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免費索取酷卡 11月24日 星期天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聖經閱讀 經文筆記本 我的最愛 聖經搜尋 本日金句
英文聖經 聖經計算機 每日一章 背經工具 三合一搜尋

經文字級:

逐節詳解

路加福音 第7章


【路七1】「耶穌對百姓講完了這一切的話,就進了迦百農。」

﹝原文直譯﹞「當祂把這一切的話都講進了百姓的耳朵以後...」



【路七2】「有一個百夫長所寶貴的僕人,害病快要死了。」

﹝文意註解﹞「有一個百夫長,」『百夫長』是當時羅馬軍隊的一種官銜,轄管一百個兵卒;有謂此百夫長是希律王轄下的一個外籍軍官。

「所寶貴的僕人,」表明這僕人在百夫長心目中的地位。

﹝靈意註解﹞這?的「百夫長」豫表外邦人信徒。

﹝話中之光﹞(一)感謝主,我們這些外邦人竟也得以有分於救恩!

(二)救恩是先臨到猶太人,後臨到外邦人(參徒三26;十三46;羅一16;十一11)。

(三)這個僕人不但是他主人「所寶貴的」,也是主耶穌「所寶貴的」;凡是忠心於主人,殷勤服事的僕人,也必蒙主所喜愛(參弗六6~8;西三22~24)。



【路七3】「百夫長風聞耶穌的事,就託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求耶穌來救他的僕人。」

﹝文意註解﹞「就託猶太人的幾個長老,」『長老』是指德高望重的鄉紳和民間領袖。

﹝話中之光﹞(一)神的兒女應當顧到別人,常常把人帶到神面前來,為別人代求。

(二)同情屬下的疾苦,為別人代禱,乃是尊崇主者愛人心腸的流露,也是信主之人的最佳榜樣。



【路七4】「他們到了耶穌那?,就切切的求祂說:『你給他行這事,是他所配得的;」

﹝原文字義﹞「切切的」熱情地,殷勤地。

﹝文意註解﹞「你給他行這事,是他所配得的,」他們說這樣的話,是因為不認識主的恩典;凡真認識的人,就會自以為不配(參7節)。



【路七5】「因為他愛我們的百姓,給我們建造會堂。』」

﹝文意註解﹞『愛百姓』表示他有良好的為人生活;『建造會堂』表示他有良好的宗教生活。

﹝話中之光﹞(一)信徒不但要有人前的生活,也要有神前的生活。

(二)真正愛人的,也必愛神,願意幫助人親近神、敬拜神。



【路七6】「耶穌就和他們同去。離那家不遠,百夫長託幾個朋友去見耶穌,對祂說:『主阿,不要勞動;因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

﹝文意註解﹞「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一面覺得他不配,另一面他認識主是超越空間的神。



【路七7】「我也自以為不配去見你,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

﹝文意註解﹞「只要你說一句話,」百夫長實在認識主耶穌的權柄和能力,他知道救主醫治的權能是在祂的話?,所以他只要主的『一句話』就夠了。

「我的僕人就必好了,」本節所用的『僕人』一詞,原文的意思是『孩子』,是一個很親切的名詞;與本段經文其他各節的『僕人』(2,3,8,10節)不同字,它們是指『奴僕』。

﹝話中之光﹞(一)在猶太人的長老眼中,百夫長是『配得的』(參4節),但百夫長卻「自以為不配」;真正有信心的人,乃是謙卑的。

(二)我們信徒一面在人面前應該有夠好的生活見證,能讓別人稱讚說『配得』;但另一面在主的光照底下,要看見自己仍「不配得」。

(三)「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

(四)主的話?有權柄(參四32);祂用權能的話托住萬有(來一3)。我們只要得著主的「一句話」,個人或教會一切的難處,就都過去了。

(五)若不是主的『一摸』(參五13),所有的摸都是虛空;若不是主的「一句話」,所有的話語都是枉然。信徒所需要的,乃是主親手的『一摸』和主親口的「一句話」!



【路七8】「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作這事,他就去作。』」

﹝文意註解﹞百夫長知道:他只要服從上級,他就有權吩咐下屬。他以這個原則向主祈求。因為他知道主常在天父的權柄之下,故祂當然有神的能力。百夫長也從自己對屬下說話帶著權柄一事,認識到主的權柄更是在祂的話?。

﹝話中之光﹞(一)你若要當權,就要學習順從。你若完全順服神,神的能力就要進入你的?面,神的權力就使你可以支配別人。這是得力的條件。

(二)我們自己先順服主,然後別人才能順服我們。

(三)本節說出權柄與話語的關係──權柄是話語的後盾,話語是權柄的顯彰。



【路七9】「耶穌聽見這話,就希奇他,轉身對跟隨的眾人說:『我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

﹝文意註解﹞「就希奇他,」福音書兩次記載主耶穌感到『希奇』,一次是希奇外邦人的信心,一次是希奇以色列人的不信(參可六6『詫異』原文與這?的『希奇』同字)。

「這麼大的信心,」信心是根據我們對主的認識而有的,因為祂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來十二2)。以色列人因不夠認識主耶穌,所以沒有『這麼大的信心』。

﹝話中之光﹞(一)百夫長的信心,是基於他對主權柄的認識;我們若是對主有更深的認識,也就有更大的信心。

(二)信心是享用屬天權柄的路。人必須用信心才能接通神的權柄,帶下神的能力和祝福。

(三)「這麼大的信心,」表示人對『主的話』有信心,比人對『主親手摸』的信心更大;一般人總是覺得『摸』比『話』更實在,但高層次的信心,乃是只要有主的話即足,根本不必主親自來摸。

(四)當你認識神的權柄時,你就非常容易相信神的話;對神的話有疑惑的人,乃因對神的權柄認識不夠。

(五)我們認識並相信主到甚麼程度,就享受主的恩典到甚麼程度。人的信心常是他蒙福的度量;神對人信心的賞賜,是與人信心的大小成正比的。



【路七10】「那託來的人回到百夫長家?,看見僕人已經好了。」

﹝話中之光﹞(一)信心的果效是能夠看得見的。

(二)我們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太廿一22)。



【路七11】「過了不多時(有古卷作次日),耶穌往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因,他的門徒和極多的人與祂同行。」

﹝文意註解﹞「這城名叫拿因,」拿因城在耶穌家鄉拿撒勒東南方不遠。



【路七12】「將近城門,有一個死人被抬出來;這人是他母親獨生的兒子,他母親又是寡婦;有城?的許多人同著寡婦送殯。」

﹝文意註解﹞「這人是他母親獨生的兒子,他母親又是寡婦,」死者是獨生子,而他母親又是寡婦,表明人生的希望完全破滅。

「許多人同著寡婦送殯,」這?的描述乃與上節『極多的人與祂同行』相對;一個是送死人的隊伍,一個是跟隨生命之主的隊伍,兩隊相遇,引發了具有深意的結果。



【路七13】「主看見那寡婦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

﹝文意註解﹞「主看見那寡婦就憐憫她,」路加此刻突然改口稱耶穌為『主』,似乎有意指出祂是『生命的主』,惟有祂能改變死亡的事實,因為只有生命才能吞滅死亡(參林後五4)。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主是父懷?的獨生子(約一18),所以特別能體諒人間對獨生子的愛(參八42;九38)。

(二)神因愛我們的緣故,竟然甘願捨去祂的獨生子(約三16);我們若能好好揣摩寡婦喪獨子的心境,就能領會神愛我們的心了。

(三)不是那寡婦去找主,乃是主來找那寡婦。當我們遭遇不幸的時候,祂總是主動的來眷顧我們。



【路七14】「於是進前按著槓,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穌說:『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

﹝文意註解﹞「於是進前按著槓,」『槓』的原文是『棺材』,且這個棺材是打開的,所以死了的少年人一聽見主的話就坐起來(參15節)。



【路七15】「那死人就坐起,並且說話;耶穌便把他交給他母親。」

﹝話中之光﹞(一)拿因城?雖有許多人同情寡婦(參12節),但並不能真正安慰她那破碎的心;惟有遇到復活的基督,才有真安慰。

(二)當我們遭遇極大痛苦的時候,不要尋求從人來的幫助,而要轉向主,惟有祂能解決我們的問題。



【路七16】「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神說:『有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又說:『神眷顧了祂的百姓。』」

﹝背景註解﹞在舊約時代,曾有兩位大先知叫死人復活,一位是以利亞,他叫撒勒法寡婦的兒子復活(王上十七20~23);另一位是以利沙,他叫書念婦人的兒子復活(王下四32~35)。



【路七17】「祂這事的風聲就傳遍了猶太,和周圍地方。」

﹝原文直譯﹞「這有關祂的話就傳出去,播及猶太全境和四周地區。」

﹝文意註解﹞「傳遍了猶太,」『猶太』原指巴勒斯坦的中南部地區,這?是泛指猶太人所居住的地區,包括加利利在內。



【路七18】「約翰的門徒把這些事都告訴約翰。」

﹝文意註解﹞『約翰』是指施洗約翰(參20節);這時他本人雖被希律監禁(參三20),但他的門徒仍可探監,領受訓誨並傳遞訊息。

『這些事』就是主耶穌醫病和使死人復活的事(參2~17節)。



【路七19】「他便叫了兩個門徒來,打發他們到主那?去,說:『那將要來的是你麼,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

﹝原文字義﹞「別人」另外不同類的一個人。

﹝文意註解﹞「他便叫了兩個門徒來,打發他們到主那?去,」施洗約翰是在監?打發他的門徒(參太十一2);『便』字說出他打發門徒的動機,與他所聽見耶穌的事蹟有關(參18節),或許他認為:

1.耶穌所言所行,不符他對『彌賽亞』的期望。

2.耶穌既能行這些神蹟奇事,為何不能使他免於牢獄之災?所以就差遣他的門徒去質問主耶穌。

「那將要來的是你麼?」約翰的意思是說:『你到底是不是彌賽亞(基督)呢?』他這話並不是懷疑主,而是對祂表示失望。

「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這是對主一種反面激將的話,盼望祂能顯出彌賽亞的作為來,即率領猶太人反抗羅馬帝國,復興猶太國。

﹝話中之光﹞(一)最叫人的信心受試煉的時刻,乃是當我們證實主有權能作事,卻不為我們而作的時候。

(二)人在患難中容易起困惑,因此當我們身陷危難時,要特別注意不可中了魔鬼的詭計,而去懷疑主的心意。

(三)當我們在患難中,要學會眼睛只看主,不看環境。

(四)主若為我們作甚麼事,我們當感謝主;主若不為我們作甚麼事,我們也當感謝主。主的作與不作,都有祂的美意。

(五)人天然的忍耐總是有限度的,「等候」的時間長久了,就會漸漸地不耐,乃至對主生出埋怨來。

(六)約翰在監?覺得他的難處最大,主應該放下一切先來解決他的難處。許多主的僕人,不是在那?事奉主,而是要主來事奉他們。



【路七20】「那兩個人來到耶穌那?,說:『施洗的約翰打發我們來問你,那將要來的是你麼,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



【路七21】「正當那時候,耶穌治好了許多有疾病的,受災患的,被惡鬼附著的;又開恩叫好些瞎子能看見。」

﹝原文字義﹞「治好」使之溫暖,服事,使痊愈;「受災患的」鞭打,有病,受苦;「開恩」仁慈地給予。

﹝文意註解﹞「正當那時候,」指正當施洗約翰的門徒來問耶穌的時候。路加在此有意藉著主耶穌所行的事實,以證明舊約聖經所豫言的彌賽亞就是指著祂說的(參22節)。



【路七22】「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

﹝背景註解﹞在舊約?面,從未有過「瞎子看見」的神蹟,但曾藉先知以賽亞豫言,當彌賽亞來時,祂必能叫瞎子的眼睜開(賽卅五5)。

﹝文意註解﹞「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主耶穌受到施洗約翰的質疑、頂撞,卻絲毫不以為忤,反而在此將祂自己更多向他啟示。『所聽見的事』指主的教訓(言語);『所看見的事』指主所行的神蹟(行為)。

「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主耶穌是要藉祂所行的這些事作為證據,讓施洗約翰明白祂就是彌賽亞。

﹝靈意註解﹞本節各種人象徵我們得救以前的不同光景:

1.「瞎子,」象徵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後四4)。

2.「瘸子,」象徵不能在神所命定的道路上行走(徒三2~9)。

3.「長大痲瘋的,」象徵在神眼中是叛逆不潔的(民十二1~10)。

4.「聾子,」象徵聽不見神的聲音(賽廿九18)。

5.「死人,」象徵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弗二1)。

6.「窮人,」象徵在這世上沒有神、沒有指望(弗二12)。

﹝話中之光﹞(一)施洗約翰原是對主有認識的人,但他還是會軟弱,而主對他的答話,乃是關乎祂自己的認識,可見對主更多的認識,乃是軟弱中之人的拯救。

(二)主作工的果效,不是我們憑眼見所能衡量的;所以我們不要憑外面的情形來跟隨主,而要憑?面對主的認識來跟隨祂。

(三)本節把「聽見」列在「看見」之先,可見基督的教訓(主的話)比祂的行事(神蹟)更重要;看見十件神蹟,不如聽見十句神的話。極端靈恩派的人,重視神蹟過於神的話,這是本末顛倒。

(四)一個有啟示的人還需要再得著啟示,一個看見主顯現的人還需要再看見主的顯現;新的啟示和顯現,叫我們能重新得力。沒有異象,就沒有能力。

(五)「瞎子看見」是得救的第一步;主先叫我們的眼睛得開,我們才能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徒廿六18)。

(六)主耶穌使我們眼睛得開,腳有力量走主道路(來十二12~13),原來背叛神的心志得以降服(王下五9~14),能聽見主的聲音(約十27),曉得祂復活的大能(腓三10),並享受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弗三8)。



【路七23】「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

﹝原文字義﹞「跌倒」見怪,厭棄,絆腳。

﹝文意註解﹞主這話暗示連施洗約翰也有可能因祂而跌倒。

﹝話中之光﹞(一)主的名是『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羅九33);信徒若對主的認識不夠,仍有可能會因祂跌倒。

(二)求主使我們對祂有一直增長的認識,才不致因祂跌倒。

(三)施洗約翰是因見主所作的,不如他的意,所以怪主;凡對主所作所為不中意的,就容易跌倒。

(四)我們千萬不要以自己的觀念來查讀聖經,因為聖經?面所記載主耶穌的言行,可能不符我們所想望的,就要因祂而跌倒了。

(五)凡自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六)當我們陷在困境中,主好像不為我們作任何事,不因此絆跌的人,就有福了。

(七)凡主所安排給我們的環境、道路,若能甘心領受,而不見怪,這樣的人就有福了。

(八)當我們在患難中,若能學會眼睛只看主,不看環境,就能讚美主,而沒有怨言,沒有不滿。

(九)當我們學會不『見怪』主時,悲傷就能變作喜樂,流淚就能變為歡笑。

(十)啟示和試煉是相對的,神給施洗約翰的啟示大,給他的試煉也大;大的試煉,就帶進更大的啟示。

(十一)主的顯現是堅固我們的能力;只有那些在靈?看見主耶穌的人,才不致於跌倒。



【路七24】「約翰所差來的人既走了,耶穌就對眾人講論約翰說:『你們從前出去到曠野,是要看甚麼呢,要看風吹動的蘆葦麼?」

﹝原文字義﹞「看」仔細觀看。

﹝背景註解﹞施洗約翰開始出來傳道時,是在猶太的「曠野」(參三2);那時,許多人都「出」去到約翰那?(參三7)。

﹝文意註解﹞「約翰所差來的人既走了,耶穌就對眾人講論約翰說,」主耶穌是在約翰的門徒面前說鼓勵他的話(參22~23節),而在其背後說稱讚他的話(參24~28節)。

「你們從前出去到曠野,是要看甚麼呢,要看風吹動的蘆葦麼?」意即人們不會特意去觀看平凡的事物。

﹝靈意註解﹞「蘆葦,」它容易折斷(太十二20),象徵脆弱的人(王上十四15)。主在本節的意思是說,當施洗約翰在曠野傳道,為基督作開路先鋒時,並不是一個軟弱的人。

﹝話中之光﹞(一)天然的人喜歡當面稱讚人,背後則說人壞話;但主耶穌的榜樣卻恰好相反。

(二)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箴廿七5);在背後稱讚人,免得他驕傲。

(三)施洗約翰先前為主作見證(參三16~17),主耶穌在此也為他作見證;凡在人面前見證基督的,主也在人面前見證他(參十二8)。

(四)施洗約翰此刻的光景,有一點像風吹動的蘆葦,但主仍以憐憫為懷,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太十二20)。



【路七25】「你們出去到底是要看甚麼,要看穿細軟衣服的人麼?那穿華麗衣服宴樂度日的人,是在王宮?。」

﹝原文字義﹞「看」覺察,感悟,知曉(與第24節的『看』字不同)。

﹝文意註解﹞「細軟衣服,」指宮廷華服。

﹝靈意註解﹞「穿細軟衣服的人,」象徵為肉體安排的人(羅十三14)。主在這?的意思是說,你們不要以為約翰是一個貪圖安逸舒適的人。

﹝話中之光﹞(一)一般人常喜歡按外貌認人──看人的口才、學問、穿著、打扮等,而不會看人的內心(參撒上十六7)。

(二)作主的僕人,一則要剛強壯膽(參24節),二則不可養尊處優。



【路七26】「你們出去究竟是要看甚麼,要看先知麼?我告訴你們,是的,他比先知大多了。」

﹝原文字義﹞「看」覺察,感悟,知曉(與第24節的『看』字不同)。

﹝文意註解﹞「先知,」是為神說話的人。

施洗約翰不只是為主說話,且是當面推介基督的人,所以他比先知大。並且約翰乃是時代轉移的界標──是從先知(律法)時代轉為恩典時代的人物──故「他比(眾)先知大多了」。

﹝話中之光﹞(一)一個人的大小,不是根據人的評斷,乃是根據主的評斷。

(二)親身經歷基督(施洗約翰),比講說一位看不見、摸不著的基督(先知)更有用。



【路七27】「經上記著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豫備道路。”所說的就是這個人。」

﹝文意註解﹞「經上記著說,」此乃引自瑪拉基書三章一節。

「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豫備道路,」這話指明施洗約翰的職事是為基督鋪路,豫備人心來接受祂。

﹝話中之光﹞(一)施洗約翰暫時顯出軟弱,主一面以更多啟示勉勵他(22~23節),一面卻對眾人為他作剛強的見證(24~28節),這說出:

1.主從不落井下石;人剛強時奉承,人軟弱時定罪,這絕非基督的靈。

2.主體恤人的軟弱(來四15),卻不忘記人向祂的忠誠。

3.主特地為祂的僕人作剛強的見證,以封閉人在他軟弱時的過分批評。

(二)我們要學習敬畏,不可論斷主的僕人,尤其是在他軟弱時。大衛不敢得罪掃羅,就是這個原則。

(三)主工人的首要任務是為主豫備道路;凡不是讓主在人的?面越過越有路的事工,就不是服事主的事工。



【路七28】「我告訴你們,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大過約翰的;然而神國?最小的,比他還大。』」

﹝原文字義﹞「最小的」更小的,較小的(little one)。

﹝文意註解﹞「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大過約翰的,」這?所謂的大小,並不是指地位或職事的大小、高低,而是以人和基督的關係遠近為根據。凡婦人所生的聖經人物,如亞伯拉罕、摩西、以利亞等偉人,他們不過是『從遠處望見』基督(來十一13),而施洗約翰則是親眼看見基督,故他比他們都大。

「然而神國?最小的,比他還大,」『神國?最小的』指一般信徒,他們有基督住在他們?面(西一27),而施洗約翰只在身外認識基督,故不如信徒大。再者,新約?面最小的信徒,乃是教會的一份子,也就是基督新婦的一部分(參弗五25~27,32),而施洗約翰不過是新郎的朋友而已(約三29),故由這個角度來看,也是比施洗約翰大。

﹝話中之光﹞(一)一個人的大小,乃在於他和基督的關係如何;人越與基督親近,他就越大。

(二)人須從水和聖靈生,才能進神的國(約三5);本節提示我們,從靈生的生命,比從母腹生的肉身生命(「凡婦人所生的」)貴重得多。



【路七29】「眾百姓和稅吏,既受過約翰的洗,聽見這話,就以神為義(或作眾百姓和稅吏聽見了約翰的話,就受了他的洗,便以神為義)。」

﹝文意註解﹞「就以神為義,」意即自認有罪,並承認神要求人悔改與受浸乃是合理的事。



【路七30】「但法利賽人和律法師,沒有受過約翰的洗(或作不受約翰的洗),竟為自己廢棄了神的旨意。」

﹝原文字義﹞「廢棄」撇棄,廢除。

﹝文意註解﹞「律法師,」指律法的教師,即文士。

「竟為自己廢棄了神的旨意,」意即拒絕了神為人所豫備的救贖方法;他們拒絕接受約翰的浸,即表示他們拒絕神對施洗約翰的託付(參三2~6),所以是棄絕了神的旨意。



【路七31】「主又說:『這樣,我可用甚麼比這世代的人呢?他們好像甚麼呢?」



【路七32】「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彼此呼叫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啼哭。”」

﹝文意註解﹞「吹笛,」有如在婚禮中所行的;「舉哀,」指在喪禮中所行的。主的意思是說,這世代的人正如孩童執拗,既不願玩婚嫁的遊戲(吹笛跳舞),又不肯扮演殯喪的行列(舉哀啼哭)。

主耶穌和罪人同席,滿有憐憫(參五29~32),有如向人『吹笛』;施洗約翰直言定罪,叫人悔改(參三7~9),有如向人『舉哀』。

﹝靈意註解﹞「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喻指向世人傳報神恩典的喜信,但人們卻無動於衷。

「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啼哭,」喻指向世人傳講神公義審判的警訊,但人們卻不肯悔改。

﹝話中之光﹞(一)現今的世代邪惡,容易使人糊塗(弗五16~17),「好像孩童」般無知,對於主和屬主的事,感覺麻木且遲鈍。

(二)我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總要作大人(林前十四20)。

(三)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羅十二15~16)。

(四)吹笛不跳舞,舉哀不啼哭,說出以色列人缺乏屬靈的感受和反應。今天在神兒女中,這種現象何等普遍!

(五)信徒應當有柔軟的心靈,一面以神和屬神的一切為喜樂(路一47),一面又因神之外的一切而哀慟(太五4)。



【路七33】「施洗的約翰來,不喫餅,不喝酒;你們說他是被鬼附著的。」

﹝文意註解﹞「不喫餅,」他吃的是蝗蟲野蜜(參可一6),與常人的食物不同。

﹝話中之光﹞(一)當主耶穌為著服事眾人,連飯也顧不得吃的時候,人就說祂癲狂了(可三20~21);當信徒因為靈?有極沉重的負擔,以致無法照常吃喝(禁食)時,往往會被別人看成『怪人』一個。

(二)基督徒不是禁慾主義者,不是故意不吃不喝,也不是故意不和世界的人來往;但凡是有可能將我們拖到世俗?面去的活動,應當不介意別人的批評,而有所揀選,有所拒絕。



【路七34】「人子來,也喫也喝;你們說祂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文意註解﹞「人子來,也喫也喝,」『人子』是指主耶穌(太十六13);『也吃也喝』是說祂的飲食與常人無異。

﹝話中之光﹞(一)約翰『不吃不喝』,主『也吃也喝』,卻不因光景相反,而彼此定罪。在生活行動的方式上,應該允許別人有絕對的自由;定罪干涉與自己不同的,最是愚昧。

(二)從猶太人的眼光看,『不吃不喝』是錯,『也吃也喝』也是錯;當人有自己的看法時,不能接受別人的行為,別人無論怎麼作,在他看來都是錯的。

(三)基督教不是『不吃不喝』,基督教也不是『也吃也喝』;基督教不是注重人外面的作法,乃是注重人?面的存心。

(四)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



【路七35】「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為是。』」

﹝文意註解﹞「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為是,」意指施洗約翰和主耶穌兩人雖然生活方式各異,但從他們智慧表現的行事結果來看,都是正確無差的。

﹝靈意註解﹞「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為是,」『智慧』是指基督(林前一24,30);『智慧之子』是指敬畏神的人(參箴九10)。敬畏神的人不憑外表判定是非,而事事仰望基督,以祂的帶領為依歸。

﹝話中之光﹞(一)我們信徒不要以物質的眼光來衡量事物,以致斤斤計較於外表的形式和方式(參33~34節);而應以基督的眼光來衡量,因為基督是我們的智慧(林前一30)。

(二)懂得持定基督的人,乃是「智慧之子」;凡基督以「為是」的,我們就以「為是」,這就是真智慧。

(三)有屬靈看見的人,和真心敬畏神的人,才能認識主的行徑。

(四)那些要基督、屬基督的人,總以基督「為是」;凡接受主的人,都以神所安排的救法「為是」。

(五)信徒所要竭力追求的,不是道理、教訓、理由、經歷,乃是主自己;不是主的恩典,乃是賜恩的主。



【路七36】「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喫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去坐席。」

﹝文意註解﹞「請耶穌和他喫飯,」由他對待耶穌冷漠無禮的態度(參44~46節)來看,他的宴請耶穌,若不是出於敵意,就是出於對主的好奇,或想利用祂的聲望(參17節)。



【路七37】「那城?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

﹝原文字義﹞「拿著」豫備,帶來。

﹝文意註解﹞「那城?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這段經文(36~50節)所記載一個女人用香膏抹主耶穌的故事,與馬利亞膏主並不是同一件事,其理由如下:

1.地點不同:這?的『那城』是在加利利;馬利亞膏主是在耶路撒冷近郊伯大尼(參太廿六6)。

2.時間不同:這次是發生在主出來傳道的中期;馬利亞膏主則發生在主傳道的末期(參約十二1~8)。

3.人物不同:這個女人『是個罪人』,可能指她是個妓女;而馬利亞是個愛主(參十38~42)、且受人尊敬的女人(參約十一31,45)。

4.擺設筵席的主人不同:雖然兩個人的名字都是『西門』(參40節),但這一個主人是個傲慢的『法利賽人』(參39,44~46節),而那一個是『長大痲瘋的西門』(參可十四3)。



【路七38】「站在耶穌背後,挨著祂的腳哭,眼淚溼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祂的腳,把香膏抹上。」

﹝背景註解﹞「挨著祂的腳哭,」古時猶太人坐席的姿勢,乃是側身斜臥在榻上,頭部靠近餐桌,把雙腳伸向背後,因此別人挨著腳,並不會攪擾到正常的用餐和對話。

﹝文意註解﹞「挨著祂的腳哭,」含有謙卑、悔改和感激的意思。

﹝靈意註解﹞「用自己的頭髮擦乾,」『頭髮』是女人的榮耀(參林前十一15);這女人以自己最榮耀的部位,來擦拭主耶穌最低下的部位(腳),象徵將榮冠放在主腳前(參啟四10)。

「用嘴連連親祂的腳,」象徵以愛珍賞主的一切。

「把香膏抹上,」象徵向主所作馨香的奉獻。

﹝話中之光﹞(一)教會中的信徒原都是「罪人」;凡真正認識自己是罪人蒙主恩的,總會感激主、愛主,並把自己獻上給主。

(二)香膏一抹上,全室便充滿了馨香之氣;凡我們為愛主的緣故,向主所擺上的,對四圍的人來說,乃是一種馨香的見證。

(三)許多人要主的救恩,卻不要救主;許多人寶貴主的祝福,卻不寶貴主自己。我們是要主以外的一切呢?還是要主自己呢?

(四)主是在信的人就顯為寶貴(彼前二7);我們把多少獻給主,就是表明我們看主值得多少。

(五)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想到祂既替我們眾人死,是叫我們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

(六)得救必須帶進奉獻;凡沒有帶進奉獻的得救,還不夠完全。



【路七39】「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祂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

﹝文意註解﹞西門認為只有那女人是罪人,他自己不是,並且懷疑主大概不知道她是個罪人。



【路七40】「耶穌對他說:『西門,我有句話要對你說。』西門說:『夫子,請說。』」

﹝文意註解﹞「耶穌對他說,」本句在原文應為『耶穌回答他說』,就是回答西門心?的咕嚕(參39節),表明祂無所不知。



【路七41】「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

﹝原文直譯﹞「...一個欠五百得拿利(denarii),一個欠五十。」

﹝背景註解﹞當時一個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資約為一個得拿利(參太廿2)。

﹝靈意註解﹞「一個債主,」指主自己。

「有兩個人欠他的債,」『欠他的債』表明世人都因犯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兩個人』暗示西門和那女人都是罪人,都是主的債戶,都需要祂的赦免。

「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表明人對自己所欠罪債的感覺大小不等。



【路七42】「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那一個更愛他呢?』」

﹝文意註解﹞「這兩個人那一個更愛他呢?」主的問話,並不是說愛是得恩免的原因,乃是說愛是得恩免的結果。

﹝靈意註解﹞「因為他們無力償還,」指明所有的罪人,都沒有甚麼可以償還所欠神的罪債。



【路七43】「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

﹝話中之光﹞(一)我們從主所得的恩免,實在多得無從數算,所以我們理應更多愛祂。

(二)我們若要愛主更深,就得常常數算主的恩典。



【路七44】「於是轉過來向著那女人,便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麼?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溼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

﹝背景註解﹞當時猶太人設筵招待客人,最起碼的禮儀乃是:(1)在客人進門時,主人命僕人備水給客人洗腳;(2)與他親嘴(參45節);(3)用油給他抹頭(參46節)。

﹝文意註解﹞『用水洗腳後擦乾』,與『用眼淚洗腳後以頭髮擦乾』是一個對比。



【路七45】「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的用嘴親我的腳。」

﹝文意註解﹞『親嘴』與『用嘴親腳』是一個對比。



【路七46】「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

﹝文意註解﹞『用油抹頭』與『用香膏抹腳』是一個對比。



【路七47】「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文意註解﹞本節很容易叫人誤會,以為愛多的就多得赦罪,愛少的就少得赦罪。但主的意思剛好相反,這?乃是說,因為她的愛多,就證明她得的赦罪多;至於那愛少的,則證明他得的赦罪少。愛的多寡,不是我們蒙赦罪多寡的原因,而是我們蒙赦罪多寡的後果表現。

﹝話中之光﹞(一)我們對自己的罪得赦免的感覺越深,就越愛主。

(二)對自己罪的覺悟少的人,就不覺得需要主;對自己的罪覺悟越深,越覺需要主的救恩,因而愛主的心也就越多了。

(三)我們如果記得我們的罪是怎樣得了赦免,我們就不能不愛主了;如果十字架有一天不再感動我們,那就證明我們已經墮落了。

(四)這有罪的女人並沒有說甚麼話,只在主的腳前作了三件事(參44~46節),主卻稱讚她的「愛多」;愛主的實際行動,比說千萬句愛主的話,更能摸著主的心。

(五)主在本節的斷語也表明,那法利賽人西門雖然大擺筵席請主吃飯,卻不如那有罪的女人所擺上的;主的眼目所看的,不是我們為主作了多少,乃是我們愛主的心有多少。



【路七48】「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

﹝文意註解﹞「你的罪赦免了,」主並不是說,『我現在赦免你的罪』;主乃是說,『你的罪已經赦免了』(『赦免了』在原文是過去完成式)。這有罪的女人,從她挨著主的腳哭的時候(參38節),就已經蒙主赦免了,主現在是追述並宣告已完成的事實。



【路七49】「同席的人心?說:『這是甚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



【路七50】「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罷。』」

﹝原文直譯﹞「...你的信救了你,在平安?走罷。」

﹝文意註解﹞「你的信救了你,」可見信心才是人得救的真正原因。

「平平安安的回去罷,」『平安』乃是罪得赦免以後所產生的心境。它不是環境的平安,乃是一種心境的平安(參約十六33)。

﹝話中之光﹞(一)信心帶進救恩,救恩帶進平安。

(二)凡來到主面前的人,不僅罪得赦免,並且?面還會充滿了基督的平安而往前去,所以我們應當時常來親近祂。

── 黃迦勒《路加福音註解》

資料來源: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2Luke/42CT07.htm
新增日期: 2008/06/1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路加福音第7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