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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記導讀

以斯拉記 全書

一、內容要義
本書為神的子民被擄七十年,歸回以後的第一卷史書(自主前六○六年尼布甲尼撒王第一次攻破耶路撒冷起,至五三六年古列王下詔時止(耶廿五9∼10;廿九10;拉一1∼3)。為舊約歷史書的第十卷(書,士,得,撒上,撒下,王上,王下,代上,代下,拉),本書係記載猶太人回歸故土,重建聖殿,教導律法,認罪悔改,清除雜婚,復興聖民之事。它在猶太人古希伯來文(四8∼六18;七11∼26為亞蘭文)的聖經中,與尼希米記原為一卷,至三世紀時,才把它分成兩卷書,亞力山大基督教學者俄利根Origen(A.D.185-254年)稱此二書為以斯拉記上下卷。在聖經中被擄以後的書,共有八卷(拉,尼,斯,結,但,該,亞,瑪),前三卷是被擄後的歷史書,後五卷是被擄後的先知書,讀者須知之。

二、本書著者
本書著者,根據開頭幾節,與歷代志下結尾幾節經文相同觀之(拉一1∼3;代下卅六22∼23),顯見亦為以斯拉所寫的,是以其名作為書名。以斯拉原文意義是「幫助」或「幫助者」,他是亞倫的嫡系,是大祭司希勒家的曾孫,(拉七1∼5;王下廿二8),是一位敏捷,通達,大德的文士和祭司(拉七6,12,21),且是一位卓越的解經者,據遺傳說,他也是會堂的創始人,及舊約聖經經卷的編輯者,不愧為名門望族之後裔。

三、時地對象
本書自主前五三六至四五七年間,其內容所包括的時間,約有八十年,約於主前四五七年由巴比倫返回耶路撒冷時寫成的,其對象為以色列人會眾。

四、主要信息
本書主要信息,係在重建聖殿,注意聖經訓誨,以及重整民心,對付罪惡,保守分別為聖的見證。為今日信徒,在建立教會,遵之主道,悔改除罪,心靈復興,得著美好的啟示。

五、分段綱要
本書共有十章,論到神的選民,從被擄之地回歸的情形,可分為三段如下:
  (1)古列王的詔命(一1∼11)
A、准民回歸重建聖殿……一1∼4。
B、盡還所掠聖殿器物……一5∼11。
  (2)所羅巴伯率民第一次回國(二章∼六章)(約五萬人)
A、重返故土,統計民數……二1∼70。
B、重築祭壇,獻上燔祭……三1∼7。
C、重建聖殿,竣工獻禮……三8∼六22。
  (3)以斯拉率民第二次回國(七章∼十章)(約二千人)
A、作民領袖,訓誨律法……七1∼10。
B、王降詣示,回歸治民……七11∼28。
C、二次回歸,記民之數……八1∼23。
D、金銀器物歸殿,獻上燔祭……八24∼36。
E、祈禱認罪,清除雜婚……九1∼十44。

六、重要預表
書中首領所羅巴伯,祭司以斯拉,乃基督為元首為祭司之預表(拉二2;四3;七11;來二10;弗四15;來七28)。聖殿為教會之預表(拉一3∼5;太十六18;林前一2)。

七、關係書卷
本書如前述,與尼希米記原為一卷,與以斯帖記,都是記載神的選民最後一段歷史,且與歷代志下的性質相同(參代下卅六章),這幾卷書前後應接,有非常重要的關係。

八、研讀提要
本書與尼希米記,是記述神的兒女在猶大地的歷史;以斯帖記,是記述神的兒女在外邦波斯國的歷史。這些書卷對於教會在地上最後的一段時期很有關係,初讀經者最好把這三卷書一起研讀,並且對於被擄後同時代的五卷先知書(結,但,該,亞,瑪)也要參讀研究,同時查考列王紀下(王下十三∼廿五章),及歷代志下(代下十∼卅六章),列王興衰之歷史,則對於整個以色列的衰亡與復興,遠因與後果,可獲深入的瞭解。

九、注意要點
在本書中有幾件事,是我們必須特別注意和分別認識的。
  (1)本書與前書歷代志下,後書尼希米記性質相同,神的選民因著神的恩典和憐憫,從被擄之地巴比倫,藉著古列王的詔命回歸故土(一1∼3)。他們在被擄時期,懷念故土,認清崇拜偶像是其亡國的主因,因此對於崇拜偶像之事,在猶太人歸國以後,直到主在世時,再無發生。
  (2)神藉先知耶利米的預言,是以色列人被擄七十年後,神要激動波斯王古列下詔,鼓勵他們回國建殿(一1∼2;代下卅六21∼23;耶廿九10),這事已經得了應驗(主前六○六∼五三六年)。
  (3)以色列人從被擄之地回國是分三次,第一次是由所羅巴伯率領的(二2),第二次是由以斯拉率領的(七1,6,7),第三次是由尼希米率領的(尼二5∼6)。
  (4)古列(意寶座)是波斯第一個王的名字,英勇有才能,兼任巴比倫、瑪代、波斯三國之王(B.C. 538-529年),且有許多小國誠服,猶大人住巴比倫時,亦因悅服蒙他恩惠,得以准許回國,重建聖殿。先知以賽亞說,古列是上帝的牧人,為耶和華所膏的王(賽四四28;四五1)。
  (5)在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這末後三卷歷史書中,有好些同名而非同一人的,如:有三個尼希米(拉二2;尼七7),(尼一1∼11;二1∼8;五14),(尼三16)。兩個末底改(拉二2;尼七7),(斯二5∼7,15;十3)。三個以斯拉(拉七11),(尼十二1),(代上四15∼17)。兩個亞達薛西(拉四17∼24),(拉七1∼28;尼二1;五14)。兩個亞哈隨魯(拉四6∼7;斯一2∼17),(但九1)。三個大利烏(拉五5∼6;六1∼15),(尼十二22),(但五31)。讀者須認清之。
  (6)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兩書目標相同,就是復興餘民,至於兩書的主要內容,前者是建造聖殿,後者是建造城牆,前者注重講解神的話,後者注意領導神的百姓,是其不同之點。
  (7)以色列人的回國和復興,是預表現在分散在列國的猶太人,要從各地各方歸回本國猶太地,與神和好,建立國度,成為繁榮的民族。如以色列人於一九四八年五月十四日十四時,宣告獨立了,豎立大旗,萬民歸眾,建立了國家。
  (8)尼提寧,其名原意是「充作」或「給與」,在聖經中用過十八次,在歷代志上用過一次(代上九2),其餘都在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中,這班人在聖殿中,充作祭司和利未的僕人或助手,就是殿役(拉二43;尼七46),可能就是基遍人,約書亞曾提指定他們為神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書九23)。

十、史地簡介
波斯--意馬之地,古代一小國,東至迦慢雅,西至伊南,北至瑪代,南至波斯股,地雖沙漠居多,然亦有肥沃土地,民以務農為業。波斯原係小國(結廿七10),後因漸漸強監,便成了古時大國,東至印度西境,西至埃及,南至波斯股與印度海,北至黑海、高加索山、及?海。其強盛時,迦勒底、亞述、瑪代、亞米利亞諸國,都在他的境內,大城有巴比倫,蘇撒亞瑪他。波斯人原係亞利安人,就是印度,歐羅巴等處的人,他們雖知有一神,仍不免有拜日月星辰之風俗,且實行一夫多妻之風俗,猶大人從巴比倫回歸時,波斯王古列元年,下詔重建耶路撒冷聖殿(拉一1∼4),經中所載皆指今之法斯省Fars,而非指波斯全國,波斯即現今伊朗國。

資料來源: 資料摘錄編輯自大光所出版之「新舊約聖經總論」
新增日期: 2009/03/18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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