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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解經

創世記 第31章

逐節詳解



【創卅一1】「雅各聽見拉班的兒子們有話說:『雅各把我們父親所有的都奪了去,並藉著我們父親的,得了這一切的榮耀(或譯:財)。』」

﹝原文直譯﹞「...雅各奪了我們父親一切所有的,又從我們父親所有的得到這一切的財富。」

﹝原文字義﹞「榮耀」重量(意指財產的重量)。

﹝文意註解﹞「得了這一切的榮耀,」『榮耀』在這?應作財富(參詩四十九17;賽十3);拉班的兒子妒忌雅各發達,批評他搶奪了父親的財產。

雅各在哈蘭得了一切的財富,似乎是樂不思蜀,忘了要回本家,所以神在此藉別人的閒言閒語來提醒他,此非久留之地。

﹝話中之光﹞(一)拉班兒子所說的話,表示他們認為雅各作工不該得到報償──自私的人只會想到自己的益處,不會想到別人的權益。

(二)世人提供一點機會,叫別人發了財,就認為別人剝奪了自己所有的,這是嫉妒心在作祟;惟有寬大的人,才願意與人分享機會。

(三)世人看財富為榮耀的事物,但對於那些認識屬天事物的人而言,沒有甚麼能夠和我們將來所要得極重、永遠的榮耀相比的(林後四17)。

(四)人們對於世上財富過份的估價,乃是促使他們成為貪婪、妒忌,和一切罪惡的根源。



【創卅一2】「雅各見拉班的氣色向他不如從前了。」

﹝原文直譯﹞「雅各看見拉班的臉不再像往常那樣與他同在。」

﹝文意註解﹞「氣色,」原文直譯是『臉』,指表情和態度。

﹝話中之光﹞(一)妒忌是一種罪惡,常表現在臉面上;許多人雖然口?沒有說,但是在態度上不知不覺地把心?的話表顯出來。

(二)神常藉環境的種種跡象──拉班兒子們的怨言和拉班的臉色──來顯明祂的引導。

(三)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小心地察言觀色,乃是信徒搜尋外在事實的訣竅。



【創卅一3】「耶和華對雅各說:『你要回你祖、你父之地,到你親族那?去,我必與你同在。』」

﹝話中之光﹞(一)前面一至二節,外在的事實本身尚不足以構成神的指示──外在事實只不過是一項指標,提醒我們去傾聽內在的聲音。

(二)正如哈蘭不是雅各久居之地,這世界並非我們久留之地;基督徒在地上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來十一13)。

(三)我們在世上,神也會賜物質的福給我們,或賜我們眾多兒女;但若我們貪愛世界,神便來喚醒我們,叫我們回到祂面前。

(四)雅各必須踏上歸家的旅程,才能得著神的同在;同樣,我們必須順從神的引導,邁步向前,才能實際地經歷神的同在。



【創卅一4】「雅各就打發人,叫拉結和利亞到田野羊群那?來,」

﹝文意註解﹞「拉結和利亞,」妹妹拉結終於列名在前(參14節)。

﹝話中之光﹞雅各尋求兩位妻子的意見,這說出交通的原則;信徒個人雖從神得到確切的引導,但許多時候仍不宜單獨行事,而要和家人或聖徒交通。



【創卅一5】「對她們說:『我看你們父親的氣色向我不如從前了;但我父親的神向來與我同在。」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世行事為人,必須能確信神的同在,有如活在神的面前。

(二)即使別人的『臉』不與我們同在(參2節原文直譯),但我們只要有神的同在就夠了。



【創卅一6】「你們也知道,我盡了我的力量服事你們的父親。」

﹝話中之光﹞(一)信徒無論是為著主,或是為著人,都必須忠心盡力服事。

(二)我們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西三22~23)。



【創卅一7】「你們的父親欺哄我,十次改了我的工價;然而神不容他害我。」

﹝文意註解﹞「十次改了我的工價,」『十次』在聖經?是完全的意思,意指『多次』、『屢次』(參民十四22;尼四12;伯十九3)。



【創卅一8】「他若說,有點的歸你作工價,羊群所生的都有點;他若說,有紋的歸你作工價,羊群所生的都有紋。」

﹝話中之光﹞我們的神掌管一切,祂若是不容許(7節),人的計謀都歸枉然。



【創卅一9】「這樣,神把你們父親的牲畜奪來賜給我了。」

﹝原文字義﹞「奪來」搶救;「賜給」轉移物權(法律用語)。

﹝文意註解﹞雅各沒有提及他用枝子插水溝法獲取有斑點的羊群(參卅37~43),而強調這些羊群是神所賜,意即他承認每一件事的背後,都有神的掌管和准許。

﹝話中之光﹞(一)無論我們如何鑽營,若沒有神的賜福,仍然一無所獲;即使有所獲得,亦不是出於神。

(二)那些在今世富足的人有一個危機,就是容易自高,不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而倚靠無定的錢財(提前六17)。



【創卅一10】「羊配合的時候,我夢中舉目一看,見跳母羊的公羊都是有紋的、有點的、有花斑的。」

﹝文意註解﹞「跳母羊的公羊,」指那些正在和母羊交配的公羊。

「都是有紋的、有點的、有花斑的,」表示母羊所生出來的小羊自然也是有紋和斑點的。

﹝話中之光﹞雅各的夢顯明,他所得的羊群,不是在乎他所用的方法(參卅37~43),乃是出於神的賜福。



【創卅一11】「神的使者在那夢中呼叫我說,雅各。我說,我在這?。」

﹝文意註解﹞「神的使者,」就是神自己(參13節)。



【創卅一12】「他說,你舉目觀看,跳母羊的公羊都是有紋的、有點的、有花斑的;凡拉班向你所做的,我都看見了。」

﹝話中之光﹞(一)我們所遭遇的一切為難,神都看見了;神知道我們所受的委屈,祂必會伸手拯救我們脫離苦難(參出三7)。

(二)基督徒不必呼冤,因為惡人加諸神兒女的,我們的主無不知道;只是不少時候,主要我們學習功課,經歷一些試驗,以訓練我們的品格。

(三)有屬靈眼光的人,才能看見神所看見的;人的肉眼所能看見的,不過是別人所加給我們的損失,但靈眼能叫我們看見神的補償。



【創卅一13】「我是伯特利的神;你在那?用油澆過柱子,向我許過願。現今你起來,離開這地,回你本地去吧!』」

﹝文意註解﹞「我是伯特利的神,」指祂就是在伯特利向雅各顯現的那位耶和華(參廿八19)。

﹝話中之光﹞(一)我們信主多年以後,常會把當初遇見神、奉獻給神的事忘記了,但神從來沒有忘記過我們起初的情形(參啟二4)。

(二)人從何處蒙恩、認識神,也須再回到當初蒙恩的條件上,履行與神所立的約(參廿八16~22)。

(三)信徒每一次的屬靈轉機,都是因為聽見神對他說:「現今你起來,離開這地,回你本地去吧!」──這話相當於:『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啟三3)。



【創卅一14】「拉結和利亞回答雅各說:『在我們父親的家?還有我們可得的分嗎?還有我們的產業嗎?」

﹝話中之光﹞(一)願我們也如拉結和利亞對自己說:在這世界?,「還有我們可得的分嗎?還有我們的產業嗎?」

(二)對這世界絕望,不再留戀,才能轉向屬靈的境界。



【創卅一15】「我們不是被他當作外人嗎?因為他賣了我們,吞了我們的價值。」

﹝文意註解﹞「他賣了我們,」指拉班以利亞和拉結為商品,賺得雅各十四年的無償勞役(參廿九18,27)。

「吞了我們的價值,」指拉班沒有按照當時的習俗,把男方所付全部或部分的聘禮,分給女兒作嫁妝(參廿四53)。

﹝話中之光﹞(一)貪得無厭的慾望,在家庭中只會引來眾叛親離。

(二)凡我們所作所為,身邊的人都睜大著眼睛在看;為人父母者不能不注意以身作則,以免使自己的兒女受損。

(三)信徒被世人視為『外人』,本不足為奇,反要引為喜樂。



【創卅一16】「神從我們父親所奪出來的一切財物,那就是我們和我們孩子們的。現今凡神所吩咐你的,你只管去行吧!』」

﹝話中之光﹞(一)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我們所作的工,和我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來六10)──凡我們為祂所擺上的,都必加倍償還。

(二)妻子若要成為丈夫合宜的內助,就要在神呼召丈夫去作的事上,不要成為神的攔阻。



【創卅一17】「雅各起來,使他的兒子和妻子都騎上駱駝,」

﹝話中之光﹞我們不單要自己愛主、追求主,也要帶領全家歸向主、事奉主(參書廿四15)。



【創卅一18】「又帶著他在巴旦亞蘭所得的一切牲畜和財物,往迦南地、他父親以撒那?去了。」

﹝文意註解﹞雅各不告而別,這種行為似乎不甚合理,但在那種環境下,恐怕容不得他自由離去。

﹝話中之光﹞(一)信徒所處的環境,若不容許我們自由事奉主,只要自己能肯定是出於神的呼召,我們並沒有必要去徵求別人的同意。

(二)財物代表我們的身體、精神、時間、才幹等;信徒的靈、魂、體一切都該為主擺上,不能只是靈?親近主,而把其他都留在世界?。



【創卅一19】「當時拉班剪羊毛去了,拉結偷了他父親家中的神像。」

﹝背景註解﹞當時亞蘭人家家供奉雕刻的偶像,作為他們的家神,它可用來占卜(參卅27),迷信它會為全家帶來平安和好運;據說它又可作為分配產業給兒子們的證據。

﹝文意註解﹞「當時拉班剪羊毛去了,」指他離開家到羊群所在之處,相隔三天的路程(參卅36),一時忙著不能分身之際。

﹝話中之光﹞我們的心若在基督以外另有所愛,以致取代了神的地位,那就是我們的『偶像』。



【創卅一20】「雅各背著亞蘭人拉班偷走了,並不告訴他,」

﹝原文直譯﹞「雅各竊奪走了亞蘭人拉班的心機,因為他沒告訴他就逃走了。」



【創卅一21】「就帶著所有的逃跑。他起身過大河,面向基列山行去。」

﹝原文字義﹞「基列」多岩石的,見證之堆。

﹝文意註解﹞「他起身過大河,」即渡過伯拉大河(現稱幼發拉底河)。

「面向基列山行去,」『基列山』指約但河東岸的山地,故這?的意思是說他朝西南方而去,要回他的本鄉本土(參卅25)。



【創卅一22】「到第三日,有人告訴拉班,雅各逃跑了。」



【創卅一23】「拉班帶領他的眾弟兄去追趕,追了七日,在基列山就追上了。」

﹝文意註解﹞「他的眾弟兄,」不單指他的親人,可能也包括他結盟的弟兄(參十四13)。

﹝話中之光﹞(一)當一個信徒有心要走屬靈的道路時,這世界的『人情』會來追蹤我們,勸我們說:『只要相信主就夠了,但不要太過熱心。』

(二)撒但為了攔阻我們走十字架的道路,常藏身在『人情』的背後,叫我們體貼人的意思,而不體貼神的意思(太十六22~23)。



【創卅一24】「夜間,神到亞蘭人拉班那?,在夢中對他說:『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

﹝文意註解﹞「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說好說歹』原意是『無論是善或惡都不准說』,全句意即不可向雅各說威脅要害他的話(參29節)。

﹝話中之光﹞(一)當我們的環境最黑暗,處境最危險的時候,神就來干預保守我們;信徒許多時候免於遇見災殃,乃是由於神手的干預。

(二)信徒所遭遇的試煉,都有一定的期限,當那試煉的目的一達到,神就要釋放我們,祂不容許任何人、事、物,繼續扣壓住我們。



【創卅一25】「拉班追上雅各。雅各在山上支搭帳棚;拉班和他的眾弟兄也在基列山上支搭帳棚。」



【創卅一26】「拉班對雅各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你背著我偷走了,又把我的女兒們帶了去,如同用刀劍擄去的一般。」

﹝話中之光﹞(一)一般世人只會怪罪別人:「你作的是甚麼事呢?」很少人會自我檢討:『他這樣作,是不是由於我的緣故?』

(二)拉班認為他的女兒們是在不甘心樂意的情形下,被雅各強迫帶走,事實卻不然(參14~16節);我們對環境事物的觀察,對人心的瞭解,是否也是如此主觀、固執、且無知呢?



【創卅一27】「你為甚麼暗暗地逃跑,偷著走,並不告訴我,叫我可以歡樂、唱歌、擊鼓、彈琴地送你回去?」

﹝背景註解﹞「彈琴,」古代中東地方的『琴』,通常只有六至十二根弦,比現代豎琴小很多。



【創卅一28】「又不容我與外孫和女兒親嘴?你所行的真是愚昧!」

﹝文意註解﹞拉班若是像他自己所描繪的那樣慷慨大方,雅各也不至於『暗暗地逃跑,偷著走』(27節)了。



【創卅一29】「我手中原有能力害你,只是你父親的神昨夜對我說,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

﹝話中之光﹞(一)聖徒的安全,常是由於神對壞人所設的約束。

(二)神的一句話雖然不曾改變拉班的『心』,卻束縛住了他的『手』。



【創卅一30】「現在你雖然想你父家,不得不去,為甚麼又偷了我的神像呢?』」

﹝文意註解﹞有人認為,根據古代習俗,誰擁有神像,誰就擁有產權,因此拉班才不惜長途追蹤,以取回神像為重點,以免產權外流。



【創卅一31】「雅各回答拉班說:『恐怕你把你的女兒從我奪去,所以我逃跑。」

﹝背景註解﹞按照古時中東人的習俗,凡自願投身作奴僕的,其妻子兒女仍屬主人所擁有(參出廿一4~6)。

﹝文意註解﹞雅各的掛慮並非沒有根據,拉班自己也承認有此可能(參43節)。



【創卅一32】「至於你的神像,你在誰那?搜出來,就不容誰存活。當著我們的眾弟兄,你認一認,在我這?有甚麼東西是你的,就拿去。』原來雅各不知道拉結偷了那些神像。」

﹝文意註解﹞很顯然地雅各毫不知情,被他最親愛的拉結所欺矇了。

﹝話中之光﹞(一)人常常不認識自己,而隨便說大話。

(二)信徒在事物的處理上即使是十分正直,但是仍須小心說話,免得在不知不覺中置別人於不利。

(三)求主搜查我們的?面,看我們有沒有隱藏的偶像,我們的心是否被某種人、事、物所纏累,以致不能奔跑前頭的路程(來十二1)。



【創卅一33】「拉班進了雅各、利亞,並兩個使女的帳棚,都沒有搜出來,就從利亞的帳棚出來,進了拉結的帳棚。」



【創卅一34】「拉結已經把神像藏在駱駝的馱簍?,便坐在上頭。拉班摸遍了那帳棚,並沒有摸著。」

﹝文意註解﹞「駱駝的馱簍,」指可安放在駱駝背上,兩端有口袋的坐鞍。



【創卅一35】「拉結對她父親說:『現在我身上不便,不能在你面前起來,求我主不要生氣。』這樣,拉班搜尋神像,竟沒有搜出來。」

﹝文意註解﹞「現在我身上不便,」意即我正值經期中,不便下來讓拉班搜查。古時人認為女人行經時為不潔淨,凡沾到她的或屬她沾過的東西的,均為不潔淨(參利十五19~24)。

拉班沒有搜出偶像,並不是神要保存那偶像,而是要保守拉結的性命(參32節),所以後來神對付他們,迫使他們除掉假神(參卅五2)。

﹝話中之光﹞(一)欺人者人恆欺之;要不被人欺,便不可欺人。

(二)拉結偷神像作錯事,不得不用謊言來遮蓋,可見罪會生子。

(三)偶像都是虛假無用,連自己也不能保護,怎能保佑人們呢?



【創卅一36】「雅各就發怒斥責拉班說:『我有甚麼過犯,有甚麼罪惡,你竟這樣火速地追我?」



【創卅一37】「你摸遍了我一切的家具,你搜出甚麼來呢?可以放在你我弟兄面前,叫他們在你我中間辨別辨別。」



【創卅一38】「我在你家這二十年,你的母綿羊、母山羊沒有掉過胎。你群中的公羊,我沒有吃過;」

﹝文意註解﹞「我在你家這二十年,」原文作『我和你同在這二十年』,請參閱41節註解。



【創卅一39】「被野獸撕裂的,我沒有帶來給你,是我自己賠上。無論是白日,是黑夜,被偷去的,你都向我索要。」

﹝背景註解﹞按照當日的習俗,羊被野獸撕裂,牧人可把被害的羊之殘餘部分呈示主人,以作證據,主人就會擔負損失,牧人可不必賠償(參出廿二12)。

﹝話中之光﹞(一)雅各盡忠職守,是作僕人者的好榜樣;我們不但要照顧那些屬於我們自己的,對主人所交託的也要一樣的看待。

(二)我們今天所擁有的兒女、財物、恩賜等,其實都是屬於主的,凡是主忠心的僕人,都應當注意看管主所託付的兒女、財物和恩賜等。



【創卅一40】「我白日受盡乾熱,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著,我常是這樣。」

﹝文意註解﹞曠野地帶日間和夜間的溫度差別很大,一熱一寒,確為實情。

﹝話中之光﹞(一)我們所受的苦難,若比起雅各所受的,還算甚麼呢?苦難如何是磨練雅各的好幫手,也照樣是造就信徒並使我們長進的好機會。

(二)苦難能使我們更加依靠神(林後一8~9)。

(三)安心將自己交在造物主的手中,等候苦難在我們身上作完它雕琢的工夫,神自然知道帶領我們從苦難中出來。



【創卅一41】「我這二十年在你家?,為你的兩個女兒服事你十四年,為你的羊群服事你六年,你又十次改了我的工價。」

﹝文意註解﹞「我這二十年在你家?,」大多數解經家認為這『二十年』就是38節的『二十年』。

有的解經家則認為這兩節的說法稍異,表示本節的『二十年』是雅各服事拉班的頭二十年,住在拉班家?;而38節的『二十年』是雅各與拉班的兒子們相離三天的路程,牧養屬於拉班的羊(參卅35~36),而拉班本人則常去與雅各同在,以便監視他。(註:編者雖不同意此種見解,但認為不妨提供給讀者作為客觀參考資料。)



【創卅一42】「若不是我父親以撒所敬畏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與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發我空手而去。神看見我的苦情和我的勞碌,就在昨夜責備你。』」

﹝原文字義﹞「敬畏」懼怕,戰抖。

﹝話中之光﹞感謝神,我們的辛苦勞碌,神都看見了,也知道了。



【創卅一43】「拉班回答雅各說:『這女兒是我的女兒,這些孩子是我的孩子,這些羊群也是我的羊群;凡在你眼前的都是我的。我的女兒並她們所生的孩子,我今日能向他們做甚麼呢?」



【創卅一44】「來吧!你我二人可以立約,作你我中間的證據。』」



【創卅一45】「雅各就拿一塊石頭立作柱子,」

﹝文意註解﹞『立石柱』的用意原是在作遇見神的見證(參廿八18),此處的石柱是作雙方互不侵犯的證據(參52節)。



【創卅一46】「又對眾弟兄說:『你們堆聚石頭。』他們就拿石頭來堆成一堆,大家便在旁邊吃喝。」

﹝話中之光﹞每一個蒙恩的人都是一塊石頭,配搭建造在一起(彼前二5),成為一個團體的見證。



【創卅一47】「拉班稱那石堆為伊迦爾•撒哈杜他,雅各卻稱那石堆為迦累得(都是以石堆為證的意思)。」

﹝文意註解﹞「伊迦爾•撒哈杜他,...迦累得,」前者為亞蘭文,後者為希伯來文,都是『以石堆為證』的意思。



【創卅一48】「拉班說:『今日這石堆作你我中間的證據。』因此這地方名叫迦累得,」



【創卅一49】「又叫米斯巴,意思說:『我們彼此離別以後,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鑒察。」

﹝原文字義﹞「米斯巴」監視塔,守望塔。

﹝文意註解﹞這是拉班所說的一句話,這句話所表示的並非信賴,乃是懷疑。倘若正義因著彼此相愛得以維護,就無需立石為證,因為「米斯巴」不過是提醒人,神是鑒察人心的。

﹝問題改正﹞有許多信徒使用「米斯巴」作為離別時安慰的話,認為彼此有神的看顧,其實,這是誤用聖經。「米斯巴」的原意是因為彼此不能信任,只好求神鑒察,以免相害。



【創卅一50】「你若苦待我的女兒,又在我的女兒以外另娶妻,雖沒有人知道,卻有神在你我中間作見證。』」

﹝話中之光﹞我們都是神的兒女,所以不可苦待別人,欺侮別人。



【創卅一51】「拉班又說:『你看我在你我中間所立的這石堆和柱子。」

﹝文意註解﹞這石堆和柱子就作了雅各和拉班領域之間的界石。



【創卅一52】「這石堆作證據,這柱子也作證據。我必不過這石堆去害你;你也不可過這石堆和柱子來害我。」

﹝文意註解﹞他們在訂立一種互不侵犯的約。

﹝話中之光﹞神量給各人自己的界限(林後十13);我們各人不可越過界限去侵犯別人的權利,踐踏別人。



【創卅一53】「但願亞伯拉罕的神和拿鶴的神,就是他們父親的神,在你我中間判斷。』雅各就指著他父親以撒所敬畏的神起誓,」

﹝文意註解﹞「拿鶴的神,」原文是多數,乃屬假神。

「雅各就指著他父親以撒所敬畏的神起誓,」雅各雖然還未承認神就是他的神,但是他已經認識了神只有一位,除祂以外都不算神。

﹝話中之光﹞雅各不能承認「拿鶴的神」,他只能指著他父親以撒的神起誓;這說明了神應許的路線是從揀選起頭的,而神的揀選乃是神自己作的,別人都不能插手。



【創卅一54】「又在山上獻祭,請眾弟兄來吃飯。他們吃了飯,便在山上住宿。」

﹝文意註解﹞「又在山上獻祭,」注意這是雅各在獻祭,拉班並沒有獻祭。

「請眾弟兄來吃飯,」意即請大家來享用獻過祭的祭肉;立約雙方一同在神作主人的飯桌上食用祭肉,表示彼此接納交通。



【創卅一55】「拉班清早起來,與他外孫和女兒親嘴,給他們祝福,回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話中之光﹞拉班「往自己的地方去了」,猶大也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徒一25);我們卻是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就是在天上更美的家鄉(來十一8,16)。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6/11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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