。
【太廿四25】「看哪,我豫先告訴你們了。」
﹝文意註解﹞主在此豫先將此事告訴我們,就是要我們遇見這類事情的時候,格外的小心謹慎,不要因為他們會行大神蹟、大奇事,就誤認為他們必是從神來的。
【太廿四26】「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信。」
﹝原文字義﹞「內屋」儲藏室。
﹝文意註解﹞「基督在曠野?,」指藏匿在人口稀少的鄉野地帶。 「基督在內屋中,」指匿居於人口眾多的城市中密室。
﹝靈意註解﹞『曠野』象徵遠離世俗之地;『內屋』象徵不公開的神秘之處。
【太廿四27】「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
﹝文意註解﹞「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閃電』耀眼且疾速,照遍天際,這是形容當主降臨時,一面如同迅雷,令人措手不及,另一面是全地的人都能看得見,並不是隱秘的。
備註:主的再來有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降到空中雲?,是隱藏的,那時,主將提接得勝者;第二個階段是從空中駕雲而降(參啟一7;徒一11),是公開的,那時,主將審判所有的世人和失敗的基督徒。第一個階段將會持續一段時間,然後才有第二個階段的突然來臨。主在本段經文所描述降臨的兆頭,是指第二個階段。關於第一個階段,請參閱本章36~44節。
【太廿四28】「屍首在那?,鷹也必聚在那?。」
﹝背景註解﹞當某地有屍首的時候,鷹類猛禽就會從人所不知之地忽爾來臨,牠們可能是由於有非常敏銳的視覺或嗅覺,而不需要人的通知;所以當人看見鷹群盤旋,那兒必有屍體。
﹝文意註解﹞原文『屍首』是單數,『鷹』是複數。
﹝靈意註解﹞本節有三種不同的解釋:
1.『屍首』豫表團體的罪人,他們在神眼中形同死屍,是沒有生命的(參弗二1);『鷹』豫表神的審判,指主和同祂降臨的眾天使,要對世人施行審判(參廿五31)。
2.『屍首』豫表敵基督及其邪惡的軍兵,牠們在神眼中也是腐臭的屍首;『鷹』豫表基督和祂的眾使者,要把前者消滅殆盡(參啟十九17~21)。
3.『屍首』豫表曾被釘死十字架的基督;『鷹』豫表神的子民(參賽四十31;申卅二11)。基督在那?,信祂的人也必聚集在那?。主的來臨即使突然到像一瞥閃電的地步(參27節),但一切真正的信徒,都會立刻知曉而被集合到祂那?。
【太廿四29】「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
﹝文意註解﹞從本節可知,主『公開』的降臨,是在大災難期結束之時;並且在祂降臨時,天象會有極大的變異(參亞十四5~6;珥二31;彼後三10)。
﹝靈意註解﹞天象的變異有時也象徵世間局勢的動盪,朝代與邦國的興替(參結卅二7~8;摩八9);惟此處應指自然界的劇變。
﹝話中之光﹞日、月、星辰,都是豫表基督;當實體一來到,就不需要那些影兒了(參西二16~17)。當基督一顯現,一切光體都要黯然失色了。
【太廿四30】「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文意註解﹞「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那時』乃指『大災難一過去』(參29節)之時;『人子的兆頭』必然是一種叫人一看就知道是主耶穌親自來臨的記號,因為它是『顯在天上』,故是一種神秘且超自然的現象。
有人認為這個『兆頭』,可能就是在天空顯出『十字架』,因為當文士和法利賽人求看兆頭(『神蹟』的原文)時,主耶穌曾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除了約拿的兆頭(就是豫表十字架)以外,再沒有兆頭給他們看(參十二38~41)。
「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地上的萬族(tribes)』是指在猶太地的以色列各族,他們都要悔改哀哭(參啟一7;亞十二10~14)。
「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人子』是主道成肉身、受苦的稱號;當主降臨時要,特別顯出『有能力』和『有大榮耀』兩種情形,這是因為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能力)滅絕那敵基督,並用降臨的榮光(大榮耀)廢掉牠(參帖後二8)。
「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那時,祂不再隱藏在空中雲?,乃是駕雲降臨。
【太廿四31】「祂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祂的選民,從四方(方原文作風),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
﹝文意註解﹞「祂的選民,」指在外邦(世界各國)的猶太人(參賽四十五4;六十五9;四十九22;申七6)。
當主降臨時,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參帖前四16),要將地上所有屬祂的人都聚集在祂面前。
﹝話中之光﹞(一)榮耀的基督一顯現,就要吸引萬民歸向祂;傳福音最好的辦法,乃在於將基督彰顯在人們的面前。
(二)只有屬基督的才能歸於基督,今天我們的所是和所作,有多少成分是屬於祂,而在永世?要歸於祂的呢?
【太廿四32】「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
﹝文意註解﹞「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指生命顯出生氣勃勃的樣子的時候;意即已經進入春天,因此離夏天不遠了。
﹝靈意註解﹞『無花果樹』豫表以色列國,它因不結果子曾被主咒詛(參廿一19),故其枯乾豫表以色列亡國,今樹枝發嫩長葉,即豫表以色列復國。
『夏天』乃與冬天相對,冬天象徵災難期間(參7~21節);夏天象徵國度復興的時代(參路廿一30~31),這時代要開始於主的再來。
﹝話中之光﹞(一)「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基督乃那充滿萬有者(參弗一23),萬有都在表明基督,因此,我們應當學習從萬有中認識基督。
(二)基督乃是在生命中作王(參羅五17),祂的國度必然是滿有豐盛的生命;我們信徒得的生命越豐盛(參約十10),就越有分於神的國度。
【太廿四33】「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
﹝文意註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這一切的事』指過去兩千年來,凡主的豫言所已經應驗的事。
「也該知道人子近了,」原文無『人子』一詞,所以即將臨近的,應是指『夏天』,即國度。
﹝靈意註解﹞主的話提示我們,只要一看見以色列復國的事發生,便知主的再來和國度的實現已經臨近了。
【太廿四34】「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
﹝文意註解﹞「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世代』此字原文有『好些年代』的含義,並且聖經中的『世代』,往往不是指人生存在世的年數,而是指世人在神面前的道德光景(參申卅二5;太十一16;十二39,41,42,45;廿三36);換句話說,世人的邪惡淫亂、乖僻彎曲有多長,世代也有多長。因此,『這世代』可以延伸而指直到主再來的整段時代。
「這些事都要成就,」『這些事』則包括主再來之前的事。
主所說的話必要成就,以色列復國的事既已應驗在主後一九四八年,因此祂再來的腳步聲也已隱約可聞。聖徒且切莫將主這話等閒看待。
【太廿四35】「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文意註解﹞「天地要廢去,」『天』字的原文為單數,表明與地相對的天;將來有一天,舊的天與地都要被廢去(參彼後三10;來一11~12)。
「我的話卻不能廢去,」主的話永遠安定在天(詩一百十九89),必要成就。
【太廿四36】「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
﹝文意註解﹞「那日子,那時辰,」指主再來與末日審判的日子。 「沒有人知道,」若有人宣稱他知道主豫定在某日某時再來,根據這?的話,可以斷定他必是假先知無疑。
「子也不知道,」祂是站在虛己、順服父神的地位上(參約十30;十四28),甘願不知。
﹝話中之光﹞(一)雖然種種豫兆,都顯示這世代的末日已迫近,主正再來,但究竟在那一天、那一時辰主就降臨,除天上的父神之外,誰也不知道。
(二)計算那日子、那時辰,乃是不敬虔的行為,註定必然失敗。
(三)主耶穌站在人子的地位上,寧願有所不知;有時候,神不讓我們知道的事(例如:主來的日子是在那一天;啟十4七雷所說的是甚麼等),便不可勉強求知,以免中了撒但的詭計,以為自己也『如神能知道』(創三5),而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
【太廿四37】「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
﹝文意註解﹞「挪亞的日子怎樣,」『挪亞的日子』有如下的特點:
(1)世人敗壞邪惡(參創六5~13);(2)照常吃喝嫁娶(參38節);(3)不以為洪水會突然臨到(參彼後二5);(4)不信從方舟的救法(參彼前三20)。
「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由於本段經文是針對新約信徒的教訓,因此主的意思乃在說明,信徒有可能像世人一樣,只沉迷於肉身的需要(即照常吃喝嫁娶),而不知準備好自己去面對主再來時的審判(不知不覺洪水來把他們沖去)。
【太廿四38】「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喫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
﹝文意註解﹞「人照常喫喝嫁娶,」『吃喝』指維持肉體的生存和魂的享受;『嫁娶』指延續肉身生命和魂的喜樂。
﹝靈意註解﹞「挪亞進方舟,」豫表人藉著相信耶穌基督,得以在祂?面享受十字架的救贖,免去受神忿怒的審判(洪水)。
﹝話中之光﹞(一)不信主的世人,只顧為肉體安排(「照常吃喝嫁娶」),追求屬地的享樂,卻硬心不肯接受救恩(「進方舟」)。
(二)我們這在末世的信徒,應當時刻活在基督?面,以免被神審判。
【太廿四39】「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
﹝文意註解﹞本節表示主要在人們不知不覺時突然降臨,施行審判。
﹝話中之光﹞凡是與基督無關,基督以外所有的人事物,都要被洪水沖去;我們所要追求的,就是不會被沖去的東西。
【太廿四40】「那時,兩個人在田?,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文意註解﹞「兩個人在田?,」『兩個人』與下節的『兩個女人』相對,故當係指男人。
「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取去』原文的意思是『帶著放在身邊』;『撇下』就是沒有帶走的意思。『取去』與『撇下』,何者是好,何者是壞,要看是誰把他們取去或撇下;因前面一節說到人子降臨,故可斷定被主取去是福,被主撇下是禍。
﹝靈意註解﹞『兩個人』何指,必須根據主耶穌在這段話(參廿四32~廿五30)?的意思來判定。過去大多數解經家認為係指所有的世人(包括得救的和未得救的人),而被『取去』的一個是指得救的人被提,被『撇下』的一個則指未得救的人被主丟棄。但我們認為這種解法相當不妥,理由如下:
1.在緊接著『取去一個,撇下一個』的比喻之後,主說:『所以你們要儆醒』(參42節),表示這是對門徒(得救的人)的警告,若不儆醒,就有可能被撇下。
2.得救的人才能儆醒,未得救的人不可能儆醒。
3.『你們的主』(參42節)表示他們和人子有主僕的關係,惟有得救的人才能作祂的僕人。
4.『那惡僕心?說,我的主人...』(參48節),這話表示他從心?承認主人與他的關係,一般人會口是心非,口?承認或許靠不住,但心?承認便應當沒有問題。
5.另有第廿五章多處經節,也明顯可看出,主指的是得救的人;容待下章?才提說。
總而言之,當主再來的時候,祂要先隱秘地來在空中雲?,把活著信徒中的得勝者提到雲?,與主同在,這就是被『取去』的意思。至於不夠儆醒的信徒,仍要被撇在地上經歷為期三年半的大災難,然後才見主面。注意,主在這?是教導人要儆醒,『取去一個,撇下一個』,並不是說被提的人剛好一半。
﹝話中之光﹞(一)今天,信徒們在外表上好像都一樣,也同樣為生活而勞苦,但主知道誰是愛祂的(參林前八3)。
(二)我們固然應當勞苦作工,但必須是『在主?面』的勞苦,才不是徒然的(參林前十五58);否則,勞苦作工,仍有被主撇下的可能。
(三)服事主的工人,固然是在建造,但必須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如果建造的工程錯了,有一天都要被火燒掉(參林前三10~15)。
(四)作僕人的,在田?作工、回家伺候主,都是我們應作的本分(參路十七7~10),問題是:我們服事主的動機和態度究竟如何?
【太廿四41】「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話中之光﹞(一)種田和「推磨」,都與糧食有關;信徒在教會中最主要的工作,乃是彼此供應靈糧。
(二)不單弟兄們有責任供應靈糧(在田?作工),姊妹們也有分於這個事工(「兩個女人推磨」),在教會中不分男女(參加三28)。
【太廿四42】「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
﹝文意註解﹞「所以你們要儆醒,」『所以』是承接上文,表示取去與撇下的分別,不在於是否得救,乃在於是否『儆醒』。如果取去的條件是得救的話,主耶穌就不用在此勸祂的門徒要儆醒。儆醒的意思乃是不粗心大意,天天以等候主來的態度生活工作,一舉一動、所思所念,都是為著迎見主、討祂喜悅。
「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若是知道主在那一天來到,就不必天天儆醒,只要等到最後那天儆醒即可;但因為不知道那一天會來,所以才必須天天儆醒。
﹝話中之光﹞迎接國度首在「儆醒」;凡對主的再來漠不關心的,就是不夠儆醒的。
【太廿四43】「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儆醒,不容人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
﹝文意註解﹞「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賊的特點有二:(1)在人意想不到的時候突然來到;(2)專找值錢的東西偷去。
﹝靈意註解﹞『家主』豫表信徒;『家』指我們的靈、魂、體,以即我們的行為和工作;『賊』豫表主耶穌,祂的降臨乃像賊一樣突然來到;『挖透房屋』豫表察驗我們得救以後的一切。
主再來的時候,乃是出乎意外地突然臨到,並且只取走生命成熟的信徒。
﹝話中之光﹞(一)賓路易師母說:『基督徒生活的第一日起就是儆醒。』我們當對於仇敵、世界、自己,常常的儆醒。
(二)被提,對於猶太人是末日的豫兆,對於被撇下的信徒是受磨難的日子到了。
【太廿四44】「所以你們也要豫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
﹝文意註解﹞「所以你們也要豫備,」『豫備』就是豫備油在器皿?(參廿五4)。
「人子就來了,」『人子』是主在國度中的名字(參十九28;約五27~29),以人的資格作王。
﹝話中之光﹞我們須要「豫備」自己,盼早日在主?長大成熟,並要『儆醒』,在主?敬虔度日。
【太廿四45】「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文意註解﹞「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忠心』是對主,就是不負主的託付;『有見識』是對弟兄,就是懂得別人的需要是甚麼。『僕人』原文是『奴隸』,我們並不是屬於自己的人,乃是主用重價買回的奴僕(參林前六19~20)。
「為主人所派,」這句話說出事奉的源頭,乃是出於主;並非任何『人』或『團體』的差派。
「管理家?的人,」『管理』不是轄管,乃是照顧(參彼前五2~3);『家?的人』就是信徒(參弗二19)。我們信徒在神面前的身分,一面是神家?的人,一面也是祂的僕人;千萬不要以為所謂『牧師、傳道人』等全時間服事主的工人才是僕人。
「按時分糧給他們呢?」每一個信徒無論大小,在神的家?(教會)都有一份應盡的職責,即按著神的時候向身邊的聖徒分享屬靈的供應,例如:為軟弱的肢體禱告、把讀經所得的亮光交通給別人、愛心的探望和關懷等。
﹝話中之光﹞(一)「忠心」就是對主的話不打折扣,主怎樣說,我們就怎樣作;「有見識」就是顧到人的需要,人需要甚麼,我們就供應甚麼。
(二)信徒往往以自己的看法為看法,這就是不忠心;也往往不顧別人的需要,凡自己所有的都要硬塞給人,這就是沒有見識。
(三)我們的毛病乃是:有忠心而無見識,或有見識而無忠心,或者既無忠心又無見識,這些情形叫我們不能好好盡職。
(四)「分糧」就是把神的話和神的東西服事給人,叫人得著生命的滋養。
【太廿四46】「主人來到,看見他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
﹝文意註解﹞「主人來到,」即指主耶穌再來的時候。
「那僕人就有福了,」『福』不是今世的福,乃是國度的賞賜。
【太廿四47】「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
﹝文意註解﹞「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就是在國度的實現?,得著權柄掌管城池(參路十九17~19)。
﹝話中之光﹞我們信徒今日若不能妥善『管理家?的人』(參45節),就不能盼望那日可以「管理一切所有的」;主今天所給我們的託付,不過是實習、操練和豫備,好在將來得著更大的託付。
【太廿四48】「倘若那惡僕心?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
﹝文意註解﹞『那惡僕』並非指沒有得救的人,因為他的『心?』承認主耶穌是『我的主人』。
﹝話中之光﹞(一)惡僕為惡的主要原因,乃在他以為主「必來得遲」;凡對主的再來沒有正確的認識的人,很可能會變成惡僕。
(二)凡不信主快來的;這人就是惡僕;有的惡僕口?雖說主必快來,心?卻以為主「必來得遲」。
(三)我們必須有願主快來的態度和心願,所以要常常禱告說:『主耶穌阿,我願你來』(約廿二20)。
【太廿四49】「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喫喝;」
﹝文意註解﹞「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同伴』是指同作僕人的弟兄,我們信徒乃是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作同伴的(參啟一9)。『動手打』不一定是指實際的打人,凡我們用言語、態度,使聖徒心?難過、受傷、跌倒的,都算是打人。
「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喫喝,」『酒醉的人』是指貪戀現今的世代,放蕩不受約束的人(參弗五15~18),包括墮落失敗的信徒和不信的世人。
﹝話中之光﹞(一)我們千萬不可在事奉中,踐踏、傷害那與我們一同配搭作工的弟兄姊妹。
(二)我們若沒有主再來的事一直活畫在我們的眼前,就容易放縱自己,一面虧待信徒,叫他們受到言語或態度的傷害,一面與屬世和屬肉體的人為伍,追逐罪中之樂。
【太廿四50】「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
【太廿四51】「重重的處治他(或作把他腰斬了),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必要哀哭切齒了。』」
﹝文意註解﹞「重重的處治他,」原文字義是『將他切成兩半(或作腰斬)』,或『將他分離隔開』。
「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假冒為善的人』是指有名無實的宗教徒;『同罪』意即同得其分。
「在那?必要哀哭切齒了,」『哀哭切齒』是指悔不當初,可惜時不我予。
凡口?雖說主必再來,心?卻不把它當作一回事的人,主必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突然降臨,把他和其餘的信徒隔開,暫時受到該得的懲罰,那時,他們就要懊悔莫及了。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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