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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撒迦利亞書第十三章注釋

撒迦利亞書 第13章

餘民的熬煉(十三2∼9)

  承接十二章的應許,這章說明了在「那日」將要成就的事;可分為兩方面:

  1. 罪在百姓中要徹底除滅(2∼6)──這包括污穢的靈(2)及假先知的假預言(3∼6)。留意第2節中的「我必從」、「我必使」等字眼,說明了罪的除淨是神親自的參與、成就的作為。

  2. 好牧人將要被拒絕(7),選民將要因這罪承受神的審判。那些聖潔的餘民,將要經歷試煉,像被火熬煉一般(9)。而這熬煉的果效是雙方面的:餘民將會轉向求告神;及回復「約神與約民」的關係。

  有時也有如火一般的試煉臨到我們。神試煉我們的目的是要我們經歷火的熬煉而成精金。試煉往往使我們更親近神,能更深的進入「我與祂」這「神人關係」中。

禱告 求主鑒察試驗我,徹底除淨我內心的污穢,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又求主賜我在試煉中的信心與忍耐,因我深知經過火的試煉後,我必如精金。──《新舊約輔讀》



(三)迷信與虛謊除盡(十三1-6)

本段自第十三章一至六節,但第一節可能屬上段,即在第十二章的結尾,作為結語。本段整個重點在潔淨,是神開的泉源,洗除一切的罪污。偶像、假先知及污穢的靈必須除去,所以這是末世救恩的信息,用詞上是祭司的禮儀所常見的,這泉源事實上是「除罪水」(民八7),或稱之為潔淨污穢的清水(參閱民十九1-9、13、20、21,卅一23;結卅六25)。凡在禮儀上不潔淨的,都需潔淨(利十二2,十五cs1619;結十八6,廿二10,卅六17)。

「那日必給大筢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十三1)

這是祭司的用語,卻是先知強調的,有以西結書(卅六25)及本書(三4、9大祭司的衣袍除去為求潔淨。)第十二章十節悲哀為罪悔改,是在那日;同樣在那日,開泉源為洗除罪惡(十三1)成為十分強烈的對比。

罪惡是指人道德的失敗,不合神的標準(hatta~t原意為不中的)。污穢(nidda)是指禮儀的不潔,常指身體方面的。這是先知以西結所常用的詞。拜偶像既與犯姦淫相同,所以是污穢的,干犯神的聖潔。

撒迦利亞對泉源的觀念,可能是受以西結的影響。以西結書(47章)描述生命的水流,是從祭壇下流出來,且有醫治的功效。所以在本書也提及活水的湧流(十四8)。水有潔淨的功效,神的恩典對這充滿罪的世界施行赦免與更新。

「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我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不再被人紀念,也必使這地不再有假先知與污穢的靈。」(2節)

耶和華曾藉先知責備以色列人敬奉偶像。神必除滅偶像的名。偶像是虛無的,怎麼會有名呢?「名」是代表性格與位格。但是敬奉的人將偶像當作活的,且以為有超自然的力量,猶如孩童將玩偶當作人一樣。現在神加以禁止,使人不再拜偶像,也不再將偶像當作活的有生命之神明。「名」也代表「實際」,偶像既是虛無的,就沒有實際可言,這就除去一般人對偶像虛假的認識,除去他們對偶像所有的假想與推側的事。偶像的事也全部忘記,不再被紀念。

其次提到假先知,他們假借神的名義胡說「預言」,其實全部是虛構的謊言。「憑疬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七20)。他們既不是出於神的靈啟示而得的,就不是出於聖靈,而是污穢的靈。污穢的靈在新約的福音書常提及,舊約中只有此次出現。

偶像、假先知及污穢的靈常是連在一起。在亞哈王與王后耶洗別的時候,他們敬奉偶像,有巴力四百五十個先知(王上十八22),都有謊言的靈,進入假先知口中(廿二21-23)。這是耶和華特別藉先知給予敬警告,促以色列人謹防的(申十三1-5,十八9-14、20、24;耶十四14、15),此處撒迦利亞再予警戒,也給予救恩的確據,神要使以色列人脫離這些虛謊。

「若再有人說預言,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託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要將他剌透。」(3節)

假先知必為人所不容,在以色列人不可有這樣的先知,假托耶和華的名說預言,甚至家庭都不能容有這樣迷信與虛假。以色列人必須愛神,為祂的榮耀有熱切的心擁護,而且有切實悔改的心痛改前非。如有假先知,連生他的父母都不可讓他存活。必須治死(參閱撒下十六11)。

這是有前例可援。當非尼哈看見有人娶米甸女人,表明他有敬奉異教的意向,就將他們身體刺透至死,不容他們存活。任何迷信與異教敬奉者,都應如此處置。

「那日凡作先知說預言的,必因他所論的異象羞愧,不再穿毛衣哄騙人。」(4節)

這?仍繼續論假先知。那些冒充先知的人,在穿著上模仿先知,好似以利亞那樣穿著毛衣(王下一8),使人有錯覺,以為他是真先知,就聽信他的謊言。

當這些假先知說預言的時候,他們捏造謊言,說有異象向他啟示,他們有特別屬靈的經驗,有特別的感受與見解。但是這是可羞愧的事,正如先知彌迦說:「先見必抱愧,占卜的必蒙羞,都必摀疬嘴唇,因為神不應允他們。」(三7)。耶利米也曾說:「你的牧人要被風吞喫,你所親愛的必被擄去。那時你必因你一切的惡抱愧蒙羞。」(廿二22)。

「他必說,我不是先知,我是耕地的,我從幼年作人的奴僕。」(5節)

假先知必須承認他自己本來的出身,他只是一個普通的農人而已。從小就屬別人所有,有人就認為他是奴僕。但是譯詞不同,有的譯為「人教我看守牛羊」(英文欽定本)。英文修訂本(Revised Standard Version)作:「土地為我所擁有。」因為他不被人擁有,而他擁有土地。耶路撒冷譯本(Jersalem Bible)作:「土地是我謀生的途徑。」英文新譯本(New English Bible)作「我從小就喜愛這地土」,那是將「擁有」的一詞改為喜愛(K-n-n改為K-n-~)。七十士譯本的譯詞為「由生育」(Egennesen)是否與巴力宗教著重生育有關?1

「必有人問他說,你兩臂中間有甚麼傷呢?他必回答說,這是我在親友家中所受的傷。」(6節)

兩臂原意為兩手,但「手」就是「臂」。2兩臂中間或指胸膛或背,他為甚麼會受傷呢?可能是拜假神而割身受傷的,正如先知以利亞在迦密山禱告前,看見那些假先知的行動,用刀槍自割自刺,直到身體流血(王上十八28)。這種行動在異教禮儀與習俗也很普遍。3

這是親友家中所受的傷,「親友」可譯為「親愛的」或「情侶」,與拜偶像的情形有關,正如何西阿書第二章七節:「所愛的」(參閱結廿三5、9)。

關於這節經文作為彌賽亞預言的解釋,有若干不同的解釋。有的認為並無關連,不可作如此的解釋,尤其在上下文看來,因為那原是指假先知。4但是有人以為這是指主耶穌的預言,耶穌雖為彌賽亞,祂卻被人視為假先知。5

如果這是彌賽亞預言,親友家是指彌賽亞的本鄉人棄絕他。



1 B. Otzen, Studien U!ber Deutero-Sacharja, 1964, 266, Ralph L. Smith, Micah-Malachi, 1984, 280.

2 J.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 131, "Ugaritic Myths and Legends," 2, III, A.B.A. "Strike the back of Prince Yamm, between the arms of Judge Nahar,"

3 R.C. Dentan, "The Book of Zechariah," Interpreters Bible, 6, 1956, 1101.

4 C.H. Dodd,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s, 65, F.F. Bruce, New Testament Development, 114.

5 M.F. Unger, Zechariah: Prophet of Messiahs Glory, 1963, 228.



(四)牧人被刺有餘民(十三7-9)

「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擊打牧人,羊就分散,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十三7)

論牧者的主題,又重復第十一章的內容。在第十二、十三章作者雖論首領的問題,但並未用牧人為表象。現在耶和華命刀劍來攻擊牧人,羊缰因無牧人就四散,遭遇極大的試煉與損失。那時他們才真正思考耶和華子民的身分。所以本段幾節經文(7-9節),是一顆寶石,集中第十二、十三章之精華,而發出異彩。6

有人認為這段應在第十一章十七節之後,正如申命記第十三章,耶和華神要求以色列百姓謹守律法,對假先知必須十分嚴厲,而且警戒人不可隨從親友而偏邪,所以此處也作同樣強調的警語。7

「刀劍哪,應當醒起,攻擊我的牧人。」這句話可在另一歷史文獻發現,為引用此處的經文,這文獻是「大馬色撒督之聖約」(Zadokite Covenant Document of Damascus)。8

「我的牧人」不是普通的領袖,而是神特別施恩給祂的百姓。「牧人」與「同伴」在字根上是同一的,也是作者的用詞,有文學的技巧,也強調信息的重點。「同伴」或可譯為「鄰舍」(參閱利六2,十八20),就是十分相近的人,「牧人」與主相近,他是好牧人,是神所差遣的彌賽亞。

「攻擊我的牧人」幾乎可以聯想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十節:「耶和華定意將他壓傷。」牧人受攻擊,羊就分散。羊缰是神的子民,正如以西結書三十四章所提說的。在被擄的時候,以色列人沒有領袖,就都四散。微小者也同樣受害。「微小者」在耶利米書(三十19)為「卑微」,「降卑」(伯十四21),在舊約中共有這三處。這或指「牧童」(英文新譯本New English Bible)或指小羊。9

這些都十足應驗在主耶穌身上(路22、23章)。在祂受審時,門徒四散。在祂釘十字架時,仍有少數忠信者在祂旁邊,他們是微小者。神保護微小者,雖然他們也與牧人一同受苦。10

刀劍是審判的表徵。這是耶利米書所著重的:刀劍,瘟疫與飢荒(十四12、13、15、18,廿一7、9,廿四10)。以西結再加上惡獸(結十四1-23)。在以西結書第廿一章一至廿一節是「刀劍之歌」,預言猶大被審判。這?的刀劍是對付君王,首領與祭司,他們原應作耶和華的代表,結果因他們受審,百姓就在艱苦患難之中。在新約中,也提到神的百姓受難(可十三19、24),教會必在災艱之中(啟十一3-10)。

「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8節)

這全地不是指全世界,而是指耶和華地土,神百姓的所在。三分之二原為「二口」,即兩部分或三分之二(參閱申廿一17「多一份」,王下二9「加倍」。)在以西結書(五2、12)所提到的是三分之一被毀滅,不是多數,但此處多數「三分之二」被剪除,似乎更加嚴重。

在另一方面看,這?強調的是餘數的道理。這也是舊約中特別強調的。神公義的審判是毀滅的力量,但是那並非全然的,仍將保守少數人成為餘民。他們忠信於神的聖約,有充足的信心,肯虔心悔罪。神對他們仍有恩惠,必保守他們,使他們成為民族復興的核心。

「餘數」或「餘民」在先知書中十分強調。阿摩司書第三章十二節:牧人從獅子口中搶回兩條羊腿或半個耳朵。第四章十一節: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亞三2)。以賽亞書第六章十三節,樹被砍伐,樹不子卻仍存留。以西結書第六章八節:在分散列邦中,還有剩下脫離刀劍的人。耶利米書第廿三章三節,羊缰中所餘剩的招聚出來。約珥書第二章卅二節: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華所召的。彌迦書第二章十二節:招聚以色列剩下的人。在本書所提三分之一也是餘數或餘民,是耶和華保守的恩典。

「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神。」(9節)

這三分之一餘民,是仰望那被扎的,並為此痛悔的(十二10)。他們是蒙神開的泉源洗除罪孽的(十三1)。他們必須經過火的試煉,好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三2;結五4;瑪三3)。他們的污穢必須潔除(箴十七3;賽一22、25;耶六29起,結廿二20-22)。

他們經火受熬煉,好似銀子一般。熬煉的目的是為除去污穢與雜質,在鉗鍋中煉,是須要有烈火在底下。銀質的溶汁就逐漸有雜質浮到表面。煉銀者以忍耐等候,且輕柔地除去這些。甚麼時候可決定銀液實在完全純淨了呢?要等到看見熬煉者的臉龐清晰地在溶液的表面。神的百姓真正能反映神的榮美,這些餘數才真可發揮神賦予他們的使命。(參考的經文有耶九7;賽四十八10;但十一35;詩十七3及廿六2)。

試煉金子也有同樣的過程。熬煉是為煉淨,但試煉是要測驗與查究精金的品質(如在伯廿三10;耶九6,十七10;箴十七3;代上廿九17)。以色列人也必須經過這樣的考驗(但十二1;參閱新約太廿四21、22,啟七14)。他們經過這樣的熬煉與試煉之後,就成為民族的精華,是神國度的精英。

他們必求告神的名,真正認識耶和華,明白祂的心意,信靠祂,懇求祂的恩惠。神的應允是在於承認他們是祂的子民,他們也承認祂是神。「我……他們」完全在於關係的建立。這也是聖約的條款,聖約曾經被破壞,現在又重新建立起來。

所以神救贖在這?實現出來了,餘民是耶和華的子民。「我的子民」是十分親密的稱呼,有十足的恩典,顯明揀選的愛。餘民最大的責任,是為見證神的救恩,並且傳揚祂:耶和華是我們的神!祂是我們的牧者!這是應和以賽亞救贖之歌:「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永樂必歸到他們的頭上,他們必得疬歡喜快樂,憂愁嘆息盡都逃避。」(卅五10)



6 S.B. Frost, Old Testament Apocalyptic, 135f.

7 D.R. Jones, "A Fresh Interpretation of Zechariah ix-xi," Vetus Testamentum, 12(1962) 251.

8 參閱F.F. Bruce, This is That, 103.

9 Ralph L. Smith, Micah-Malachi, 1984, 282.

10 R.T. France, Jesus and The Old Testament, 1971, 103f, 107ff.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撒迦利亞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38Zech/38CT13.htm
新增日期: 2008/03/09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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