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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的神學
路加福音 全書
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的神學(Luke-Acts, Theology of)
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第一章經文,都指出該書是為一人而寫的──但我們除了知道這人名叫「提阿非羅」之外,其他便別無所知。使徒行傳一章1至3節提到作者曾寫了「前書」,記述耶穌的生平和教訓,這顯然是屬路加福音一類的作品。在作者的心目中,使徒行傳便是這作品的下集。屬於2世紀文獻的「穆拉多利經目」(Muratorian Canon)曾經指出,第三卷福音書和使徒行傳都是由路加執筆所寫的。歌羅西書四章14節、腓利門書24節和提摩太後書四章11節都分別提起路加的名字,我們從中認識到路加是保羅的同工和「親愛的醫生」。使徒行傳十六章10至17節,二十章5至16節,二十一章1至18節和二十七至二十八章的代名詞,都由原來的第三人稱轉變為第一人稱的「我們」,顯示作者本人亦有份參與這些經文所敘述的事件。除此之外,我們對路加所知甚少,僅知道他可能是一位來自敘利亞的外邦人。當代學術界對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作者問題(即懷疑他是否就是那位不時隨同保羅四出傳道的同工路加),雖然提出不少異議,但是始終沒有確實理據作另一個結論。與此同時,這?亦必須一提,路加在其福音書的頭三節經文,坦白承認一個事實,就是他在寫作的過程中,引用了不同來源的資料。
要確定那些記載在路加福音以至使徒行傳的歷史事件,是發生在哪個時期,並不十分困難。根據馬太福音第二章的記載,耶穌降生的時候,希律王還未死。按照歷史的考證,希律是在主前4年逝世的。路加福音三章1至2節所提供的歷史背景,幫助我們推算出施洗約翰的事奉和耶穌開始露面的年期,大約是主後27至28年間。使徒行傳二十四章27節提及羅馬官員的調動,由非斯都接替腓力斯的職任,時值約主後59年。保羅大約花了一年的時間才抵達羅馬(徒二十七章),然後在羅馬住了兩年(徒二十八30),故此,使徒行傳結尾部分所記載的事情,大約發生在主後62年。
路加的神學包含兩個部分:(1)他與其他福音書作者──尤其是馬太和馬可福音的作者──的共通點;(2)在其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屬於他本身的獨特素材、重點、組織和貢獻。路加記述耶穌事奉的基本大綱,與其他符類福音的作者大同小異,而且在內容方面亦有很多相同之處。在路加的筆下,彼得認信耶穌為基督(路九18-19),亦是全書的一個重要轉捩點。此外,無論從篇幅所佔的比重,以及所包含的內容去衡量,路加都是想把耶穌被捉拿、受審、受死和復活這部分,描述為全書的重點和高潮。他亦與符類福音的看法一致,斷定耶穌本人是大衛的彌賽亞子孫、作王的彌賽亞、主的受苦僕人,以及「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路二十四44)所預言的那位天上的人子。
路加和馬可之間的分別計有:(1)路加以其獨特的方式來表達兩者所共有的資料內容,而且側重點亦有所不同;(2)主要在路加福音六章20節至八章3節和九章51節至十八章14節出現,和馬太福音共通,卻不見於馬可福音的「講論」(“Q”材料);和(3)路加福音獨有的資料。路加的獨有資料(“L”材料),可分為以下七大類:
1. 施洗約翰和耶穌:約翰的使命(路三1-6、10-14、18-20)和耶穌的家譜(路三23-28)。
2. 耶穌在拿撒勒遭到厭棄(路四16-30)。
3. 某些大能的作為╱神蹟,包括打魚的奇蹟(路五1-11);使拿因城寡婦之子復活(路七11-17)。
4. 特別的訓勉和教導:在撒瑪利亞教訓眾門徒(路九51-56);訓勉七十人(路十1、17-20);教訓馬大(路十38-42);有關主人和僕人的教訓(路十七7-10);對十個痲瘋者的講話(路十七11-21);與撒該的交談(路十九1-10)。
5. 路加獨有的比喻:好撒瑪利亞人(路十25-37);半夜前來求助的朋友(路十一5-8);無知的財主(路十二13-21);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路十三1-9);選擇首位和請客之道(路十四7-14);迷羊、失錢和浪子(路十五章);不義的管家(路十六1-12);財主和拉撒路(路十六19-31);糾纏不休的寡婦(路十八1-8);法利賽人和稅吏(路十八9-14);十錠銀子(路十九11-27)。
6. 警告和爭論:來自法利賽人的攻擊(路十一53至十四4);有關守安息日的爭論──治好駝背的女人(路十三10-17)和臌脹的人(路十四1-6);有關希律安提帕(路十三31-33);計算代價(路十四28-33)。
7. 耶穌最後一次進到耶路撒冷:將近到城(路十九37-44);末世的預言(路二十一11下、18、25下、26上、28、34-36);受難和復活(路二十二14-24)。
路加福音有頗多的獨特重點,包括他特別關注時間、地點和歷史背景。稍一瀏覽路加這套分成兩部的作品,就會發現他對歷史極其關注和興趣濃厚。在他敘述事件的同時,往往提及當時的執政者,或同一時期在社會和世界上所發生的某些事情,以致讀者能大概知道事件發生在哪段期間。在記述耶穌的事奉之前,他先清楚交代了背景。路加詳述了耶穌降生的經過、祂在12歲那年的一次特殊經歷(路一至二章),以及耶穌的家譜(路三23-28)。他好像要把某些主題與事關重要的地點串連起關係。他的著作雖然不是關乎耶穌或初期教會的完整歷史書,可是,歷史──可靠的歷史──卻是其作品的一個重要元素。
本身是外邦人的路加,不忘強調耶穌的事奉是關乎所有人的──祂不單是猶太人的救主,更是全人類的救主。因此,他通常都會指出事件中人物的種族和國籍背景。他把教會主要看成是一個建制和一個組織;他亦十分關注教會與國家的關係。路加很看重聖靈在耶穌和教會兩者事奉上的角色。解經家通常都會指出路加十分關心地位卑微的社群:窮人、生活潦倒的人、婦女、兒童、稅吏、病患者、外邦人、撒瑪利亞人。他對「社會關懷」亦同樣表現出特殊的熱衷,不時記述耶穌和教會如何回應人的需要。路加透過引述耶穌的教導,和回溯初期教會的經驗,讓讀者認識禱告的重要性,以及作門徒的代價。他強調基督的再來,以及諸如讚美、寬恕、榮耀、喜樂、哀哭、和平與愛的觀念。
當然,路加的著作與其他福音書的最明顯差別,在於他接續寫了第二冊。使徒行傳記述了教會的成立,以及教會初期在耶路撒冷的活動(徒一至七章),同時,它亦報導了門徒因遭受逼迫而分散各地,以至及後在其他地方廣傳福音的經過(徒八至十一章)。特別值得留意的是,除了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之外,還有其他人加入了信徒的群體──撒瑪利亞人、埃提阿伯的太監、以色列沿岸的居民、一名外邦人(哥尼流)、在敘利亞的安提阿中許多不知名的猶太人和希臘人。這部分的著作更記述一位原初逼迫教會的猶太人掃羅信主之經過,他後來改名為保羅(徒九1-31)。第十二章標記著教會的領袖由原初的十二使徒,轉移為雅各和保羅二人,地理上的中心點亦由耶路撒冷轉移到安提阿。最後的15章(徒十三至二十八章)清楚顯示福音工作在保羅的帶領下擴展開去,遠至羅馬,同時亦有為數極多的外邦人加入,成為教會的一分子。耶路撒冷會議(徒十五章),則記錄了教會在聖靈的引領下,清楚表明她認定救恩是本乎恩和藉著信。
救恩歷史
我們必須從兩方面來理解路加福音至使徒行傳的救恩歷史。首先是一個基本的假定:神在一個特殊的歷史環境中進行祂的救恩計劃,而那個特殊的歷史環境本身也是世界總體歷史的一部分。彌迦呼籲他的讀者回想以色列歷史中的某些事件,「好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公義的作為」(彌六5)。這段歷史始自創造和人類因犯罪而墮落,一直到基督再來和已知世界的終結──其實就是人類歷史的全部。在神那更闊更悠長的啟示和救贖歷史中,路加所記述的事件只是當中的一部分,它們具體地刻劃了神在這個時空的作為。
其次,在路加眼中,耶穌的一生並非只是救恩歷史中的其中一件事;耶穌的一生根本就是救恩歷史的最重要事件。耶穌藉著童貞女懷孕的神蹟而降生,而之前更有天使預告祂的出生。祂還是嬰孩的時候,便已經有義人認出祂是神的「救恩」(路二30),並且將祂與「耶路撒冷得救贖」(路二38)相連。只得12歲的孩童耶穌,便已經曉得自己與神有著特殊的關係,並肩負特殊的使命(路二41-51)。路加在他的福音書中,自始至終都在暗示耶穌的生平事蹟不是肉眼所看見的那麼簡單,當中牽涉的事情包括:受洗和受試探(路三21-22,四1-13)、比喻和神蹟、神國同在的意識(路十七20-21)、門徒傳道時撒但也要落荒而逃(路十17-18)、登山變像(路九28-36)、進入耶路撒冷(路十三34-35,十九41-44)、在希律(安提帕)和彼拉多面前受審(路二十三6-16),甚至是當祂踏上釘十字架之路,沿途有耶路撒冷的女子為祂哀哭(路二十三27-31)等事。
路加直接引用舊約的次數,在比例上雖然比馬太和馬可福音少,但他卻為他所敘述的事件,清楚確立了與舊約之間的關係。他有無數個地方是暗指到舊約的事件和觀念。到了一個關鍵性的時刻,就是當復活了的耶穌向門徒顯現的時候,他便指出耶穌親自從整本舊約的背景來解明自己的一生和事奉(路二十四12-49)。這亦是使徒行傳的方式──它經常引用舊約來作為理解耶穌生平的背景。耶穌是神拯救工作的最高峰。因此,「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救恩的日子
整本舊約所講的「那日」,乃是指神在審判和拯救這兩方面採取果斷行動的關鍵性時刻。在一般猶太人的觀念中,歷史可分為兩個「世代」。第一個是宣講和預備的世代,神在這段時期往往會以間接和象徵方式來施行祂的作為。第二個是「應驗的世代」,神在這個時期將會親自和直接地處理人的罪,和罪所帶來的問題;同時,祂亦會重新確立祂主權的統治(神的國)。這第二個時期會持續至「末世」臨到,神的作為和人類的歷史到達圓滿的終局。猶太人預期由第一個世代通往第二個世代的過程,會明顯有神的親自介入──不管是祂親身介入抑或透過祂所使用的中間人(彌賽亞)。到了那一刻,不論是神的國、應驗的世代、彌賽亞的世代,或救恩的年代,都會成了眼前的現實。
根據路加的記載,耶穌在拿撒勒會堂的那一幕,正式為祂的事奉揭開序幕(路四16-30)。耶穌所讀的經文,是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至2節上,先知在那?預言將來神要釋放和拯救的日子(「神悅納人的禧年」)。耶穌繼而戲劇性地宣告祂本人的出現,正代表著這世代已經臨到:「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四21)。耶穌刻意停在以賽亞書六十一章2節中間,略去有關審判日子的預言部分──在耶穌的觀念中,審判的日子將會在這個剛引進的時期到達尾聲的時候出現,而不是在開始的時候出現。耶穌遭到同鄉的排斥,不是因為祂聲稱自己是彌賽亞(這是祂那句話的本意),乃是因為祂挑戰傳統的信念,指出神的工作和恩典會伸展至超越猶太人的範圍。
使徒行傳一開始,亦宣告應驗的世代已經臨到。當彼得為門徒在五旬節那種心醉神迷的表現作出解釋的時候,在講論之中特別引用了約珥書(徒二28-32),該書預言神會在末後的日子以一個獨特的方式進入歷史。約珥所預言將來會發生的事(「我要……澆灌……」,徒二28),彼得宣稱現在已經發生了(「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徒二16)。這兩段經文的目的不容忽視。耶穌的出現,是歷史中的一個關鍵時刻。祂和祂的事奉不是歷史中的「中間時期」(Conzelmann所主張的),而是最主要的決定性時刻,是神整個救恩歷史中的「那日」。無論是耶穌的教導,抑或眾使徒的講論和表現,都認定舊約作者看為未來的事,如今已經成真。耶穌曾經嚴詞斥責那些不懂分辨這事實的人(路十二56)。神的工作已經進入一個新的階段,事情已大不相同。因此,一切舊有的模式、律法、習俗等,都必須重新評價。在這個救恩的新世代已經來臨,並邁向終局的時期,人將要如何生活,正是路加福音以至使徒行傳,以及其他新約著作所論述的主題。
救恩的使者
耶穌、祂的門徒,以及所有傳揚祂的所是所作及其意義的人,都是救恩的使者。耶穌本身正是救恩的使者;祂是那位拯救之神的自我啟示;祂是傳講神同在、神國和神旨意的那一位;祂亦是實行神的旨意和作神的工的那一位。路加的整套基督論──救恩信息的一部分──與此息息相關。
其他在路加福音出現的使者包括十二門徒和被耶穌差出去的七十人(路九1-6、10,十1-12、17-20)。在耶穌升天之前,祂亦交付其他人為祂作「見證」(路二十四48)。十二使徒和愈來愈多的初信者,成了使徒行傳中的「見證人」。十二使徒是經過特別揀選的人,他們「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徒一21),都一直隨同耶穌出入。這個特殊的群體後來似乎擴闊至包括諸如巴拿巴、雅各(耶穌的兄弟)和保羅等人。他們的任務是要傳揚耶穌和祂的作為,讓人明白其中的意義。
救恩信息
在路加的心目中,耶穌不單是救恩的使者,更是救恩信息本身。救恩信息的內容先是耶穌自己,然後才是耶穌的工作。有關耶穌的位格和屬性的資料,不時穿插在整卷福音書當中。這位以超自然方式出生的嬰兒,將要被稱為「神的兒子」(路一35)。天使報喜訊,向人宣告祂是「救主……主基督〔相等於彌賽亞〕」(路二11)。耶穌受洗的時候,神宣告祂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路三22)。耶穌「被聖靈充滿」(路四1),對魔鬼的試探斷然拒絕,然後便開始祂的事奉(路四1-14)。祂的教訓和表現充滿權柄,污鬼也承認祂是「神的聖者」(路四32-34)。在記述耶穌回答施洗約翰派門徒來質詢的事上,路加與馬太一樣,均指出耶穌的回應,是要他們從祂的言行表現來評價祂(路七18-23;注意:耶穌在此引用了以賽亞書預言彌賽亞言行的有關經文,參賽二十九18-19,三十五5-6,六十一1-2)──祂的所言所行在在表達祂的身分。彼得承認耶穌是「神所立的基督」(路九20)。緊接著的登山變像(路九28-36),似乎正好為彼得那句話提供證據、解說,並引伸其意義。身為彌賽亞的耶穌,有當作的工,有「當受的洗」(路十二50)。神的國由祂來開展,由祂來詮釋,亦由祂來實現。耶穌清楚知道自己與父神有著獨特的關係(路十21-22,二十二29-30、42,二十三34、46,二十四49)。
路加與其他符類福音的作者均記載耶穌對自稱「人子」的偏好。這稱號在路加福音更為常見。至於它的來源和含義,一直引起激烈的爭論。這片語見於但以理書七章13至14節,指「駕著天雲而來」和「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的那一位。他得了一個不受種族、國籍、時間和空間限制的國度。耶穌採用這個片語,似乎是為了澄清祂所肩負的,乃是一個屬靈的使命,與當時傾向帶著政治和民族主義有色眼鏡去理解的「彌賽亞」相距甚遠。路加與其他福音書作者對耶穌復活的報道,正是我們對耶穌的位格之最後評定。最後,路加比其他福音書更重點地描述耶穌的升天。
對耶穌來說,祂透過行動去傳遞的信息,正是「神國的福音」(路四43)。祂亦代表神國,作先鋒與撒但的國爭戰,取得了勝利(路十一14-22)。因著耶穌的身分,又因著祂帶來新秩序,昔日的傳統、習俗和期待都需要重新評價。人要進入神的國,就必須徹底的否認己,與耶穌認同(路五10-11,九23-26、59-62,十二8,十四25-33)。路加福音的信息,主要是宣佈和講明這些事實。耶穌的信息總是以十字架為大前提。路加與其他符類福音一致提到彼得認耶穌為基督之後,耶穌便公開一個事實,就是祂必須被棄絕,必須受苦、受死和復活(九21-22)。
使徒行傳首幾章記載了不少初期信徒對耶穌的稱呼,包括基督(即彌賽亞)、主、主僕、聖者、君王(這些都是希臘字詞archegos所包含的意思,徒三15,五31)、救主、像摩西的先知、石頭、審判者和人子。上述每一個名稱都有其舊約的根源,經過兩約時期猶太教的改動,再由初期信徒採用來表達耶穌多方面的身分和使命。耶穌是初期教會的信息主體。人惟有透過祂才可以認識神,罪過得蒙赦免和得著救恩。祂亦是教會的頭,是全體信徒樂於聽命的主。
此外,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使徒講道內容,亦主要以耶穌和祂的救恩工作為中心。自從陶德的《使徒宣講及其演變》(C. H. Dodd, The Apostolic Preaching and Its Development)發表後,學者都普遍喜歡從使徒行傳的佈道性講章(kerygma)中,把重複出現之重點歸納起來。以下是其中一個歸納出來的結果:
1. 應驗舊約預言的世代已經臨到,應許已經應驗,彌賽亞已經降臨。
2. 這一切都在拿撒勒人耶穌身上應驗了。
a. 祂是大衛的後裔。
b. 祂藉著神的能力四出教訓人、行善,和施行大能的作為,神亦透過這一切表明對祂的認可。
c. 祂按照神的旨意被釘十字架。
d. 祂藉著神的大能從死?復活。
3. 教會是這些事的見證。
4. 耶穌已經被高舉,升到天上神的右邊,祂在那?成為新以色列的彌賽亞君王,被稱為「主」。
5. 在教會中的聖靈如今成了基督的印記,證明祂現今的能力和榮耀。
6. 耶穌將要再來,到時祂會審判和復興萬物。
7. 因此,所有聽這信息的人,都必須悔改和受洗,才能得著赦罪。
使徒的信息亦可以用保羅的一句話概括起來:「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
救恩的普世性
救恩信息本身已經證明救恩是沒有界限的。這方面至少有三個特點。首先,在耶穌時代的猶太人,雖然大都假定神只關心他們的民族──特別是敬虔的猶太人──耶穌卻一直堅持事實並非如此。祂經常與平民百姓,甚至是稅吏、妓女和罪人來往(路五30-32,七34,十五1)。祂曾經尖銳地指出,即使在舊約時代,遇到面對同樣需要的外邦人和希伯來人,神有時也會施恩給前者(路四23-27)。祂讓猶太人極其憎惡的撒瑪利亞人成為一個比喻中的救命英雄,相比之下,猶太人的宗教領袖都面目無光(路十25-37)。喜樂是來自失喪的人的至終悔改,而不是為到原本已身在福中的人(路十五1-32;留意浪子比喻中的大兒子,他大概是代表法利賽人要得神悅納的心態──「我服侍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路十五28﹞)。普世救恩是使徒行傳的一個重要主題。耶穌在升天之前囑咐門徒要作祂的見證,「直到地極」(徒一8)。該書的餘下部分便描寫門徒如何在履行這命令時,踏出最艱辛的幾步。
普世救恩這信息的第二個特點是:救恩並不局限於某個特定的文化群體。另外,人不能透過遵守某些源於種族文化的宗教義務和律法──即使是猶太人的宗教律法──而賺取到救恩。初期教會對這個真理的理解還不透徹,因此,隨著基督教擴展至超越猶太人的種族及地區的時候,便有必要作出澄清。在聖靈的帶領下(徒十五28),耶路撒冷會議公開承認神對人是一視同仁、不分界限的(徒十五9);人得著救恩乃是本乎恩和藉著信(徒十五9-11),表示除了猶太人之外,「剩下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徒十五19),神同樣悅納他們。一切有關地域的限制、禮儀上的潔淨、種族和諸如割禮等規條,都不再成為得著神救恩的條件。
不過,此脫離律法束縛的福音卻同時帶有責任。信徒既與神和好,他們的言行品德,就必須討神的喜悅,以及與神的屬性相符。他們不可參與任何牽涉拜偶像的活動,要遵循道德倫理的基本準則,同時還要敏感於其他信徒的需要(徒十五19-21、29──這是以另一種方式來表達路十27要愛神和愛鄰舍的要求)。
普世救恩的第三個要素,就是信徒有責任向全世界傳揚救恩。事非湊巧,教會在司提反看見耶穌在天上,成了得榮耀的人子這異象之後,便開始宣稱耶穌已得了權柄,如但以理書七章14節所言的將要作王,「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普世救恩跟佈道和宣教的託負是分不開的。隨著保羅在羅馬傳講「神國的道……耶穌的事……神這救恩,如今傳給外邦人」(徒二十八23、28),路加-使徒行傳的記載便正式完結。如此,救恩的福音便傳至當時世界上的「超級大國」的重要首府。
J. Julius Scott, Jr.
資料來源:
新增日期: 2013/12/1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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