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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注釋

哥林多前書 第13章

【林前十三1】「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文意註解〕「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萬人的方言』指地上人間各國的語言,不是沒有意義的舌音;『天使的話語』指天使才會說,不是人所能說的。保羅在這?並不是說我們真的能說天使的話語,乃是用誇飾語法表示即使我們『若能』說天使的話語,這般無人能及的恩賜,仍然會有無用的時候。

「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鳴的鑼,響的鈸』發出聲音卻沒有生命;這是說方言的真實寫照。

〔話中之光〕(一)教會的功用在於恩賜(參林前十二章),教會的本質卻在於愛。若沒有愛為根基、為本質,恩賜越運用,教會的難處越增加。所以當使徒在十二章講到屬靈的恩賜,十四章講到恩賜的運用,其間必須插上一段,講到愛乃是『更大的恩賜』,愛乃是運用恩賜『最妙的道路』(參林前十二31)。

(二)恩賜是神給人的本事和才幹,愛卻是神的本質和生命。哥林多信徒最大的錯誤,是以說方言為衡量一個人的屬靈生命,而不以他在實際生活上表現的愛心作標準。屬靈的恩賜對教會原是有益處和必需的,然而若沒有愛的管轄,一切的恩賜都毫無價值。

(三)愛賦與恩賜、才幹的價值。富有口才和語言天才的人,雖然能說動聽的話,也能說各種不同的語言,但若不是出於愛,便如鳴的鑼、響的鈸一樣,沒有甚麼價值。所以我們要時刻在愛中說真理的話(參弗四15原文)。



【林前十三2】「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

〔文意註解〕「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指有講道的恩賜,能為神說話,將神的自己和有關神的事傳講給人。

「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各樣的奧秘』指神深奧的事(參林前二10);『各樣的知識』指屬世和屬靈的知識。這?也是用誇張的語調表示即使一個人擁有無窮的知識,仍有算不得甚麼的時候。

「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全備的信』指無所不能的信心(參太十七20);『能夠移山』指能夠排除巨大如山的困難。

「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在基督徒中間,任何人若俱備前述三種才幹:(1)先知講道之能;(2)真理知識豐富;(3)全備的信心;便會認為是屬靈偉人,而受眾人的尊崇。但保羅說,若沒有愛,便算不得甚麼,意思是在神面前絲毫沒有價值。

〔話中之光〕(一)人所看重的,神卻不看重;神所看重的,屬肉、屬世的信徒卻相當看重。求主給我們正確的眼光,能按神的看法來看待一切的人事物。

(二)恩賜、才幹和信心並不就是『愛』;沒有愛的人可以表現出非常屬靈的外表,但卻缺少屬靈的實際內容。我們千萬不要憑外表來判斷屬靈的事,而要憑愛、憑實際內容來判斷。

(三)愛不是別的,正是那一位愛之神具體的出現­­豐滿的基督(參約壹四8)。所以基督乃是運用恩賜的惟一途徑,基督乃是一切恩賜的實際;無論是話語的職事­──『萬人的方言』、『天使的話語』(1節)、『先知講道』,或是屬靈的認識──『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或是『全備的信心』,或是最好的行為──『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3節),若沒有基督作內容、作實際,仍是全然虛空──『算不得甚麼』。哦,豐滿的基督,乃是一切的價值!

(四)有人說,若把本章?面所有的『愛』字,都用『基督』一詞來代替,然後誦讀全章經文,則全段的意義就更加清楚。



【林前十三3】「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文意註解〕「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賙濟窮人』指物質的捨棄,但動機不是出於愛人如己,而是出於虛榮心,以吸引人的注意,博得人的稱讚。

「又捨己身叫人焚燒,」『捨己身』原文是交出己身,即犧牲自己;『叫人焚燒』原文與『為要自誇』相近,故有謂為著虛榮而捨命。

「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保羅在本節的意思是說,物質的捨棄,甚至犧牲自己,這類崇高的品德表現,並不就等於『愛』。若非出於愛的動機,並不能加增我在神面前的益處。

〔話中之光〕(一)這?清楚點明,人的善行與神的愛乃是兩回事。神的愛?必有善行,但人的善行並不一定出於神的愛。我們若追求神的愛,自然會有善行;我們若只追求善行,那最多不過和沒有得救的道德君子一樣,在神面前並無屬靈價值。

(二)博愛精神和殉道精神並不一定是愛,惟獨神自己才是愛的源頭。施捨與捨己,往往會加增『我』的成分;只有出於愛的施捨與捨己,才會加增『主』的成分。

(三)1~3節給我們看見,不論我會說甚麼,知道甚麼,能作甚麼,肯捨甚麼,若沒有愛,就都無用,與人仍舊無益,與己仍是算不得甚麼。

(四)1~3節也給我們看見,今日基督教的三大派別,他們各有所宗:靈恩派重視說方言的恩賜,基要派重視道理、知識和信心,社會福音派重視捨己助人,然而若沒有愛,全是虛空無益。



【林前十三4】「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原文直譯〕「愛有忍耐,又是慈仁;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虛榮,不誇張;」

〔文意註解〕「愛是恆久忍耐,」『愛』原文是神聖的、完全的愛,這愛就是神自己(參約壹四16);愛乃是神的生命在信徒?面,帶著愛彰顯在人身上。『恆久忍耐』原文意指長久忍受痛苦。

「又有恩慈,」『恩慈』原文意慷慨施出,這是神生命的表現。

「愛是不嫉妒,」『嫉妒』對別人高於自己的成就覺得不是味道。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自誇』原文用來形容吹氣袋,故指驕矜狂妄地自我吹噓,以貶低別人;『張狂』指自高自大。

〔話中之光〕(一)『愛是恆久忍耐,』神的愛與人的愛斷然不同。人的愛是短暫的,有條件的,就是最高的父母之愛,仍然會因某種情形而改變;但神的愛卻是恆久忍耐,祂愛我們到底,永不改變。

(二)愛能一面忍受別人無理的對待,一面卻又慷慨的給予別人;這正是主耶穌待人之心,是聖靈九果之二(加五22),也是使徒保羅的

生活表現(參林後六6)。

(三)在教會生活中配搭事奉時,最需要的是愛心的恆久忍耐和恩慈相待;缺少了這個,就無法和諧配搭事奉。

(四)在配搭事奉中,各人恩賜種類不同,大小不同,因此極易產生嫉妒,然而『愛是不嫉妒』,問題的根源是我們缺少愛。

(五)愛是不因別人屬靈生命比自己長進,別人的恩賜比自己大而有嫉妒心,反而能為別人喜樂。

(六)自誇和自高自大乃是肉體的行為,只能激動更多的肉體,使肉體膨脹,傷害屬靈的生命,毀壞神的教會。



【林前十三5】「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原文直譯〕「不作暗昧的事,不求自己的事物,不輕易發怒,不計算邪惡,」

〔文意註解〕「不作害羞的事,」『害羞的事』指不合宜或魯莽的事;全句意即不作不合基督徒體統的事,亦即行事端莊、正經、不失禮。

「不求自己的益處,」原文是不求自己的東西,故指不堅持己意,或不求自己的權益;愛叫人行事不以自己為中心,只求使教會全體和別人得益。

「不輕易發怒,」『發怒』指爆發性脾氣;指被人激怒的時候,能管住自己,又能顧到別人的感覺。

「不計算人的惡,」『記算』意指記在心上;人喜歡把別人對不起自己的事銘記在心,歷久不忘。

〔話中之光〕(一)『不求自己的益處,』這正是愛的核心(參林前十24,33);信徒應當不自私,不求取對自己有利的事物,反之,卻寧願犧牲自己,以成全他人。

(二)愛是一種超越自私的行為:不要求優先,不求認可與讚賞,也不求別人的報償,這便是愛在人身上的記號。

(三)『不輕易發怒,』人在盛怒中,往往不能客觀地觀察並處理事物;摩西在盛怒之下第二次擊打磐石,以致被神責備,不能進到迦南地(民廿2~12),便是一大鑑戒。

(四)有一個最妙的道可以作為防患的,它對治療易怒的脾氣也是萬無一失的,那就是保守自己常在不自私的愛中。

(五)『不計算人的惡,』如同主在十字架時為人禱告。在教會生中,難免有被人得罪的情形,但不可記別人的賬,否則容易跌倒。『饒恕』(參太十八21~35)別人,要作到忘記別人所得罪的事。



【林前十三6】「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原文直譯〕「不在不義中喜樂,只在真實中喜樂;」

〔文意註解〕「不喜歡不義,」意指當別人作錯事或走錯路時,心中不會因而有任何的喜悅。

「只喜歡真理,」『喜歡』 原文為一複合字,意指一起喜歡,與人同樂;『真理』指有關神的事。對於一切因真理而生的善行、美德、美名和成就,都極為雀躍(參腓四8),絕不感到妒忌或因而自卑。

『不義』與『真理』是對立的;不義是出於撒但,真理是出於神。

〔話中之光〕(一)真正活出愛的人,必定棄絕一切不義的事,也為別人所行的不義感到難過。

(二)在爭鬥中的人,很喜歡見到對方的錯處,揭發別人的私隱,然後加以排斥和攻擊,這實在是有違愛心的表現。愛絕不會因別人的過錯而沾沾自喜,藉以抬高自己的身價。

(三)『愛』喜歡真理,不僅喜歡自己行真理,並且也為別人所行的真理感到高興。

(四)『不義』的總和乃是撒但,『真理』的總和乃是神。愛乃是神生命的彰顯,故不會因撒但的不義而覺得喜樂,卻因神的真理而喜樂。



【林前十三7】「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原文直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受;」

〔文意註解〕「凡事包容,」有三方面的意思:(1)如容器般廣大的心,能將別人的侵犯包容、容納起來;(2)如房頂般的將別人的過錯遮掩起來;(3)又如房頂般的成為別人的遮蔽與保護。

「凡事相信,」『相信』指不懷疑,不猜忌;不但對神信靠,並且對人信任與接納。

「凡事盼望,」指常存積極而正面的盼望,不以消極的看法和態度來對待任何人事物,不輕易放棄希望。

「凡事忍耐,」『忍耐』是軍事詞彙,指嚴守陣地。

〔話中之光〕(一)『凡事包容』。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四8);看見弟兄的弱點,不是把他暴露,乃是將他遮蓋。我們常會在無意中把別人的短處揭露出來;但若活在愛中,就必會謹慎言行。

(二)『凡事相信』。信徒由於對神有深切的認識,知道祂的信實和大能,相信祂在任何人事物上都有美好的旨意,因而默然地等候神的工作。

(三)『凡事盼望』。不把盼望放在別人和自己身上;我們的盼望乃在於神。

(四)『凡事忍耐』。為著軟弱、失敗的肢體需長久禱告、等候和忍耐,直到神拯救他們。

(五)愛是捨己的,愛是為人的,就必脫不開忍耐,所以開頭是『恆久忍耐』(4節),末後是『凡事忍耐』。



【林前十三8】「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文意註解〕「愛是永不止息,」『永不止息』原文指永遠不貶值或跌倒;全句意指愛比一切存留得更長久,並且永遠保有其地位。愛永不敗落,永不衰殘、永不消失、永不終止,就像神永遠的生命一樣,因為愛乃是神生命的彰顯。

「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歸於無有』意指廢棄。

〔話中之光〕(一)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和知識,都是神作工、運行的憑藉,並不是神生命的彰顯,因此這些都是有時間性的,終必停止,終必歸於無有。惟獨愛是神生命的彰顯,而神的生命既是永遠長存,愛也必永遠長存。

(二)『愛是永不止息』。命令的總歸就是愛,將來恩賜與一切的總匯也就是愛;到將來完全的世代,只有這總匯的愛,要永遠長流。

(三)沒有甚麼東西比愛長,因為先知講道之能和說方言都停止了,愛還不止息,而且永不止息;沒有甚麼東西比愛闊,因為愛?有包容,凡事包容(7節),能遮掩許多的罪;沒有甚麼東西比愛高,因為愛上只能再加愛(參彼後一7),神的愛是上及諸天,在地上愛,在天上也愛;沒有甚麼東西比愛深,只有愛心能造就人,能深入人心。

(四)一切恩賜都是『有限』(9節),『終必停止…終必歸於無有』;惟有愛的基督永遠『常存』(13節)。『永不止息』。這說出基督乃是一切恩賜的終極目標。神是以基督為目標,而賜下眾恩賜;當基督的豐滿完全實現時,眾恩賜的任務就達成了;最終存留的,不再是恩賜,惟獨是豐滿的基督了!

(五)愛既是基督自己,所以4~7節就是愛的基督豐滿的彰顯。



【林前十三9】「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

〔文意註解〕『有限』意指局部,部分。

〔話中之光〕在教會中不要憑著你有限的知識來批判並斷案。



【林前十三10】「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

〔文意註解〕「等那完全的來到,」『那完全的』與9節的有限相對,又可譯作『那成熟的』,與11節的孩子相對;『來到』指來世,國度時代的來臨。

「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這有限的』指8節所題的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和知識,這些恩賜的程度、功用和價值都是有限的;『必歸於無有』指當眾人都達到完全成熟的地步時,一切恩賜就都沒有存在的價值。

〔話中之光〕今世的一切若與來世作比較,在數量上,一個是有限,一個是完全(整全、全數);在質量上,一個是幼稚,一個是成熟。



【林前十三11】「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文意註解〕「我作孩子的時候,」指信徒在今世活著的時候,因生命還不成熟,各方面的表現還很幼稚。

「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孩子的言語幼稚,思想浮淺,意念天真無邪。

「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既成了人』指完全時刻的到臨(參10節);『丟棄』原文與『歸於無有』(8節)同字。

〔話中之光〕(一)方言的恩賜不但是眾恩賜中最小的恩賜,並且也如孩童所喜歡的事一般地幼稚,因此我們不該以說方言為追求的目標,而該追求生命的長大成熟。

(二)一切恩賜都是為著今世未成人的孩子,等到來世生命成熟,就不需要恩賜了。今日我們仍是屬靈的孩子,所以對恩賜存著不成熟的看法,及至長大成人,自然就會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三)恩賜是孩子的事,不單說方言,就連先知講道也是孩子的事,惟有憑愛心行事,才是成人的事。

(四)愛是神生命的彰顯,因此追求愛,能幫助我們在生命?加速長大成熟;追求說方言的恩賜,無助於生命的長進,反而會使我們停留在孩提階段。



【林前十三12】「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原文是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背景註解〕「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古時是用磨亮的金屬(一般是銅製的)作鏡子,它們所反映出來的影像,多是模糊不清的輪廓(參雅一23)。

〔文意註解〕「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對著鏡子觀看』也有解經家說是:經過窗戶觀看;而古時的窗戶不是玻璃窗,故多少會妨礙人的視線,所看的事物會顯得模糊不清,有如猜謎。

「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面對面』指敞著臉看見主的真體(參林後三18;約壹三2),對所有屬靈的事物都有清楚的看見,不再模糊不清。

「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全知道』原文意為像我被主完全看透,故指像主全知一般。

〔話中之光〕(一)今天我們對許多屬靈的事似知非知,且所知道的也極其有限,只有一點點殘缺不全、片斷的認識而已。但當主回來時,我們都要與主面對面,那時對於主和一切屬靈的事,就會全面而透澈的認識了。

(二)我們最要緊的,還不是追求外面客觀知識上的認識,而是藉著天天與主面對面有親密的交通,在?面對主有主觀的經歷與認識,這種經歷與認識,才能幫助我們在生命?長大。



【林前十三13】「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文意註解〕「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信』是接受屬神的事物(約一12),並將它實化出來(來十一1);『望』是將信心所接受並實化的屬神事物,作為我們忍耐、等候、追求的目標(羅八24~25);『愛』是在從『信』開始到實現『望』的過程中,實際地經歷、享受並彰顯信心所接受並實化的屬神事物。

「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信、望、愛』這三樣,愛是最大的理由有三:(1)愛是凡事相信、凡事盼望的根源(參7節);(2)信和望是屬人的特質,愛是屬神的特質;(3)愛是由信達於望的橋樑。

〔話中之光〕(一)信望愛是不能分開的,此三者是彼此相關相連的。我們整個屬靈的路程都包含於其中。信是我們屬靈路程的根基,望是這路程的榮耀目標,愛是我們在路程中一路上的供應,叫我們無論經歷如何艱難,都能甜美往前,所以最大的是愛。

(二)愛不是人『作』出來的,愛乃是『活』出來的。愛的生命是在信徒的靈?,故憑這靈?的生命而活,自然就會結出愛的果子來。

(三)愛是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參7節)。真實的信心與盼望,惟有在真實完全的愛中,才能找到其完全的境界。

── 黃迦勒《哥林多前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6%201Cor/46CT13.htm
新增日期: 2008/03/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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