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字級:
詩篇註解── 包忠傑
詩篇 第51章
徹底的認罪(五十一1∼19)
這一篇詩乃是七篇「懺悔詩」之中的第四篇,也是最偉大的一篇。大衛王在犯了淫人妻之罪後,受先知拿單的責備,他馬上謙卑下來,在神面前憂傷痛悔和認罪。他悔改後便寫了本篇詩,從中我們看到大衛的心如何從罪中轉向神,神也赦免了他:
.認罪──大衛認真與深切地認罪,求神的慈愛恩待他。他認罪時用了三個字:
① 過犯──原文根本的意義是「背叛」,我們一切罪的根源都始於背叛神。
② 罪孽──原是指一種偏斜、不正常之意,當我們背叛了神,我們的品性自然產生了不正常的歪曲。
③ 我的罪──是沒有達到標準之意,這個標準就是神的榮耀,所以保羅說:「人犯了罪就虧缺了神的榮耀。」(參羅三23)
.祈求──大衛祈求賜恩惠的神做三種清洗罪的功夫:
① 塗抹──含有將從背叛而來的罪債免去之意。
② 洗淨──含有將罪踐踏之意,因猶太人洗衣時是用腳踏搓的,使污穢之物洗脫。
③ 潔除──不只潔淨,更將罪除掉。
大衛除了求神赦罪之外,他更求神為他重造新心,使他重新有正直的靈,這就是新約的「重生」。
.結果──大衛謙卑認罪後,心靈重得喜樂,屬靈的能力恢復,結果產生了兩種意願:
① 願意以自身的經驗去幫助那些與他受同一試探的人(13);
② 大大張口讚美神的大恩大德(14∼15)。
祈禱 求神賜我一個對罪敏銳的心,使我一犯罪軟弱時,也能像大衛一樣徹底地認罪和對付罪。──《新舊約輔讀》
第五十一篇(懺悔吟之四——自新)
一、題目:痛悔的禱告,蒙恩的經過
二、作者:大衛
三、大綱:
l、向神認罪(一至六節)
2、潔淨和洗滌我(十節)
3、被聖靈充滿的生活(十一至十七節)
4、為錫安禱告(十八至十九節)
四、中心節:七節
五、小引:
雖然本篇是大衛犯罪之後,私人向神誠懇認罪的禱告,它還是“交與伶長”在公眾崇拜時用的詩。這實無足怪,因為人人都犯過罪,都當在聖潔的神面前為自己的惡行痛悔。這首詩不論是在大眾崇拜,或在個人自己禱告,都是合適的。請注意大衛設有掩飾自己的罪、只坦白的認罪求恩。馬丁路得曾說:‘教會中或唱或求,沒有比這篇再用得多的。’本篇十一節,是頭一次在詩篇中提到聖靈。這也是詩篇中最動情緒的一首。屬世的人犯了罪,不感覺紮心,不痛悔自己的罪,不足為怪。若教會中也有這樣的人,這人是否清楚蒙恩,實成問題。
六、詳解:
第一節“神阿!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還沒提到自己的罪的時候,就先說到神的“慈愛憐恤”。為自己的罪眼睛哭昏了,就歡喜看見神的慈愛。任何的罪靠恩才得赦免。人一知罪的時候,就自然向恩主奔投,雖然自己的罪多如海沙,但是神有豐盛的慈悲。
第二節“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罪不單沾染人的外面,名譽等等,同時它還將整個人的心靈都染汙穢了。假冒為善的人,只求刷洗外面就夠了,但是真心悔改的人,向神祈求:“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罪孽英文是Iniquity這字乃是指罪本身的惡性。詩人所求的不但是洗去罪的刑罰,或者罪的惡名,卻是求神洗去罪的本身,使他再能成為一個無罪的人。他向神所求的就是將“罪孽洗除淨盡”,不要在他心靈中留下絲毫。這就是渴慕再一次做聖潔無罪的人。這樣的恨罪求潔淨,就是從神來的,也是神所喜歡答應的禱告。我們若是徹底的恨罪,神就必以恩慈待我們。許多人所怕的,是罪的刑罰,但是大衛所恨的乃是罪的汙穢。
第三節“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知道”另有譯為“我承認我的過犯”。這就是得赦免的條件。許多人總不肯承認自己的罪。結果心中沒有滿足的平安和赦罪的快樂。良心活動起來,是好現象,但是切不可不理會它。要將自己的罪從自己面前永久的挪開,不再見它,惟有承認,並交在耶穌的寶血之下,這樣便如同將罪投在深海?,永不再見它了。人生在世,所有的都是借來的,只有自己的罪,才真是自己的。
第四節“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我們犯罪的時候,不論如何的秘密,神總是在那?,他都知道,他都看見了。若認清楚自己所犯的罪,是首先得罪神的,是犯了他的律法,是羞辱了他聖名的,這就是認識真理的起頭,這就是神以恩愛領人悔改的開端(羅馬書二章四節)。
第五節“我是在罪孽?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人說這話,並不是要自辨有理,乃是要更詳細的表明自己的罪有何等深。他不但承認自己犯了罪,還要承認自己原來本性就是有罪的,並不是要怪他所愛的母親,乃是將真情說明。人有原罪,在此有聖經明文作證。
第六節“你所喜愛的是內?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英譯聖經五,六兩節都有看哪(Behold)!好像詩人想起自己的惡性,又想到神所要的誠實,就不得不希奇自己的心,是何等的壞,神的本性是何等的聖潔。神看人的內?同外面是一樣的,不能掩藏。
第七節“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牛膝草”是指著逾越節的時候,在門框門楣上塗血,這血就是保存一家人都得平安,神所設立的這免死的儀式,是指主耶穌流血赦罪的功勞,有何等大的功效。我們若誠心依靠主耶穌的寶血,就等於將亡的人有了免死的保證,免了死刑,因為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汙穢,使人們比雪更白。這洗罪的工,只有神借著他的靈纔能成就。信徒的快樂,是因為那使他與神隔絕的罪汙穢已經完全挪去了,叫他重新與神相交。神救恩的應許就是:“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以賽亞書一章十八節)。
第八節“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信徒為罪憂傷的時候,就是最痛苦的人.但是一清楚蒙恩得赦了,就成了世界人類中最快樂的人。
第九節“求體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只有神能將我們的罪隱藏起來,使他自己不能看見。同時使人也看不見。這是對付罪的徹底辦法。先要清楚將罪擺在自己面前,一點也不隱瞞。然後向神傾心吐意,神就以耶穌的功勞,赦免我們一切的不義。如此,我們的罪便無法再被紀念了。正如老師擦去了黑板上的字,無法再被追尋一樣。
第十節“神阿!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人內心敗壞了,非重造不可。重造新人,比造肉體的事更大。一個人重生得救,乃是神的大能所作成的。正如使徒保羅所說:“若有人在基督?,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七至十八節)。這重造的奇能,實現在千千萬萬的信徒身上,作為神大能的鐵證,給人與鬼看。只有新人才配承受將來的新天新地。
第十一節“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恨罪和愛神是兩樣最好的現象,有了這樣的心,不必怕被神丟棄,因為已經成了神的兒子,他必看顧。神向他的兒女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希伯來書十三章五節)。
第十一節“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救恩之樂是神所賜的,但是因罪很容易失掉。譬如失掉已還了債的收據。若是債主良善,公義,就不必怕他有任何惡意再討此賬。我們的罪債,還清之後,雖臨時失掉證據,卻有主耶穌保證債已還清,就可以恢復以前所有的快樂。信徒失去快樂多半是因為他與主之間有了隔膜,這隔膜一挪去,快樂就又來了。心中有了主的喜樂,就自然有樂意的靈,本篇提到有三樣的靈,正直的靈,樂意的靈,聖靈。主的喜樂,能生出力量來, “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尼希米記八章十節)。信徒最大的福氣就是心中有主的平安喜樂,若失了這喜樂,就當馬上省察自己的靈性,看自己與主有了什麼隔膜。
第十三節“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信徒清楚的進入了快樂的境界,纔可以幫助別人進到這一境界。只有自己所經過的事,纔能教訓別人,他的教訓時有效果。正如詩人說:“罪人必歸順你。”
第十四至十五節“神阿!你是拯救我的神;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主阿!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大衛所犯的罪是幾樣連串的。人犯罪多半是如此,犯了一樣就另來第二樣,他犯了姦淫,也犯了殺人的罪。在悔改紮心的時候,只好向那能拯救他的神呼求。只有他能拯救。幸虧大衛與他相熟,知道他足能拯救他。所以雖然進了罪網、神卻救他出來。他在這事上向神有充足的指望,因為他盼望不久就要高聲歌唱神的公義,他的口要傳揚神的話。
第十六至十七節“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察看人心的神,不要人獻上許多的燔祭,這些外表上的儀式,若沒有心中的真痛悔,就必惹神厭煩。神看見人心中愛他並恨罪,他的心就快樂,勝過給他獻上許多燔祭。凡獻上憂傷的靈,痛悔的心,就必得著從主來赦罪的快樂。“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這話果然不錯。
第十八至十九節“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那時,你必喜愛公義的祭,和燔祭,並全牲的燔祭。那時人必將公牛獻在你壇上。”君王向神認了罪,他的城牆就可得著神的保佑,民眾也可以放心來守節、獻祭,這正是國泰民安的現象。“國位是靠公義堅立”,巴不得今天的君王,也如此向神謙卑認罪,神就可以賜福給他們的民眾。
── 包忠傑《詩篇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9Psa/19CT051.htm
新增日期: 2008/03/2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詩篇第51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