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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1章

馬太福音 第1章

【太一1】「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

﹝原文直譯﹞「耶穌基督──大衛的兒子,亞伯拉罕的兒子──的家譜。」

﹝原文字義﹞「亞伯拉罕」多人的父,多國的父;「後裔」兒子,孫子,養子,門徒,心愛者;「大衛」親愛的;「子孫」(原文與『後裔』同一個字);「耶穌」耶和華救主,耶和華的救恩;「基督」受膏者;「家譜」由來,來源,起源,來歷,歷史。

﹝文意註解﹞「耶穌,」這名表明祂就是耶和華自己來作我們的救主,使我們得著神的救恩。

「基督,」這名表明祂乃是被神用聖靈所膏(路四18;但九26),分別出來歸於神,作神國度的君王與祭司,來到地上實現神的計劃,完成神的旨意。

「耶穌基督,」『耶穌』是祂降卑為人的名字,『基督』是祂被人尊敬的名字;祂是先成為卑微,後得著尊貴(腓二6~11)。

本節暗示下面的家譜是用來證明:耶穌就是神所應許的彌賽亞,叫萬國因祂得福,祂並且是承繼大衛的王位直到永遠的那一位。

﹝靈意註解﹞「大衛的兒子」(原文),說出耶穌基督就是大衛的兒子『所羅門』所豫表的:

1.來接續大衛的王位,承受國度(撒下七12~13;耶廿三5;路一32~33)。

2.為祂的子民帶來『平安』(『所羅門』原文字義)。

3.講說智慧的話(王上十23;太十二42)。

4.建造神的殿──教會──作神的居所(王上六2;弗二21~22)。

「亞伯拉罕的兒子」(原文),說出祂就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所豫表的:

1.祂是來承受神所應許的地土(創十五18)。

2.順服至死,且從死?復活(創廿二9~10;來十一17~19;腓二8)。

3.使萬國因祂得福(創廿二18;加三14)。

4.至終迎娶外邦新婦──教會(創廿四67;約三29;啟十九7)。

「耶穌基督的家譜,」表明家譜中的每一個人都關乎基督的來歷,他們的生活為人和歷史,都是引進基督的。

﹝話中之光﹞(一)按原文,「耶穌基督」乃是全本新約的頭一個名字,表示是祂開啟新約,一切新約的恩典和真理(實際)都是從祂而來;祂是全本新約聖經的始終與經過。

(二)「耶穌基督」也是新約聖經的末一個名字(啟廿二21)。祂是初,也是終;祂是阿拉法,也是俄梅戛;祂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啟廿二13);從起頭到末了,都是祂。

(三)這名又是新舊兩約之間的頭一個名字,說出祂是新舊兩約的轉捩點──舊約在祂結束、成全;新約在祂開啟、帶進。

(四)『耶穌』的希伯來文名字是『約書亞』;祂是真約書亞(民十三16),降世為要帶領神的百姓進入真安息(來四8~9)。『基督』的希伯來文名字是『彌賽亞』;祂是彌賽亞(約一41),要在地上建立神的國度。

(五)耶穌家譜的開頭不從亞當說起,卻從亞伯拉罕及大衛說起,這是說明主乃因信蒙恩者(「亞伯拉罕的後裔」)的王(「大衛的子孫」)。

(六)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兒子』,表明祂來是為我們的罪受死,叫我們因信稱義(『以撒』所豫表的);祂又是『大衛的兒子』,表明祂是得勝者,將要作王掌權(『所羅門』所豫表的)。

(七)『大衛的兒子』說出基督雖然被人藐視、輕看、厭棄,卻是神的受膏者(參撒上十六6~13);祂在十字架上打傷仇敵(歌利亞)的頭(參創三15;撒上十七49)。

(八)『亞伯拉罕的兒子,』兒子表明父親──亞伯拉罕撇下家鄉,在異地飄泊,一直仰望得著更美的家鄉(來十一8~10);基督為著我們撇下天鄉和寶座,三十三年半在地上飄泊,沒有枕頭的地方。

(九)除了耶穌基督以外,「大衛」是新約聖經的頭一個人名,也是末一個人名(啟廿二16)。

(十)『大衛的兒子,』因彌賽亞的應許,是直接給大衛的(撒下七12,16),必須是從大衛出來的,才是真彌賽亞(參詩一百卅二1011;賽十一1;耶廿三5;比較約七42;徒十三23;羅一3)。

(十一)本節稱主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因神曾親自應許亞伯拉罕(路一73),他也歡歡喜喜的仰望祂(約八56)。

(十二)本節不說耶穌基督是別人的兒子,而說是『大衛』和『亞伯拉罕』的兒子,表明本書有兩條線:一是大衛的兒子(先知),一是亞伯拉罕的兒子(祭司);耶穌基督成功了這兩種職分。

(十三)『大衛的兒子』說到祂是基督,『亞伯拉罕的兒子』說到祂是耶穌;祂是救主,也是君王,祂是一切。

(十四)主耶穌是『大衛的兒子』,是說到祂和猶太人的關係;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則是說到祂和地上萬族的關係。祂是『猶太人的王』(太二2),又是地上『萬民的救主』(路二10~11)。

(十五)本書一至廿五章即講論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兒子』;廿六至廿八章即講論耶穌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兒子』。

(十六)主耶穌作『亞伯拉罕的兒子』,是在祂頭一次降臨時;祂作『大衛的兒子』,是在祂第二次再來時。

(十七)「耶穌基督」這名表明祂先降卑,後被高舉;先受苦難,後得榮耀。我們若要與祂一同得榮耀,就必須先和祂一同受苦難(羅八17)。

(十八)基督是神一切應許的中心;神一切的應許,在基督?都是實在的(林後一20)。我們惟有在基督?,才能得著神的豐盛(西二10)。

(十九)『家譜』是記載生命繁衍的故事;耶穌基督的家譜,乃是記載與基督有生命的關係,而能繁衍基督生命的人們。

(二十)我們每一位基督徒都該是基督的活家譜,是基督所寫的活信(林後三3),把基督介紹給人們。

(廿一)誰的身上能夠彰顯基督,誰就有份於基督的家譜;所有屬乎基督的人,都應當操練敬虔,讓基督能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提前三16)。



【太一2】「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

﹝原文字義﹞「生」使生產,生育入世;「以撒」喜樂,笑;「雅各」抓住腳跟,排擠者,跟蹤;「猶大」讚美。

﹝背景註解﹞「亞伯拉罕,」是蒙召族類的祖宗;他不只因信稱義(創十五6;羅四2~3;加三6),並且因信而活(來十一8)。

「以撒,」是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人的天然生育能力斷絕之後,憑著神的應許所生的兒子(創廿一1~3)。

「雅各,」為人狡猾詭詐,欺騙父兄(創廿五29~33;廿七18~29),其品格不如他的兄弟以掃,但神卻揀選了他。

「猶大,」因為顧到受苦的弟兄(創四十四18~34),所以能從他的眾弟兄中脫穎而出。

「和他的弟兄,」他們都是蒙神揀選而成為以色列十二支派的祖宗(民一章)。

﹝文意註解﹞本段家譜(2~16節)?面所用的「生」字,意指某人是『從其父系而面世』,不一定是指親生的父子關係,所以馬太寫此家譜時,明顯漏掉好幾代(參8、11節﹝背景註解﹞),而刻意安排三個十四代,使之具有屬靈的意義。

﹝話中之光﹞(一)基督的家譜是從「亞伯拉罕」開始的,這說出惟有蒙召的族類──信徒──才得有分於基督。

(二)我們必須學習「亞伯拉罕」信心的榜樣──否認自己,接受基督作我們的一切,這樣,我們才能得著基督並活出基督。

(三)神棄絕以實瑪利而揀選「以撒」(創十七18~19),說出我們得以有分於基督,原不在乎我們的掙扎努力,乃在乎神的應許和揀選(羅九8)。

(四)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的第一個兒子,以撒是他第二個兒子;神不要第一的,神只要第二的。在神的算法?,一切出於天然的,屬肉體的工作,都算不得數;惟獨一切出於神的,屬靈的工作,才是神所要的。

(五)主耶穌降世,乃是我們大喜(「以撒」的字義)的信息(路二10)。

(六)「以撒」是憑應許生的,是自主婦人的兒子(加四21~31);神賜下基督耶穌給我們,是要我們憑著應許,作神自由的兒女。

(七)「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見證基督是承受父一切所有的。

(八)神棄絕以掃而揀選「雅各」,說出神揀選人,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神自己(羅九11~13)。

(九)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祂這發憐憫的神(羅九15~16)。

(十)按行為來說,恐怕雅各不如以掃,可是神揀選了雅各,這說出我們蒙神恩典,並不是因我們比別人有何長處,行為有何高尚,乃是因為神揀選了我們。

(十一)「以撒生雅各,」『雅各』見證基督得著長子的名分。

(十二)按出生先後秩序,「猶大」不是長子;按世上的地位,「猶大」也不如約瑟;我們蒙召,並不是因為我們有智慧、能力、尊貴,所以我們不可自誇(林前二26~29)。

(十三)「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猶大』見證基督是領頭的,是新造的元首。

(十四)「和他的弟兄」這話表明千千萬萬沒有被題名的,他們也照樣見證基督,彰顯基督,因為基督實在是太豐富了。

(十五)首先的亞當的家譜都是『死』(創五章),基督(末後的亞當)的家譜都是「生」,這給我們看見,基督乃是生命的王。

(十六)見證基督,彰顯基督,乃是一件屬於生命的事。



【太一3】「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亞蘭;」

﹝原文字義﹞「他瑪」棕樹,被豎立;「法勒斯」突破;「謝拉」東方的,亮光興起,芽;「希斯崙」興盛的,豐盛的;「亞蘭」高地。

﹝背景註解﹞「他瑪氏,」原是猶大的長媳,她為著要替丈夫留後,不惜假裝妓女與猶大亂倫,而生法勒斯和謝拉(創卅八6~30)。

「法勒斯和謝拉,」他們是孿生兄弟,生時在前的反而在後,在後的反而在前。

「法勒斯生希斯崙,」請參閱創四十六9。

「希斯崙生亞蘭,」亞蘭(路三33)或指『蘭』(代上二9;得四19)。

﹝靈意註解﹞在聖經?,『男人』豫表客觀的真理,『女人』豫表主觀的經歷。「他瑪氏」是長媳,生子可承受長子的名分;得長子的名分,意即得著基督。

﹝話中之光﹞(一)「他瑪氏」的行為雖然污穢,但是她的存心卻是義的(創卅八26);我們應當存心不惜犧牲一切,總要有分於神的祝福。

(二)「他瑪氏」不擇手段,甚至亂倫來取得長子的名分,說出我們若要得著基督,應該盡一切所能的去追求,而不要瞻前顧後,被規條和辦法所拘束;不過,我們不可像她那樣不顧道德。

(三)「他瑪氏」的故事告訴我們,應當竭力追求得著基督;但她兒子「法勒斯」的故事告訴我們,得著基督不在乎人的掙扎努力,乃在乎神的豫定。

(四)「謝拉」是人所定規的,神卻揀選了「法勒斯」(創卅八27~30);可見人所定規的,並非神所揀選的;神所揀選的,是人所棄絕的(彼前二4)。



【太一4】「亞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原文字義﹞「亞米拿達」我的百姓是豐富的;「拿順」吸引人的,迷人的;「撒門」蔭蔽,高臺,上升。

﹝背景註解﹞本段家譜亦載於路得記第四章和歷代志上第二章。當日以色列人在曠野時,「拿順」是猶大支派的首領,而猶大軍隊又是全以色列軍的第一隊(民二3,9)。

﹝話中之光﹞(一)在屬靈的爭戰中奮勇當先的人,最能見證基督。

(二)我們應該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



【太一5】「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

﹝原文字義﹞「喇合」寬大;「波阿斯」在他那?有能力,迅速,活潑,敏捷;「路得」交通,朋友,友善,滿意,玫瑰花,美麗;「俄備得」敬拜,僕人,服事;「耶西」堅定,堅強,富足的。

﹝背景註解﹞「喇合氏,」原是耶利哥城的一個妓女,因幫助隱藏以色列探子而全家獲救(書二1~21;六22~25)。

「路得氏,」是一個摩押婦人,摩押人原是被神咒詛的(申廿三3),她因跟隨婆婆拿俄米回猶大地而改嫁波阿斯(得四9~10)。

﹝話中之光﹞(一)一個污穢、無恥的妓女「喇合氏」,歸正後竟生出一個敬神愛人的兒子波阿斯(參閱《路得記》);罪人只要肯悔改,就能結出聖善的果子。

(二)「波阿斯」因為顧念體恤貧窮軟弱的路得,就得著作王的大衛(得二19;四21~22)。顧念貧窮的弟兄,體恤軟弱的姊妹的,是將來在國度?得著王位的人。

(三)主耶穌真是罪人的朋友和救主,祂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無助(來四15);凡是來投身倚靠祂的人,都必得著良好的歸宿。

(四)信徒不該單顧自己對基督的享受,也該顧到別人對基督的享受(腓二4)。

(五)一個永不可入耶和華會的摩押女子「路得氏」,因為愛慕婆婆的國和神(得一16),竟作了基督的先祖,可見無論何人,只要肯就近主,必蒙接納。

(六)聖經一面說基督是從耶西的本發出的枝條,一面又說基督是耶西的根(賽十一1,10);「耶西」這人一面是出於基督,一面又是生出基督的。基督是信徒的根源,也是信徒的彰顯。



【太一6】「耶西生大衛王。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

﹝原文字義﹞「大衛」親愛的;「烏利亞」神的光,主是亮光;「所羅門」平安的,聰明人。

﹝背景註解﹞「烏利亞的妻子,」即赫人拔示巴,聖經故意不提其名,因她的改嫁,乃大衛犯淫亂和謀殺罪惡後的結果(撒下十一2~27)。大衛犯罪娶烏利亞的妻子,係他一生中惟一的污點(王上十五5),但他後來懇切悔改並蒙神赦免(詩五十一篇;撒下十二13)。

﹝文意註解﹞「大衛王,」在下面的家譜?有多名君王,但僅此處稱大衛為『王』,這說出王位是由他開始的,君王時代是他開闢的,他帶進了國度;並且馬太福音強調耶穌為王乃承繼大衛。

﹝話中之光﹞(一)「耶西生大衛王,」大衛是耶西的第八子,『八』是復活的數目;主耶穌是在復活?作王掌權(太廿八18)。照樣,只有那些在今天憑基督復活的生命活著的人,才是神所要在將來的國度?與祂一同作王的人。

(二)四個不名譽的女人,竟也列在主的家譜中,這說出主的救恩使外邦罪人也能與祂有分!(我們在神面前都是犯罪的女人。)

(三)四個污穢的女人得以納入基督的家譜,這是告訴我們,即使是再污穢墮落的人,只要藉著信心聯於基督,仍有可能因基督的生命而成為聖潔,而有分於帶進基督並繁衍基督。

(四)四個污穢的女人中,『他瑪氏』主動的犯罪,故她代表罪;『喇合氏』代表信(來十一31;雅二25);『路得氏』代表蒙救贖,得著屬靈的恩典和產業;「烏利亞的妻子」一進大衛家就不再出去,故她代表救恩的穩固。

(五)「烏利亞的妻子」說出大衛的罪,「所羅門」說出神的恩;人雖然犯罪,但若肯悔改,就必蒙神的恩典;罪在那?顯多,恩典卻更顯多(羅五20)。

(六)罪人心?沒有平安,但只要肯悔改歸主,就必得著平安(「所羅門」的字義),也必蒙神喜愛(撒下十二24~25)。



【太一7】「所羅門生羅波安;羅波安生亞比雅;亞比雅生亞撒;」

﹝原文字義﹞「羅波安」解放;「亞比雅」耶和華是他的父,主是父;「亞撒」醫生,傷害的。

﹝背景註解﹞「羅波安」在位的時候,分裂成猶大和以色列兩國(代下十一2~17),但神因大衛的緣故,仍叫他的子孫在耶路撒冷接續他作王(王上十五4)。

﹝話中之光﹞(一)神的話永遠安定在天(詩一百十九89),祂的應許絕不落空(書廿三14)。

(二)神揀選「羅波安」和猶大國,而將包括大多數選民的以色列國排除在外,這說出神揀選的恩典乃是『餘數』的原則(羅十一5);神所要的得勝者總是居少數的。



【太一8】「亞撒生約沙法;約沙法生約蘭;約蘭生烏西亞;」

﹝原文字義﹞「約沙法」受神的審判;「約蘭」神高舉的;「烏西亞」神的力量,主是強壯的。

﹝背景註解﹞「約蘭生烏西亞,」烏西亞又名亞撒利雅;約蘭和亞撒利雅之間被刪除了三代(代上三11~12;王下十五13小字),或係因為他們離棄神、拜偶像,而被咒詛的結果(代下廿二3;廿四17~18;廿五14)。

﹝話中之光﹞(一)約蘭和烏西亞之間被刪除了三代,這表示我們的神是忌邪的神,必追討跪拜、事奉偶像者的罪,直到三、四代(出廿5)。

(二)如果我們要與基督聯結,我們就永遠不可敬拜偶像。



【太一9】「烏西亞生約坦;約坦生亞哈斯;亞哈斯生希西家;」

﹝原文字義﹞「約坦」神是正直的;「亞哈斯」擁有者,他持有;「希西家」神的力量,主是力量。



【太一10】「希西家生瑪拿西;瑪拿西生亞們;亞們生約西亞;」

﹝原文字義﹞「瑪拿西」忘記;「亞們」掩藏,滋養者,工人;「約西亞」神醫治的,神所建立的。



【太一11】「百姓被遷到巴比倫的時候,約西亞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

﹝原文字義﹞「遷」徙置,更換住所;「巴比倫」混亂,巴力的大門;「耶哥尼雅」神命定的,主所立定的。

﹝背景註解﹞「約西亞生耶哥尼雅,」約西亞和耶哥尼雅之間有一代被刪除(代上三15~16),或係因為他和埃及王法老有關(王下廿三34~35)。

﹝文意註解﹞耶哥尼雅雖作過王,但聖靈特用「被遷到巴比倫的時候,」且加上「和他的弟兄,」來表明他被列入平民看待。

﹝話中之光﹞(一)約西亞和耶哥尼雅之間被刪除的一代,是因與埃及有關,埃及豫表世界。人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四4);人若愛世界,愛神的心就不在他?面了(約壹二15)。

(二)從羅波安到約西亞共記載了十二位王,六善六惡,善父生惡子,惡父生善子;他們得列在基督的家譜?面,與他們個人的善惡無關,乃因他們有分於帶進基督。



【太一12】「遷到巴比倫以後,耶哥尼雅生撒拉鐵;撒拉鐵生所羅巴伯;」

﹝原文字義﹞「撒拉鐵」從神求的;「所羅巴伯」在巴比倫生的,分散在巴比倫。

﹝背景註解﹞「撒拉鐵生所羅巴伯,」所羅巴伯並非撒拉鐵親生兒子,可能是撒拉鐵早亡無子,其弟毘大雅娶其妻而生所羅巴伯,歸他名下(代上三17~19;申廿五5~10)。由此可見,所羅巴伯並非耶哥尼雅的直系後裔,這是為了應驗神藉耶利米對耶哥尼雅的咒詛,他的後裔不得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的話(耶廿二28~30)。但神又藉耶利米豫言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叫祂執掌王權(耶廿三5),這苗裔就是主耶穌。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不是耶哥尼雅的後裔,卻又是大衛的子孫,故神對耶哥尼雅的咒詛,與祂無關,而神對大衛的應許,卻成就在祂身上。哦,神的作為何其美妙!神的信實何其堅定!

(二)「所羅巴伯」率領被擄的選民從巴比倫回歸耶路撒冷,重建神殿(拉五2);被擄之人的歸回,為基督提供了降生在伯利恆的機會(太二4~6)。我們若一直被擄在巴比倫中(『巴比倫』象徵偶像的世界),就不能向世人彰顯基督。



【太一13】「所羅巴伯生亞比玉;亞比玉生以利亞敬;以利亞敬生亞所;」

﹝原文字義﹞「亞比玉」尊貴之父;「以利亞敬」神設立他;「亞所」幫助的。



【太一14】「亞所生撒督;撒督生亞金;亞金生以律;」

﹝原文字義﹞「撒督」公正;「亞金」神使之堅固者;「以律」威嚴的神,我所讚美的神。



【太一15】「以律生以利亞撒;以利亞撒生馬但;馬但生雅各;」

﹝原文字義﹞「以利亞撒」神所幫助的;「馬但」禮物,恩賜;「雅各」抓住腳跟,排擠者,跟蹤。

﹝話中之光﹞十二節以後的家譜中,幾乎都是卑微無名的人物,但基督卻從他們而降生;我們雖是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但神卻揀選了我們(林前一28)。



【太一16】「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

﹝原文字義﹞「約瑟」增添;「馬利亞」背叛者,苦。

﹝文意註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馬太如此記載,特要證明耶穌就是基督;這個家譜就是要證實耶穌是舊約所豫言的基督。

全篇家譜都是說『某人生某人』,以男性為中心,但至耶穌時則說「是從馬利亞生的」,文法一變,改以女性為中心,這是表明主耶穌是由童貞女而生,祂乃是『女人的後裔』(創三15),而不是男人的後裔,故祂沒有繼承人類所共有的罪性。

本節也表明耶穌不是約瑟親生的兒子,故祂不是耶哥尼雅的後裔(參閱12節﹝背景註解﹞),卻是馬利亞的兒子,故是大衛的後裔(路三23~31)。

﹝話中之光﹞(一)太一章中的五個女人,她們的特點是都有信心;任何樣的罪人,只要有信,就能與基督聯合。

(二)太一章中的五個女人,前四個都是污穢或重婚的,惟獨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是貞潔的童女(參23節),這表明基督是無罪的,是在聖潔?生的。

(三)馬太家譜中所以有女人的名字,乃因為神在尋找『女人的後裔』;在前面的四個女人中,神並沒有發現那『女人』,結果終於找到了第五個女人,就是童女馬利亞,由她帶進了基督。



【太一17】「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十四代;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

﹝文意註解﹞「這樣,」表示按照上面一段經文的算法;這個算法因特意遺漏數代,故不是歷史事實的算法,而是道理靈意的算法。

三個十四代共計四十二代,但實際僅列四十一代,因其中大衛一人身列第一個十四代之終,和第二個十四代之始。有人認為耶哥尼雅可視為第二個十四代之終,和第三個十四代之始,但因耶哥尼雅被神所棄絕(耶廿二24),故不能列入君王時代(即第二個十四代)。

注意第二個十四代之末,和第三個十四代之初,馬太特意不以人名為時代的分界點,而改以被擄之事為界標,表示基督才是君王時代的真正終結人物──祂是來承繼大衛的王位的。

﹝靈意註解﹞「十四代,」十四是七乘二,七指完全,二指見證,故『十四』指完全的見證;『三個十四代』,三代表神,表明這個見證是出乎神的;三乘十四共四十二代,『四十二』是受痛苦試煉之數。另意:十四是十加四,十指完全,四指受造之物,故『三個十四代』指他們是在神面前代表一切受造之物。

整個基督的家譜表明:

1.家譜中歷代的人物都出於神的安排,合起來為基督作完全的見證。

2.他們歷盡苦難與試煉,乃為引進基督;基督是苦難中的榮耀目標。

3.一切受造之物生存的目的,都是為著基督。

4.人若沒有基督,就仍在虛空之下,沒有安息。

三個十四代,表明基督徒的三層經歷:

1.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初信時得勝、火熱、奉獻、順服,讓神掌權時期。

2.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這是我們的肉體、天然被帶到盡頭死地,被擄、荒涼、受壓的時期。

3.從遷至巴比倫到基督──這是我們從荒涼中恢復,而達到基督豐滿的階段。

﹝話中之光﹞(一)「從亞伯拉罕,」亞伯拉罕是新族類的始祖,是新時代的開闢者,是帶進基督的應許的。

(二)「到大衛...從大衛,」大衛結束了第一個時代,也開始了第二個時代;他是承先啟後者,他開闢了君王的時代,帶進了基督的寶座。

(三)三個十四代正代表了舊約猶太人的三個時期──列祖、君王與敗落,最終引到基督。

(四)家譜中代代傳續直到基督,數千年來,雖然仇敵不斷興風作浪,人間滿了混亂紛擾,但神為祂兒子的旨意卻穩操在祂主宰的手中;到了時候,一切終照祂既定的旨意成就。

(五)家譜中有作王的、為平民的、被擄的,以及從被擄之地得釋放歸回的,這告訴我們,不管人的身份是怎樣尊貴或卑賤,也不管人的遭遇是如何不幸與惡劣,只要肯藉著信心聯於基督,就都要因祂榮耀的生命,得著拔高、釋放、自由、變化,並一同有分於祂那不能朽壞之榮耀的盼望。

(六)家譜?所有的人物都是引「到基督」──基督是一切的歸宿,是人生的最終意義──人活著,乃是為著引到基督,為著彰顯基督。

(七)神的子民不怕失敗跌倒(百姓被遷至巴比倫),只怕不肯悔改回到主面前(從巴比倫到基督)。



【太一18】「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祂母親馬利亞巳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原文字義﹞「記在下面」這樣,如此;「許配」給記念品,接受聘約;「迎娶」聚在一起,相親近;「懷」有;「孕」胎。

﹝背景註解﹞「許配,」按當時的習俗,經許配後之男女視同『丈夫』和『妻子』(參19~20節;申廿二23~24),但不可發生性關係,須待新郎於擇定的日子把新婦「迎娶」到家中,舉行婚筵後,才可同房。

﹝文意註解﹞「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這是表明耶穌在馬利亞體內的成孕,乃出於神超自然的作為,有別於由男女交合而受孕──世人都是男人的後裔,惟獨耶穌是那『女人的後裔』(創三15)。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是聖靈藉馬利亞的身體孕育而生的,所以祂兼有神人二性,也就是神在肉身顯現。

(二)主耶穌是神又是人,因此才有資格作救主,消極方面可以代替人擔罪,積極方面可以將神的生命賜給人。

(三)「馬利亞」代表清心愛主的人,絕對不受世界的玷污;基督就是在這樣的人?面成孕並長大。

(四)馬利亞之懷耶穌,乃是「聖靈」成功的;聖靈滿有大能,但必須我們的順服,聖靈才有機會作工在我們?面。



【太一19】「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她休了。」

﹝原文字義﹞「義人」公正的人;「明明地羞辱」給眾人觀看。

﹝背景註解﹞古時一個已經許配給人的女子,若被發現對丈夫不忠,可被判處死罪(申廿二23)。

﹝文意註解﹞「丈夫,」在原文並無已婚的意思。

「義人,」並非指在神面前是義人(羅三10),而是指遵守律法的人;保羅說他自己就律法上的義說,是無可指摘的(腓三6)。

﹝話中之光﹞(一)「義人」就是能替別人著想,顧全別人臉面的人。

(二)單靠人的義,若非神的啟示與引領,不但不能成就神的旨意,有時反而會攔阻神的旨意(想要把她休了)。

(三)天然的人不認識屬靈的事,所以感到困惑。



【太一20】「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文意註解﹞「正思念這事的時候,」表明約瑟作事不粗魯莽撞。

「主的使者,」即天使,受神差遣來向人宣示神的旨意。

「夢中,」在古時還未有聖靈在信徒?面給人引導之前,神常藉此方式來與人交通並給人啟示(創廿八10~17;王上三5等)。

「大衛的子孫約瑟,」這個稱呼似乎暗示他將與彌賽亞的降生有關。

「不要怕,」約瑟怕娶過馬利亞來,因他是義人,他恐怕被馬利亞玷污了。義人不願意害人,但也不願包庇罪惡、沾染罪惡,而害了自己。

﹝話中之光﹞(一)我們遇事宜三思而後行;不肯在神面前「思念」的人,是愚昧人。一個人的學習越淺薄,他的斷案也越快。

(二)「思念」主的事,是給主作工的機會,使我們得著引導。

(三)謙卑的人最大的表現是「怕」錯;一個怕錯的人,自然在神面前要多思念、多考慮。

(四)人的怒氣不能成就神的義;真正的義人是對人有寬大的心,對己有自制的能力,對神有敬畏的態度。

(五)馬利亞有基督的內住(『從聖靈懷孕』),約瑟有基督的啟示(「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二者相合,就能帶進神的旨意。

(六)只有當人的思想停下(睡覺)時,神的心意才能向人顯明(「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

(七)只有關乎基督的啟示(天使對約瑟講論基督),才能拯救人脫離律法的觀念(思念休掉馬利亞),而成就神的旨意。

(八)「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所懷的』是基督;神啟示的中心,乃是關乎基督的。



【太一21】「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救出來。」

﹝原文字義﹞「耶穌」耶和華救主,耶和華的救恩;「救出來」使之痊癒,健全。

﹝文意註解﹞「自己的百姓,」指屬神的子民。

「從罪惡?救出來,」不只是救人於罪惡之中,使其所犯罪惡得著赦免;且是將人從罪惡?面救拔出來,使其脫離罪惡的權勢和能力,免再作罪的奴僕。

﹝話中之光﹞(一)「自己的百姓」表明主是來作王;但主這王不是帶領百姓脫離羅馬暴政的王,而是拯救百姓脫離罪惡權勢的王。

(二)對主耶穌信而順服,是得蒙救拔的必要條件;誰肯甘心作祂「自己的百姓」,讓祂作王掌權,誰就能從罪惡?被拯救出來。

(三)主耶穌的拯救,不是局部的拯救,乃是完全的拯救;不是救生圈的救法(使人免於沉溺水中,但仍未脫離水的威脅),乃是救生船的救法(不但使人免於沉溺水中,且將人從水中救到船上)。



【太一22】「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

﹝原文字義﹞「成就」變成,成為,實現;「應驗」充滿,最終完滿的成全。

﹝文意註解﹞馬太福音中共有十數次提到舊約聖經的「應驗」(一22;二15,17,23;三15﹝盡﹞;四14;五17﹝成全﹞;八17;十二17;十三14,35;廿一4;廿六54,56;廿七9),意思是說,這些事的發生,早已在神的命定之中,事先藉先知說出豫言,記錄在舊約聖經中。

﹝話中之光﹞(一)若沒有聖靈的指點,我們就不知道經上哪些話是指著主耶穌說的;若沒有聖靈的引導,我們就不能進入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

(二)基督的到來,完滿應驗了經上的豫言;基督乃是一切豫言的終點。



【太一23】「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原文字義﹞「童女」未婚女孩,處女。

﹝文意註解﹞「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童女』在原文有定冠詞,意即這童女是獨一無二的,是神所特別豫備的。

「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耶穌』是神給祂起的名字,表明祂的使命;『以馬內利』則是人給祂起的名字,表明祂的特性。『以馬內利』說出:

1.祂不僅是神的兒子,祂乃是神自己來成為人。

2.祂是神而人,神在人?,人在神?,在祂?面神與人同在。

3.我們得著祂,就是得著神,與祂同在,也就是與神同在。

4.我們惟有在祂?面,才能經歷神與人同在。

﹝話中之光﹞(一)在主耶穌之外,我們無法得著神;我們惟有藉著求告主名,才得以經歷神的同在。

(二)「耶穌」這名說出救恩的手續,「以馬內利」這名說出救恩的目的;主把我們從罪惡?拯救出來(21節),為要促成「神與我們同在」。

(三)我們若要進到神面前,或讓神來到我們中間,便須解決神與人之間的難處──罪惡;罪惡的問題不解決,便無法達成『神與人同在』。

(四)神與人只能在基督?相遇相安,在基督?面,才有「以馬內利」;在基督之外,絕沒有「以馬內利」。

(五)主的使者向約瑟題說一節舊約聖經的話,幫助他消解心中的難處。當我們被疑慮的黑雲遮蓋的時候,也需要聖靈提醒我們一、兩節聖經的話,使其發出亮光,我們的心中就會立刻甦醒過來。



【太一24】「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

﹝話中之光﹞(一)義人約瑟在罪上他膽量最小(怕娶過他妻子來),但在神的旨意上他膽量最大,不惜任何犧牲(「就...把妻子娶過來」)。

(二)為著給神使用,遵行神的旨意,甚麼名譽、情面都要為主擺上。

(三)一個人有了神的啟示之後,切不可再思念、再疑惑;人若疑惑神的話,就要陷入黑暗中。

(四)遵行神的旨意必須果敢、迅速、即時(「起來,就」),因循拖延,必致誤事。

(五)啟示叫人脫離一切天然的難處與困惑,啟示也叫人從神得著能力,作人所不能作的事。



【太一25】「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有古卷: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祂起名叫耶穌。」

﹝文意註解﹞「沒有和她同房,等...」這話意味著馬利亞生了耶穌之後,與約瑟也生了其他的孩子;故羅馬天主教所主張『馬利亞是聖母,永遠保持童貞』的說法,與聖經記載不符。

﹝話中之光﹞(一)基督教絕不是禁慾的宗教,聖經並不以性慾為不潔的思想;禁止嫁娶乃是鬼魔的道理(提前四1~3)。

(二)能夠給神使用的人,是一個能「等」候時間的人;約瑟真是一個『攻克己身』(林前九27)的好榜樣。

資料來源: 黃迦勒《馬太福音註解》
新增日期: 2008/08/1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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