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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傳道書第八章注釋

傳道書 第8章

敬畏神的人(八1∼17)

  前章聖經談論到一個敬畏神的人就是智慧人,本章則論到敬畏神的人的表現及他所得到的福氣。

 .服從主的權柄(2∼5)──權柄是神所設立的,是神所賜的,主耶穌這麼說(參約十九11),保羅亦這麼說(參羅十三1∼2),所羅門王在這?也是這麼說(他用起誓的方式向我們隆重地宣告,2)。所以基督徒應該服從在上者的權柄,這樣也就是順服神了。

 .服從神的決策(6∼10)──一切的事情自有神的決策,沒有人能干涉的,縱有委屈也當忍耐,等候祂的審判來到,免得更自討苦吃(6)。人的生與死都在神的掌管之下,沒有人能改變(8)。人既然是如此的無能與有限(7∼10),為甚麼還要抗拒神呢?為甚麼還要自高自大,不肯服從祂?

 .洞悉神的心意(11∼17)──明白神對人的罪行已判了罪,只是尚未執行,因為祂願意萬人悔改(11∼12上),得疬拯救的機會。所以我們不要心懷不平,應體會神的心腸,逼切的代禱,努力傳福音。

  惡人雖得享長壽,但卻不得內心的平安喜樂,他們的日子正如影兒般虛幻,毫無意義(13)。林肯說得好:人的生命猶如一篇文章,不在乎其長與短。這也是聖經給我們的看法,而且神要我們更看重那永遠的生命,而不是這短暫的人生(12),你明白祂的心意嗎?

 .享受勞碌中的滿足(12、15)──切勿把一切的埋怨與責怪都堆在神的身上,反而應更敬畏神,勤勞工作(「從勞碌中」就是不要懶惰的意思),享受、滿足目前所得的,在神所賜的日子中盼望那終久必得的福樂(12)。

默想 如果神是我們敬畏的對像,我為甚麼生活得像祂不存在般呢?──《新舊約輔讀》



四 智慧的功效與限制 八1∼17

  第八章以誰是智慧人,誰知道事情的解釋開始,肯定智慧的功能與價值,傳道者站在智慧傳統的立場,表彰智慧;但他也從人生經驗的層面,試驗智慧的功效。因此他在本章結束時,以就是智慧人雖想知道,也是查不出來,承認智慧的限制。從「智慧」的主題,可以看見本章各分段的關連:

(一)八1∼9 智慧的價值:轉變人的性情,助人在王面前辦事順利。

智慧的限制:人對將來無知,也不能掌管生死。

(二)八10∼14 對善惡因果報應的懷疑:接續上段「邪惡」的意思,從反面與正面探討因果律,然後作出他最後的結論(14)

(三)八15∼17 重申作者「享受人生」的勸勉,三次用「查不出」(17)表明智慧的限制。

{Section:TopicID=229}八1

誰如智慧人呢?誰知道事情的解釋呢?人的智慧使他的臉發光,並使他臉上的暴氣改變。

  傳道者肯定智慧的價值,推崇智慧,尊重和愛慕智慧人,所以說誰如智慧人呢?解釋,由亞蘭文借用過來的,指難題的解答或困境的出路,在拉比著作中,有用作「妥協」之意。智慧具有特殊的功效,能除掉人粗暴與急躁的個性或行為,使人用恩慈彼此相待。臉上的暴氣,或作「嚴肅的容貌」(思高本),或「臉上的粗暴氣」(呂譯本),或譯「憂鬱」(現代本)。如果臉上的暴氣與臉發光相對,則臉上的暴氣是指嚴厲憤怒,沒有恩慈的容貌。在祭司的祝福辭中,「上帝發光的臉」,是指上帝對人的恩惠和慈愛(參民六25;詩卅一16,六十七1,八十3、7、19)。

{Section:TopicID=230}八2

我勸你遵守王的命令,既指上帝起誓,理當如此。

  我勸你遵守王的命令 原文沒有「勸」字,或譯作「王的命令你要遵守」(呂譯本),或「要遵守王的命令」(現代本)。作「我遵守王的命令」(拉丁武加大本),則與原文意思不同,原文祇有我(主詞),沒有連接任何動詞。有人認為我字有加重語氣的作用,譯成「我的意思是」,或「我認為」。也有學者將我與命令兩個希伯來文,合成一詞,解作「面前」,故譯作「在王面前要謹守」。既指上帝起誓,理當如此,上下文脈胳不大清晰,可有不同的解釋:(一)要遵守君王的命令,因為效忠國王的誓言,是指疬上帝的名而作的,故譯作「這是為了你曾指疬上帝來起誓的緣故。」(呂譯本);(二)因為國王乃上帝所選立的,是上帝在世上的代表,所以人要向上帝起誓,支持君王;(三)參照古代近東的思想,君王是神聖的,理當遵守君王的命令,好像人向上帝許願一樣。有些譯本參照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將第三節首兩字與第二節相連,譯作「不要隨便向上帝許願」(現代本)。

{Section:TopicID=231}八3

不要急燥離開王的面前,不要固執行惡,因為他凡事都隨自己的心意而行。

  不要急躁離開王的面前 原文意思不大清楚,按現有經文的意思是勸人忍耐,順從君王,不可隨意離開或辭去職分。但是,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卻有不同的記載,將不要急躁放在第二節之後,第三節譯作「你最好離開王的面,不要留在危險的地位上,因為王隨意行事」。不要固執行惡,原文是「不要站在惡中」。「站在」,可解作「堅持」或「固執」,也可譯作「反對」或「抗議」;惡,指兇險或危險的地位,或解作「困難」,「事情難辦時,你不要固執」(呂譯本),又或解作「不要作違反國王的事情」,「不要堅持己見,作國君不悅之事」(新英本)。到底傳道者勸人遠離統治者,抑或勸人在王面前忍耐順服,不可急躁離開他呢?根據智慧文學的效忠國王傳統,大抵傳道者勸人不要違反國王的旨意,不可急躁行事,或在王面前妄自尊大(參考箴廿五5、6),因觸怒君王,其後果不堪設想(參考箴十六14,十九12,二十2)。統治者單憑個人喜惡作抉擇,絕不向任何人負責。

{Section:TopicID=232}八4

王的話本有權力,誰敢問他說:「你作甚麼呢?」

  君王擁有很大的權威,他的話語帶有力量。有權力:原文是借用亞蘭文而來的,舊約中只出現兩次(八4、8),指「掌權者」或「統治者」;它本是名詞,在這節作形容詞有權力。誰敢問他說:「你作甚麼呢?」顯示出君王專制的意識,君王不能容忍任何對自己權力有威脅的事物;傳道者或者反映出當時政壇的實況:君王任意專橫,不納諫言。這都是從被統治者的角度而言的,不是所羅門王的自我批判。大意是王的話既大有力量,誰敢過問他所作的事呢?話也可以理解作「事」,現代本譯作:「王以權威行事」。

{Section:TopicID=233}八5

凡遵守命令的,必不經歷禍患,智慧人的心,能辨明時候和定理。

  這是傳道者正面而肯定的訓勉。命令,是指君王的吩咐,抑或上帝的誡命(參箴十九16)呢?按上文大意,前者較適切;但以後者來說,則說明上帝的誡命是專制君王政權的唯一審判者,倘若王命與誡命相違,就要依從誡命,才能避免禍患。經歷,原文是「認識」或「知道」;「認識」不單是理智的認知,還涉及全人參與和投入,故譯作「經歷」或「經驗」。辨明,原文與經歷一詞相同。定理,原文作「審判」、「判斷」、「公理」或「裁制的過程」;在政治或行政上,定理指辦事方式或決策的程序;若說萬事有其時,定理指上帝對萬事的計畫或審判。根據上下文的中心而言,前者解釋較為合理。

{Section:TopicID=234}八6∼7

各樣事務成就,都有時候和定理,因為人的苦難,重壓在他身上。他不知道將來的事,因為將來如何,誰能告訴他呢?

  傳道者又轉向探索生命的奧秘(參三22,六22,七14,十14),上帝早已安排萬時,人無法知道將來的事。各樣事務成就,都有時候和定理,這是第三章的主旨,命定論的思想重壓在人身上。因為人的苦難,應解作「因為人的困難」(呂譯本)。上帝命定各樣事物的時候和定理,成為世人困擾的源頭,因祂不將這計畫告訴世人,人不知道將來的事,將來如何,誰能告訴他呢?

{Section:TopicID=235}八8

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這場爭戰,無人能免,邪惡也不能救那好行邪惡的人。

  命定論背後最大的困難是死亡的威脅,死亡奪取人的生命,人無法掌握生命,也不能戰勝死亡,不能避免死亡的轄制,而且死亡也勝過邪惡的勢力,邪惡也不能救那好行邪惡的人。換言之,無人可以擺脫死亡的來臨(參三19,五13∼17,六6)。生命,原文是「風」、「靈」或「氣息」(參三19、21)。

{Section:TopicID=236}八9

這一切我都見過,也專心查考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有時這人管轄那人,令人受害。

  見過與專心查考 意指傳道者親身經歷和探討,分述個人的體會。人雖在死亡面前無能為力,但人世間卻有不少公義的事情,某些人管轄別人。令人受害,原文意思不大清楚,人在希伯來文是代名詞「他」,「他」可以是指被統治者或受欺凌者,和合本令人受害指的是受統治者摧殘苦害的弱小市民;但有譯作「有時統治人的人,自受其害」(思高本)。

{Section:TopicID=237}八10

我見惡人埋葬,歸入墳墓,又見行正直事的,離開聖地,在城中被人忘記,這也是虛空。

  本節意思很難確定,參考其他譯本,可知其中分歧的意見:

然後我見過惡人有人給他送葬;他們來來往往於聖所,終於在他們這樣行的城?被忘記:這也是虛空。(呂譯本)

有時我看見惡人被抬去安葬,而行義的人卻離開聖處,而在城中被人遺忘:這也是虛幻。(思高本)

我看見邪惡的人死後葬在自己的墳墓?;從墓地回來,我聽見有人稱讚他們,而他們受稱讚的地方正是生前作惡的地方。這也是虛空。(現代本)

傳道者是否比較惡人和行正直事者的遭遇呢?和合本與思高本比較惡人和義人的遭遇,兩者都會歸入墳墓,也會被人遺忘;呂譯本則將行正直事的譯作「這樣行的」,惡人被埋葬,他們生前所作的一切都會被城中的人忘記。現代本的意思是邪惡的人得疬安葬,不是死無葬身之地,他們雖作惡多端,但在他們生前作惡之地,竟有人稱讚他們。

  現代本翻譯是依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埋葬、歸入墳墓譯作「被人抬去安葬在(自己的)墳墓」。離開聖地,譯作「從墓地回來」;聖地是墓地的委婉說法(euphemism),如「歸入永遠的家」(十二5)一般。在城中被忘記,希臘、敘利亞、武加大及一些希伯來古卷作「在城中被稱讚」,且特別強調在那邪惡人曾經作過惡事的城中被稱讚。大致上,現代本的翻譯較合理,大多英文譯本以聖地為聖所,也沒有提及行正直事的人。標準本認為惡人生前常進聖所;耶京本譯作「人們進入聖所尊崇那死去的惡人」;新英本與新美本根據 G. R. Driver 的竄改,失去惡人被安葬的含意,新英本說惡人因時常出入聖殿誇耀自己行事正直;新美本說惡人進入聖所,而離開聖殿時便被城中的人稱揚。

{Section:TopicID=238}八11

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

  斷定罪名 在原文是一個字,可能源自波斯語,後被吸收入希伯來文和亞蘭文。在舊約聖經中,該字只在以波斯為背景的以斯帖記中(斯一20)出現,譯作「旨意」;又在亞蘭文經卷中出現(但三16,四17;拉四17,六11)。不立刻施刑是指惡人不立時得到懲治。所以世人滿心作惡,由於惡人沒有得疬應得的懲罪,便無形中鼓勵更多人去作惡,形成犯罪的風尚。原文採用冗長的句子說明這事,這是晚期作品的常用形式;滿心,也是晚期希伯來文的表現特式之一。

{Section:TopicID=239}八12∼13

罪人雖然作惡百次,倒享長久的年日。然而我準知道,敬畏上帝的,就是在他面前敬畏的人,終久必得福樂。惡人卻不得福樂,也不得長久的年日,這年日好像影兒,因他不敬畏上帝。

  傳道者首先闡述與賞善罰惡原則相違的事情:罪人雖然作惡百次,倒享長久的年日;然後用第一身單數「我」來肯定傳統的觀念。然而我準知道帶出傳道者的觀念,他在理智上確定的知道善惡報應的道理。思高本的翻譯較為清楚:「姑且不論;我確實知道……」。敬畏上帝的人,終必得享福樂;惡人不敬畏上帝,所以年日也不會長久,他們的生命好像影兒,不單沒有實質,而且轉瞬即逝。生命的長短是衡量福樂的準則,而獲得福樂與否,視乎人是否敬畏上帝。

{Section:TopicID=240}八14

世上有一件虛空的事,就是義人所遭遇的,反照惡人所行的,又有惡人所遭遇的,反照義人所行的,我說,這也是虛空。

  傳道者反覆思想義人和惡人的遭遇,發現有時兩者所遭遇的,並不按照他們的行徑而得。義人會得到惡人所當得的懲罰,惡人反而得到義人所當得的賞賜,這實在是虛空的事。有兩首「智慧詩篇」也提出同樣的問題,對於義人受苦,惡人倒享安逸而心懷不平(詩四十九,七十三)。上一節說明傳道者在理智上的確信,但這一節以世上的經歷與之作對比,顯示出認知與經驗的出入。

{Section:TopicID=241}八15

我就稱讚快樂,原來人在日光之下,莫強如喫喝快樂,因為他在日光之下,上帝賜他一生的年日,要從勞碌中,時常享受所得的。

  在一切矛盾與不知的境況下,傳道者一方面承認敬畏耶和華的人,終久必得福樂;但另一方面,他看見一些不協調的現實,不是人所能控制或解釋的,智慧也不能幫助人理解,於是他勸勉世人接受那些臨到自己身上的事物,在其中尋找快樂。他肯定生命是上帝所賜的,人生中有苦有樂,最重要的是懂得從勞碌中,時常享受所得的。享受人生,快樂度日是傳道者的生活目標。時常享受所得的,原文當譯成「它必伴疬他」,這個「它」指的是快樂的生活。

{Section:TopicID=242}八16∼17

我專心求智慧,要看世上所作的事。(有晝夜不睡覺、不合眼的)我就看明上帝一切的作為,知道人查不出日光之下所作的事。任憑他費多少力尋查,都查不出來,就是智慧人雖想知道,也是查不出來。

  傳道者一心以智慧來驗明查察世事,並上帝一切的作為,結果發現:任憑世人費盡多少智慧和力量,也無法理解宇宙人生的真諦,或者上帝作為的奧祕。無論「看明」或「尋查」,「要知道」這些事,結果都是查不出來(三次)。此外,人也不能完全理解賞善罰惡的因果律問題,這也是人生奧祕的一部分。──《中文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1Eccl/21CT08.htm
新增日期: 2008/03/2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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