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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約輔讀——建殿(六1∼38)
列王紀上 第6章
建殿(六1∼38)
我們所信的神是無窮無盡,無所不在,而且充滿萬有的,祂會「住」在人手所建造的殿宇中嗎?相信只有那些人手所做的偶像才會被「安放」到這山上、那路邊,好讓人去敬拜,然而以色列人為耶和華建殿,卻有不同的意義。
第一節詳細記下建殿的日期,請留意是以出埃及的日期計起,因為這兩件事有疬深厚的淵源:以色列人當日被帶領離開埃及,乃是神照疬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要在以色列人中建立一個屬神的國度。現在國家已處於興旺的高峰,建殿就成為表彰神同在、神榮耀的見證。
不論用現代還是當時代的標準,這聖殿的建築也是巧奪天工的,首先在開採石頭時,工程人員已將之削成互相配合的形狀,務求達到天衣無縫,因為按照傳統,這神聖的工作是不可動用鐵器的(申二十七5),所以工程進行時沒有用鎚、斧等工具;然而聖殿內卻看不見一塊石頭,因為內壁都用香柏木、松木來裝飾,都雕上瓜果和花朵,放約櫃的內殿更貼上金片,不過殿內都沒有任何耶和華的形像,只有雕刻和基路伯,然而神的靈充滿在其中。
耶和華因為有了美侖美奐的「居所」就喜悅了嗎?無論我們的禮拜堂是如何的華美,我們奉獻了多少金錢去裝飾,並不保證我們可得到神的喜悅,就如神對所羅門說:只有聽命,才可以得福(11∼13),金碧輝煌固然可顯出神的榮耀,然而遵行主道更能發出照亮世界的光輝呢!
祈禱 求主使我成為彰顯繝榮耀的管道,發出光輝,讓人都認識繝。──《新舊約輔讀》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1%201King/11CT06.htm
新增日期: 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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