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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黃迦勒《路得記註解》

路得記 第2章

逐節詳解



【得二1】「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

﹝原文字義﹞「親族」相知的人,熟人;「波阿斯」在他那?有能力,迅速,活潑,敏捷;「大財主」特別強壯、大有能力的豐富者,有地位的人,富裕的人。

﹝靈意註解﹞波阿斯豫表主耶穌:

(一)「親族,」豫表祂道成肉身(約一14),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7),可親可近。

(二)「波阿斯,」形容祂是『大有能力的拯救者』(『波阿斯』原文字義)。

(三)「大財主,」象徵祂有測不透的豐富,足以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

﹝話中之光﹞(一)祂親自成了血肉之體,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所以祂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14,18;四15)。

(二)在人不能,在祂凡事都能(太十九26);我們沒有一樣難處,是主不能解決的;我們沒有一個問題,是主不能作答的。

(三)我們的主是全有、全豐、全足的神,所以我們有任何的需要,都可以來向祂祈求。

(四)神所有的一切豐盛都在基督?面,你我不管有甚麼難處、缺欠、需要,只要我們與祂發生正常的關係,甚麼問題就都解決了。



【得二2】「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阿,妳只管去。』」

﹝背景註解﹞摩西的律法給予窮人拾穗的恩情,例如:收割者不能割盡田角,不可拾取遺落的穗,也不可回田?去取回忘記拿走的禾捆;這些是留給寄居的、孤兒或寡婦(利十九9;廿三22;申廿四19)。不過,並非所有地主都以恩慈對待那些有需要的人,因此路得才說:「我蒙誰的恩」,就在他的田?拾取麥穗。

﹝靈意註解﹞拿俄米豫表聖靈,亦可指在主?靈命較有長進的信徒;路得是尋求聖靈的帶領,和別人的印證。

﹝話中之光﹞(一)當路得向婆婆提出這樣的要求時,顯然拿俄米曾將神對窮人和寄居的有所應許和預備(參閱﹝背景註解﹞)的話告訴了她。所以路得去田間拾取麥穗,並不是自己想出來的一條活路,乃是表明她是一個明白聖經真理的人。一個基督徒的生活是從神的話開始的。凡在基督?的人,我們一切的行動都是根據神的話,而且是根據神已經說過的話。

(二)她的?面也必然篤定地相信神的話是為著她的,因此她就根據神這話往田間去。神的話若沒有活潑的信心與之調和,就與我們無益了(來四2)。

(三)路得說:「容我...去...」她這話說出她是主動自願的出去,可見她的信心是活潑的,一點也不被動。

(四)神的話需要靠著恩典來接受,「我蒙誰的恩」,意即如果神憐憫的話,祂必能在環境上開一條路,讓她可以在那人的後面拾取麥穗。

(五)路得一直活在蒙恩的範圍中;一個時常享受恩典的人,無論何時一開口便叫人碰著恩典。

(六)路得在正當的事上,仍先徵求婆婆的同意,她提供我們一個屬靈的榜樣:凡事應當尋求?面聖靈的許可與帶領。

(七)對糧食的需要是生命最基本的要求,能產生最大的力量,使我們不顧一切的往前去尋求飽足。今天主的生命在我們?面,這生命也有個對屬靈糧食的饑渴和需要,使我們對主生命的糧食產生極深的饑渴。對此,聖靈的鼓勵是那樣安定而有能力──「只管去!」

(八)「拾取麥穗」是一種卑微且辛苦的工作,並不是常人所樂意去作的;然而基督徒卻不可只想作『大工』而輕看『小事』,人若不能作好小事,也必不能成就大工。

(九)人若要服事神,不必是藉著大事,就是在小事上(拾取麥穗),只要憑著信心,照神所量給我們的力量,也都能得神的喜悅。

(十)一個真正蒙恩的人,他的?面必定會有一個願望:我要事奉主,我不能光接受恩典,而不來服事主。

(十一)「拾取麥穗」是為著生命的需要,是以生命為出發點的工作;服事主的工作,應當是生命的事奉。

(十二)我們應當照著神叫我們所遇見的境況,和祂安排我們各人所站的地位說話行事,而不可妄求妄想,以致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

(十三)「拾取麥穗」等同『收拾碎餅碎魚』,主不願意看到我們『糟蹋』屬靈的恩典(約六12)。

(十四)「田間」也喻指聖經;新舊約共有六十六卷,即六十六塊田地,其間滿有生命的糧。

(十五)聖經是給主作見證的;每次我們讀聖經時,要存著到主面前來的生命的態度(約五39~40),如此才能從聖經獲益。

(十六)路得去拾取麥穗之前,先向拿俄米稟告並得到許可,這也表示我們讀神的話必須借助於聖靈,因為聖靈能引導人進入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原文)。



【得二3】「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

﹝靈意註解﹞「波阿斯那塊田,」豫表聖經或主的教會,或其他可以獲得屬靈糧食的地方。

「收割的人,」豫表主的工人。

「拾取麥穗,」豫表追求屬靈的糧食與供應。

﹝話中之光﹞(一)本節的「恰巧」,連同一22的「正是」和二4的「正從」,好像是環境中的巧遇接二連三的發生在路得的身上,其實這一切的巧遇絕不是偶然的,都是神用祂手中的巧妙來引導她的(詩七十八72)!是神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

(二)一個真正有生命的基督徒,有信心跟從主的人,人生當中沒有偶然事件,都不是偶然發生的。

(三)路得是「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我們不可藐視先知的講論(帖前五20),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配受我們加倍的敬重(提前五17)。

(四)拾取主的恩典和靈糧,千萬不可嫌太零碎、太稀少,就輕忽而不樂意接受;我們應當存著忍耐溫柔的心領受所栽種的道(參雅一21)。



【得二4】「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

﹝原文直譯﹞「看哪!波阿斯他自己從伯利恆來了...」

﹝文意註解﹞「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根據亞蘭文,有的譯詞作:『願耶和華的話幫助你們!』此項意譯似乎特別強調:神的真理成為他們工作的力量,信心是生活的原動力。

﹝話中之光﹞(一)沒有我們的『恰巧』,就沒有法子引來主的「正從」;沒有我們的肯拾取麥穗,誠誠實實的作那微小的工作,那就不可能遇見你的主「正從伯利恆來」。

(二)從波阿斯和他僕人們的對話,可見他們真是敬畏神,並且是以神為生活和工作的中心的人。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乃是建立在「耶和華」的根基上,因此顯得非常祥和愉快。今日教會中人與人的關係,也必須以基督為基礎;切不可憑人的感情,更不應以利害為前提,如此才能在教會生活中顯出同心合意的美好光景。

(三)波阿斯向他僕人們祝福的話,表明他的來臨使他們感到神的同在。主耶穌是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3);我們得著祂,就是得著神。



【得二5】「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那是誰家的女子?』」

﹝背景註解﹞「監管收割的僕人,」有責任管理田?一切運作,為收割的工人提供需用的東西,以及在每天完工時支付收割工的工資。

﹝靈意註解﹞「監管收割的僕人,」在此豫表聖靈。

﹝話中之光﹞(一)「那是誰家的女子?」這就好像主對聖靈的問話。我們的主是何等關心追求祂的人。

(二)一個真正在生命?追求主的人,一個在生命?謙謙卑卑、誠誠實實事奉主的人,主必定會先看見他。

(三)我們常常忙於拾取麥穗,卻忽略了莊稼的主;我們的眼睛常常注意屬靈的糧食,而不注意主自己。

(四)這?也讓我們看見路得必定有她出眾吸引人的地方,以致波阿斯在田中眾多的女子當中,一眼就看出她來。人是看外貌,但神是看內心;我們作工的心態是否有與常人有別,是敷衍塞責呢?還是忠心、殷勤、歡樂、感謝著作工呢?

(五)主的眼目遍察全地(亞四10;代下十六9);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八3)。



【得二6】「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

﹝話中之光﹞(一)「是那...」只提『那』而不提名字,表示她成了家喻戶曉的人物,可見路得的好行為,已經傳遍伯利恆。我們是世上的光,我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4,16)。

(二)人看路得雖然仍舊是「摩押女子」,但實際上,路得因著被拿俄米引導,她已經走在一條不同的路上。今天我們雖然是出身墮落的族類,但我們已蒙了何等大的恩典,領受了聖靈的印證,且是已經跟隨聖靈走在父所應許的美地路上!

(三)一個肯殷勤在小事上忠心事奉主的人,連其他的工人也看得出他真是不比尋常。



【得二7】「『她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坐一會兒,常在這?。』」

﹝原文直譯﹞「...於是她去了,從早晨到現在,除了在棚子?坐一會兒,一直站在位置上。」

﹝背景註解﹞「屋子,」指臨時支搭的有蓋涼棚,供工人休息。

﹝文意註解﹞「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意即『請讓我跟著他們,他們甚麼時候不小心掉下一根麥穗,那一根就是屬我的』。

﹝話中之光﹞(一)我們也要做一個拾取麥穗的人,一根麥穗加上一根麥穗,一點一點的將神的恩典在我們身上儲蓄起來。只有被聖靈帶到自以為無有的人,他才能降卑做一個拾取神恩典的人。聖經說,「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五5)。

(二)「她從早晨直到如今,...常在這?。」這告訴我們,她具備了一個蒙恩的條件:殷勤。路得要把握並使用每一分鐘,以得著主自己的恩典。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我們支取神恩典的時候。我們所得的恩典有多少,就在於我們是否善於利用時間盡量多得恩典。

(三)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殷勤人必得豐裕(箴十三4)。

(四)一個真實事奉主的人,不但人看見他的時候作工,就是人看不見他的時候也作工,從早到晚不停的作工。

(五)「在屋子?坐一會兒,」工作有時,休息也有時;凡不知安息在主?面的人,必不能作好主工。讀經須與禱告並重,我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賽三十15),故常須退回內室與主交通。

(六)主喜歡我們同祂暗暗的去歇一歇(可六31)。



【得二8】「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阿,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

﹝文意註解﹞波阿斯稱路得為「女兒」,可見二人在年齡上有若干差距。

「不要離開這?,」原文是『你要捨不得(一14)離開這?』,或『你應該黏在這?』,意即這?是妳應該停留的地方。

﹝靈意註解﹞「不要往別人的田?拾取麥穗,」就是不要愛世界。

「不要離開這?,」就是要住在主?面。

「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就是要常與信徒們在一起交通分享。

﹝話中之光﹞(一)路得遇見波阿斯,是她一生最大的轉機,是她蒙大福的開始;信徒屬靈的轉機在於遇見基督,人若不遇見基督,就無屬靈前途可言。

(二)你在甚麼地方遇見主,甚麼地方就是你事奉主的範圍;事奉主的範圍不在乎大小,也不在乎人數的多寡,關鍵乃在乎你是不是被主遇見了。

(三)整個對話的開始,是由波阿斯開始的。如果我們在靈的深處遇見主,讓我們記得一件事:不是我們說,乃是主說。祂不是虛無飄渺的說,不是忽然給我們一個毫無憑據的思想,祂乃是藉著我們手中的這本聖經,一句、兩句或者更多地對我們說。

(四)路得必須先聽見波阿斯的話,然後才能照他的話去行;我們也必須有耳朵能聽見主的話,才能遵照主的話去行。

(五)「不要往別人田?拾取麥穗,」『別人的田』豫表世界或其範圍;主不願意我們信徒進入魔鬼的範圍討食,因為恐怕會拾取到一些異端邪說,或只叫魂有所享受,卻無益於靈命。

(六)不要貪愛現今的世界(提後四10),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弗五16)。

(七)「不要離開這?,」波阿斯為路得量定了作工的行動和範圍──就在波阿斯的田中──只有在主的田?,我們才能得著糧食的飽足和享受。除主之外,沒有一件事真能滿足我們。

(八)住在主?面,常與主交通,這是結果子,得主話,蒙主祝福的訣竅(約十五4~7)。

(九)「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基督徒不可停止聚會(來十25)。



【得二9】「『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喝僕人打來的水。』」

﹝原文直譯﹞「你看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不是已經吩咐男僕們不可摸你嗎?你若渴了,就到水缸那?去,喝年輕人打來的水。」

﹝背景註解﹞水是從村中的井打來的,分量有限;不是人人可用的。

﹝靈意註解﹞「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意即要我們依從那些引導我們的,且要順服(來十三17),好得到屬靈的供應。

﹝話中之光﹞(一)從波阿斯的話可以看見,支配路得的是賜恩的寶座,而不是任何人,因為她信神,所以只受神的支配。

(二)「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們只管跟隨羊群的腳蹤去,就能享受到主的豐富(歌一8)。

(三)按表面看來,路得是跟在人的後邊,但她是跟在寶座要她跟的人,她沒有自己的揀選,所以實際上,她所跟的乃是神。

(四)「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同工』最忌變成『同攻』;主的僕人最惹主憤怒的,就是『動手打他的同伴』(太廿四48~51)。

(五)「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主的僕人無論他是怎樣的有才幹、有功用,都不配得著我們的敬拜,也都不配騎在平信徒的頭上,作威作福。

(六)各人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倒要彼此相顧(林前十二21~25)。

(七)只有在主的田中才有生命的糧,只有在主的器皿中才有聖靈的水,使饑餓困乏的人得著飽足的歡欣和暢飲的喜樂。主的自己就是那一個田和那一個器皿,只有當我們住在主?面,和主聯合時,我們屬靈需要,才能得著豐盛的供應!

(八)饑與渴是人生兩項基本的需求──我們不只需要吃糧得飽,也需要喝水解渴(參詩卅六8;約六35;七37);吃飽使我們得力,喝足使我們振奮,主的供應兩面兼顧。

(九)這段話實在充滿了豐富的愛,一面有鼓勵,一面也有命令,並且這命令是為著保護我們的。這?「打來的水」,通常是為著莊稼的主。我們若和主進入真正親密的交通?,你看見主是極樂意將祂特有的那一份和我們分享的。



【得二10】「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原文直譯﹞「她就向他下拜,面伏於地,說,我是一個外國人,為甚麼竟能在你的眼?找到關愛呢?」

﹝文意註解﹞「俯伏在地叩拜,」是常用來指對國王或上級之臣服,這也是對主的敬拜(撒上十五25),原文就是整個人俯伏敬拜在主的腳前。這?是強調路得的謙卑(撒上廿五23;撒下一2)。

路得在道謝的話中,很巧妙地用了「外邦人」和「顧恤」兩個詞,它們在希伯來發音幾乎完全相同。

﹝話中之光﹞(一)路得一直不忘記自己是一個「外邦人」,所以即使是像『拾取麥穗』這樣卑微的工作,也是因著『蒙恩』,是不配得的。我們本是外邦罪人,是地獄?的材料,是不配蒙恩的,然而卻蒙了逾格的恩典。

(二)在屬靈的追求上,一旦經歷了一點點主的恩典,我們往往會落入自以為蒙主殊恩,而自高自大的情形中。因此,我們須要常常提醒自己,我們如此享恩,並非我們配得的,應當從心?把感謝和愛戴獻給那賜恩者──「俯伏在地叩拜!」



【得二11】「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靈意註解﹞「離開父母和本地,」父母代表己生命的源頭,本地(摩押地)指罪惡的世界。

﹝話中之光﹞(一)「凡你向婆婆所行的,」無論是信徒或是主的工人,從他們的家庭生活,和他們對待家人的態度,可以看出他們的信心和虔誠是否實在。

(二)「離開父母和本地,」神呼召亞伯拉罕,要他離開本地、本族和父家(創十二1);我們若要跟從主,就當捨己,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路九23)。

(三)路得的每一件隱藏的行徑都活在波阿斯的心中。所有我們為主擺上的,為主流過的眼淚,為主受過的打擊,所有受人的誤會,沒有一點主不知道的,不寶貴的!

(四)「到素不認識的民中,」按人天然的觀念,實在相當的為難;但只要有真實的信心,就能處之泰然,因為人雖不認識我,神卻認識我,我的幫助必從神而來。

(五)「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路得的生活見證,真是有口皆碑,傳遍四方。我們行事為人也當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人不只聽見福音,也能看見福音(腓一27)。

(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我們應當時常關心別的聖徒,彼此代禱,把他們的事告訴恩主。



【得二12】「『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

﹝原文直譯﹞「你來託庇在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耶和華照你所作的回報你,願你所作的從祂得著十足的工價。」

﹝原文字義﹞「賞賜」工價(包括工作的代價和信心的後果)。

﹝文意註解﹞把神形容為有翅膀是表示神的保護。這是擬人化語法(申卅二11;詩卅六7;五十七1;九十一4);描繪人之於神,如同一隻小鷹在牠母親的翅膀下尋求安全庇護。

﹝話中之光﹞(一)「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凡我們暗中作在神面前的,都必得著神的賞賜(太六1~4)。

(二)路得為著跟隨主而撇下了一切,現在神親自以祂的同在來報答她;並且不是一點點的報賞,而是「滿得祂的賞賜」。若主說是滿的,那定規是何等的豐滿!

(三)若我們真正進入幔內,在深處與主有密切的交通時,主就要安慰我們,為我們祝福,好像大祭司在天上為我們代禱一樣。「願你滿得祂的賞賜,」這是主的願望;而這個賞賜,不只是「一伊法大麥」(二17)那滿懷的收穫,並且是主將祂自己給了我們──這乃是最大的賞賜。

(四)凡信靠神的,必蒙受祂的看顧與祝福(詩卅六7~8)。



【得二13】「路得說:『我主阿!願在你眼前蒙恩;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

﹝原文直譯﹞「她說,我主阿,我在你的眼?找到關愛,因為你的話安慰了你婢女的心──雖然我連你的婢女都不如。」

﹝原文字義﹞「安慰」心被摸著,深長地呼吸(詩廿三4)。

﹝文意註解﹞「願在你眼前蒙恩,」這句話一方面表達出她的感謝,另一方面也顯示出她對自己的前途滿有信心。

本節最末一句的原意是:『你以慈愛的話語對(你)使女(的心)說話。』意即波阿斯的說話觸動了路得的心。

﹝話中之光﹞(一)主開她的心眼,看見在波阿斯的那塊田?所有的人都比她大,所有的人都能幫助她,她實在不及任何一個使女,因為那些使女只要把麥穗留點在地上,就足以成全她脫離貧乏。主今天也要讓我們看見,我們比眾聖徒最小的還要小(弗三8),每一個弟兄姊妹都能夠幫助我們。今天我們之所以豐富,乃因為基督的身體(教會)是豐富的,神的兒女是豐富的。

(二)「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我們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而要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得二14】「到了喫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到這?來喫餅,將餅蘸在醋?。』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

﹝原文字義﹞「到這?來」走近。

﹝背景註解﹞這?的「醋」是農家自己用穀物發酵製成的酸酒,是希伯來人日常的飲料。據謂麵包蘸這種酸酒的吃法,既刺激胃口,增進食慾,又具有解渴的效用。

「烘了的穗子,」將剛割下的麥穗用小火烘熟,剝去外殼便可吃。這種吃法,一方面是感恩,吃初熟的果子;一方面也是方便,新麥穗未曬乾,烤來吃特別香甜(撒上廿五18)。

﹝靈意註解﹞「你到這?來喫餅,將餅蘸在醋?,」『餅』是指主自己和主的話(約六48原文,63;太四4);『醋』是經歷苦難的象徵物(太廿七48)。將餅蘸在醋?吃,意思是要把主和主的話調進實際的生活經歷中來享用。

﹝話中之光﹞(一)吃飯的桌子是為著那些工人和僕人們的,在這筵席?有酒(醋酒)、有餅。路得是外邦人,在主的桌子上本來是沒有份的,但是主把她帶到桌子面前,讓她吃餅,並且用餅沾醋。餅代表基督的身體,杯代表基督的血,餅和杯分開了,代表死;主把祂的死陳列在這?,讓所有蒙恩的人一同有分於這桌子,彼此有交通,一同認識並經歷神的愛。

(二)『喫』特別說到交通和聯合,惟有我們『喫』下去的食物,才消化在我們?面成為我們的生命。這?不僅說喫餅,乃是說喫烘了的穗子,特別說到主經過火煉和審判而顯出成熟馨香的生命。「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原文『他們』是『他』,乃中文誤譯。那烘了的麥穗是從主手中接過來的。主自己就是那烘了的麥穗,是經過十字架的火煉的。

(三)「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主的供應真是綽綽有餘。



【得二15】「她起來又拾取麥穗,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

﹝原文字義﹞「羞辱」受傷,可指任何公開的羞辱,也可指因不正當的佔便宜而引起的難堪。

﹝話中之光﹞(一)這?說她「喫飽....起來又拾取麥穗」;只要一次嘗到和主交通甘美的經歷,必會引起我們更大的饑渴,促使我們更迫切的尋求和主中間的甜美交通。

(二)吃飽是為著作工,只吃不作的人,必不蒙主悅納(帖後三10)。

(三)「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捆中的麥穗乃是別人勞苦的成果,只要我們肯殷勤作工,祂常讓我們白白享受別人所勞苦的(約四38)。



【得二16】「『並要從捆?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

﹝文意註解﹞「不可叱嚇她,」這是十分嚴重的警告,目的在使那些收割的工人不致阻止路得得著波阿斯的供應。

﹝話中之光﹞(一)路得所得到的麥穗,其實不是路得憑自己拾得的;她雖然殷勤,但並不是殷勤使她能得著這麼多。人需要殷勤,人需要追求,但殷勤追求不一定得著,乃是追求又蒙憐憫的才能得著。如果我們得著了恩典,那是主故意把麥穗丟下來讓我們得著的。

(二)路得在遇見波阿斯之前,是一穗一穗的拾取;在遇見波阿斯之後,是一把一把的大量拾取。一個人在遇見主之後,他所吸收屬靈的豐富,遠勝過先前。

(三)主的工人應當彼此分享工作的成果(從捆?抽出來任由路得拾取),因為主喜歡祂的工人們能夠互相看顧。



【得二17】「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

﹝背景註解﹞打穀是用一枝彎的木棍,大力打在小撮麥穗上,以收取淨穀。

「一伊法,」約合22公升。

﹝話中之光﹞(一)「直到晚上,」我們當趁著白日,竭力多作主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約九4)。

(二)「將所拾取的打了,」打麥穗使穀粒脫離麥梗、殼皮,意即精煉所拾取靈糧;外面的字句往往是叫人死,?面的精意(靈)是叫人得生命(林後三6)。

(三)「一伊法大麥」,滿滿一袋是當時一個女子所能拿得動的份量。我們來到主面前時,主總是照著我們各人的度量,使我們充充滿滿的滿載而歸。



【得二18】「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

﹝靈意註解﹞本節的意思是把工作的成果都呈獻給聖靈。

﹝話中之光﹞(一)波阿斯的供應超過路得所需的,而她也何等樂意與拿俄米分享所得的豐盛。與別人分享主恩,是蒙更深恩典的訣竅。

(二)許多時候,我們失敗不是在環境艱難的時候,而是在當主給我們恩典之後,我們卻離開了主自己,以致主不能再向我們施更深的恩典。



【得二19】「婆婆問她說:『你今日在那?拾取麥穗,在那?工作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訴婆婆說:『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作工。』」

﹝原文字義﹞「顧恤」關愛,照顧(二10);「得福」願得著神的臨在、恩惠、和大能的保護。

﹝話中之光﹞(一)拿俄米的問話告訴我們應當飲水思源。享受恩典之餘,不但要感謝賜恩者,且要更多認識這位賜恩的主。

(二)作父母的人,應該留心詢問他們的孩子,每天如何度過光陰?在何處與何人作伴?學校的功課作好了沒?如此,或可防止兒童的許多放縱行為。

(三)也許人看「拾取麥穗」算不得是工作,但是從拿俄米和路得的問答中,她們兩個人都認為是「作工」;這給我們看見,工作不分大小,無論尊貴或卑賤,都是主量給我們的一份,所以都應當盡心竭力地去作。



【得二20】「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的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

﹝原文直譯﹞「拿俄米對她的兒婦說,願不斷施慈愛給活人和死人的耶和華賜福給他。拿俄米又對她說,這個人是我們的近親,是具有買贖權的親屬。」

﹝原文字義﹞「至近的親屬,」贖業至親,救贖主,意即『握有為我們救贖權利的一位』。

﹝背景註解﹞「至近的親屬,」是一個近親,例如:兄弟、叔伯、表兄弟等,他們負有雙重的責任:1.代贖回遺孀前夫的產業;2.娶遺孀為妻,所生長子,歸她前夫名下,承受所代為贖回的產業。

﹝文意註解﹞活人指拿俄米及路得,死人指拿俄米已死去的丈夫及兒子。雖然大麥的供應是對路得及拿俄米的立時恩典,但拿俄米也有可能明白「贖業至親」的律法終將實行,以致死人的名得以保存。

﹝靈意註解﹞「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豫表主耶穌的身位是神而人者(God-Man)。祂道成了肉身,成為人類的一分子,有分於我們的性情和生活,所以祂才能成為滿有憐憫的救贖主。

「恩待活人,」意即神是使無變為有的神。

「恩待死人,」意即神是使人從死?復活的神。

﹝話中之光﹞路得所注意不過是麥穗──主的糧食和賞賜,但拿俄米(聖靈)卻引我們注意那位賜恩者──波阿斯。聖靈的工作,永遠是要使我們的眼睛,從一切屬靈的恩賜轉向主耶穌這個人身上。



【得二21】「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

﹝原文字義﹞「緊隨」捨不得(一14),黏住。

﹝話中之光﹞(一)「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在主這個麥田?面,有許許多多基督的僕人和使女;換言之,基督有一個身體,我們都是這身體中的肢體,我們有許多的弟兄姊妹,就像波阿斯的那些僕人和使女們;當我們與主聯合的時候,我們就和所有神的兒女聯合,我們不只捨不得我們的主,我們也捨不得我們的弟兄姊妹。

(二)「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在追求主的事上,絕不可自滿,不要以為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乃是要竭力的追求,直到主再來。



【得二22】「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女兒阿,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才為好。』」

﹝原文直譯﹞「...女兒阿,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這是好的,免得在別人的田?被人羞辱。」

﹝話中之光﹞(一)我們試比較本章第八、九兩節波阿斯的話與第二十一節路得的話,並第二十二節拿俄米的話,就會發現路得所注意的是工作與收割,而拿俄米所注意的乃是「不要往別人田?」。我們也需要聖靈常常校正、提醒我們對主的話的認識。我們蒙恩的秘訣:積極的一面是一直跟隨主,殷勤的追求主;另一面是再不以別的來代替主,再不從世界?去尋求我們的滿足。

(二)「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按原文有『以免受他人傷害』的意思。信徒若貪愛世俗,難免受傷害。



【得二23】「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路得仍與婆婆同住。」

﹝原文字義﹞「常在一處」彼此捨不得(一14)。

﹝背景註解﹞收割季節開始於收割大麥的時候(撒下廿一9),整個收割季節持續七個星期,直至七七節(利廿三15~21;申十六9~12),收割完小麥。

﹝話中之光﹞(一)路得一直持守在卑微的地位中(「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聖靈的水只向低處流,神永遠只能賜恩給謙卑的人。並且路得最美麗的地方是一直不離開主的同在(「仍與婆婆同住」);當我們有一點屬靈的經歷,嘗到一點甘美滋味時,永遠不可停在那?,必須一直與主同住,受主教導,我們才能被引進到更深的經歷中去,直到完全。

(二)一面我們住在基督?,另一面我們則離不開弟兄姊妹。沒有主,我們不能過日子,沒有弟兄姊妹,我們也不能過日子;我們應當和他們一起追求,彼此勉勵,清心愛主。

(三)本節說出路得遵從波阿斯和拿俄米的吩咐。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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