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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節--人類與萬物同受審判

啟示錄 第20章

今天讀到的,是啟示錄關於審判的大段落中,最後一段論到審判的經文。一切不合神心意的東西,沒有一樣可以存留。

1.對人的審判:作者「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準備接受坐寶座者的審判。審判的準則是「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這裡提到是照「所行的受審判」,而不是「按他們所信的受審判」,這個準則很值得我們反思。經過啟示錄所描述的處境──逼迫和引誘──洗禮的信徒很清楚知道,單單憑著口講的信是不足夠的,他們要用行為來證明他們內心的信。

被審判的人分為兩類: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人和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人。由此可見,人最重要的行為,就是能令他的名字被記錄在生命冊上的行為。啟示錄讓我們知道,這是指到接受羔羊的寶血、獲得赦罪的行為(參1:5),以及願意以生命來堅守信仰的行為(參12:11)。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人,他們便是拒絕羔羊寶血的人,又或是不願以生命來堅守信仰的人,他們的結局是火湖。

2.對萬物的審判:這段經文不單提到對人審判,同時亦提到對萬物的「審判」,萬物受審判是因為它們的存在不合神的心意。首先,「天地都逃避」,因為神會銷毀舊的天地。舊的天地見證了人類犯罪敵擋神,以及邪惡勢力的存在。這樣的天地並不是神在創造時所期望的天地,因此,它們便不可以繼續存留,而會被新的天地所代替。其次,是死亡和陰間要受審判。它們會像其他受審判的人一樣,「被扔在火湖裡」。在這裡可以看出,死亡和陰間並不是神喜悅的東西,它們是因為人犯罪而有的,當人接受了終極的審判後,死亡和陰間便不再需要了。從這個角度看,火湖的主要作用是毀滅,而不是令人受苦,因為死亡和陰間是不可能受苦的,火湖對它們來說,是指它們會在其中被毀滅。

所有人都要面對神的審判,聽起來似乎很嚇人。但是,想深一層卻是很大的鼓勵,因為它保證了忠心於神的人必有好報;敵擋神、行惡犯罪的人必有惡報。若然未報,只是時辰未到而已。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08/11/2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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