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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爾聖經註釋

以斯帖記 第1章

Ⅰ 鋪陳背景(一1∼22)

{Section:TopicID=124}A 波斯的榮華(一1∼9)

  作者用簡短的篇幅,把讀者帶到輝煌的東方世界,那時波斯帝國方興未艾。其實那時和現在一樣,大部分亞洲西部的人民生活都相當艱苦,糧食並不充足,雖然也生產一些無與倫比的藝術品,工人的收入僅能維生。宮廷的奢華卻難以想像。帝王越奢華地款待賓客,就越表示他至高無上、勢力萬千。我們聽起來很奇怪,竟然沒有人稍微表示抗議。不過,對猶太人來說,受慣了先知書的教導,必然也能從觀察中默然作判斷,這樣貧富懸殊的體制絕無公義可言。

  1. 希伯來文中,本書首句是公式化的句子,在英皇欽定本(AV)及修訂本(RV)是「now it came to pass」,但標準修訂版(RSV)則刪去。這句話通常是歷史書的開場白,是連接其上史實的。以斯帖記的希臘文本,在開頭有兩段是希伯來文本所沒有的(見本書附錄 A 段{LinkToBook:TopicID=158,Name=A})。這樣,這公式化的連接句,就更表示希伯來文版本原是較長的。另一個引申的原因,是作者想表示本書屬於歷史文學的類別85。不過以西結書和約拿書也用同一句開頭,所以這兩個論證都不夠分量,那只是一個慣用的首句罷了。

  亞哈隨魯(Ahasuerus),是希臘文的薛西(Xerxes),也是以斯拉記四6所提及的波斯王,統治於主前四八六至四六五年。很奇怪,希臘譯本卻作 Artaxerxes(亞達薛西)86。這位亞哈隨魯在西方歷史記載中,是那入侵希臘的王,卻兩次被辱(主前480及479年)。不過,他是個偉大的建築師,完成且改良了父王大利烏始建的大宮殿,鞏固了國家的疆域,從印度直達古實(Ethiopia)。這裡說的印度不是指印度半島,而是如今的巴基斯坦,是印度河(Indus River)流經之地。大利烏被印度平原河流沖洗的金沙所吸引,於主前五一三年征服該地87。古實(Ethiopia,希伯來文為 Ku^s%,即埃提阿伯),是埃及以南的國家,如今是北蘇丹的西部,並非當今的衣索比亞(Ethiopia)的版圖。大利烏統治初期,便已經征服了埃及,並且把已經開工的運河,從地中海通往紅海,完成了工程。這工程在商業上與軍事上的利益十分明顯88。一百二十七省。王國原本分區並不超過三十二個,這裡提及這許多省分,是要把國王的權勢鋪陳得儘量輝煌罷了。

  2. 登基(RSV 作「坐在寶座上」)。波斯帝王的威榮通常都是極其鋪張的,他端坐直背的寶座上,四周侍臣群立。不過,這一節卻有更深一層的含義,原來他的登位經過不少波折,他要先平伏了埃及和巴比倫的叛亂,才能安然登位89。「王位」(希伯來文作 malku^to^)字義是「他的王國」,大部分出現於舊約的後期書卷,如歷代志上下、以斯帖記、但以理書,及以斯拉記。書珊,原是以攔的首都,被波斯征服、重建。城(希伯來文作 bi^ra^)是從亞述及波斯文後期借用的字眼,意思是「城堡」,是城巿裡額外加強守衛的宮堡,這裡的宮堡比四周高出一百二十呎。總之,一切都是為了高舉國王的地位,同時保衛他的安全。

  3. 在位第三年。應是公元前四八三年,那時化已安頓國土,完成了書珊城的建設,要大擺筵席、大事慶祝。希伯來文的「筵席」與「飲酒」一字同系,表示當時必定供應大量的酒。這一場飲宴的賓客是國中的「行政官員」(EVV 作「王子」是錯的)。這些人是被委任的,並非承襲的。同一個字首領(s*a{ri^m)下面又再出現。臣僕直譯應作「奴僕」,是王近身的侍從(參三2,四11,五11),正如稍後的尼希米(尼一11)。至於首領(RSV 作「軍隊的統帥」),是用來作補充,說明得更清楚。當時挑選的軍隊有一萬四千,而作保鏢的有王宮侍衛一萬名90。波斯和瑪代,排列次序與但以理書五28,六8及其下,八20慣用的次序相反。以民族來說,兩國的關係很密切。主前五五○年之前,瑪代國勢較強,五五○年之後,古列王掌權,波斯便作領導。當然,波斯王會把自己的國號放在前頭了。貴胄(希伯來文作 part#mi^m)是波斯的借用字,在但以理書一3也有用。瑪代與波斯貴胄的浮雕,在波塞波利斯(Persepolis,阿墾米尼王朝首都)的皇家大廳梯間,可以看見91。

  4. 亞哈隨魯王從父親大利烏王承繼了前所未有的財富︰書珊城奢華的新建築、大量黃金,還有數不盡的奢侈品。這些大都是從稅項及貢品而來的。皇家財寶陳列展覽了一百八十日,又有這許多權貴要人聚集,正是發動攻打希臘的大好機會了。正如希西家王與巴比倫使臣的例子(王下二十12∼19;賽三十九1∼8),資源很容易轉眼變成軍事用心。若依文字上看,似乎宴會長達六個月之久,派頓評論道︰「國王與國家大臣花了六個月時間喝酒,實在長得難以置信。」92 也許作者要讀者先明瞭事情的背景,就先提及宴會,然後再敘述他的主題。

  5. 宴會是所有歡樂的高潮。很多人認為七日飲宴,也是太長了,不過作者要鋪陳一個(多少有點諷刺性)國王是何等財富無邊的景象,竟邀請了所有住書珊城的大小人民(見上文第2節註釋),即國王的侍從、官員及賓客,不論大小都在被邀之列。宴會在戶外舉行,是在御園的院子裡,比「帳篷」好(希伯來文作 bi^tan,參七7)。「是個較小的建築物,奢華精美的一座單獨建築物,專為國王或太子享用的……這建築物是敞開的,也許是用柱子圍繞的亭院。」93 書珊城夏天酷熱,稍有微風吹拂,都會大受歡迎的。

  6. 這裡的描寫十分細緻,刻畫出一幅窮奢極侈的圖畫。白色、綠色、藍色的帳子(RSV 作白色、藍色、紫色),用細麻帶繫住。白色和藍紫色是皇室的顏色,正合當時的場合。雲石柱襯托著不同的顏色,又有金銀色的床榻,不同圖案色澤的地板,正好鋪陳出皇家的無比華美。波斯人的風俗,是斜倚在桌子旁的。在阿摩司時代(摩六4),以色列人已有人採用。到了新約時代,更沿襲為一種習慣。

  7. 波斯人喝酒的金器皿,形狀及容量有如牛角杯,設計各個不同,裝飾得異常精美94。

  8. 這一節是翻譯者及解經者的難題。一方面它說喝酒有例(希伯來文作 kadda{t);另一方面又說讓人各隨己意。這就視乎 da{t 這字放多少重要性了。據派頓(Paton)說,這個波斯字在本書出現了十九次,都與王的御旨有關95。而「例」(RSV 作「法律」)這個字是指瑪代和波斯不可更改的律例。據希羅多德及色諾芬(Xenophon)的記載,有一條律例是這樣的︰國王什麼時候舉杯喝酒,人人都要喝。約瑟夫卻把這故事這樣詮釋︰「國王又吩咐僕人,不必勉強人喝酒,只要不斷送上酒去,因這是波斯的慣例,但可以容許人隨己意享用。」96 約瑟夫是依據七十士譯本,那裡加了一個否定詞,因而把第二句整個意思更改了,與希伯來文版及英文標準譯本完全不同了。他這個見解沒有提供什麼助益。

  也許,詮釋者過分受這 da{t 字的影響,因這字有時帶有「吩咐」的意思,過於「聖旨」的意思。正如新國際本作「國王下令容許客人隨意喝酒,他已吩咐僕人隨客人意願侍候他們。」這裡還有另一個解釋,對這一節的意思有幫助的。Kadda{t 一字可解作「大酒壺」,這樣就再也不用管什麼御旨了,整句是說「大壺大壺的酒隨意飲用」97。也許新國際本的譯法為最佳詮釋。

  此外,翻譯文字無法看出來的,在希伯來文中間卻有遣詞用字的細微之處。例如,不斷重複出現的 rab,意為「許多、甚多」,第7節中,王的「厚」意,第8節的「一切」臣宰,都是這個字。這表示國王藏酒多得無數,僕婢也數不清。

  9. 同時,另有類似的筵席為婦女們舉行,是由王后主持的。有些作者認為區區幾節經文中,出現了三次大筵席,可見筵席是本書作者最愛用的主題98。不錯,這故事環繞幾個筵席而展開,作者當然難免要把筵席成為書中的重點了。依波斯風俗,女人另設筵席宴客,似不是常有的慣例,然而,以斯帖後來的確設宴給國王及哈曼。也許當時賓客人數太多,所以不能不分開來設宴;又或許可以忖測︰由於宴會極度奢華,某些女賓無法接受得來。

  瓦實提(Vashti)這名字令人費解,因為根據希羅多德,王后的名字叫做阿瑪翠絲(Amestris),是奧塔尼斯(Otanes)的女兒,奧塔尼斯曾在主前五二二年協助大利烏奪取王位。不過,可能國王有別的王后,名字並未被發現,又或許王后有別的名字。「瓦實提」在各種版本中,有七個寫法,意思在波斯語中是「最好的」、「蒙愛的」、「最渴慕的」,是個值得引以為榮的好名字99。



85 ICC, p. 121.

86 國王的身分,見導論{LinkToBook:TopicID=106,Name= 一 波斯帝國},第 11∼15 頁。

87 HPE, pp. 144f.

88 HPE, pp. 145∼147.

89 HPE, pp. 234∼237.

90 HPE, pp. 237∼247。圖 31 是波塞波利斯(Persepolis)的王宮侍衛。

91 IBD Ⅲ , p. 1195,階梯圖。貴胄見 HPE,圖 27。

92 ICC, p. 131.

93 A. L. Oppenheim, "On Royal Gardens in Mesopotamica", JNES 24 (1965), pp. 330ff.;埃及許多正規裝飾花園,有文獻可證,而尼布甲尼撒喜歡園景有山巒及各種樹木(p. 332)。

94 例子見 AB 第六圖,及大英博物館。有一個飲用的角(BM 124081)是半鍍銀的,高 25 公分,尾端形狀像蹲著的半獅半鷹獸。日期追溯至公元前五世紀波斯帝國的阿墾米尼時期。

95 ICC, p. 146.

96 Antiquities of the Jews xi. 6. 1.

97 John Gray, The Legacy of Canaan, VTS V (Leiden, 1956), p. 226;由 Moore 引用,AB, p. 8.

98 把第 3 節和第 5 節的宴會分開來,就成了三個宴會了,因為末後一個是為平民的。不過,若 bi^ra^ 譯作「全國」,正如這裡的主張,那麼客人就不是從河那邊過到大城來的了。那河在三章 15 節下稱為 ha{`i^r。S. B. Berg 認為兩次宴會都是為全國人的,不過強調兩者有不同的賓客名單(Berg, p. 32)。

99 AB, p. 8. 亦見 p. xlii.

B 國王被辱(一10∼12)

  這位權力無邊的大國王,統治當時所知的全天下,無數的資源與權勢,然而,竟是容易觸怒的。這個事件引起一個問題︰這個家到底誰作主?

  10. 一個星期的宴樂放縱,國王的心當然是歡樂的。希伯來字 to^b,「好」的意思,可以解作「歡欣」,甚至「醉酒」,視前文下理而定(參︰撒上二十五36及王上八66,可見同一成語會有相反的詮釋)。亞哈隨魯當時看來極不可能全然清醒。本節中的七個名字在各版本有許多不同寫法,亦沒有外證可以證實。米戶幔(Mehuman)是古波斯字的希伯來化形式(意思是「可信任的」),最後一個甲迦(Carkas)在波塞波利斯廢墟中的石版上出現過。一般看來,這些名字來自波斯的證據較大,希臘的影響則看不出來。希伯來字 sa{ri^s,太監,在這裡其實可以指「總管」,同時也指「被閹的人」,因這七人有權進入王后的宮室去。不過,也可以單指「總管」,正如波提乏(創三十七36),是個結了婚的男人。

  11 ∼ 12. 國王視瓦實提為至寶,要把她的美貌展示賓客,作為這場盛大慶典的高峰。她忤逆不肯出來,在眾首領面前丟國王的臉,不用說是自取其禍的了。猶太早期的其他著作有不少字句的變化和加插,解釋她為何不肯應命。一個理由是她被要求裸身露面,另一個說她或許有了容貌的瑕疵,這樣,在猶太人的心目中,她不肯出來就可以理喻了。否則,她就是公然反抗丈夫的權柄,認為他們的權力應有適可而止的界限。這裡沒有提出拒絕的原因,使故事更為緊張。瓦實提對國王沒有反抗的權利,所以有沒有理由是無關重要的。是否作者同情瓦實提,要引起讀者的憐憫?這方面他似乎成功了。國王的震怒,必然爆發成行動,瓦實提慘遭不利。

C 國王報復(一13∼22)

  13∼14. 王室的參謀,明哲人,是傳統務必設立的職位。例如法老諮詢的博士(創四十一 8);但以理在尼布甲尼撒王時代,就是巴比倫哲士之一。達「時務」是指觀星象而得的時機,可以採取有利的行動的意思。不過,這裡似乎是說「採取合宜的對策」(參︰代上十二32)。這個句子很長,有許多註解的附句,正是作者寫作的風格(一1是另一個較短的例子)。王經常諮詢這些知「例」明「法」的人(希伯來人作 da{t[ 及 di^n)︰作者喜歡用押頭韻的字,其實這兩字並不合用於當時的事例。因為,這樣的局面似乎是古所未有的。此外,「七」的數目特受偏愛,已是十分明顯的了(參10節)。

  在王左右的人,就是哲士中最被信任的,被挑選可以時常見王面,即個別直接與他說話,是個難得的特權。這七個人是國王在國境內最親信的人。他們的名字沒有什麼值得議論的,有些名字的寫法各版本略有不同,不過正如第10節的名字,似乎都是波斯的形式100。第一個名字甲示拿(Carshena),見於波塞波利斯遺蹟的石版上。亞達薛西王也有七個策士(拉七14)。

  15. 作者繼續13節解釋哲士之前的敘述。國王不知如何處理當前的僵局,於是徵詢照例應怎麼處理的指示,就可以避開承認無能的尷尬了。

  16. 國王的親信大臣商討之後,米母干(Memucan)大顯身手出妙計。這人機敏之處,是把這件事擴大到更廣闊的層面來看,這樣便把國王私人的怒氣,沖淡緩和了。還有另一上招,他利用全部男士在場的情況,爭取他們的支持,使這有失國王顏面的事件轉為對國王有利,而犧牲王后的權益。

  17. 米母干的見解大獲在場男士的贊同。但卻未顧及女人的心理,一般來說,女人並不像男人那樣易於即時採取合作行動、互相撐腰。

  18∼20. 惟恐被女人嘲笑品論的念頭,已足夠理由頒布新御旨,至於怎樣推行並未論及。國王自己則加上了廢后的御旨,把瓦實提廢了。這樣就可以殺一儆百,使所有作妻子的不敢違抗丈夫的吩咐。命令一頒布,就可以叫妻子百依百順!

  從這裡起,瓦實提已不再冠以王后之稱,值得留意。比她還好的人,指出故事發展的方向。從國王高處不勝寒的角度看來,王后的影響力非常大;這樣,下一任王后的位分,就必然全力施展她的威力了。她的威力到底有多大,正是故事陳述的內容。瓦實提犯了不明文的律例,放棄了對國王的影響力,這影響力原該在私下才使用的。她所受的處罰,看來十分恰當,她既蒙召而不就覲,就讓她永遠不再就覲好了。奈特(G. A. F. Knight)認為米母干是典型恨不得落井下石,使無辜者身敗名裂的人101。

  21∼22. 米母干針對男性的自尊而呼籲,賺得國王及貴胄的支持。作者敘述國王不加思索便頒布御旨,間接指出這地立例像兒戲,而這樣的律例多不可勝數(參13節)。派頓很詳細說明當時波斯國所用的多種語言,他說御旨中必然有一份亞蘭語的,因為是官式的國際語言102。不過,當時各國人士匯集,必不乏翻譯者或傳訊者;況且,如希羅多德所記103,當時的郵政系統也可以傳送御旨。可是,這御旨的內容勢必叫接收的丈夫們大惑不解,這是不難想像的了,因為每家的丈夫在家中作主,原是理所當然的。各說本地的方言在希臘文版本是沒有的,這頗令人奇怪。早期的猶太解經者用尼希米記十三23及下來詮釋這一節,吩咐作丈夫的︰雖然妻子是外國人,仍要繼續在家中說本國方言。不過,這裡的背景不合用。英皇欽定本及修訂本任意地意譯了希伯來文,但對意思也沒多大幫助。稍經更改後,意思是說「他看怎樣說最合適,就怎樣說」,這當然合情合理104。希伯來版本的解釋是︰好像亞哈隨魯王在倣效古列王冊上的榜樣,鼓勵發展少數民族的文化105。這樣看來,御旨要譯成各國文字,正好支持這一論點。這一場序幕裡,鋪陳了波斯皇宮外在的裝飾,以及人物的佈局,極盡奢華荒誕。較之今日故事的敘述手法,本書卷的筆法完全客觀,作者不作任何評論、不作人物描繪、沒有心理分析、沒有任何判語。讀者會自己引申,當時仍在外邦統治下的猶太人,就是散居各地的猶太人的祖裔,當然也會快快引申判斷的。

  我們活在完全不同的時代,很容易錯失其中隱約的諷刺與幽默,這些對當時的讀者都是很明顯的。幾個諷刺的暗示中,最顯著的亞哈隨魯王在第一章中的前後對照了。開始時,他是世間至高之君,富貴榮華、威儀萬千、惟我獨尊中仍慷慨為懷;到後來,同一個國王,千方百計要在妻子不順命的屈辱中保持尊嚴。波斯和瑪代的立法者是法令一出無人能改的君王,因一時之氣,在半醉半醒的狀態下,竟要立刻頒行御旨。那班以米母干為首的大臣,聰明卻不明智。他們所建議草擬的法令,使國王在人民眼中,成了愚夫,而且當他心情好轉後(二 1),他也許會後悔廢了瓦實提。對於這統治天下的大君,萬民前途在握的王,難道他就是以心情來酌量自己的言行?本書作者對當代最高統治者與宮廷貴胄的行徑,膽敢揭露描繪,他堅定的信念實在驚人;他所作的見證,在完全不知不覺中,表現出他對永生神的確信,也知道信心的果效不會落空。這位作者知道他的身分不至搖動,也不因眼見人間政權如此庸碌而憂戚;因為他所敬拜的那一位,雖然沒有指其名,是在上統管萬有的。



100 AB, p. xliii,列出各名字的不同形式。

101 TBC, p. 29.

102 ICC, pp. 161f.

103 Herodotus, The Histories, viii 98.

104 AB, p. 12,根據 Hitzig 的見解;參 ICC, p. 162.

105 從留存的文獻中,得知古列為所統治的人民(不單只猶太人)保存他們的聖所,又把被擄者送回本地去(ANET, p. 316)。

──《丁道爾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7Esth/17CT01.htm
新增日期: 2008/04/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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