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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查經概論

提多書 全書

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查經概論

□ 教牧書信

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是保羅寫的最後三卷書信,寫給他最親密的同工提摩太和提多,特別指示他們關於治理教會的原則。這三封書信後來稱作「教牧書信」。這名稱於1703年由伯都Berdot首先起名,1726年由安童Anton再度提出,很快就在德國得著承認,並流行全世界。這封書信不僅是寫給私人的信,更是教會的組織、牧養、管理的指南,所以稱之「教牧書信」,一點也不為過。



□ 教會職分的設立

聖經雖沒有明確指示教會的組織,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提出的三個職分:監督、長老、執事,在後來教會組織上被廣泛的使用。保羅在信上提到要作監督、長老、執事的資格和職分(提前3:1-13; 多1:5-9),顯示不是憑著知識能力,屬靈恩賜和品格個性也是需要看重的。

1. 監督:原文是Episcopos,意思是「Overseer」,中文聖經譯成「監督」是很貼切。這字後來被引用為「主教Bishop」,是教會的主要領袖。監督的職責是為主牧養〔監管、看守〕祂的羊群,然而真正的牧人監督卻是主自己(彼前2:25)。保羅提到監督:「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20:28)。」

2. 長老:原文是Presbyteros,意思是德高望眾的「長者」,他們是社會的菁英或是領袖。長老也可擔任牧者監督的角色,保羅在哪裡建立教會,就在那裡設立長老,讓他們來管理教會(徒14:23; 提前5:17)。所以,有時監督和長老的職分可以通用(多1:5-7; 徒20:17, 28)。

3. 執事:原文是Diakonos,意思是「僕人」,可由眾人推選,在教會擔任事奉管理的工作(徒6:3)。通常是輔助的角色,保羅稱他幾位同工為執事(西1:7; 4:7; 帖前3:2),保羅自稱是執事(林前3:5; 西1:25),也就是僕人的意思。保羅寫給腓立比教會的信就問候教會的監督和執事(腓1:1)。



□ 教會牧養的準則

這三封書信都提到教會面對各樣的挑戰,必須靠著主的恩典才能勝過。

1. 慎防異端:保羅提醒提摩太和提多不要被錯誤的教導給引誘了,無論是從猶太人,或是外邦人的,只要與福音真理不合,都要抵擋(提前1:3-4; 6:20-21; 提後4:3-5; 多3:9)。不要論讓錯誤的教導進到教會(提前4:1; 提後3:5-7; 多1:10-11),保羅勸他們要謹慎,並要剛強。

2. 持守真道:這三封書信不像保羅寫給一般教會的信,詳細地闡明福音真理。提摩太和提多都是保羅親密的同工,在福音真理上自然有很清楚的認識,但保羅仍再三勸誡他們要持守保羅過去傳給他們的善道(提前4:6; 提後1:14; 多1:3-4),並忠心地把所領受的道傳揚出去。也要按著正意分解神的道,並教訓教會遵守(提前4:11; 提後2:15; 多2:15)。

3. 以身作則:保羅與提摩太和提多同工,他們都很瞭解保羅的為人,保羅自己以身作則,要他們效法他的榜樣(林前11:1),也要他們自己能以身作則,成為信徒的榜樣(提前4:15; 提後2:1-3; 多2:7)。



□ 教會管理的範例

教牧書信不光是理論性的探討,更指出實際生活規範的準則與範例。

1. 盡各人的本分:保羅指出每個基督徒該有的本分,無論男女老少,尊卑貴賤,在基督裡都有應盡的本分,只要大家盡到自己應有的本分,就能在凡事上見證基督,榮耀父神。

2. 操練敬虔品格:保羅勸勉聖徒不要把盼望放在今生,而是放在永生(提前4:8);要盼望迎接耶穌基督的再臨(多2:11-13),隨時預備。並期勉聖徒面對各樣的試煉,忍耐到底,與主同得榮耀(提後2:10)。

3. 聖徒生活守則:保羅不僅指示屬靈生命的追求,也要顧及現實生活中實際的一面,他指出一般道德倫常規範和人際關係(提前5:1-6:10; 提後2:19; 多2:1-10),落實在聖徒日常生活中。

□ 提摩太

提摩太是保羅第二次宣教的同工,此後他與保羅之間的關係密切,保羅13卷書信中有9卷書信上提到他的名字(林前、林後、腓、西、帖前、帖後、提前、提後、門),希伯來書的作者也提到他(來13:23)。

1. 家世:父親是希臘人,母親是猶太人,提摩太的意思是「尊敬神,或神看為寶貴」。他受母親的影響,從小明白聖經(提後3:15),但可能由於父親的緣故,並未受割禮,這不合猶太的規矩;所以保羅接納他作同工之前,先讓他行割禮(徒16:3)。保羅此舉是尊重猶太傳統,與守律法而稱義無關。

2. 呼召:他和母親友尼基在保羅第一次宣教時信主(徒14:6; 16:1),保羅稱他為「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前1:2)。保羅第二次宣教時,揀選提摩太作他的同工,也有眾長老按手認可(提前4:14)。

3. 保羅的託付:保羅把他服事最久的以弗所教會交託給提摩太,寫了前書,指示他牧會之道;後書則是私人的勸勉,保羅自知不久於人世,信上請提摩太來見他最後一面。



□ 提多

提多也是保羅親密的同工,使徒行傳並沒有提到提多,人們對提多的認識是從保羅書信而來。他的名字在新約出現13次,單單在哥林多後書就有9次,他幫助保羅處理哥林多教會的問題。

1. 背景:提多是外邦人(加2:3),保羅稱他「照著共信之道作我真兒子」(多1:4),可能是保羅在安提阿的服事所帶信主的,曾被保羅帶到耶路撒冷去,作為外邦人信主的例證(加2:1-5)。

2. 保羅的同工:使徒行傳沒有提到提多,保羅出外宣教時沒有帶提多同去,提多可能留在安提阿。

a. 與保羅和巴拿巴去耶路撒冷(加2:1),可能是帶著安提阿教會的捐項上去(徒11:30; 加2:10)。

b. 保羅在處理哥林多教會的問題時,要找一位信得過的同工,可能他從安提阿召了提多,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中多次提到他對提多的信賴(林後2:13; 7:6, 13)。

c. 提多受保羅委託,擔任向哥林多教會收集捐款的工作(林後8:16-24)。

3. 使命:保羅派提多到革哩底〔克里特〕監管那裡的教會,成為保羅的代表,受託行使保羅使徒職責。因為那裡人的道德品質低下,對信徒有不好的影響,所以,保羅吩咐提多把那裡的教會組織起來,並擬定健全的道德生活規範。保羅寫給提多的信,不僅是私人性的指示,也是向教會宣示的授權書。提多後來到了撻馬太〔今日之南斯拉夫〕傳福音。



□ 查經內容

1. 提摩太前書:

1) 福音的本質:問安1:1-2,律法的真義1:3-11,顯明極大救恩1:12-17

2) 各盡其職:持守信心1:18-20,禱告與傳道2:1-7,男女有別2:8-15

3) 教會的建造:監督的資格3:1-7,執事的資格3:8-13,彰顯主耶穌3:14-16

4) 勤做主工:成聖的工夫4:1-5,操練敬虔4:6-10,身教與言教4:11-16

5) 待人守則:對待長者5:1-2,守寡的婦人5:3-16,處理控罪的事5:17-25

6) 盡人的本分:甘心服事6:1-2,敬虔知足6:3-10,美好的仗6:11-16,持守正道6:17-21

2. 提摩太後書:

1) 神的恩召:問安1:1-2,蒙召服事1:3-14,忠心的同工1:15-18

2) 跟隨基督:基督的精兵2:1-7,基督的福音2:8-13,基督的工人2:14-25

3) 持守真道:末世的人性3:1-9,保羅的榜樣3:10-13,聖經的教訓3:14-17

4) 末了的話:再三的勉勵4:1-8,最後的囑咐4:9-18,結尾的問安4:19-22

3. 提多書:

1) 宣揚主的真道:問安1:1-4,長老的資格與職責1:5-9,慎防錯誤的教導1:10-16

2) 教人遵守主道:教導純正的道理2:1-10,闡明神的救恩2:11-15

3) 聖徒所行的義:靠基督稱義3:1-7,靠基督行善3:8-15

資料來源: 南灣愛修葡萄園教會
新增日期: 2008/01/2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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