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字級:
父子之間的關係(黃彼得)
創世記 第17章
父子之間的關係(黃彼得)
經文:創17:1-8
引言:
在神創造人類的旨意中,是以個人的生命品格去決定他的日常生活,以個人生活的形態決定家庭生活的形式,以家庭生活的形式決定社會生活的結構。中國四書大學也提出“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的道理。但自十八世紀理性主義抬頭,提出否認獨一真神,三位一體基督的神性,罪惡的人格化,以及將來永遠的審判等真理之後;就以人的理想去探索大同的社會主義,從此就放棄個人的生命品格追求,而着重技能功利的追求。這就是二百年來人類所遭遇的大恐怖,大災難與大混亂的原因。因此我們必須從聖經中學習神為人類所安排的倫常關係,過合神旨意的正常生活。
一.聖經對父子關係的教訓
1.神立父親為生命的傳遞者(創1:28; 2:18; 林前11:8,12)。
2.神立父親為社會的創始者(創5:1-4; 9:1,7)。
3.神只造一人是要人類成為一家(瑪2:10; 徒17:26)。
4.神要父親作兒女人生的典範(王上15:3-4,10-11等)。
5.神要父親負責教導兒女(箴4:1; 13:1; 弗6:1)。
6.神自己成為人類的父親(林前8:6; 弗4:6)。
二.聖父聖子表達父子正確的關係
1.子是從父而來的,所以要歸回父那?去(約13:3; 16:26-27)。
2.子是父所差來的,所以要遵行父的命令(約3:30,36; 10:18; 12:44-50)。
3.子從父領受榮耀,所以要求父得榮耀(約14:13; 17:1,4)。
4.父愛子將萬有交祂,子愛父也將萬有歸父(約3:35; 5:20; 林前15:24-25)。
5.父將豐富藏在子?,子也將寶貝藏在父?(西1:19; 2:9; 約17:24-26)。
6.父與子完全合一,子也與父完全合一(約10:30; 14:9-10)。
三.基督徒父子當有的關係
1.父親是肉身之父,也是靈性之父(創17:4; 羅4:17; 林前4:14-15)。
2.父親要養活兒女,也要教導兒女(申6:1-9; 箴1:8; 3:1; 4:1等)。
3.父親要為兒女積財(林後12:14),也要為兒女積德(出20:4,6)。
4.兒女要奉養父母,也要孝敬父母(出20:12; 可7:11-13; 弗6:1-2)。
5.兒女要承受今世財物(路15:12),也要承受屬靈產業(提後1:5; 來11:13)。
6.兒女要繼承父志,一家事奉耶和華(書24:15; 創18:19; 徒16:31-34)。
結論:
全知的神早就知道人類會受魔鬼的異端邪說所迷惑,而如羊走迷(賽53:6),一出母腹就走錯路,說謊話(詩58:3)。所以三位一體的神以父子的身分向人類啟示父子正確的關係,並選召一些人作為父子關係的模範(來11:),叫後來的人可以效法。所以信徒當從聖經的教訓,過父子正常關係的生活。
資料來源: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lib/ws/read.php?p=p82041
新增日期: 200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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