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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節詳解

路加福音 第11章


【路十一1】「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祂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

﹝文意註解﹞「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表示主耶穌的禱告是:(1)有地方;(2)為一定的事;(3)可以聽見;(4)有時間的。這種劃出一定的時間,實際地為某些事開口出聲的禱告,常為一般基督徒所忽略。

﹝話中之光﹞(一)由於主自己在禱告生活上以身作則,引起祂的門徒對禱告的渴慕,因而請求主教導。這是鼓勵別人學習的好方法。

(二)我們的生活見證乃是最佳的講壇。信徒不必勸人遠離罪惡,只要自己在人面前活出聖潔的生活,自然會吸引別人來探究聖潔生活的秘訣。

(三)我們往往不曉得當怎樣禱告(羅八26),所以應當存著受教的心,「求主教導我們禱告」。

(四)門徒求主教導禱告,主即刻答應他們,教導他們(參2節);可見願意學習禱告的心願,是主所喜悅,也必成全的。



【路十一2】「耶穌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我們在天上的父(有古卷只作父阿),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有古卷無願你的旨意云云)。」

﹝文意註解﹞「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主並沒有意思要我們隻字不漏地照章誦念,祂乃是給我們一個示範的禱告,教導我們禱告的原則。

「我們在天上的父,」只有神的兒女,也就是那些重生了的人,才有資格向神禱告,蒙神垂聽。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對猶太人來說,『名字』代表整個人的獨特處;這?指神的品格或本質;本句意即願神在所有的人心目中得著獨尊的地位。

「願你的國降臨,」意即願神在地上人群中作王掌權。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意即願地上的人都作神旨意的遵行者。

﹝話中之光﹞(一)我們應當以敬拜、讚美、尊榮開始我們的祈禱,因為我們的神是配得的。

(二)今天在地上仍有許多人忽略、藐視、褻慢神的名,甚至在信徒中間,也常有輕率、隨便地稱呼主名的情形。

(三)今天不只世人悖逆、頂撞神,連神的百姓也常只用嘴唇尊敬神,心卻遠離神(太十五8),沒有實際的活在神的國?。

(四)今天多少信徒的禱告,是站在自己的地位上,為著自己而禱告;很少人是站在神這一邊,為著神的國和神的旨意禱告。

(五)信徒最高的禱告,乃是與神同工的禱告,就是專一為著高舉神名,帶進神國,並成就神旨而有的禱告。

(六)如果神的國自己會降臨,主就不需要教我們這樣禱告。主禱文不僅是一個榜樣,更啟示了神的心意,表明神願意與人同工。只有當人藉禱告與神同工的時候,才能帶進神的國,成就神的旨意。

(七)今天神的旨意在天上通行無阻,但在地上卻常被人意阻擋,所以需要我們的禱告來為神鋪路。

(八)神的旨意像江河一樣,但我們的禱告卻像細小的管子;神的旨意常受祂子民禱告的限制。

(九)神作工的原則乃是:神有一個心意,先讓屬神的人知道,要他們為這個心意向神禱告,然後神就答應他們的禱告,成就祂自己的心意。

(十)真實有效的禱告,必須先認識神的心意,使禱告者的心意與神的心意合一,才能牽動神大能的手,成就所禱告的事項。

(十一)主所教導的和我們所常聽見的禱告,相差太遠了!我們常照我們自己的心意禱告說,『哦,主啊,祝福我、我的家、我的教會、我的本鄉...』我們的主放在前面的,我們偏把它漏去。

(十二)主的次序是:先世界,後個人。主耶穌既然把一切都給我們,連性命也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棄,如果祂要求我們把祂的國放在第一位祈求,豈是過份的呢?只有讓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的人,才能得著屬天的能力。



【路十一3】「我們日用的飲食,天天賜給我們。」

﹝原文字義﹞「日用的」日常配給;「飲食」餅。

﹝文意註解﹞「我們日用的飲食,」代表生存所需,而非奢侈品。

「天天賜給我們,」我們雖然不要為飲食憂慮(參十二22~24),卻當為天天的飲食祈求;雖然神必會供應,卻仍須經過禱告,這是要我們操練在凡事上都依靠神。

﹝話中之光﹞(一)我們在這地上活著,若能顧到神的利益,神也必顧到我們生存的需要,因為我們活著,是為主而活(羅十四8)。

(二)從表面看,我們日用的飲食,好像是我們勞苦得來的(創三17),但實際上,乃是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賜給的;所以不論是屬靈上,還是物質上,我們都需要天天倚靠神的供應。

(三)神天天賜給我們飲食,是因為祂要我們天天獻上禱告。凡真正靠神過日子的人,不是一週一週的求,乃是一天一天的求。

(四)禱告應先顧到神的需要(參2節),但也不該忽略人的需要。



【路十一4】「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有古卷本節無末句)」

﹝原文字義﹞「罪」(複數詞,指罪行);「試探」試煉;「救」救援,救拔;「兇惡」惡者(是有位格的,有意識的,就是魔鬼)。

﹝文意註解﹞「赦免我們的罪,」『罪』指我們對神的過犯和對人的虧欠。

「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因為』表示禱告蒙神答應的條件,乃是要先赦免別人,因為我們若不赦免別人,良心就有虧,良心一虧,就會失去信心(提前一19),信心一漏掉了,當然禱告就得不著答應。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意思是不要讓我們遇到過於所能受的試探(參林前十13);這是承認自己的軟弱,求神保守。

「救我們脫離兇惡,」『兇惡』指『那惡者』(約十七15),就是魔鬼,因牠如同吼叫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

﹝話中之光﹞(一)我們一活在天然生命?面,就都會犯罪,虧缺神的榮耀(羅三23),故須天天認罪,求神赦免(約壹一8~10)。

(二)神的心意是樂於赦免人的罪(虧欠);祂既饒恕我們的虧欠,當然盼望我們也能像祂一樣,饒恕別人的虧欠(太十八21~35)。

(三)人與人之間,若是不能相通,人與神之間,也就不能相通。

(四)當信徒站在神這一邊,為著神的名、國和旨意禱告的時候,陰府的權勢就要起來攻擊我們,所以我們需要求神保守。

(五)魔鬼就是那試探人的(太四3),正在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沒有人能憑自己的力量抵擋試探,所以需要倚靠神的保守。

(六)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但我們是屬神的,故牠無法加害我們(約壹五18~19);不過,我們仍然須要藉禱告與神聯合,藏身在祂?面。

(七)主所教導的這個禱告,既關乎神的榮耀(2節),也顧及人肉身的需要(3節),並靈性的需要(4節)。



【路十一5】「耶穌又說:『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去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

﹝背景註解﹞「半夜,」巴勒斯坦地區暑天炎熱,多有人夜間行路。

﹝話中之光﹞半夜三更把一家人吵醒,為了要借三個餅,真是太不近情理;許多時候,我們對神的禱告,也常這樣不近情理。



【路十一6】「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我沒有甚麼給他擺上。”」

﹝背景註解﹞接待客旅是猶太人極重視的美德(參羅十二13;來十三2)。

﹝文意註解﹞「我有一個朋友行路,」在這比喻?面有三個『朋友』:(1)行路的朋友;(2)求餅的朋友;(3)被求餅(或給餅)的朋友。

﹝話中之光﹞(一)能夠看見朋友的需要和自己的需要的人,才可能成為一個會禱告的人。

(二)把別人的需要看作是自己的需要,這種禱告必蒙神垂聽。



【路十一7】「那人在?面回答說:“不要攪擾我;門已經關閉,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這個被求餅的人,真是不夠朋友。



【路十一8】「我告訴你們,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但因他情詞迫切的直求,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

﹝原文字義﹞「情詞迫切」強求,堅請,厚顏地求。

﹝文意註解﹞六至八節的比喻,是藉那個自私的朋友因卻不過迫切的要求而起身的勉強供應,來表達我們若是同樣地向神持久地懇求,豈不更蒙這位滿有恩慈的神豐豐富富地賞給我們嗎?

﹝話中之光﹞(一)迫切禱告的力量,大過朋友的關係,朋友可以不給,但因迫切的祈求就不能不給了。

(二)一個心不甘情不願的朋友,尚且因情詞迫切的直求而改變了他的心,被迫按求者的意思成全,何況天父是樂意聽人禱告的呢?

(三)「情詞迫切的直求,」禱告必須是因?面需要的催促,自然而然流露出來,絕不可是裝作、堆砌文章、沒有需要、假冒為善的禱告。



【路十一9】「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文意註解﹞「祈求,」是指普通的禱告。

「尋找,」是指專一的求問。

「叩門,」是指進一步迫切的要求。

『祈求、尋找、叩門』這三個詞在原文都有持續的意思。

﹝話中之光﹞(一)神的「開門」,受我們人「叩門」的支配;神的『旨意』,受我們人『禱告』的支配。神作事的原則乃是:必須神的子民先有禱告,然後神才興起作工。

(二)「祈求、尋找、叩門」,說出我們的禱告應該多次、多方(弗六18),直到得著神的答應為止。

(三)我們若要與神有正常的關係,就要藉著「祈求、尋找、叩門」過著一種依靠神、與神密切相交的生活。

(四)神喜歡我們凡事向祂求問。我們得不著,是因為我們不求(雅四2)。

(五)「祈求」是有專一的目標的;「尋找」是要仔細花工夫的;「叩門」是要有實際的行動的。

(六)許多時候,我們的禱告是在那?『叩牆』,而不是「叩門」;我們必須清楚明確的祈求,而不可含糊、攏統的禱告。



【路十一10】「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文意註解﹞第九節是應許,本節是原則。

﹝話中之光﹞在「祈求」與「得著」、「尋找」與「尋見」、「叩門」與「開門」之間,只有一個「就」字,並未設下任何其他的條件。



【路十一11】「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

﹝背景註解﹞古時的餅乃扁圓形,狀似石頭。

﹝靈意註解﹞「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餅』象徵生命的供應;『石頭』象徵沒有生命的事物。

「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魚』在水中遨游自如,牠象徵基督和祂的生命,使我們能勝過周圍的環境;『蛇』象徵撒但和一切與牠有關的人事物,是會引誘並陷害我們的。

﹝話中之光﹞(一)兒女們因幼稚而容易求錯,但父母卻不會給錯。天父不但給我們對的東西,且是給得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

(二)多少時候,我們好像是在求餅,豈知我們所求的竟是石頭;多少時候,我們以為神所給我們的是石頭,豈知神是給我們餅。

(三)魔鬼常欺騙人,把石頭當餅給我們(太四3),但主給我們的都是真的。

(四)多少時候,我們求魚,豈知我們不是求魚而是求蛇;多少時候,神所給我們的像蛇,豈知不是蛇而是魚。

(五)只要我們向父求,父的答應總歸是有的,但不一定是照我們所求的,而是照父所認為對我們有益的。



【路十一12】「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

﹝靈意註解﹞「雞蛋,」象徵滋養生命的東西;「蠍子,」象徵叫生命極度痛苦的東西。



【路十一13】「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

﹝原文直譯﹞「你們雖然敗壞,尚且知道給你們的兒女好禮物,何況你們屬天的父,豈不更要把聖靈給求祂的人麼?」

﹝文意註解﹞「你們雖然不好,」不單是指我們有罪,而且還包含著我們在天性上與道德上的有限與缺失。

「何況天父,」我們的神真是滿了為父的心腸,願意使祂的兒女得益處(來十二10)。

「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聖靈的內住(約廿22),給我們供應、引導和安慰;聖靈的澆灌(徒一8),給我們得著能力。聖靈的充滿需要我們追求(參弗五18);聖靈的澆灌,需要我們等候與祈求(參廿四49;徒一14)。

﹝話中之光﹞(一)神國的豐富是為兒子預備的。所以有兒子名分的人,應放膽向父求索。

(二)我們的禱告永遠不落空,只不過神不一定照我們所禱告的「給」我們,因祂知道甚麼才是我們所真正需要的。

(三)我們禱告所發出的『能量』,好像物理學上的物質不滅定律一樣;某物體可能在原有的形式上消失,但會在另外的形式上繼續存在。神會按照祂的主權和祂無限的智慧,來回應我們的禱告。

(四)許多時候我們會求錯了東西,但父神絕不會給錯東西,祂所分給我們的都是上好的。

(五)人只要真正的尋求神,祂總是把上好的東西賜給他,因為神是以為父的心腸對待尋求祂的人。

(六)多少時候,我們以為神不答應我們的禱告,我們以為神不愛我們,豈知神是要把好的給我們。

(七)有的時候,神讓傷心的事、艱難的事臨到我們,不是不愛我們,乃是要造就我們,要把更好的給我們。

(八)聖靈乃神給人最大的賞賜;人生一切的好處,都藉著聖靈而成為我們的實際享受。



【路十一14】「耶穌趕出一個叫人啞吧的鬼;鬼出去了,啞吧就說出話來;眾人都希奇。」

﹝靈意註解﹞「耶穌趕出一個叫人啞吧的鬼,」象徵主的救恩,叫我們脫離啞吧偶像(林前十二2)。

﹝話中之光﹞(一)啞吧偶像一被趕出去,人就能說出話來,並且能夠禱告、讚美神。

(二)我們得救,乃是脫離黑暗的權勢,遷到神愛子的國?(西一13)。



【路十一15】「內中卻有人說:『祂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

﹝背景註解﹞「別西卜,」是以革倫的蒼蠅神巴力西卜(王下一2),猶太人稍加變音後用於稱呼『鬼王』,意思是『糞堆之王』,也指『房子的王』,因鬼附在人身,把人當作房子,霸佔人的身子作屋子的王。

﹝話中之光﹞(一)人既辱罵、褻瀆我們的主,我們就不能盼望人對我們有好的待遇。當我們每次被人誤會、逼迫、輕看時,我們要想到人如何待我們的主。

(二)宗教徒專門曲解別人的工作,凡是他們自己作不來的,就說別人是在被魔鬼利用。



【路十一16】「又有人試探耶穌,向祂求從天上來的神蹟。」

﹝原文字義﹞「神蹟」兆頭,異兆,記號。

﹝文意註解﹞「試探耶穌,」『試探』是對主不信的表示。

「向祂求從天上來的神蹟,」主耶穌剛剛趕出啞吧鬼(參14節),就是行了神蹟奇事,但他們不願承認,而求一個從天上來的兆頭,以證明祂的確是從神來的。

﹝話中之光﹞宗教徒注重外面的現象與記號(「神績」),而忽略?面的內涵與實意。



【路十一17】「祂曉得他們的意念,便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為荒場;凡一家自相分爭,就必敗落。」

﹝原文字義﹞「家」家庭,房子。

﹝文意註解﹞「祂曉得他們的意念,」『意念』含有陰謀的意味;這?指主能看透並察明人內心思想上的真意(參啟二23)。

「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為荒場,」意即如果人靠著鬼王來趕鬼(參15節),豈不是鬼打架,自相分爭嗎?這樣,撒但的國度就會瓦解。

「凡一家自相分爭,就必敗落,」『國和家』是指分屬於大小不同權柄的範圍,其所以能存在,乃是因有某種權柄在那?維繫著。一旦權柄出了問題,自然就會解體。

﹝話中之光﹞(一)教會(家)的見證,乃在於信徒們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

(二)哪個教會有分門別類的情形,那個教會就沒有建造。



【路十一18】「若撒但自相分爭,牠的國怎能站得住呢?因為你們說我是靠著別西卜趕鬼。」

﹝原文字義﹞「撒但」對頭,控訴者。

﹝文意註解﹞『撒但』是跟神作對頭,牠不是跟自己作對頭。

撒但有牠自己的國度──這世界就是牠的國,牠是這國的王(約十二31);牠絕不能容忍任何的挑釁。

﹝話中之光﹞撒但既然不能「自相分爭」,所以我們身上若還存留絲毫撒但的地位時,就休想在屬靈的戰場上勝過撒但。



【路十一19】「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

﹝文意註解﹞法利賽人也趕鬼,他們自以為是靠神趕鬼,卻又批評主耶穌是靠鬼王趕鬼,這對他們自己的立場是有負面的作用的。



【路十一20】「我若靠著神的能力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原文字義﹞「能力」手指,手段(參出八19)。

﹝文意註解﹞『神的國』指神施行祂權柄的範圍,與撒但的國(18節)對立。主耶穌在地上的工作,就是要把神的國帶到地上來(太六10)。主乃是神的兒子,自然能夠牽動神的『手指頭』(「能力」的原文),足以趕鬼;所以無論祂到那?,那?就沒有鬼的權柄存在的餘地,當然也就是神的國臨到那?了。

﹝話中之光﹞(一)哪?有神的權柄,那?就沒有魔鬼容身之地;尊主為大,是屬靈爭戰得勝的訣要。

(二)趕鬼只需要『神的指頭』(原文),並不需要神的手(參約十28~29),也不需要神的膀臂(參賽五十三1)。趕鬼,靠自己不能成事;靠神,小事一樁(參亞四6)。



【路十一21】「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無事;」

﹝原文字義﹞「壯士」強人,強者;「住宅」庭院。

﹝靈意註解﹞「壯士,」指剛強、有力的人,象徵撒但;「看守自己的住宅,」『壯士的住宅』指撒但的國度;「他所有的,」指被撒但所利用的工具,亦即臥在牠手下(約壹五19)、被牠所利用的世人。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面若是一直「都平安無事」,要小心,因可能是被那全身「披掛整齊」的壯士──撒但牢牢地看守住了。

(二)基督的來到,有時會叫人的?面不安(參十二49~53);所以我們屬靈的光景若是太安逸、平穩,有時反而不是好現象。



【路十一22】「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就奪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兵器,又分了他的贓。」

﹝靈意註解﹞「有一個比他更壯的,」豫表主耶穌。

「勝過他,奪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兵器,」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打破撒但的頭(創三15),敗壞了牠擄掠人的能力(參弗二8原文)。

「又分了他的贓,」所有的人原來都是魔鬼的俘虜,但我們信徒如今已經被主釋放了(加五1)。

﹝話中之光﹞(一)基督對付仇敵,是先「勝」後「奪」;我們傳福音的原則,也是先禱告求主捆綁撒但,後才得人。

(二)所有屬靈的工作都是明搶,不是暗偷;我們基督徒對付撒但,不是虛與委蛇的。



【路十一23】「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原文字義﹞「相合」站在一邊的;「收聚」把別的聚攏起來。

﹝文意註解﹞「不與我相合的,」意即不站在主這邊的;「不同我收聚的,」意即不領人歸主的。

在這宇宙中,只有神的國和撒但的國,並沒有其他的國,也沒有中立的地位。所以,凡不站在主這一邊的,就是「敵我(主)的」;凡不領人歸主的,就是「分散(離)的」;他們就是屬於撒但的。

﹝話中之光﹞(一)我們在主和撒但之間,沒有中立的餘地。

(二)在對基督的態度上,「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但在同屬基督之人的工作上,『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參九50)。

(三)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在地上不站在主這一邊的;也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不收聚──從未領人歸主的。

(四)所有與基督不合的,就是敵擋基督的;所以我們只有專一的要基督,才不致成為基督的仇敵。

(五)所有不以基督為中心而相聚的,就是分散的;所以我們若以基督之外任何人事物──屬靈偉人、道理、實行等為中心,就是破壞教會的合一,也就得罪了基督。



【路十一24】「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既尋不著,便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去。”」

﹝原文字義﹞「無水」乾旱。

﹝文意註解﹞『污鬼』就是邪靈。牠們自從被神用水審判(參創一2)之後,原以海為住處,後因人墮落犯罪,就在乾旱之地,以人的身體為安歇之處。『污鬼離了人身』後,除非附在別的物體上,在乾地就不得安息,只好回到海?(參太八32)。

﹝話中之光﹞(一)信徒的身子是神的殿(林前六19);不信的人,是鬼魔所要爭取的住處(屋子)。

(二)「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去,」這話顯示魔鬼仍有捲土重來的可能;我們信徒不可因一次的得勝,而忘了儆醒抵擋。



【路十一25】「到了,就看見?面打掃乾淨,修飾好了;」

﹝原文字義﹞「修飾」裝飾,妝扮。

﹝文意註解﹞「打掃乾淨,」是消極的,把?面原有的東西弄出去;「修飾好了,」是積極的,把一些東西添加進去。

﹝靈意註解﹞「看見?面打掃乾淨,修飾好了,」宗教徒雖也趕鬼,但是他們把鬼趕出去之後,並未接受主耶穌來住在他們的?面(弗三17),他們只注意道德好行為(「打掃乾淨」)並用儀文規條來裝飾自己(「修飾好了」) 。



【路十一26】「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

﹝背景註解﹞廿四至廿六節,乃以猶太人過去的歷史事實為背景,指斥他們現今的情況比從前更不好:猶太人經過被擄到巴比倫的事件,後來雖然蒙潔淨而脫離了偶像,但因為他們對神的悖逆不信和心地剛硬,以致他們目前的景況,已經落到較他們被擄前更壞的地步。

﹝靈意註解﹞「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七』在聖經?面象徵暫時的完全;『七個惡鬼』象徵撒但完全的勢力。

「住在那?,」『住』字在原文有安定下來,長久居住之意。

「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人若只注意宗教禮儀,而不尊主為大,反會落在撒但的權勢底下,在不知不覺中任其祟弄,其景況比先前不注重道德時更惡劣。因為真正的壞人,不但神和人對他沒有辦法,連鬼對他也沒有辦法;但是不要主的好人,鬼仍然能夠操縱作弄他,所以他的景況比從前為非作歹時更不好。

﹝話中之光﹞(一)人如果只有短暫的道德改進,而沒有徹底的讓神的靈內住掌管,其後果將會更為可憐。

(二)鬼最喜歡住在不信主的好人?面,因為他們守律法,注重道德,?面卻沒有主。

(三)信徒若單注重消極的對付『?面打掃乾淨』(25節),而缺少積極的認識和得著,最多不過成為一個『清教徒』,至終要被更多、更惡的鬼所霸佔,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



【路十一27】「耶穌正說這話的時候,眾人中間,有一個女人大聲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

﹝文意註解﹞「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意指主耶穌的肉身母親(即馬利亞)是有福的(參一42)。



【路十一28】「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

﹝文意註解﹞「耶穌說,是,」即表示祂並未否定馬利亞是有福的。

「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表示單單是作主耶穌的肉身母親,還不如信而順從主話的人有福(參八20~21)。主這話再次證明,血緣的關係不如屬靈的關係重要;本節也足夠使那些將馬利亞當作敬拜對象的人閉口無言。



【路十一29】「當眾人聚集的時候,耶穌開講說:『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他們求看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原文字義﹞「神蹟」異兆,表號。

﹝文意註解﹞「邪惡的世代,」『世代』廣義的說,指全世界的時代;狹義的說,指人的一生一世。

﹝靈意註解﹞『神蹟』乃指具有屬靈意義的神奇現象。宗教徒只注意外面的現象,而忽略內?的實際意義。

『約拿的神蹟』(拿一17),豫表主的死而復活。

本節意即只有死而復活的基督,才能應付這一個邪惡的世代的需要。

﹝話中之光﹞(一)神蹟對於存心不正的人毫無功效,只不過增加他們的好奇心罷了。

(二)信徒身上彰顯出基督復活的生命,這是世人所最需要看的神蹟。



【路十一30】「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了神蹟。」

﹝靈意註解﹞約拿在大魚肚腹中是一個表號,豫表主耶穌為我們受死並埋葬,曾經降在地底下(弗四9),逗留在陰間(徒二27)。



【路十一31】「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

﹝原文字義﹞「更大」質更好、量更多。

﹝文意註解﹞「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南方的女王』即示巴女王;她是身在遠方的外邦人,不遠千里,長途跋涉,只為去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王上十1~10);而主的?面蓄藏著一切智慧知識(西二3),但這世代的人卻對主的話毫不思慕,所以不如南方的女王。

「看哪,在這?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所羅門求智慧(王上三9),基督就是智慧本身;所羅門講論草木(王上四33),基督是創造萬有的主,故祂比所羅門更大。基督是更大的君王,祂是萬王之王(啟十七14)。

﹝靈意註解﹞所羅門講說智慧的話(王上四34),建造神的殿(王上六2),承受國度(撒下七12);他豫表基督是我們的智慧(林前一30),建造教會作神的居所(弗二22),並且要得國(啟十一15),所以我們都要聽祂(太十七5)。

﹝話中之光﹞(一)我們若要聽見主的智慧話,也須要像南方的女王那樣謙卑自己。

(二)有些信徒為著聆聽主的話,肯付上重大的代價,甚至犧牲性命,亦在所不惜;但也有些基督徒,在自由安逸的環境中,對主的話沒有渴慕,沒有興趣,心?傾向世界的事物。



【路十一32】「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原文字義﹞「更大」質更好、量更多。

﹝文意註解﹞「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尼尼微人』是外邦人,他們一聽見約拿所傳的信息,立刻就悔改(拿三5~8)。主這話說出,犯罪而悔改的人,勝於自義而不肯接受主的人。

「看哪,在這?有一人比約拿更大,」約拿受神差遣不順服,欲逃往他施(拿一3);基督受神的差遣,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8),所以祂比約拿更大。

基督是比約拿更大的先知,祂被神所差遣,以行動為神說話。

﹝話中之光﹞(一)現今世代獨一的需要,就是看見並接受這位死而復活的基督。

(二)當時的尼尼微人,如何因約拿的話而悔改;今天所有的人,也必須因主的話而悔改。

(三)不死就不生;我們天然的生命必須被置於死地,才能彰顯主復活的生命(林後四11)。

(四)基督徒若是向著主三心兩意,不好好走主的道路,恐怕將來有一天也有一班人要起來定我們的罪。



【路十一33】「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原文字義﹞「地窨子」隱密之處;暗中。

﹝文意註解﹞「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或是斗底下,」這?的意思是說燈光不該隱藏起來。

「放在燈臺上,」意即放在特別顯露的地位上,以照亮周圍。

﹝靈意註解﹞「或是斗底下,」『斗』是木造的量器,用以量取糧食,故它象徵生活的掛慮。燈放在斗底下,意思是信徒被生活的專注(即忙於謀生)所扣住,以致遮蔽了亮光。

「放在燈臺上,」燈台是放置燈的正當器物,它象徵見證主的生活。

﹝話中之光﹞(一)生活的享受──「斗」,常會使我們?面屬靈的光黯淡;所以我們應該常常活在教會?──「燈臺上」,就必明亮。

(二)我們從主的話中所看見的亮光,有可能被我們扣在斗底下,因衣食生活的掛慮和享受,而無法照耀。

(三)我們生活的態度──究竟是為主或是為自己而活(參羅十四7~8)──對於光的顯明或是受遮蔽,有決定性的影響。

(四)我們若要為主發光,好照亮在我們四周的人們,就必須勝過生活的憂慮(太六24~34)。

(五)燈發光,乃是因為油被點燃而發出來的,『油』指內住的聖靈;我們若要發光,便須被聖靈充滿(弗五18)。

(六)凡是能遮蔽主從我們身上照出來的事物都是『地窨子和斗』;在主之外,甚至是最好的事物,都有可能變成『地窨子和斗』,把光遮蔽了。

(七)基督徒的光照,不只影響世人外面的道路,也影響他們的內心。

(八)若要知道一個信徒屬靈不屬靈,不要看他在聚會中的表現如何,而要看他在自己家中的生活表現如何。

(九)在今天這個恩典的時代,不必再去追求從天上來的神蹟(參29~32節),而只要從真實基督徒身上,便可看見屬天的亮光。



【路十一34】「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

﹝原文字義﹞「瞭亮」單純,專一,專注,健全;「昏花」敗壞,邪惡。

﹝文意註解﹞這?是借用肉眼和身體的關係,來說明心眼和生命的關係;眼睛在此代表利益、欲望、志向、注意力被吸引的方向。

兩隻眼睛在單一時間內只能注視一樣東西,若同時要看兩樣東西,眼光就會糢糊。

﹝話中之光﹞(一)燈的作用是照亮四周(參33節),人的眼睛也是要瞭亮,使全身光明;同樣,在屬靈的領域?,人的目光要專注於善事上,不讓惡事矇蔽自己。

(二)肉眼是否健全,決定人的視野是光明抑或黑暗。照樣,人對神的存心是否專一,決定人一生有否方向和意義。

(三)人的眼睛看的是甚麼,往往說出人心?面所愛的是甚麼;眼睛乃是人「身上的燈」,人的眼睛會把全身最隱藏的東西照射、顯明出來。

(四)一個人的眼睛高傲或卑微,也可以顯出一個人的品格。

(五)我們的心若專一地只思念天上的事,我們的眼睛就會單一地注視於神自己,我們的全人也就明亮,靈竅就必開啟。

(六)你若要有屬靈的亮光,就必須將你的心眼轉向神(林後三16);神的兒女所以沒有亮光,就是因為沒有一顆向著神的心。

(七)你的心向著神有多少,端視你奉獻的程度如何;奉獻越徹底,心向著神也越完全,屬天的亮光也就越明亮。

(八)屬靈的看見很重要,人在黑暗中,就是在罪中,也就不是活在神的國度?了(太五8;約壹一5~6)。

(九)我們的心一旦偏離了主,這世界上形形色色的東西都會來吸引我們的眼目,叫我們看得眼花撩亂,不知不覺陷身在黑暗中。

(十)天國子民的眼睛已經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了(徒廿六18),但若再陷在黑暗中,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彼後二20)。



【路十一35】「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頭的光,或者黑暗了。」

﹝原文字義﹞「省察」留意,顧念。

﹝文意註解﹞本節是要我們注意自己「?面的光」,不可讓它熄滅。



【路十一36】「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心眼純正的人,?面必然滿有生命的光,全人也就沐浴在神聖的光中(參詩卅六9)。



【路十一37】「說話的時候,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同他喫飯;耶穌就進去坐席。」

﹝文意註解﹞「同他喫飯,」『飯』字的原文重在指早餐。



【路十一38】「這法利賽人看見耶穌飯前不洗手,便詫異。」

﹝背景註解﹞按摩西律法的規定,祭司進聖所供職前必須洗手洗腳(參出卅19)。而歷代口頭相傳的補充規定,將舊約對祭司的吩咐擴大範圍至一般百姓的生活細節,惟恐人們可能在無意中摸過不潔的東西(如死人、死畜、不潔的動物),所以規定在吃飯前必須洗手。拉比們常說:『聖民(以色列人)住聖地(迦南),必說聖言(希伯來話),食聖食(洗手)。』

﹝文意註解﹞「飯前不洗手,」原文可直譯作『飯前不先行洗禮』,故這是指未遵照宗教潔淨禮儀洗手,而不是普通清潔衛生的洗手。

﹝話中之光﹞(一)今日的基督教,也從過去二千年的歷史中,累積了不少的遺傳;但我們基督徒並沒有遵守那些遺傳的義務。

(二)我們若注重一些外表的規矩與作法,也會變成今日的法利賽人和文士。



【路十一39】「主對他說:『如今你們法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你們?面卻滿了勒索和邪惡。」

﹝背景註解﹞「法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法利賽人崇拜時所用杯盤等器物,須先經過宗教儀式上的潔淨手續。

﹝文意註解﹞「?面卻滿了勒索和邪惡,」正如外面乾淨的容器可裝有毒之物,所以儀式上潔淨的人也可能裝滿了勒索和邪惡。

『勒索』與貪財有關,『邪惡』與淫亂有關;『勒索』是指壓制別人以滿足自己,『邪惡』是指放縱自己以滿足內在的情慾。

主耶穌在本節是責備他們只注重儀文上的潔淨(參可七4),卻任憑內心污穢不潔。

﹝話中之光﹞(一)主接受法利賽人的邀請同他吃飯(參37節);卻毫不隱瞞的嚴厲責備他。這說出主在生活行動上可以盡量俯就,但在屬靈見證上絕不因此些微委曲、妥協。這也該是我們生活的原則。

(二)許多人在大庭廣眾之前約束自己的行為(「洗淨杯盤的外面」),而在別人不注意的時候,才顯出侵吞別人並放縱自己的情慾來(「?面卻盛滿了勒索和邪惡」)。

(二)宗教徒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



【路十一40】「無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面麼?」

﹝文意註解﹞本節意即我們人應當注意?面的情形,因為人的?面比外面更重要(參可七15)。

﹝話中之光﹞(一)我們若活在屬靈的實際?面,先注意對付自己?面的存心,自然就會從?面發出善良純潔的言行來(參十二35;十五18~19)。

(二)外面的行為源於?面的生命──?面的基督越長大成形(加四19),外面的行為就越能彰顯基督(腓一20)。



【路十一41】「只要把?面的施捨給人,凡物於你們就都潔淨了。」

﹝靈意註解﹞「把?面的施捨給人,」『?面的』暗指『杯盤?面的勒索和邪惡』(參39節),故全句意即『把心?所貪戀的施捨給人』,這樣,凡物於他們就都潔淨了。

﹝話中之光﹞(一)人若甘心施捨給窮人,他的心就不再被『勒索和邪惡』的意念所轄制(參39節)。

(二)凡願意從心?施捨給人的,會在其他事上也行得正直。



【路十一42】「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原文直譯﹞「...這些是必須行的,而那些是不可放在一邊棄而不顧的。」

﹝原文字義﹞「公義」公平,正義。

﹝文意註解﹞「有禍了,」包括『將受惡報』及『可悲可歎』這雙重意思。

「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文士和法利賽人注重十一奉獻的事,甚至及於田地的小出產(參利廿七30;申十四22)。『薄荷、芸香、芹菜』乃是作藥用或作調味香料用的植物。

「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公義』重在指對人公平;『愛神』是一切對神之事的起點。

「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意指『公義和愛神的事』乃是必須行的,而『獻上十分之一』也不可因此撇開不管。

本節是說法利賽人只遵守律法上最微末的規條,例如獻上十分之一(雖然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但那律法上最重要的公義和愛神的事,乃是當行的事,卻置之不理。換句話說,他們把十一奉獻變成規條,卻沒有生活的見證。

﹝話中之光﹞(一)主不是叫人輕看奉獻,而是要人知所輕重。

(二)今日的信徒若只在嘴唇上講公義和愛神的事,而沒有實際的行動,又誤認為奉獻十分之一乃無關緊要的事,結果就反而連法利賽人也不如了。



【路十一43】「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喜愛會堂?的首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你們的安。」

﹝文意註解﹞「喜愛會堂?的首位,」『首位』是指會堂前排的座位,通常留給最有地位的人。

「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你們的安,」意即喜歡在公眾面前被人奉承、恭敬、尊重。

﹝靈意註解﹞「會堂?的首位,」象徵屬靈的地位。

﹝話中之光﹞(一)教會領袖最大的試探來自其內心──喜歡被人高舉,在人群中凸顯自己的重要性。

(二)凡在教會中介意名分地位的人,絕不能作好服事工作。

(三)宗教徒喜歡顯揚自己,捐錢、作見證、服事、講道、著書等眾多屬靈的善行,恐怕有許多人的動機也是為著貪圖虛浮的榮耀(參腓二3)。



【路十一44】「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走在上面的人並不知道。』」

﹝背景註解﹞猶太人若踏在墳墓上,認為會沾染死人的污穢,在宗教禮儀上他就變成不潔淨(參利廿一1;民十九16),因此猶太人總會避免走在墳墓上面,但有時因夜色朦朧或不小心,而走在其上。

﹝靈意註解﹞本節表明法利賽人自己污穢,使接近他們的人也沾染了污穢而不自知。

﹝話中之光﹞(一)宗教徒表?不一致;?面沒有生命,是死的,卻要在外面掩蓋其死亡的情形(參啟三1)。

(二)宗教徒外表的行為因不是出於生命的,故在人前顯得好看,但在神前仍是污穢,因為神有透視的眼光(參林前二10),能鑑察人的肺腑心腸(詩七9;啟二23)。



【路十一45】「律法師中有一個回答耶穌說:『夫子,你這樣說,也把我們蹧蹋了。』」

﹝原文字義﹞「蹧蹋」凌辱,傷害。



【路十一46】「耶穌說:『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

﹝原文字義﹞「動」(醫學用語,指輕輕地觸摸身上傷痛之處)。

﹝文意註解﹞「你們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擔子』特別是指律法上的重擔;他們將許多嚴苛的儀文條例加在人們身上,使其難以履行。

「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意指那些嚴苛的規條,僅用來要求別人,而非用來要求自己。

﹝話中之光﹞(一)信徒不但不可叫別人擔重擔,而且還要互相擔當各人的重擔(參加六2)。

(二)宗教徒不只不『能』行,而且也不『肯』動;凡只會教導別人,自己連一個指頭都不肯動的人,不配作教會領袖。



【路十一47】「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修造先知的墳墓,那先知正是你們的祖宗所殺的。」

﹝文意註解﹞「修造先知的墳墓,」指對先知表示尊敬的行為;『先知』指為神說話的人。

「那先知正是你們的祖宗所殺的,」修建被他們的祖宗所殺害先知的墳墓,用以表示他們和他們的祖宗並不相同。

﹝話中之光﹞法利賽人尊重從前的先知,卻不能容忍現在的先知;宗教界人士,也往往會高舉已死的人物,卻鄙視正活著的人物。



【路十一48】「可見你們祖宗所作的事,你們又證明又喜歡;因為他們殺了先知,你們修造先知的墳墓。」

﹝原文字義﹞「證明」見證;「喜歡」同意,贊許,認可(法律用語,指雖未曾親自犯案,但從旁協助惡徒)。

﹝文意註解﹞主的意思是說,真實對先知的尊敬,乃是內心的信服並悔改,而非外表的舉動;修造被殺者的墳墓,而漠視他們的信息,只不過顯明假冒為善,實際上是『認可』祖先所作的事。



【路十一49】「所以神用智慧曾說(用智慧或作的智者),我要差遣先知和使徒,到他們那?去;有的他們要殺害,有的他們要逼迫。」

﹝文意註解﹞「所以神用智慧曾說,」主在此處可能是用一種含蓄的表達法,指祂自己就是『神的智慧』或『神的智者』(參七35)。

「我要差遣先知和使徒,到他們那?去;有的他們要殺害,有的他們要逼迫,」這是主豫言猶太教的領袖們,將要怎樣逼迫殘害主所差遣的新約眾使徒、先知、教師(參徒五40;八1~3等)。



【路十一50】「使創世以來,所流眾先知血的罪,都要問在這世代的人身上;」

﹝文意註解﹞「都要問在這世代的人身上,」意思是指,凡舊約時候所有流眾先知之血的罪,都要歸到這些猶太教首領的身上,神要叫他們擔當他們祖宗應受的刑罰,這事果然在主後七十年應驗了。

﹝話中之光﹞神追討罪,不只向個人,也向集體的世代。



【路十一51】「就是從亞伯的血起,直到被殺在壇和殿中間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都要問在這世代的人身上。」

﹝文意註解﹞「就是從亞伯的血起,」『亞伯』是第一個被殺流血的義人(創四8~11;來十二24)。

「直到被殺在壇和殿中間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撒迦利亞』大概是指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他在耶和華的殿被人用石頭打死(參代下廿四15,20~22)。據猶太人希伯來文聖經的編排,是從《創世記》開頭,到《歷代志》結束。猶太教徒說『從創世記到歷代志』,有如我們基督徒說『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意思是包括整個聖經。故從《創世記》中的亞伯,直到《歷代志》中的撒迦利亞,意即將整個舊約聖經的殉道史作一個總結。



【路十一52】「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

﹝原文字義﹞「阻擋」攔阻,禁止。

﹝文意註解﹞「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指那些身負解釋神的律法,使人明白神心意的人,因他們錯謬的教訓,反而致使人們無法登堂入室,因此不能領會神完全的知識。

﹝話中之光﹞(一)今天也有一班人,自居屬靈知識的權威,卻不肯謙卑追求對基督那完全的知識,反要攔阻別人去追求,他們必受主的責罰。

(二)宗教領袖不但自己不尊主為大,並且也攔阻人單純聽從主的話,凡遇不服他們的異端教訓者,就定罪他們背叛所謂的『代表權柄』,而把他們逐出教會,此種情形在教會歷史上,屢見不鮮。

(三)在屬靈的道路上,自己一不長進(「自己不進去」),即刻成為別人的攔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走在『前面』的屬靈領袖們,千萬不可因自己的遲滯不前,固步自封,而關了別人蒙恩的門。



【路十一53】「耶穌從那?出來,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極力的催逼祂,引動祂多說話;」



【路十一54】「私下窺聽,要拿祂的話柄。」

﹝原文字義﹞「窺聽」設下埋伏,伺機等候;「拿」以陷阱獵取。

﹝文意註解﹞「要拿祂的話柄,」意指從祂所說的話,抓住某些足以被他們拿去歪曲而作控告耶穌的把柄。

﹝話中之光﹞(一)法利賽人在主耶穌的行為上找不到把柄,便在祂的話語上尋找;信徒不單要在行為上小心,也要在話語上小心(參西四5~6)。

(二)今天魔鬼也是藉著許多人,要來找我們基督徒的毛病,所以我們必須學習在話語上謹慎而有智慧。

── 黃迦勒《路加福音註解》

資料來源: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2Luke/42CT11.htm
新增日期: 2008/06/1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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