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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聖經註釋》
約書亞記 第22章
回歸河東(二十二1∼9)
.忠心完成使命──呂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個支派的人,接受了摩西的鼓勵,遠離親友,跟隨約書亞進入迦南,與其他的以色列人一同作戰,征服迦南全地。在整個過程中,他們沒有貳心和退縮,一直忠誠擁護神的僕人約書亞而不發任何怨言。他們為了享受河東地業的特權,願意承擔戰爭帶來的代價。在這大功告成之日,約書亞表達了對他們的欣賞:ヾ他們遵從了神旨。ゝ接受了約書亞的指揮。ゞ保持了與其他以色列人的合作。々堅守了對神的信仰。
.臨別訓勉──約書亞對他們的訓勉(5)有四個要點:ヾ謹守耶和華的誡命。ゝ愛耶和華。ゞ專心倚靠耶和華。々盡心盡性的事奉耶和華。這四個要點構成了一切靈訓的骨架。他們歸回河東以後便不能再見到約書亞了,而且與住迦南的以色列人之間亦有地理上的隔閡。他們在這一種缺少靈性指導的狀態之下,特別需要約書亞的訓勉。
.臨別祝福──約書亞一方面為他們祝福(6∼8),一方面吩咐他們多帶「財物、牲畜、金屬器皿、衣服」回到故居,與族人分享。於是他們一面傷心惜別,告別他們所愛的領袖與同胞,另一面亦滿懷喜樂盼望,奔上重投妻兒懷抱的歸途。想像當時的情景一定十分感人。
祈禱 期望我也可以把約書亞的訓勉作為自己的生活指標。
「證壇」風波(二十二10∼34)
當兩個半支派的以色列人來到約旦河邊的時候,他們建築了一座高大的壇,這件事引起了一場風波。迦南境內的九個半支派立刻聯合起來,差遣了十一個代表(大祭司的兒子與十支派的軍事領袖)追上他們,要他們立刻拆毀這壇,不然便與他們開戰。原來十個支派誤會他們違反了「唯一祭壇」的誡命(申十二12∼13),在示羅的祭壇之外,另私立祭壇;或以為他們想在祭壇上向異邦的假神獻祭,經過解釋之後,誤會盡消,他們反而把建壇看為一件「美事」(33)。這一場風波具有重大的意義,對於後世以色列人的作用很大,因為它顯示了以下各點:
1. 以色列人在約書亞的帶領與教導之下,非常注意信仰的堅定與忠貞,決不馬虎或妥協。他們表明了最堅決的立場:為了保守信仰,不惜一戰!這一種表現,對後代任何投機與游離分子,都是當頭棒喝!
2. 他們從過去的失敗?面,學到了屬靈的功課。「拜巴力.毗珥」(民二十五1∼9)的慘痛經驗,尚歷歷在目;亞干的鑒戒亦記憶猶新。
3. 兩個半支派的人之所以築壇,也是為了後代的靈性需要?想。由此可見,當時全國人民上下同心地敬畏耶和華。
祈禱 願過往的失敗成為我今日行事為人的鑒戒。──《新舊約輔讀》
? 附錄 廿二1∼廿四33
前面廿一43∼45的話,明顯是原有約書亞記的結語了,何以又有這以下三章經文呢?
這三章我們稱之為「附錄」的經文,首先是為要交代那兩支派半的人,曾遵約書亞之吩咐,按照他們對摩西所應許的到河西去爭戰(參一12∼18);現在大功告成,他們應回家了(廿二1∼9)。但是,為免他們被認為是在應許之地以外的人,而不把他們當作以色列人起見,他們在約但河西築壇誌念,卻惹來了極大的風波(廿二10∼34)。
其次,編寫者對這位眾望所歸,終生敬虔服事上主的人,也以恭謹的心,將其告別的警惕話,記述下來(廿三1∼16);而這記述的正當結論,自然應是士二6∼9。但為免讀者對廿一43∼45的太平景象有錯解起見,編者又加上約書亞在示劍所講述的上主之大恩和其大能的作為,勸民專心事奉上主,並與之立約(廿四1∼28)的資料。
最後,不但如士二6∼9般的記載約書亞的死與葬,也交代以色列人從埃及帶出來的約瑟之骸骨的處理,以及祭司以利亞撒的死與葬,作為全書的結束。
一 河東二支派半的問題 廿二1∼34
從內容來看,這章經文的1∼6節和9節,與一12∼18的經文相呼應,明顯是屬於申派的編修之筆。7∼8節記述瑪拿西半支派的逸話,大概是較後之編輯的加筆。10∼34節則顯出為屬於祭典的文獻,但其背後卻有?較古遠的歷史傳統。這歷史傳統,可能是為在示羅(9、12節)的神壇和祭司,與約但河東被認為不屬應許之地的子民之兩支派半的人之「中央聖所」的爭執。
1 轉回河東 廿二1∼9
廿二1
當時…… 這又是一個不定時的敘事之開端,表明這以下的事,並非與上段有緊跟連接的關係。這意思就是,這1∼9節的故事,是一個獨立的傳統。
約書亞召了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來 有關約書亞,請參閱本書緒論之「約書亞其人」{LinkToBook:TopicID=101,Name=壹 約書亞其人};呂便人,請參看一1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5,Name=3 約書亞吩咐河東支派的人同往 一12∼18};迦得人,亦請參看一1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5,Name=3 約書亞吩咐河東支派的人同往 一12∼18};瑪拿西則請看一12{LinkToBook:TopicID=135,Name=3 約書亞吩咐河東支派的人同往 一12∼18}和十六9{LinkToBook:TopicID=210,Name=B 以法蓮的境界 十六5∼10}的註釋。約書亞之所以召他們來,為的是要對一12∼18的記述有所交代。
廿二2∼3
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遵守了 有關耶和華僕人,請參看一1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摩西,亦請參看一1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摩西所吩咐的,是記在民卅二20∼22,就是要他們帶兵器去河西打仗,等到仇敵被趕出,那地被制伏,纔可以回來。現在既然全地太平,地又分完,他們的任務當然就完成了。
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也聽從了 約書亞所吩咐他們的,不但是記載在一10∼15的話,也是在一切軍事行動中的命令,他們都遵?而行,正如他們在一16∼18所回覆約書亞的話。這?的兩節話(2∼3節),再次給我們看到申派的編寫者在這卷書上所描述的:理想的領導人和理想的百姓。
你們這許多日子,總沒有撇離你們的弟兄…… 理想的上主的子民,在橫的方面,是看顧弟兄的──不像該隱撇離弟兄之態度的(創四9)。理想的屬靈的上帝子民,是弟兄彼此相愛的(約十三34∼35,十五12、17;約壹四7∼9、12等)。
並守了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你們當守的 理想的上主的子民,在縱的方面,是盡心盡性盡力愛上主(申六5,十12,三十16等),並竭力遵守祂的律例典章的。這一切的律例典章,都包含在一個「愛」字?面了。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10;加五14)。
廿二4∼5
如今耶和華你們上帝照?他所應許的,使你們弟兄得享平安 有關耶和華你們上帝,請參看一9{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11{LinkToBook:TopicID=134,Name=2 約書亞吩咐百姓準備過約但河 一10∼11}的註釋。這所應許的平安,當然是他們所仰望的那細羅的來到(創四十九10)。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他們曾經以大衛王,以所羅門王為那賜平安者細羅的來到,歷史卻證明這想法為不正確。申派的歷史編寫者,也把希西家王,約西亞王為這賜平安者,但歷史也證明這些敬畏上主和謹遵律法的賢君,也沒有給他們帶來真正的平安。所以藉?約書亞記,他們正是使被擄中的以色列人知道,上帝曾經使約書亞帶給弟兄得享平安,待這理想的領導人再出現的時候,以色列人將再在應許之地上得享太平昌盛。存?這種理想與盼望,不但保守了被擄中的以色列人,也使流落四方的猶太人,得以保存種族和宗教直到今日。然而這所應許的平安,卻不是這世上的,是在約書亞所預表的基督?面──在祂救贖和赦罪?的平安,使人能在暴風雨的世代中平靜安穩有內心的平安,更可在離開這敗壞將殘的世界以後,得享天上迦南的平安。
現在可以轉回你們的帳棚,到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在約但河東所賜給你們為業之地 這是吩咐這兩支派半到河西來幫助弟兄得地為業的人,現在可以回轉河東的話。帳棚,固然是說明當時仍以畜牧為主的以色列人的生活方式,但在此亦表明是家園的含義。有關耶和華的僕人摩西,請參看一1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約但河,則請參看一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至於約但河東所賜給你們為業之地,則請參看十三8∼33及其註釋{LinkToBook:TopicID=195,Name=二 分配河東之地 十三8∼33}。
只要切切的謹慎遵行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誡命律法 這是申派的主要詞語和編寫歷史的主旨之言。誡命的原義,是指十誡。誡命與律法的不同處,主要在兩方面:(一)首先,誡命絕對是宗教性的法令,它是上主在西乃山以極其莊肅威嚴下頒佈的(出十九至二十章),是要求人對上主生出敬畏親愛的心,承認祂絕對的主權,並許諾全心遵守和教導兒女遵守,以便能作聖潔的國民。(二)其次,誡命是絕對明確的,不是有條件的:要求人當作的和不當作的;而不是你若怎樣,神就怎樣的。至於律法,卻有些是有條件性的,特別是在民刑律例方面。所以律法(請參看一7的解釋{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是可以包含教義學上所講的道德律(即十條誡,就是人應當怎樣對神和對人之道德原則的)、禮儀律(即敬祀上帝的禮儀、獻祭與供物、祭司的按立、袍服與職責、當守的節日等)和民、刑律例。按聖經的傳統,一切的誡命和律法,都是上帝藉摩西所頒佈的。所以約書亞會在此囑咐要切切的謹慎遵行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的。
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有關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請參看一9{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11{LinkToBook:TopicID=134,Name=2 約書亞吩咐百姓準備過約但河 一10∼11}的註釋。至於這?的整句話,請參看本章3節的註釋。
行他一切的道…… 在詩十九7∼9和一一九1∼8,已經把道,等同於律法、法度、誡命、律例、典章、訓詞和上帝的話了。因此行他一切的道,便不單是指謹遵上主的誡命和律法,乃是按照聖經的話來生活行事為人的意思。
盡心盡性事奉他 這?所說的心,並不單純的講及物質生命的人心,乃指人在心理與精神方面的活動。盡心是指人在感情、理念和意志上,要盡力而為的意思。性,並非是今人所講的男女關係,指人在宗教與倫理上的心智活動。這?性的原文是 nephesh,創二7之「有靈的(活人)」,就是這字的繙譯。新約的希臘文常將這字繙成????,切音成英文就是 psyche;中文有時繙成靈,或魂(帖前五23),或生命。原意是「內?的人」,就是令肉體的身體能活動的生命或其動力。所以,盡性指按上帝在造人時原有的旨意,竭力地去進行活動的意思。事奉的原文 `bd 之分詞或名詞,在中文繙為俄巴底和俄巴底亞,就是僕役或僕人的意思。故此事奉主是要以奴僕之心般的,惟恭惟謹地服伺上帝的意思。這服伺,包含敬拜上帝和遵祂的旨意去服務人群在內。
廿二6
於是約書亞為他們祝福,打發他們去 有關祝福,請參看八33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74,Name=七 在以巴路山築壇宣讀律法 八30∼35};約書亞,則請參看本書緒論之「約書亞其人」{LinkToBook:TopicID=101,Name=壹 約書亞其人}。這?之約書亞為他們祝福,也有舉行送別儀式的含意。在歡送禮之後,就打發他們轉回河東去了。
廿二7∼8
瑪拿西那半支派,摩西早已在巴珊分給他們地業…… 把這第7∼8節略去不讀,第9節是很自然地接上第6節的。但因第32∼34節都僅提到呂便人和迦得人,因此,下段在河西傍邊築壇的傳統故事,原先大概是只提到呂便人和迦得人的。因為最後的編輯人,也是下段之祭典文獻的作者,大概為要使這段經文與下段能聯繫在一起,故此加上了這兩節和下段的「瑪拿西半支派的人」。有關瑪拿西,請參看一12{LinkToBook:TopicID=135,Name=3 約書亞吩咐河東支派的人同往 一12∼18},十六9{LinkToBook:TopicID=210,Name=B 以法蓮的境界 十六5∼10}的註釋。巴珊,請參看九10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77,Name=2 基遍人的欺瞞與立約 九3∼15}。至於摩西分給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則請參看十三29∼31及其註釋{LinkToBook:TopicID=199,Name=4 分給瑪拿西半支派的土地 十三29∼31}。
這半支派,約書亞在約但河西,在他們弟兄中,分給他們地業 有關此項分地,請參看十七1∼13並其註釋{LinkToBook:TopicID=211,Name=C 瑪拿西半支派的得地 十七1∼13}。
約書亞打發他們回帳棚的時候,為他們祝福 這明顯與第6節為重複的記述,是後人的加筆。有關此句話的解釋,請參看第6節的註釋。
你們帶許多財物,許多牲畜和金、銀、銅、鐵,並許多衣服,回你們的帳棚去 有關帳棚,請參看本章4節的註釋。這?的帶許多財物……,明顯的與出三21∼22的話有關聯,表明是他們在河西的戰利品,見下句。
要將你們從仇敵奪來的物,與你們眾弟兄同分 這規矩,並沒有列在申典的戰爭條例(申二十章)之中,乃是大衛時代的成例(參看撒上三十21∼25,特別注意末兩節)。
廿二9
於是……從迦南地的示羅起行…… 二至十二章之進攻迦南,是以吉甲神壇為中心;十三至廿一章的分地,卻以示羅的會幕為中心。這?是表明接續前章的敘述,所以他們是從示羅起行。然而從下一段主角人物已非約書亞,也不是那常伴?約書亞在一起的祭司以利亞撒,而是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13、30)來看,這後一事件的歷史背景是較約書亞的時代為後,且是河東兩支派的人與示羅的祭司,對「中央聖所」之爭執的記述,而把這兩支派半的人之送別禮,聯結在一起而組成本章的經文。這示羅的起行,就是這兩段事件的接觸點。
離開以色列人,回往他們得為業的基列地…… 這離開以色列人,已不自覺的在字?行間,把河東的人與應許之地的迦南住地的以色列人割開了。有關基列地,請參看十二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91,Name=2 摩西擊敗的諸王 十二1∼6}。
廿二1∼9
本段經文(廿二1∼9),是呼應一10∼18,在以色列人進佔迦南,分地完畢之後,讓河東過來幫助弟兄獲得河西之地的人,可以平安的回轉家園了。但在這敘事中,申派的編寫者絕未放鬆著作的目的:囑咐以色列人謹遵上主藉摩西所吩咐的誡命和律法;也沒有懈怠於把理想的領導人和理想的百姓這主題彰顯出來。但為與下段的事件能緊相銜接起見,後段的編者也把瑪拿西半支派和這段故事的發生地點──示羅,加上並彰明出來。
2 約但河邊的祭壇 廿二10∼34
前段經文(廿二1∼9)是呼應一12∼18的話;這一大段經文(廿二10∼34)卻是呼應一1∼9的話,為要百姓剛強壯膽,謹遵律法書上的話,藉得凡事亨通順利。但這一大段原由申派編寫的經文,卻給最後的編輯者,就是祭典的作者,作了很大的修訂。譬如,使用「會眾」而不是「百姓」(12節);「首領」而不是「約書亞」(14節),多次提到「干犯」或「犯罪」的詞語(16、20、22、31節等),在在顯示出是祭典作者的手筆。不過這段經文的傳統,卻不是祭典的虛構,也不是約書亞時代的故事。其歷史背景極可能被認為不是住在應許之地的以色列人,卻在河西築壇、以致引起示羅祭司誠恐失去中央聖所的地位,而與之有爭執。為這原因,原來申派的編寫目的,是在約書亞這理想的領導人之下,顯示出是以和為貴的領導上帝子民的方式,而不是出於爭戰,以勸勉被擄時代南北雙方被擄放在外的上帝百姓以和為貴,卻給祭典編輯代之以祭司和首領去領導會眾,解決內部敬拜地點紛歧的問題。
{Section:TopicID=239}A 在河西邊上築壇之爭 廿二10∼20
廿二10
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到了靠近約但河的一帶迦南地…… 這?的呂便人,請參看一1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5,Name=3 約書亞吩咐河東支派的人同往 一12∼18};迦得人,亦請參看一1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5,Name=3 約書亞吩咐河東支派的人同往 一12∼18}。至於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卻請參看一12{LinkToBook:TopicID=135,Name=3 約書亞吩咐河東支派的人同往 一12∼18}和十六9{LinkToBook:TopicID=210,Name=B 以法蓮的境界 十六5∼10}的註釋。但這?的原義,卻不是指這兩支派半的全部人員,乃是指那些曾伴同其他以色列人,往河西為弟兄們攻打迦南地的大能的勇士(參看一12和四12∼13)。有關約但河,請參看一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迦南地,則請參看三11{LinkToBook:TopicID=144,Name=B 過河的應許 三7∼13}和十一3{LinkToBook:TopicID=186,Name=1 夏瑣王聯盟諸國 十一1∼5}的註釋。這整句話,是指這些從示羅起行(9節)的兩支派半之大能的勇士,在到達河西的約但河邊之時。
就在約但河那?,築了一座壇 築壇是為了敬拜上主。亞伯拉罕(創十二7、8,十三18等)、以撒(創廿六25)、雅各(創卅五7)等,都每新到一地就築壇。律法也吩咐人築壇以記下上主之名(出二十24∼25)。因此,這些要回河東去的以色列人,在河西築壇,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並且是可讚許的事。問題卻在於自主前第七世紀起,申典已一再的申言要有中央聖所,以致約西亞王修理聖殿時「發現」律法書之後,就嚴厲禁制地方神壇,把它們一律鏟除。祭典的作者既是祭司,就更支持申派的這一主張了。為這原因,這些河東人在河西的築壇,在申派和祭典之人的心目中,就成為大逆不道的罪了。
那壇看?高大 築壇在這經文的編寫人和修訂者看來,既是犯罪了,更何況這新築的壇,竟然是看?高大。含意是看起來,比當時的中央聖所,就是在示羅的神壇,還要高大。這就更有競爭性的意味了。
廿二11∼12
以色列人聽說……在迦南地屬以色列人的那邊築了一座壇 這敘述法,明顯的是將河東拋開在迦南地以外,也將河東的兩支派半的人拋開在以色列人之外。這就是「問題」的所在,而不單單是因為築了一座壇的問題。
全會眾一聽見 這全會眾的說法,不但是顯出為後期的祭典詞語,也顯出是「後期」的心態。因為在祭典的寫作時代,他們早已把河東的人視作外邦人。因此,這全會眾自然的就只指居住河西的以色列人了。當他們聽見這事時,又顯明是申典的寫作時代,不能容忍地方神壇,更不能容忍它比中央聖所的神壇更為雄偉。
事實上,現在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博物館最下層,仍陳列?主前第九世紀在亞拉得建築之「耶和華的殿」,是在原建築地一塊塊地拆下,而在博物館內重新裝上的。這意思就是說,甚至在主前第十世紀末,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建築聖殿以後,還沒有禁止各支派或各地方的人為上主建殿或築壇,而是在主前第八世紀末至主前第七世紀,申典的寫作和申派的熱心主張,加上耶路撒冷祭司的附和,才真正有中央聖所的出現,以致地方神壇才成為「問題」了。
就聚集在示羅,要上去攻打他們 這聚集在示羅,一方面是連接自十八章以來的敘事,也反映了在被擄時代之人的心態。原因是示羅在政治舞台上,從來就沒有扮演過重要的位置。雖然撒上的前數章,見證了會幕曾設置於此,但撒母耳每年巡迴作審判的地方,卻是伯特利、吉甲和米斯巴(撒上七16),而掃羅又在吉甲立國(撒上十一14);大衛以耶路撒冷為京都,卻把國家祭壇設在基遍(代上十六37∼40),這就是所羅門即位後,到基遍去獻一千犧牲的原因(王上三4)。南北分裂後,北國的首位君王耶羅波安建築示劍,而卻在伯特利和但安設金牛犢(王上十二25∼30)。
從上面的敘述可知,被擄時代的以色列人,認吉甲、基遍和耶路撒冷,是南國人的聖地(原因是南北分裂後,便雅憫附從猶大國,吉甲和基遍也被認為是南方人的聖地了);示劍、伯特利和但,則被認為是北國人的聖地。惟一中立,而在被擄時代仍被南北雙方的以色列人可以接受的聖地,便是示羅。所以,全會眾是聚集在示羅,為要去攻打那不按「摩西律法」上所記,有悖「中央聖所」法例之高大神壇的建築人了。
廿二13∼14
以色列人打發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 這?的cs9以色列人(請參看一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卻是指居住河西,就是迦南地的雅各的子孫。祭司以利亞撒,請參看十四1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202,Name=1 緒言 十四1∼5}。非尼哈的原義,是銅嘴或蛇嘴的意思;表明他很會說話。這位非尼哈,並不是祭司以利的兒子(撒上一3,二34),也不是以利亞撒的父親(拉八33),而是一位極有名望的人:他是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的兒子(出六cs1625),曾刺殺心利與哥斯比,而使上主怒氣所降的瘟疫止息(民廿五6∼15),並曾與摩西所打發出征米甸的軍兵同往(民卅一6起),又曾為以色列人求問可否攻擊便雅憫人(士二十28),甚至他父親以利亞撒死後的葬地,還是他所得的以法蓮地之一座小山(書廿四33)。所以,怪不得他會在此被付以重大的使命,因為詩人都稱讚他是永遠算為義的人(詩一○六30∼31)。
去見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 請參看第10∼12節的註釋,便可知道要去見他們之人的背景和其使命的不凡了。
又打發十個首領……同去,……每支派一個……都是……軍中的統領 不但打發了一個能言善講而有名望的祭司作和平的使者,也要十個軍中的統領同去。以現代的術語來說,就是實力外交:以核武和星球大戰的姿態,放出那飛翔的和平鴿子。
廿二15∼16
他們到了基列地……對他們說 這表明是在河西的神壇建竣,兩支派半的大能勇士早經旋鄉,這些特使紆尊降貴到河東的基列地來,向兩支派半的人說話。請注意,這?沒有說明實址也沒有顯出是向當地領袖之言,表明這傳統已屬遠古,無法詳述。
耶和華全會眾這樣說 有關耶和華,請參看一1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會眾,請參看十八1{LinkToBook:TopicID=214,Name=A 緒言 十八1∼10}及本章12的註釋。耶和華全會眾,是表明在上主名下立約同盟的整體。他們是代表這整體來對這兩支派半的人說話。
你們今日轉去不跟從耶和華,干犯以色列的上帝…… 用這樣嚴厲的話指責河東兩支派半的人之原因,是他們為自己築了一座壇,而且「那壇看?高大」(10節)。我們已在第10節的註釋中顯出,若這歷史的傳統是發生在希西家王以前,根本就不是「問題」。但因申典在申十二13∼14等處規定要到中央聖所敬拜,而祭典亦在利十七8∼9附和此說,這原來不是問題的事,在南國獨存和被擄的時代以後,就成了干犯上帝和不跟從上主的大罪了。
廿二17∼18
從前拜毗珥的罪孽,還算小麼 注意這?的拜字,是和合本上所加的。毗珥的原義是裂縫的意思。這原是約但河東摩押境內的一座小山,巴勒曾領巴蘭到那?(民廿三28)。為這原因,以色列人在什亭與摩押女子的淫亂,以致隨從她們而與巴力毗珥(就是毗珥的土地神;巴力原義為主或丈夫的意思,是迦南一帶人的神名)連合,以致觸動上主的怒氣,被認為就是巴蘭教唆巴勒敗壞以色列人的詭計。還算小麼的含義,就是大罪。這毗珥的罪孽,是記在民廿五章之敬拜他神之罪,因河東兩支派半的人之建壇,就暗示是這種罪孽了。
雖然瘟疫臨到耶和華的會眾,到今日我們還沒有洗淨這罪 按民廿五章的記述,顯然因這與摩押女子一同向她們的神獻祭和跪拜的事,已使瘟疫發作,並且死了二萬四千人,這種傷害百姓的罪惡,至今還未泯滅──藉此敘述,顯然亦將非尼哈襯托了出來。
……你們今日既悖逆耶和華,明日他必向以色列全會眾發怒 這是有前車可鑑的:當可拉黨叛逆的時候,上主要摩西亞倫離開會眾,好在轉眼之間把他們滅絕;摩西亞倫的代禱是:上主、萬人之靈的上帝阿,一人犯罪,你就要向全會眾發怒麼?(民十六20∼22)。以色列人跪拜巴力毗珥的時候,上主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民廿五2∼3)。這一切既是事實,非尼哈和眾首領就警告河東兩支派半的人,因他們另外築壇,不守律例,則必惹來上主對全以色列人發怒,使他們遭災殃。
廿二19∼20
你們所得為業之地,若嫌不潔淨,就可以過到耶和華之地 這是從善意方面去解釋:認為河東兩支派半的人,覺得河東有異教的污穢,所以要在河西築壇。若果如此,就不如完全不住河東,過到河西敬拜上主之地來居住。
就是耶和華帳幕所住之地,在我們中間得地業 這首句仍然認定示羅為中央聖所(參看十八1),也把會幕代替神壇,而不容有其他神壇的存在。下句是表示寬容大方,可以接納對方到河西來得地業。
也不可悖逆耶和華,也不可得罪我們,在耶和華我們上帝的壇以外為自己築壇 這是一針見血的話:不容許在中央聖所之外,有別的神壇之存在。若建造別的神壇,就是悖逆上主,也是得罪我們!原因是,一人犯罪,全會眾將遭殃,正如在下句所說明的:
從前謝拉的曾孫亞干,豈不是在那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就有忿怒臨到全會眾麼 有關此事的底末,請參看本書第七章及其註釋{LinkToBook:TopicID=163,Name=1 亞干犯罪 七1∼26}。就是因一人犯罪,不獨一人死亡,所以為拯救河西的以色列人免於消滅,他們才會老遠跑到這?來游說他們改過自新。
這以上的含意是很明顯的:不獨為宗教的熱誠,也為民族的生死存亡大事,所以他們才會興師問罪,不過,先禮後兵,是申典戰爭條例上的明訓(參看申二十10∼15)。
廿二10∼20
按現有經文的記述,是那些到河西助戰的河東兩支派半的大能勇士,從示羅起身回河東時,竟在約但河靠西岸處築了一座高大的壇,惹起河西以色列人的猜忌,而?集示羅,要去攻打河東的人。不過,他們先禮後兵,派了一位名重一時而能言善講的祭司非尼哈,伴隨?十支派的軍中統領去見河東的人。他們指出河東的人築壇之事,不但違背上主律例,悖逆上主,且會遭致上主怒氣發作,使全以色列人滅亡,這是有歷史可鑑的事實。為此,他們的來意是要河東的人改過自新,若嫌河東因屬異教之地不潔,就可搬到河西上主會幕所在之地來居住,而不可另行築壇干犯上主和得罪眾以色列人。
以上是表面的事實。在被擄時代,申派和祭典編修的這番話,明顯的是在勸勉擄放在外之民,不可隨從別神,也不可另行築壇敬拜。若認擄放之地為不潔的異教之地,就該打算回迦南應許之地去居住。這也是編寫者要強調示羅為會幕之所在,而不使用南方人或北國人之聖地為會幕所在地的原因。事實上,申派歷史的著作時代,是在約西亞王之後至被擄期間;而祭典的著作時代,卻在被擄的末期和回國時代之初。這就正與歷史背景相切合。
{Section:TopicID=240}B 河東之人的回答 廿二21∼29
廿二21
於是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回答以色列軍中的統領說 從本章25、32∼34節的經文來看,這故事的歷史背景是對付呂便人和迦得人的。全段經文(10∼34節)之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均可能是後人的加筆。另一方面,從這節話的記述來看,實際到河東去見呂便和迦得兩支派之人者,亦可能僅是以色列軍中的統領。因為這事的發生,可能是在北國被亞述人擄掠之後,部分逃離北國而住居河東的人,曾與河東的人在約但河西岸築壇,致惹此申典寫作時代之人的忌怒,而派了軍方統領去作先禮後兵之舉。非尼哈之名所以會在這個故事中出現,一來是編寫者為使此故事與約書亞的時代相接近,二來是因他的名望(請閱13節的註釋),三來是他的名字的含義為有能言善講的意思,而再來是可能在那些統領中,亦有人的名字是非尼哈,卻並不是亞倫的孫子。因為他們之間已相隔了數百年了。
廿二22∼23
大能者上帝耶和華,大能者上帝耶和華,他是知道的 若按原文直譯,這?的文字應是:「萬神之神的上主,萬神之神上主是知道的。」這原文的含義並不表明說話者為接受多神信仰,而是文字歷史上的一種古遠形態。另一方面,以色列人的老祖先,不但是敬拜他神者(這「他神」的原文為複數,即多神),如創卅一30,卅五2、4;士十八24和書廿四2等所申明的;也是承認他神的存在者,如詩八十二1;書廿四14、21、23等所顯示的。不過,和合本的這譯法,卻更能表達上帝的原義(請參看cf4 一9有關上帝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有關耶和華,請參看一1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知道的原義,不但可作了解、明白、穎悟等解釋,亦有深入體會的意思。創四1的「同房」,原文就和這?的知道為同一個字。可見這兩支派半的人,不但說明上主是全智全能,也表示祂是全知的。重複申述這大能的神上主之名的原因,乃表達莊嚴和重要的含意:他們是莊重的在呼神作證。
以色列人也必知道 這是將責任回敬在來客身上,意思是你們必然了解的。
我們若有悖逆的意思,或是干犯耶和華,願你今日不保佑我們 這是起誓形態的說法,表明絕無悖逆或干犯上主的意思。否則的話,願上主懲罰不予保佑。
……為自己築壇,要轉去不跟從耶和華,或是將燔祭、素祭、平安祭獻在壇上,願和華親自討我們的罪 這也是起誓形態的話。這話包含兩方面:(一)並無轉去不跟從上主,如來客在16節所攻訐的。(二)這壇也不是如中央聖所之功能般的為獻祭用的。有關燔祭,請參看利一章;素祭,利二章;平安祭,利三章。討罪,亦即懲罰其罪惡的意思。
廿二24∼25
我們行這事並非無故,是特意作的 這是說出他們築壇之真意所在:
恐怕日後你們的子孫對我們的子孫說,你們與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有何關涉呢 這樣的事,在申典和申派歷史編修的時代,是已經發生了的。河西的以色列人,已不自覺地把河東的支派不當作以色列人,認為他們是異教之地的人,正如我們在本章11∼12節的註釋中,一再說到的。
因為耶和華把約但河定為我們和你們這呂便人、迦得人的交界,你們與耶和華無分了 有關耶和華,請參看一1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約但河,請參看一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3,Name=1 上主命令約書亞征服迦南 一1∼9}。這?只是提到呂便人和迦得人,故此我們在21節的註釋中所說,這故事的歷史背景,原來只涉及這兩支派,而瑪拿西半支派乃加筆,為使與上段經文連接,是極有其可能的。這句話仍是承接上句的恐怕。既然上主將約但河為你我之界,恐怕你們的後裔就會對我們的後裔說:你們是不屬上主之人──不在此支派同盟之中的一分子。
這樣,你們的子孫,就使我們的子孫,不再敬畏耶和華了 這是為宗教的純正起見;藉免地界之隔,而使信仰有別。也藉免你們的子孫,絆倒我們的子孫之謂。這是再次將可能發生的責任,交在對方的身上去了。
廿二26∼27
因此,我們說,不如為自己築一座壇…… 這是免得你們責任太大,負累了我們,所以我們才決定築壇的意思。
不是為獻燔祭,也不是為獻別的祭,乃是為你我中間,和你我後人中間作證據 我們築這壇的目的,不是要在其上獻祭,是要作證據。這證據的原文 `e{d,不但見之於創卅一47∼48,也有把亞蘭人拉班和雅各在基列立約的歷史背景拉上來的含義。事實上,本章13節告訴我們,這對話的地方是在基列。基列不但是拉班與雅各堆石立約的所在,而基列的原義就是岩石的意思。另一方面,將基列的原文 gil`e{d 拆開來,頭一個字 gil 來自 ga{lah,就是打開、顯露、揭示或啟示的意思。而第二個字 `e{d 就是見證或證據的意思。所以這?也有將基列地的人,和這壇的證據,作舞文弄墨地描述的含義──這壇是要揭示證據,證明我們基列人為立約同盟之以色列人,是敬拜上主者的子孫。
好叫我們也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平安祭和別的祭事奉他,免得你們的子孫,日後對我們的子孫說,你們與耶和華無分了 就是因為要證明我們是在上主面前為立約同盟的以色列人,所以我們才會有權利去中央聖所獻祭和事奉祂。有關事奉,請參看本章5節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237,Name=1 轉回河東 廿二1∼9}。更要緊的,是免得你們的子孫把我們的子孫,拒於上主的門外。
基列人是否為上主子民的問題,也許在南國獨存的後半期和被擄時代,都可能是一個頗受關切的問題。因此這章經文,才會在約書亞記寫成以後(見第廿二章前面,本書第三部「附錄」之序言{LinkToBook:TopicID=235,Name=? 附錄 廿二1∼廿四33}),又要不憚煩難的寫出,作為本書附錄頭一章的原因。
廿二28∼29
所以我們說,日後……我們就可以回答說,你們看我們列祖所築的壇,是耶和華壇的樣式 這壇不是為今日,是為日後。日後若你們河西的人說我們河東的人,是不屬立約同盟的以色列人,我們的子孫就可以指?這壇為證,證明這是依照上主的壇之樣式而建造的。所以,這壇並不是為獻燔祭,也不是為獻別的祭,是為作你我中間的證據。正因為是為作證據之用,所以經文才一而再,再而三的說明不是為獻祭之用(見23、26、28、29節)。也因為是作證據(`e{d)之用的,所以可能是用堆石(gil`e{d,即基列)之法建造的,正如出二十25所說的。為這原因,它才是耶和華壇的樣式,並且看?高大(10節)。原因是要使這壇成為見證之堆(這也是「基列」的含義)。
……我們斷沒有這意思 再四的說明,他們絕無意把此壇作獻祭之用,也不是悖逆上主,要轉去不跟從祂。他們仍然會去中央聖所,就是耶和華我們上帝帳幕前的壇敬拜和獻祭。
廿二21∼29
河西的代表,特別是軍中的統領,既作了長篇的指責,河東的人也在此作長篇的申辯。在這申辯之中,他們再三的說明這壇之建築,其功能不在用於獻祭,亦即是不用來作敬拜,是藉此有一個確切的證據,證明河東的人亦屬支派同盟的肢體,他們有權利到中央聖所去獻祭和敬拜,因為這壇就是按上主的律例之樣式所建造的。為這原因,也就證明他們不是有悖逆上主或是轉去不跟從祂的意思。
{Section:TopicID=241}C 問題得解決 廿二30∼34
廿二30
祭司非尼哈與會中的首領,就是與他同來以色列軍中的統領 有關祭司非尼哈,請參看本章13節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239,Name=A 在河西邊上築壇之爭 廿二10∼20}。至於以色列軍中的統領,則請參看本章14{LinkToBook:TopicID=239,Name=A 在河西邊上築壇之爭 廿二10∼20}、21{LinkToBook:TopicID=240,Name=B 河東之人的回答 廿二21∼29}節的註釋,特別是請注意後一節的註釋,藉以了解歷史的背景。
聽見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人所說的話,就都以為美 這?的瑪拿西人,並無半支派的說法。極可能亦如前述各有關節數,為後人加筆。聽見……所說的話,即指前面21∼29節的申辯。都以為美,就是不但同意他們的意見,而且有讚賞的含義。
廿二31∼32
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 七十士譯本在本節和下節,均無以利亞撒的兒子,而完全與上節(30節)一樣。這也增強我們在第21節註釋中,所講述的歷史背景的主張。
今日我們知道耶和華在我們中間,因為你們沒有向他犯了這罪 這是讚賞河東之人回答的感謝上主之言。這罪所指的,是觸犯中央聖所的律例,正如申十二13∼cs1614等經文所指出的。河東的人既不把這壇作為獻祭與敬拜之用,就沒有向上主悖逆,也就沒有犯罪了。
現在你們救以色列人脫離耶和華的手了 上主是忌邪的上帝,不容許人敬拜他神。河東的人既然沒有築壇敬拜他神之意,又不是觸犯上主藉摩西所頒佈的律例(中央聖所的條例),以色列人就不致遭受上帝的怒氣,這就是救以色列人脫離耶和華的手,而這也包含他們不必兄弟相殘的進行戰爭了。
……回往迦南地,到了以色列人那?,便將這事回報他們 這傳統並無提到示羅作為回報之地,也增強我們的猜測,認示羅為被擄時代南北雙方的擄民均可接受的中立聖地(請參看12節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239,Name=A 在河西邊上築壇之爭 廿二10∼20})。他們是回往迦南地,並且是到了以色列人那?,這些詞句,也再次的不自覺地顯出將河東的人,拋開在上主之國的含意。
廿二33∼34
以色列人以這事為美 這是獲得回報的信息以後,居住在河西的眾以色列人,也同意並讚賞河東之人的此舉了。
就稱頌上帝,不再題上去攻打呂便人,迦得人,毀壞他們所住的地了 這句話給我們看到四項要事:(一)他們向上帝獻上感謝的禱告,因為問題得到和平的圓滿解決,而且超出人意。(二)上去的含義,固然可以指由示羅上去。但示羅是在以法蓮山地,到基列是東行。因此,這上去就極可能正如我們在前面講述的,是南國獨存的時代,由猶大北往,才真正的是上去了。(三)這?和下節,均僅提呂便人和迦得人,就正如我們所推測的,這歷史的背景,是北國被擄後逃到約但河東的人,在基列地原被認為是呂便和迦得支派之住地寄居,而到約但河西猶大的區域築壇,以致惹來這風波。(四)是他們原先計畫攻打這兩支派的人時,曾要按申命記所述對待敬拜他神之城的條例,盡殺其人民牲畜,用火將城和其中財物燒盡,使之成為荒堆(申十三12∼18)。
呂便人、迦得人,給壇起名叫……。意思說,這壇在我們中間,證明耶和華是神 和合本在這節,因?後面的話,而按敘利亞文的譯本加上了證壇。但忠實地在這兩字旁邊加點,表示原文無此兩字。因此,學者都同意,這壇的名字,是給敬虔的抄經者有意漏去的。有的學者猜測,原來的名字可能是基列的壇,或其他可能的名字。鑑於亞拉得城在主前第九世紀所建的殿,既稱為上主的殿,我們的猜測則是這?的壇的原來名字,也是上主的壇。因為在28節已清楚的說:「是耶和華壇的樣式」。這「上主的壇」的名字,後來因申派和祭典對中央聖所的極端重視,誠恐此名遭人誤會為中央聖所,或與中央聖所有競爭的地位,所以就敬謹的有意漏去此名字。名字是漏去了,但最後的話,意思說,這壇在我們中間,證明耶和華是上帝,亦可證此壇名為上主的壇。
廿二30∼34
經過河東的以色列人詳細的解釋之後,河西派來的代表甚感滿意和讚賞他們築壇的動機,並感謝他們沒有觸怒上主,也挽救了以色列人的性命,然後就回迦南去,向差他們的以色列人報告此事。河西的眾以色列人聽到這報告後,也向上帝感恩,而取消了攻打河東之舉。問題圓滿解決了,但這壇的名字,卻在經文上留給後人一個未能解決的問題。不過,我們的猜測乃是:河東的人原來所給這壇的名字,就是上主的壇。──《中文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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