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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節--更高的要求
提摩太前書 第3章
榮耀的基督,求你加力予我,使我能有卓越的事奉。提摩太前書3:8∼16 今天我們對「執事」一詞的瞭解與初期教會有些分別,現時一般負起執事崗位的人純是教會的領袖,協助牧師傳道人作事務性的工作,但昔日的執事則兼理牧養事奉,除行政治理亦要講道、輔導及服事信徒日常生活庶務。但不論怎樣,對執事的事奉要求絕對是高的。
1. 個人的資格(8):基本上他必須要受人尊重,說話及行事為人要有君子之端正風範,堪為他人的模範。由於他們常會接觸弟兄姊妹,不論探訪、帶領小組、參與某部門聖工等,因而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口舌,不能口是心非,順口開河,缺乏誠意,這樣會破壞人際關係。其次是不沉迷於某一種嗜好上,被其奴役,更要在錢財處理上格外謹慎,在試探來臨時能知所警惕,不陷入罪惡網羅中。
2. 屬靈的資格(9∼10):倘能與神建立好一個正常的關係,自己的良心自然會敏銳清純,當良心這個內省機制一旦建立,對污穢敗壞的事必會敏銳醒覺,維持聖潔生活便不致太難。至於對真理之道的熟悉,亦能牽動良心,那自然會影響到行為操守上有卓越的表現。另一方面,執事必要有固守真道的責任,即維護信仰要道,使教會不輕易受異端思想及世俗潮流滲入,「教導」是屬靈的工作。
3. 家庭的資格(11∼13):執事的事奉隨時可被其妻子破壞的,所以保羅在此論及婦女在丈夫事奉角色上應有的位置,同時提醒女執事必須舉止端莊、在言語上檢點、有自制力、忠誠可靠。而執事的妻子更要持家有道,對子女有合宜的教導,有良好的生話見證。
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一生完美無瑕,是我們生活中的完美典範。祂是神,必要賜給我們這群事奉祂的人有能力去做榮神益人的事。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0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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