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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叢書》羅馬書第五章
羅馬書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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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五章
與上帝交好(五1-5)
這?是保羅所寫偉大的好似詩歌般的經文之一。他幾乎唱出相信上帝親熱的喜樂。信靠的信,接受上帝自己的話,所作成的,決非努力工作,遵行律法,所能獲得的。這乃是使人與上帝相和。在耶穌未來世界以前,沒有人能與上帝接近。
有的人見到上帝,但所見的卻並不像是至善,而像是至惡。斯文本(Swinburne)寫?說:
『祂隱藏的臉皮鋼鐵的腳,
人是否知道覺得在每天的行進中
恫嚇人並且把一切東西踐踏腳下?
祂是否給我們飢餓?
誰咒詛身心產生不能滿足的渴慕?
誰使呼求祂的口唇乾渴?』
有的人看上帝完全是一個陌路人,完全不可接觸的。威爾斯(H. G. Well)在他的一本書中講起一個故事。有一個司事務者,內心十分緊張,有精神分裂的危險。醫生對他說,其唯一救治的方法,是在上帝的團契中,獲得的平安。他說:『怎麼!想在那?──天上,與我團契交往!我馬上會想的這和用銀河的水解我的渴,與天上的星星握手一樣的不可能!』對他看來,上帝是完全無法找到的。旅行家福佩斯(Rosita Forbes)有一個晚上,寄身於一所中國鄉村的廟宇?,因為找不到住宿的地方。在晚上,她醒來,月光從窗櫺?斜照在菩薩的臉上,每一張臉都是怒目而視,好像憎惡世界上的人。
只有當我們認識我們所信的上帝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天父,我們的人生纔能與上帝有親密的交往。這種關係保羅叫它稱義。
保羅說,藉?耶穌,我們得引進現在所站的恩典中。保羅所用的引進,希臘文是prosago{ge{。這字含有兩幅圖畫。
(一)這一個字常用作介紹或引進一個人到君王的面前;這一個字常用作敬拜的人到上帝面前。這?保羅好像是說:『耶穌引導帶領我們到上帝面前。耶穌為我們打開前往萬王之王的門戶;當那扇門戶開了的時候,我們看見的是恩典;不是譴責,不是審判,不是報復,而是上帝全然的,分外的,不勞而獲的,無功而得的,難以置信的仁慈。』
(二)不過這prosogo{ge{一字含有另外一幅圖畫。在後期的希臘文?,這字乃是指船隻入口的地方。這字用作海港或避難所。如果我們採取這一個意義,這意思是說如果我們依靠自己的力量,我們會受暴風雨的襲擊,像航海者與傾覆他們的巨浪掙扎,不過現在我們聽見了基督的話,我們最後到達了上帝恩典的避難所,我們知道依靠的平靜,不在乎我們所能為自己做的,乃在乎上帝為我們成全的。
因?耶穌,我們能進到萬王之王的面前,我們能進入上帝恩典的避難所。
不過保羅一經這麼說,反對他的旋即反擊他。一切都是真的;一切都是榮耀;不過事實所表現的是在今生,基督徒的遭遇卻與此相反。在羅馬,做基督徒是不容易的。記住,保羅以此而達到一個重要的高?。他說,『患難生忍耐。』他用的患難一字是thlipis, Thlipis的字義是壓力。各式各樣的事壓在基督徒身上──缺乏及窘困的情況的壓力,愁悶的壓力,迫害的壓力,不受人歡迎及孤單的壓力。這一切的壓力,保羅說,產生忍耐。他所用的忍耐,在希臘文是hupomonc。Hupomonc比忍耐有更深一層的意義。這意思是能夠征服世界的精神;這意思並不是消極的承受,而是積極的戰勝克服人生試練琢磨的精神。
當貝多芬遭受耳聾的襲擊──這是音樂家最可怕的致命傷,他說:『我要握住人生的機會。』那就是hupomone{。當司各脫(Scott),因?他的出版商破產,傾家蕩產。他說:『沒有人要對我說:可憐蟲!我自己的右手要付所欠的債務。』那就是hupomone{。有一次有人對一個正在深憂?的勇敢的人說:『憂愁改變了人生的色彩。是不是?』他回答說:『是!不過我揀選自己的色彩!』那是hupomone{。享里(Henley)睡在愛丁堡病院中,一腿已經割去,接?另一腿也必割去。他寫出一首勝利之歌。
『黑夜籠罩?我,
到處都是漆黑,
我向神獻上感謝,
因為賜我不拆不撓的靈魂。』
那是hupomone{。Hupomone{不是躺下,讓洪水覈蔽我身的精神,它乃是挺起胸膛,努力設法制服洪水的精神。
保羅接?說:『忍耐產生品格。』他用的品格(中文聖經譯老練。)是希臘文的dokime{。Dokime{這字是用於指金屬已經經過了鍛煉,把一切雜質提煉清楚。這字也用於貨幣,一似我們在英國貨幣用的sterling(英國貨幣保證所有標準純度)。這說明合金中的雜質已經除去。當以忍耐去應付患難時,在戰鬥中一個人成為更堅強,更純潔,更美好,更接近上帝。
保羅接?說:『品格生希望。』(中譯本,老練生盼望)二個人遭遇相同的境況。一個人垂頭喪氣;另一個人受到刺激,採取制勝的行動。對一個人說來,希望完了;對另一個人說來,這是一種挑戰,使他更加偉大。黎德(Lord Reith)說,『我並不喜歡危機,不過我喜歡在危機中提供的機會。』其所以有此不同乃由於人?面的不同。如果一個人讓他自己成為軟弱,鬆懈,柔弱;如果他任由環境制服他;如果他在患難中讓他自己流於悲哀墮落;他就會成為這樣的人;當危機來臨,向他挑戰,他不能有別的,只有失望。另外一方面,如果一個人,在人生的種種狀況中,堅決地抬起了頭;如果他常常面對各事,且在面對中勝過了各事;於是當挑戰來臨的時候,他正對?它,眼?發出希望的火花。能承受試練的品格,常會發生希望。
於是保羅講他最後的一段話:『基督徒的希望,永遠不會成為泡影;因為這是建造在上帝的愛上。』奧瑪.凱也姆(Omar Khayyam)寫到人的希望悄然而去。
『人心?嚮往?世界上的希望
變成了灰燼──或是即使昌順,不久
像雪花留在野地麈埃封滿的地面上
光耀一兩小時──融化了。』
如果一個人的希望是在上帝?,它不能變成麈灰和灰燼。如果一個人的希望是在上帝?,它不會令人失望。如果一個人的希望是在上帝的愛?,它永遠不會變成泡影,因為上帝以永?的愛,愛我們,這愛有永?的能力做它的後盾。
愛的最後證明(五6-11)
耶穌基督為我們死的一件事實是上帝愛的最後證明。這不很容易叫一個人為義人死。說服一個人為偉大美好的主義而死,這或有可能。一個人有很大的愛心,他會為朋友捨命。耶穌基督的奇妙乃是當我們還是罪人,壞人,與上帝在敵對的狀況下為仇的時候,祂為我們死,沒有比這更大的愛。
士諾墩(Rita Snowden)講到有關羅凌士(Colonel T. E. Lawrence)上校的一件事。在一九一五年,他與幾個阿拉伯人經過沙漠。光景非常惡劣。食物既將食罄,水只剩最後的一滴。他們把頭巾遮住他們的頭部,以避禦帶來如火燄般炎熱的風,風中滿了刺痛人的飛沙。忽然有人說,『哲斯明(Jasmin)在那??』另外有人說,『哲斯明是誰?』第三個人回答說,『那從馬安(Maan)來的黃面孔人。他殺了一個土耳其的收稅官,逃到沙漠?來。』第一個人說,『看呀,哲斯明的駱駝沒有人騎。他的槍用帶子縛在馬鞍上,可是哲斯明不在那?。』第二個人說,『在行進中,有人用槍把他打死。』第三個人說,『他的頭腦不太清楚,或許他迷失在沙漠的迷景中;他的身體不太健康,或許他昏過去了,從他的駱駝上掉下。』於是第一個人說,『不要管他。哲斯明不值一分錢。』於是那些阿拉伯人,一彎身跳上了他們的駱駝,騎在上面。羅凌士卻回頭,照原路上回去。孤單地,在熾熱的天氣?,在生命的危險中,他走回去。騎在駱駝背上,約摸一小時半以後,他看見在沙漠中有甚麼東西似的。這就是哲斯明。受了暑熱與口渴,眼睛看不見,也帶一些熱狂,哲斯明為沙漠所苦。羅凌士把他抱起,放在他的駱駝上,給他一些留下來珍貴的水,慢慢地艱難地歸隊。當他回到他們中間的時候,這班阿拉伯人驚奇的望?。他們說,『這是哲斯明。哲斯明,不值分文的哲斯明,我們的主人,羅凌士,用他自己的生命把他救回。』這是一個比喻。基督受難,要拯救的,並不是好人;乃是罪人。基督受難,要搶救的,不是上帝的友好;乃是一般敵對上帝的人。
於是保羅繼續更進一步。藉?耶穌我們在上帝前的地位改變了。雖然我們是罪人,我們與上帝有良好的關係。不過這是不足夠的。不只我們的地位必須改變,我們自己的景況也須改變。獲得拯救的罪人不可繼續做一個罪人;他必須改變成為一個好人。基督的死改變了我們的地位;基督的復活改變了我們的景況。祂不是死了;祂是死了,又活了。只要我們常和復活的主在一起,祂就常與我們同在,幫助我們,引領我們,指點我們,把祂的力量充滿我們,使我們能克服試探,用祂的光輝,覆蔽我們的生活。祂既然改變了我們在上帝面前的關係,也能改變我們實際的景況。祂,就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使我們與上帝發生良好的關係;祂也要繼續的,藉?祂的恩典,使這些罪人,離開他們的罪,成為好人。這些事都有專門的名詞。改變我們的地位是稱義;那是為整個拯救過程的開始。我們景況的改變是成聖;那是拯救的過程在行進中,永不停止,直到我們和祂面對面的時候,並且像祂。
在這?,有一件事應當注意。這是一件特別重要的事。保羅非常清楚,整個拯救過程,基督的降世,基督的受難,乃是上帝的愛的證明。這一切發生的事都表明上帝何等的愛我們。這一切發生的事,都是因為上帝愛我們。不過有些時候,這事講得好像一方面是一位溫柔慈愛的基督,另一方面是一位忿怒復仇的上帝。這事有時說得好像基督所做的改變了上帝對人的態度,從忿怒的上帝變成為恩惠的上帝。沒有比此犯更大的錯誤。整個的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的愛。耶穌之來,並非要改變上帝的態度;祂之來乃要表明上帝對人的態度──以前如此,現在也是如此。耶穌來為要證明非人所能解答的──上帝是愛。
滅亡與拯救(五12-21)
新約?沒有其他經文像這一段一樣,對於神學所發生的影響;也沒有像這一段經文一樣,難以為現代頭腦所了解,其困難的原因是因為保羅寫得難懂。譬如說,我們看到第一句只見上文,不見下文,懸在空中,從旁邊插入另外一個概念。困難的更進一層,因為這是猶太人熟悉的思想與說話的方式,對他們說起來,完全了解,不過對我們說起來,卻是非常的不熟悉的。
如果我們把這段經文的思想用一句話來說,這正是保羅開始要寫的,不過轉到旁邊去了,或許可以這樣說:『因了亞當的罪,眾人成了罪人,與上帝隔離;因了耶穌基督的義,眾人成了義人,恢復了與上帝良好的關係。』在事實上,保羅在林前十五章廿一節說得很是清楚:『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眾人也都要復活。』
在我們閱讀這段經文時,可以從兩個基本的猶太的概念,幫助我們獲得光照。
(一)是團結的概念。猶太人永遠不會想他自己是一個人:他總是想他自己是一氏族,一家族,一國的一份子;脫離了社會,他沒有實際的存在。就是在今天,有的說在澳洲有一種土人,當問他叫甚麼名字的時候,他回答的不是他自己的名字,而是他部落的名字。他並不想自己的個人,他想自己為部落的一員。這種事最清楚的例子是原始民族,兩族間的鬥爭。假使一個種族?的人為另一種族的人殺死,被害者的那一族有責任向另一族報仇。這戰鬥並非是二人間的口角,乃是二族間的爭戰。這是被侮辱的種族向另一種族報仇。
在舊約?有一個像這樣的一個生動的例子。這是記載在約書亞記第七章?亞干犯罪的故事。在圍攻耶利哥城時,亞干違反上帝毀滅一切擄物的命令,把有些東西私藏起來。亞干犯了罪。下一個進攻的地方是艾城。這城按理說起來,不會有甚麼困難。不過結果卻大敗而歸。為甚麼?因為亞干犯罪。因為亞干犯罪,整個民族都烙上了罪人的印記,受上帝的刑罰。亞干的罪不是他一人的罪,乃是全民族的罪。民族並非個人聚集在一起;民族乃是堅固的一體。個人所做的,就是全民族所做的。當亞干認罪,及被發現以後,受罰的不只亞干一人,整個家族都遭毀滅。注意,亞干並非單獨的,自己負責的個人;他是為堅固一體不可分的人民的一員。
保羅就是這樣看亞當。亞當不是一個個人。亞當是全人類中的一員。因為亞當是全人類的一員,全人類因他的罪也進入了罪?。他的罪就是眾人的罪。
保羅說因了亞當犯罪,眾人都進入罪?。如果我們要在這?了解他的思想,我們必須十分確定保羅對於他說的,他自己的意思是甚麼。在基督教思想史上,常有人努力用各種不同方法解釋亞當的罪與人類的關係的這種觀念。
(甲)有的認為這段經文的意義是『每人自己就是亞當』。這實在的意義是正如亞當犯罪,眾人也照樣犯罪,亞當的罪和人類的罪之間實在沒有甚麼關係。此外,我們所能說的,只是亞當的罪為一切人類之罪的標本。
(乙)有的稱為所謂律法的解釋。這種解釋主張亞當為人類的代表,人類分擔代表的作為。不過一個代表必須為他所代表的人民所揀選,對亞當我們沒有方法這樣說。
(丙)有的解釋為我們從亞當承繼了犯罪的趨勢。這是很對的,不過這不是保羅的意思。在事實上,這不會配合他的議論。
(丁)唯一可能解釋這段經文的方法是所謂現實的解釋法,就是因為人類的團結性,一切人類實在的因亞當犯罪,進入罪中,對猶太人說來,這不是一個陌生的觀念。這正是猶太思想家的信仰。以斯得拉二書的作者對此寫得很是清楚。『一粒罪惡的種子,自最初撒在亞當的心?,到此時為止已經帶來的邪惡何等的多,在未來直到收割的日子又將帶來更多的邪惡。』(四30)。『因為第一個亞當,帶了一個惡心,犯罪並為罪所勝;這不只是他一個人,一切從他而生的人也都如此。』(三21)。
(二)第二個基本的概念是與保羅的議論有密切的關係。死亡是罪的直接結果。這是猶太人的信仰,如果亞當不犯罪,人就不會死。死亡來到這一世界乃是罪的結果。西拉赫(二23)寫?:『一個婦人是罪的開始,因?她眾人都要死。』智慧書有云,『上帝創造人原是不會死的,並且依照他自己原有的本性造他;不過由於魔鬼的嫉妒,死亡進入了這世界。』在猶太的思想?,罪和死完全連在一起。這是保羅想要說明在十二至十四節?,糾纏困難的思想。我們可以用一系列的概念,追溯在這些經文?保羅的思想。
(甲)亞當犯罪因為他破壞了上帝直接的命令
不可食禁樹的果子的命令──因為亞當犯罪,亞當,原是不死的,死了。
(乙)在摩西以前是沒有律法的;如果沒有律法,就不會有可能破壞律法;那就是說,如果沒有律法,沒有命令,就不能有罪。因此,活在亞當與摩西這一段時間內的人,在事實上犯過罪,不過不算他們有罪,因為那時還沒有律法,他們不能被譴責,因為破壞了沒有存在的律法。
(丙)不過雖然他們不能算為有罪,然而他們仍然死了。雖然他們不能被責為破壞不存在的律法,死亡仍然統治?他們。
(丁)那麼,他們為甚麼會死?他們死因為在亞當?他們是罪人。這是因為他們有份於亞當的罪使他們死,雖然那時沒有律法可破壞。事實上那是保羅的證明眾人在亞當?犯了罪。
因此,我們已經提出了保羅思想一方面的要素。因為這人類完全結合的概念,眾人可以說得在亞當?犯了罪;因為死亡為罪的結果,眾人都在死亡的掌握之中。
不過這相同的觀念,一方面可用於把人類的境況置於無可救藥的地步,另一方面相反的可以使整個境況充滿了耀目的榮耀。耶穌來進入了這種境況。耶穌向上帝獻上了完全的順服,完全的公義,完全的良善。正如眾人有份於亞當的罪,眾人也有份於耶穌基督的良善;正如亞當的罪帶來了死亡,耶穌完全良善征服了死亡,賜人永生。保羅勝利的議論,是因為人類與亞當結合一體,所以受死的判決;因為人類與基督結合一體,所以得赦而獲得生命。就是律法來了,使罪更加可怕,基督的恩典仍足以制服律法所帶來的譴責。
這是保羅的議論。站在猶太人的立場上是無懈可擊。不過這議論固然有它偉大光耀的真理,也有一個大缺點。
(甲)這缺點是這樣。假使我們假定亞當的故事是確實的,我們與亞當的關係純全是身體的關係。我們與此毫不相干;我們在此事上沒有選擇的餘地,真如一個孩童不能揀選他的爸爸。我們與亞當的關係只是身體上的承繼,我們不能揀選,也不能拒絕。這一種關係的存在就存在了,我們不能做甚麼。另一方面,我們與基督的關係乃是自願的。與基督聯合乃是一個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絕的。他能把自己與基督連合,他也能拒絕不做。這關係在實際上是十分不同的。這是在保羅議論中的很嚴重的缺點。
(乙)保羅議論的特出優點乃是這樣。保羅實在保守了這重大的真理,人類是纏繞在一種未可避免的狀況中。罪把人放置在它的權下。人沒有希望。在這種狀況中,耶穌基督來臨,祂帶來了打破舊狀況的工具。藉?祂的行動,藉?祂的品格,藉?祂的賜與,祂使人逃脫為罪支配毫無希望的狀況。我們對於保羅議論還應當說些甚麼,那就是──這是完全正確,人遭受罪的滅亡,並被基督拯救。――《每日研經叢書》
資料來源: 查經資料大全
新增日期: 2013/01/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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