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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事奉生活(黃彼得)

創世記 第2章

基督徒的事奉生活(黃彼得)

經文:創2:15,19-20; 太4:18-22

引言:
  事奉就是工作。基督徒的事奉生活,就是在教會中的工作生活。基督徒甚麼時候開始作工?當作甚麼工?如何作這工?在教會歷史上有許多見解。今日要從聖經中,看神如何指示。

一.基督徒事奉生活的開始
 1.有了生命即可開始工作(創2:15)。亞當有了生命,神就叫他看守修理園子。
 2.有了知識即可開始工作(創2:19-20)。亞當見到動物,就有知識,即開始取名的工作。
 3.有了指示即可開始工作(太4:19,21-22)。門徒聽從主耶穌得人的指示,即去得人。
 4.認識耶穌的主權,即可開始工作(徒22:9)。祂是工作的主,必負一切工作的責任。

二.基督徒事奉的內容
 1.作得人的工作—引人歸向真神(太4:19; 羅1:13)。
 2.作餵養的工作—按時供應靈糧(約21:15-17; 路12:42-43; 徒20:28; 彼前5:2-3)。
 3.作照顧的工作—看守弟兄安全(創4:9; 太10:40-42; 25:31-46; 羅15:1-2)。
 4.作守望的工作(結3:17; 33:7)—對惡人警告離開罪惡(結33:8-11);對義人警告謹守義行(結33:12-16)。

三.基督徒如何事奉?
 1.留心天父對工作的指示(創6:22; 7:5; 出31:11)。
 2.存心學習工作的教訓(腓4:8-9)。
 3.盡心籌畫工作的細則(可14:8; 羅1:15)。
 4.忠心完成工作的計畫(約17:4; 徒20:24; 提後4:7-8)。

結論:
  事奉不但表示生命的狀態,也操練生命的成熟。保羅勸勉哥林多教會,務要堅固,不可動搖,其祕訣就是常常竭力,多作主工。所以我們當求與工作相等的力量,而不是求與力量相等的工作。這樣你不但可以立刻參與教會事奉,且可作更多的事奉。

資料來源: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lib/ws/read.php?p=p82031
新增日期: 2008/08/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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