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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洪同勉《天道聖經註釋──利未記》

利未記 第9章

榮耀彰顯的日子(九1∼24)

 .作祭司的準備(1∼7)──雖然摩西已照神的指示膏立了亞倫為祭司,但亞倫還沒有執行其職務,一連七天日復一日地獻上贖罪祭和燔祭,一直到第八日才開始執行祭司任務。可見神選召人的原則,必須先有充足心靈和恩賜的準備,才投入服務。摩西在曠野四十年;大衛幼年的放羊生涯;撒母耳孩童期如何照料會幕;保羅三年在阿拉伯曠野;耶穌也三十年在家盡兒子之責,這些事實指出,事奉除熱誠衝動外,還得「照耶和華所吩咐的」(這兩章共用了十五次)好好準備。

 .作祭司的職務(8∼21)──亞倫承受祭司職分後第一個任務,也可以說是祭司獨特的工作,就是為百姓獻祭。亞倫先為自己,再為百姓獻上贖罪祭、燔祭(16)、素祭(17)和平安祭(18)。這四祭總括了他將來所要履行的職分,引導百姓知罪悔改,以生命去見證神,將神的恩典與別人分享。特別留意這些祭的次序,人必須先反省和委身予神,才能論事奉。

 .作祭司的目的(22∼23)──這段聖經記載了亞倫兩次的祝福,第一次是獻祭之後,站在祭壇向百姓舉手祝福,才由臺階下來。第二次與摩西在會幕?朝見神之後出來,再次祝福。顯示祭司的工作不論獻祭或尋求神,總帶?使人得福的目的。

 .作祭司的結果(23∼24)──當人接受神的呼召全然委身時,就有兩個結果:

  ヾ 神的榮光顯現。神曾預言榮光顯現的條件是行神所吩咐的(6),可見祭司委身事奉是神所喜悅的;

  ゝ 祭司事奉得見神榮耀,「都歡呼俯伏在地。」

思想 請思想神向百姓顯現時的榮耀,及屬神子民的福氣,並對照你今日的生命。──《新舊約輔讀》



B 亞倫首次獻祭蒙悅納(九1-24)

這章記述以色列會眾第一次在祭司領導下正式的獻祭。不錯在前一章,已經有獻祭的記載(利一至七章只是獻祭的啟示)。但全會眾只是觀眾,見證亞倫和他兒子獻上祭物。所以在第八章,全會眾只在導論時出現一下(3-5節),不再提及,連在第一天承接聖職完結時,摩西只吩咐亞倫和他兒子留在會幕七天(33節),卻沒有交待開始時招聚了的會眾,好像他們消失了一般,也不用打發他們回家。然而第九章會眾再次出現,多次提及以色列眾長老,以色列人,全會眾和百姓,並且自始至末他們都參與獻祭,在下半章更是獻祭者。這是他們敬拜神禮儀的開始,而美妙的結果,給以色列人信心,有把握繼續的敬拜蒙神悅納。



文學結構

上文介紹八至十章的文學結構時,可以發現本章結構與前一章類似,本章可分析如下:

1-4 摩西吩咐亞倫和會眾

5-6 亞倫和會眾順從吩咐

7 摩西吩咐亞倫

8-21 亞倫順從吩咐

8-11 獻上為自己獻的贖罪祭

12-21 獻上其他的祭

22-24 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

全章教訓可從包含句式(inclusion),開始和結束句子將本章主題帶出:耶和華顯現(4、6、23節)。



經文字句釋義



摩西吩咐亞倫和會眾(1-4節)

1到了第八天,摩西召了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的眾長老來,

2對亞倫說,你當取牛?中的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都要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3你也要對以色列人誽,你們當取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又取一隻牛犢,和一隻綿羊羔,都要一歲沒有殘疾的,作燔祭。

4又取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作平安祭,獻在耶和華面前。並取調油的素祭,因為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

1.到了第八天 這是利未記的第一個日期的記載。按猶太傳統,這天是尼散月初一日,即新年正月初一,但這看法缺乏經文支持,並且與出四十2、17正月初一豎立帳幕不能配合。因為出埃及記結束時,只提到會幕立了起來,一切物品包括祭壇都安放在適當位置,但還沒有祭司可以負責獻祭,而祭壇尚未膏抹成聖,不能使用。所以最合理的解釋,就是這第八天是會幕豎立後,經過七天承接聖職禮(八33),即出埃及後第二年正月初八日,那天是以色列民族團體敬拜生活的正式開始。

以色列的眾長老 比照第3、6、7節,眾長老是以色列全會眾的代表。

2.對亞倫說:你當取牛?中的一隻公牛贖作贖罪祭 這節並沒有像下節百姓的贖罪祭那樣說明是一歲大的,但公牛犢 A@B, ln,[e rqB; `e{gel ben-ba{qa{r參照創十七7-8的描述,是一隻又嫩又好的幼牛,猶太傳統認為單獨稱為 ln,[ e{gel時才是指一隻大的牛犢(3節;彌六6),因為舊約只有另外這兩次用公牛犢獻祭,都附註是一歲 hn;v; A@B, ben-sha{na{h的,所以這節的公牛犢是兩歲大的(Rosh ha-Shanah 10a)。至於為甚麼這天亞倫和會眾獻公牛犢 ln,[e e{gel,而不是一般的 rq;B; A@B, rM par ben-ba{qa{r(利四3、14),可以有兩個解釋:(l) ln,[ e{gel和 rM par是同義詞,1那麼本章亞倫和會眾所獻的就是普通的贖罪祭;(2)利四章是為大祭司和會眾犯了某些特別的罪而設的贖罪祭指示,這處經文卻是特別的贖罪祭,是亞倫和會眾第一個贖罪祭,並不是為任何特別犯的罪而獻的,所以用不同的公牛犢。

3.和一隻綿羊羔,都要一歲沒有殘疾的,作燔祭 利未記一章論燔祭,如果任何人欲獻羊,就要用綿羊 bv,K, keshv或山羊 @[e e{z,但本節卻是綿羊羔 cb,b, kebesh,所以這不是普通的燔祭,而是在特別節日中,團體獻的燔祭(廿三18;民七15,十五5,廿八11,廿九2;代上廿七21;代下廿九32;拉八35等)。

4.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 所有的譯本都跟隨LXX將 ha;r\niiiii iii i} nir~a{h當作分詞 ha;r\ni nir~eh辦,作耶和華將要顯現。但正如溫恆指出,MT這動詞是不尋常,因為 ha;r; ra{~a{h的被動(Niphal)完成式甚少是指將來發生的情況,2所以應該是耶和華已經顯現的意思。對這動詞可以有兩個解釋:(1)將完成式 har]ni nir~a{h耶和華已經顯現視為「先知性的完成性」(prophetic perfect),3在摩西預言眼光中,耶和華已經進行顯現的行動,到適當時機,就具體的表達出來;(2)耶和華已經顯現指透過亞倫七天承接聖職禮,以色列人看見祂僕人的尊榮,就看到耶和華的榮光。



1 Noth, Leviticus, p.77.

2 Wenham, Leviticus, p.148 n2.

3 Hobart E. Freema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ts(Moody, 1971) pp.122-123.



會眾順從吩咐(5-6節)

5於是他們把摩西所吩咐的,帶到會幕前,主會眾都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

6摩西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所當行的,耶和華的榮光就要向你們顯現。

6.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所當行的 這句子與摩西在承接聖職禮第一天對會眾說的一樣(八5),可說這是當行的事的下半部,所以七天承接聖職禮目的不是單使亞倫得榮耀,那只是要預備的功夫,好使他可以完成當行之事的下半部份,就是本章所記載的獻祭。

耶和華的榮光就要顯現 這句要思想兩個觀念。首先,就要顯現中文是必顯現(廣東話譯本)的意思,但 ar;yew] w#ye{ra{~是祈願句(jussive)說出一個可能的情況,而不是必定的後果,所以戈登說:「榮光就要(譯按:意即必定)……顯現:實際上最後的子句是『榮光就會(譯按:意即非必定)顯現』。」4摩西並非告訴會眾,只要你們獻上這樣的祭,耶和華就必定向你們顯現,摩西乃指出行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就產生一個耶和華可以向你們顯現的情況,這是近代英文譯本的翻譯that the glory of the Lord May appear to you.5

耶和華的榮光 榮光 dwObk; Ka{bo^d動詞意思是重,或引伸出來的尊重,但名詞差不多都是指富貴豐盛的表現,顯示人物的偉大,所以耶和華的榮光就是神向人顯現時的炫目光輝,在舊約出埃及的經歷中,就是隨?以色列人的雲柱火柱,但這節所指的是在特殊境況下,那些更威嚴的表現,例如西乃山的雷轟閃電(出廿18),立會幕時雲彩充滿(出四十34),奉獻聖殿的雲(王上八10),以賽亞所見的煙雲(賽六4)或新約牧羊人所見的榮光(路二9),耶穌登山變像的彩雲(可九2-8)等。



4 戈登,「利未記」,p.175.

5 NIV, NASV, NEB, NAB, JB.



摩西吩咐亞倫(7節)

7摩西對亞倫說,你就近壇前,獻你的贖罪祭,和燔祭,為自己與百姓贖罪。又獻上百姓的供物,為他們贖罪,都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7.你就近壇前,獻 由八1至此處,負責獻祭的是摩西,亞倫和他兒子還不能上到祭壇,直到這節摩西的吩咐,他才敢就近祭壇。亞倫這時正式開始大祭司的職責,本章的獻祭(8-24節)是亞倫首天的獻祭任務。

獻你的贖罪祭和燔祭,為自己與百姓贖罪 因為本節回應第2至4節,將亞倫獻的兩種祭:贖罪祭和燔祭,和會眾所獻的供物:包括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和素祭分別提說。而且下句說又獻上百姓的供物,為他們贖罪,所以NEB照?LXX的翻譯,認為既然下句才是為百姓贖罪,這句就不可能是為自己又為百姓贖罪,所以翻譯為並為你們的家贖罪。不過這樣更改經文是不必要的;(1)本段經文也沒有說要為亞倫和他兒子的家獻祭,更改字句產生新的解釋困難;(2)為…贖罪 d[Bi rM,Ki kipper baad的句式是一至八章所末見的(前八章只用 rM,Ki kipper或 l[ rM,Ki kipperal)。除此處外,本書只在十六章贖罪日的贖罪儀式?運用(十六6、11、17、24), d[B baad是為了…的緣故,希臘文翻譯為 uJper huper,所以這節所提的贖罪祭和燔祭,並不是做在亞倫和會眾身上或代替他們贖罪,像四、五章的贖罪祭那樣(那些經文的贖罪是 l[ rM,Ki kipper al),本句視亞倫獻祭與全會眾息息相關,為了以後能替會眾的緣故,亞倫要獻上贖罪祭和燔祭,而會眾贖罪的基礎在乎亞倫的獻祭,所以希伯來文這句可翻譯為為了你自己的緣故,也就是為了百姓的緣故,你要行贖罪禮。將亞倫代表百姓的身份顯示出來。

贖罪  rM,Ki kipper在這節不可能是除掉罪的意義,因為亞倫除了贖罪外,還獻燔祭,而百姓的供物更包括燔祭、平安祭和素祭(3-4節),這些祭的獻上並無贖罪的含意,這樣可以翻譯為代替(四20註),承接上述的觀念,亞倫是為了百姓的緣故,成為代表,開始代替以色列人獻一切的祭。



亞倫順從吩咐(8-21節)

8於是亞倫就近壇前、宰了為自己作贖罪祭的牛犢。

9亞倫的兒子把血奉結他、他就把指頭蘸在血中、抹在壇的四角上、又把血倒在壇腳那?。

10惟有贖罪祭的脂油、和腰子、並肝上取的網子、都燒在壇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11又用火將肉和皮燒在營外。

12亞倫宰了燔祭牲、他兒子把血遞給他、他就灑在壇的同圍。

13又把燔祭一塊一塊的、連頭遞給他、他都燒在壇上。

14又洗了臟腑和腿、燒在壇上的燔祭上。

15他奉上百姓的供物、把那給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宰了、為罪獻上、和先獻的一樣。

16也奉上燔祭、照例而獻。

17他又奉上素祭、從其中取一滿把、燒在壇上、這是在早晨的燔祭以外。

18亞倫宰了那給百姓作平安祭的公牛、和公綿羊、他兒子把血遞結他、他就灑在壇的周圍。

19又把公牛和公綿羊的脂油、肥尾巳、並蓋臟的脂油、與腰子、和肝上的網子、都遞給他。

20把脂油放在胸上、他就把脂油燒在壇上。

21胸和右腿,亞倫當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都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9.把指頭蘸在血中,抹在壇的四角上,又把血倒在壇腳那? 這是第一次祭司為自己獻的贖罪祭,程序大致按四4-12進行。唯一的差異,就是亞倫沒有把祭牲血帶進聖所?,向?帳幕彈血七次和抹香壇的四角(四5-7),反而用血抹祭壇四角,這是四章沒有提及的。這是因為摩西還未正式引導亞倫進入聖所(23節),所以亞倫不能將血帶進聖所?,惟有將抹香壇改為抹祭壇四角。

10.肝上取的網子 這希伯來文的結構 A@mi tr,t,yOh hayyo{thereth min-hakka{bbe{d雖然不同以前獻祭指示的肝上的網子 dbeK;;h A;[ tr,t,yh hayyo{thereth alhakka{bbe{d(三4、10、15,四9,七4,八16、25),但應該是同一樣的意思。其實本節列出的內臟部份,比較其他經文簡單,本書重覆出現的句式,常有些微的結構變化,這是作者的寫作技巧,使律法條文不致枯燥刻板,成為充滿變化可欣賞的文學著作。

12.把血遞給他 這處和9、18節都是將血獻上的程序,但這節不用奉 byriq]hi hiqri^b(9節)這個利未記特用的奉獻動詞,而是遞給 ayxim]hi himtsi^~。這字根 ax;m; ma{tsa{~或它的被動式(Niphal)在舊約出現四百多次,是尋找的意思,但這節的役使語式(Hiphil Stem)舊約中只有七次,除了本章三次(9、12、18節)外,其餘四次(撒下三8;伯卅四11、卅七13;亞十一6)都表示使用自己的主權將自己擁有的物件交出。這一天亞倫獻祭有一點不尋常的地方,按一至七章的指示,主持獻祭的祭司不假手別人,親自將祭牲的血帶到祭壇,但這天的血祭,都是亞倫兒子將血遞給亞倫,亞倫的兒子這特別行動,是代表神將神擁有的獻血權柄交給亞倫,象徵以後亞倫有權處理祭牲的血。6

13.一塊一塊的連頭遞給他 這個程序與第一章燔祭的描述似乎稍有差別,那?說是先給肉塊與頭,脂肪等擺(即排列)在壇的柴上(一6、12),然後將整個 lKO ko{l(和合本一切和全然)祭牲一齊焚燒(一9、13),但這節句法顯示是一塊一塊的慢慢燒。這個分別,或許純粹是寫作技巧的變化(10節註),省略了亞倫將兒子一塊一塊遞給他後排列的程序。但這一天是特別的獻祭,尤其提到亞倫兒子祭司的參與,所以這祭司一塊一塊的遞給大祭司在壇上焚燒,可能是用一塊一塊部份的祭肉來象徵普通祭司,遞給大祭司焚燒表示他們須要透過大祭司事奉神。7

15.為罪獻上 這句動詞好像是獻上,而為罪是獻祭的目的。但原文並沒有獻上 byriq]hi hiqri^b的動詞,為罪 WhaeF]jy]w waychatt#~e{hu^是動詞,並且附有尾加代名詞(pronominal suffix)牠(指贖罪祭的公山羊),直譯應該是使牠成為罪。這字的字根犯罪 aF;j chata{~ 的強調語態(Piel stem) aF;jchitte{~有三個可能的意思:(1)正常的犯罪加強語態犯罪或成了犯罪,中文翻譯稍為意譯翻作成為贖罪祭(六19;出廿九36);(2)作為犯罪的後果,就是賠償(創卅一39);(3)強調語態有相反的含意,8意思是除罪,引伸出來就是潔淨(八15,十四52)。在本節中,因為有尾加代名詞牠,必定是指宰殺了的贖罪祭公山羊,所以不可能宰殺牠又潔淨牠(為牠除罪)因為牠是為罪而獻,也不能作成為贖罪祭(呂振中,思高譯本),因為上句已稱呼牠是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所以這句只有一個可能的意思:祭司把公山羊宰殺了,使牠成為罪,9代替百姓承擔了罪責,表達了贖罪祭的神學意義,特別是大祭司這第一個為百姓獻的贖罪祭,預表將來的大祭司一次的獻上贖罪祭,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 aJmarrpan ejpoihsen )(林後五21)。

16.奉上燔祭 這節的幸上不是獻祭常用的 byriq]h hiqri^b,然後跟?提到燒了 byriq]h hiqti^r,這就是下節的結構:奉上素祭,燒在壇上(一5、13、14、15節等,參一5、9註)。本節奉上是 hc;[; ~a{sa{h,主要是做,完成的意思。除了這基本意思外本書也有翻譯作獻(十四19、30,十五15、30,十六9、24等),但含意是完成獻祭,英文翻譯為make offering,而 hc;[ ~a{sa{h也可翻譯作預備食物(創十八7-8,廿七14、17、30;士六19,十三15;撒上廿五18;撒下十三5、7;王上十七12)。因為本節並沒有提到燔祭燒在壇上,奉上應該是和王上十八23、25、26的翻譯那樣,只是預備燔祭(NEB),而沒有燒了。不然的話,24節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壇上就沒有燔祭給火燒了。

17.一滿把 這詞句 wMk aLemyw waymalle{ kappo{直譯充滿他的手掌。這詞句就是描述承接聖職禮的充滿手(八33註)同義,所以可以翻譯為獻上他的第一個個祭,10根據六19-23,這就是受膏日子獻的素祭(因為八章承接聖職禮的指示並沒有提及素祭),一滿把就與二2,五12的一把 wOxm]qu awOlm] m#lo{~qumtso{不同,是全部素祭都燒在壇上,而不再是只獻上象徵整個素祭的一小部份,所以本節並沒有吩咐祭司吃用素祭,但以後的素祭,祭司卻應該吃(十12-13)。

20.胸cs8 這是舊約中這字唯一的一次眾數 twOzh;h, hecha{zo{th。七30、31、34,八29搖的胸都是單數 hz,j; cha{zeh,這?眾數大概是指兩個胸,一個按本節指示,燒在壇上,另一個按下一節要與右腿一同作搖祭。

21.胸和右腿……當作搖祭 通常胸是搖祭,而右腿卻是舉祭(七28-36),這?將胸和腿都稱為搖祭,可以有兩個解釋:(1)搖祭和舉祭是同義詞,正如八29稱胸作搖祭一樣,可以互相調換稱呼;(2)根據七31-32的指示,搖祭的胸歸給祭司均分,而舉祭的腿只紿負責獻祭的祭司。既然全部祭司,亞倫和他兒子都負責這天的獻祭,歸給負責獻祭的祭司的舉祭也就成為全部祭司均分的搖祭。



6 參考Bonar, Leviticus, pp.186-187.

7 參考Harrison, Leviticus, p.106.

8 參四20註.

9 Goldberg, Leviticus, p.56; Bonar, Leviticus, p.187.

10 make his first sacrifice and so institute to priestly office, Snaith, Leviticus. p.73.



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22-24節)

22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

23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

24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22.舉手 除此處外,舊約只有一次將舉手( ac;n; na{sa{~)和祝福( &reBe be{re{k)這兩個動詞組合運用,因為詩一三四2祝福的對象是神,所以按中文一貫的用法,將祝福翻譯為稱頌。舉手祝幅的意義,黎悟德認為是按手在全體會眾頭上的象徵,11因為人數眾多,無法像給個人祝福那樣逐一按在頭上。這個看法有兩個困難:(1)舊約並沒有證據顯示祝福須按手頭上,只有一次按手祝福,就是雅各為以法蓮瑪拿西祝福時,按手在他們頭上,可能不是遵行祝福的儀式,而是因為年紀老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創四十八10),唯有像盲人般以手代眼。新約也只有一次提到耶穌給他們(小孩子)按手,為他們祝福(可十16),但那節的含意也不肯定,因為比較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同一件事情的記載,抱小孩子到耶穌那?的人,是想耶穌摸他們(路十八15),或是給他們按手禱告(太十九13),而且可十16的給他們按手 tiqei" ta" ceira" epj auJta按經文句子結構,應該是上句抱?小孩子 ejnagkalis - ameno" aujta 的同位句(in apposition),不足證明按手是祝福的程序。12(2)舊約舉手 dy; ac;n; na{sa{ ya{d 這詞句共用24次,絕大多數的經文是形容神應許或起誓,13除了詩一三四2是稱頌神,和詩廿八2兩次舉手向神祈求外,其餘舉手都是顯示能力的意思,14在哈三10和合本更給舉手翻譯為深淵河湧翻騰。所以祭司祝福的舉手是代表神舉手的起誓應許,象徵神向民眾彰顯祂的大能,保證祝福的內容必定應驗。

為他們祝福 耶和華將祭司從百姓中分別出來,其中的一個目的,是要他們奉神的名為百姓祝福(申十8,廿一5),猶太傳統認為亞倫祝福的內容,就是民六22-27摩西告訴亞倫祝福的話。

23.摩回亞倫進入會幕 這是摩西作臨時祭司進入會幕的最後一次,但在特別的情況下,摩西也以神特別的僕人身份,作為以色列人的首領,進入會幕(廿四13;民一1,七89,十一24,十七4、7-10)。這也是亞倫成為正式大祭司後第一次進入會幕。至於進入會幕的目的,聖經並沒有清楚說明,大概這次摩西作為神的代表,引導亞倫進入聖所,認識按摩西指示製造之各樣物品的安置和用途,使他在香壇上燒香(出卅7),將一切工作交託他。會幕聖所是神與摩西說話的地方(出四十章;利一章;民十二章),所以按猶太傳統,摩西和亞倫在會幕?祈禱,求神顯他應許的榮耀。

又出來為百姓祝福 猶太傳統認為第二次的祝福,既然是摩西亞倫一起宣告的,祝福的內容就是「摩西的禱告」(詩九十17)。

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 這應驗了摩西早些時候預言神的榮光必顯現(4、6節)。

24.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 民十七9有相同的句子,該章第4和7節說明,耶和華面前是指至聖所內的法櫃說的。這樣看來,這火不是從天上降下來,像大?(代上廿一26)、所羅門(代下七1)和以利亞(王上十八38)的獻祭,而是從會幕內至聖所的約櫃出來。舊約還有兩次提到特別獻祭的火,火從磐石出來,燒盡基甸的供物(士六21);瑪挪亞獻祭,火從壇上往天上升(士十三20)。這些事件,火的來源有分別,但都表明耶和華悅納那些祭物。

歡呼  hN;ri rinna{h是大聲呼叫,有時是祈禱的呼籲(王上八28),但主要是為神的工作表示讚嘆和欣悅(詩廿5、卅三1、卅五27、五十九16、九十五1;賽四十九13;耶卅一7等)。

俯伏  lpn; na{phal通常指突然急速往下的動作。當利百加見到以撒的時候,並沒有俯伏,只是急忙下了駱駝。所以俯伏在地是在大能的神面前,毫不猶疑地徹底降卑的祈禱和敬拜。



11 Knight, Leviticus, p.56.

12 林斯基(R.C.H. Lenski)解釋:「耶穌用兩臂把小孩子抱起來。別人把孩子們帶來,祂只按手在他們身上是不夠親熱的。祂把他們抱起來如同自己的孩子一樣。這一動作是大有意義的……我們不應該把手看作賜福的媒介;這動作從不是聖禮,不過是象徵而已。」馬可福音註解(道聲,1966再版),p.366.

13 出六8;民十四30;申卅二40;詩十○六26;結廿5、6、15、23、28、42,卅六7,四十四12,四十七14;尼九15。

14 撒下十八28,廿21;詩十12;賽四十九22。



神學教訓

這章聖經清楚帶出舊約敬拜的目的和特性。一切壯麗儀式只有一個目標:神榮光的顯現。亞倫華美的服裝,多類的獻祭,並不是崇拜的終極,它們不過是達到目標的途徑,使人能正確地敬拜神,一切的裝飾和程序,幫助人類簡單的智慧領悟神偉大的聖潔,但如果神不俯允向人彰顯自己,所有儀式就變得毫無意義。從這章強調耶和華榮光的顯現,可以讓信徒管窺真正崇拜的教訓。



1.潔淨:崇拜的準備

第八天固然是用來計算日子的數字,但舊約的用法卻另有意義,唐佑之解釋:

「八」是在兩個完整數字「七」與「十」之間,似比「九」重要。一個男嬰在第八日受割禮(創世記十七章12節)。頭生的牛羊在第八天應奉獻給神(出埃及記二十二章29節)。拿細耳人離俗奉獻是在第八日(民數記六章10節)。第八天主要是在七日之後,所以住棚節在七日內獻火祭,第八日當守聖節(利未記二十三章36節)。15

而第八天在利未記更是重要,因為差不多半數舊約的經文是在利未記(22次中利未記佔九次),16是指潔淨期滿,可以獻祭參與敬拜,例如產婦到第八天才潔淨(十二1、2),牛犢及羊羔生下來第八天以後才可獻為火祭(廿二27),長大麻瘋的人,,患漏症的人都須等到行潔淨禮的第八天,才得潔淨,可恢復正常敬拜和社交生活(十四8-10,十五13-14)。所以亞倫等到第八天才正式執行祭司任務,表示先經過潔淨的時期,身心準備好了,才可以開始敬拜,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15 唐佑之,「聖經中數字的研究──有關解經的一項課題」,華人神學期刊第一卷第一期(1986), p.6.

16 九1,十二3,十四10、23,十五14、29,廿二27,廿三36、39。



2.祭物:崇拜的心意

祭物是奉獻的象徵,著重人的心意過於祭物種類,掃羅獻牛羊受責備,窮寡婦兩個小錢卻被主稱讚,都是因?祭物所包含的奉獻心態。亞倫為自己獻的祭物,是一隻公牛犢和一隻公綿羊。亞倫在這天以前的唯一獻祭,就是出卅二的金牛犢(與本節的公牛犢同一個希伯來字 ln,[e `e{gel),所以猶太傳統發揮亞倫獻牛犢的象徵含意,17多數聖經學者18都認為神吩咐亞倫獻上公牛犢,是要他鉻記妄獻不按指示敬拜的鑑戒,而獻上公綿羊,是要他思念代替以撒順服被獻的公綿羊(創廿二13)。藉?兩隻祭物,提醒亞倫必須用心靈誠實,謹慎留意地表達,按?神的心意順服地敬拜。



17 S.D. Goitein "Aaron", Encycl. Juda. II: 4-8.

18 Hamilton, Handbook of the Pentateuch, p.269; Wenham, Leviticus, pp.131-132, 148; Snaith, Leviticus, p.71. 丁良才認為:「但神既已在出卅三5、6、12至16,卅四1至10、27、28節聲明將罪赦免了,後來就未必再提起這罪(詩一○三11;彌七19;賽卅八17;耶卅一34)。」利未記註釋,p.58。但神重提犯罪的事實不一定是出矣反矣的再追罰舊罪,舊約和新約多次重提以色列人曠野的不信,不是重定他們的罪,而是要作後人的鑑戒(林前十11;來三12等)。



3.獻祭:崇拜的內容

亞倫第一天獻祭的數量,比較主要節期所獻的為少(參民廿八至廿九章),如果與所羅門獻殿時獻祭的數量相比(王上八62ff),更是微不足道。但本章記載獻祭的種類,卻不可忽略。亞倫第一天獻祭的種類,包括了全部不同的祭,有燔祭、素祭、平安祭和罪祭(雖然只有贖罪祭,而沒提及贖愆祭,但一方面這兩祭可總括稱為罪祭(四章註),並且以色列人沒有犯了甚麼招致別人損失的錯而需要獻贖愆祭)。至於祭品,亞倫獻上公牛,公牛犢,一歲的公牛犢,公山羊,公綿羊,一歲的綿羊羔,和調油的素祭,除了為窮人特別安排的雀鳥,和這天沒有獻的贖愆祭母羊外,獻祭的各種主要祭品差不多都獻上了。亞倫這天的獻祭成為他以後事奉的縮影和模型,同時也說明神榮光顯現的敬拜,內容包括認罪,奉獻,感恩,讚美和團契分享等靈祭。



4.榮光:崇拜蒙悅納

本章的主題,就是耶和華應許的榮光,在亞倫按?神心意敬拜中,清楚地彰顯。耶和華的榮光素日是顯現在會幕至聖所?,常人不能看見,但此時的榮光,藉火彰顯,從會幕至聖所出來,到外院的祭壇燒盡燔祭,向眾民顯現(24節)讓人能見人原來看不到的榮耀。新約時代,祭祀制度已經停止,不能再祈望火燒祭物彰顯神的榮耀,神的榮光乃在基督?發揮出來,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但神的榮光也不是局限於與神私下團聚的密室,耶穌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的榮耀他……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就因此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約十七31-32、34,十七22-24)信徒真正的敬拜和團契相愛將神的榮耀傳揚於世。



5.俯伏:崇拜的回應

亞倫領導以色列人誠心敬拜耶和華,火就出來燒盡壇上燔祭,這是奇妙而壯觀的景象,然而這奇景並非供人欣賞,乃是要人認識神的威嚴而屈伏降卑,所以以色列人就俯伏在地。在舊約幾次神特別的火焚燒祭物的事件中,後果都是人認識神的威嚴而降卑,其中三次更記載俯伏的反應(士十三20;王上十八39;代下七3)。除了這些以火彰顯神榮耀的事例外,聖經還記載一些人看見神特別的榮耀景象,但都帶來同樣俯伏降卑的反應,例如以西結(結一12,三23),但以理(但八17),保羅(徒九4),約翰(啟一17)等。可見崇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要信徒認識神的榮耀,引致產生謙卑向神俯伏的回應。

耶和華榮光向眾民顯現,奇妙的火燒盡燔祭,在百姓面前表示悅納祭司的獻祭,印證祭司的地位和職權是完全合乎神的心意,為神所認可。會眾無不感到歡欣踴躍,因為從今以後他們有了神喜悅的祭司;他們也確實知道,從今以後,祭司的職位乃屬於亞倫家的後裔,因此在以色列人的王國歷史中,當耶羅波安作以色列國十支派的君王,在但和伯特利建立聖殿,並立非利未支派的人作祭司,就招致神的咒詛(王上十二25,十三5),後來猶大王亞比雅也以此斥責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你們不是驅逐耶和華的祭司亞倫的後裔和利未人麼?不是按照?外邦人的惡俗為自己立祭司麼?無論何人牽一隻公牛犢,七隻公綿羊,將自己分別出來,就可作虛無之神的祭司,至於我們,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我們並沒有離棄祂,我們有事奉耶和華的祭司,都是亞倫的後裔,並有利未人各盡其職(代下十三9-10)。



新約預表

本章在文學結構的角度來看,是前章有關膏立祭司指示的延續,以亞倫第一天正式擔任大祭司職務的記載,指出膏立祭司乃神所悅納的事。至於教訓方面,祭司的預表已在前章討論,但本章仍有幾處補充預表基督的祭司職份。



1.大祭司為自己獻贖罪祭

本章可以說是亞倫第一天獻祭的敘述,摩西吩咐獻兩組的祭,一組是為亞倫自己而獻(2節),另一組是為全會眾而獻的(3-4節),亞倫就按照吩咐而行(8-21節)。第7節可以總括本章的獻祭:摩西對亞倫說:你就近壇前,獻你的贖罪祭和燔祭,為自己與百姓贖罪,又獻上百姓的供物,為他們贖罪,都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在這些獻祭的指示中,亞倫最先要為自己獻上贖罪祭,然後才可以獻其他的祭。希伯來書五章論亞倫預表基督: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這段經文指出基督與亞倫相同的地方,他們都是從人間挑選,能體諒那愚蒙和失迷的人,也不是自取尊榮。但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和合本小字說:或作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這一句是單指亞倫,這段並沒有更加詳論,但在第七章補充這點: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26-28節)。所以亞倫為百姓獻贖罪祭預表基督的代贖,但亞倫為自己獻贖罪祭,顯出自己的軟弱,襯托出基督這大祭司的完美。



2.祭司舉手為人祝福

祭司的一個重要任務,是奉神的名為百姓祝福,但舊約只本章22節一次提到舉手為人祝福,而新約也只有一次提到舉手祝福。那唯一的一次就是耶穌升天時:領他們到伯大尼的對面,就舉手給他們祝福,正祝福的時候,他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路廿四50-51)這很自然使人感覺是亞倫大祭司舉手祝福預表的應驗。19亞倫第一天的獻祭,一連兩次為百姓祝福,在舉行祝福後,就獻祭,然後與摩西進入會幕,丁良才這樣解釋:

亞倫獻完所當獻的祭,就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22節),我們的大祭司耶穌,在祂獻身復活以後,也是這樣為門徒祝福(路二十四50、51),就進入天上的聖所(來八1、2)。摩西和亞倫在會幕?用了些時間,百姓就不得看見他們;正如耶穌升了天,進了更全備的帳幕,信徒不得看見祂一樣。他們出來的時候,摩西和亞倫就一同再為百姓祝福(22節),像這樣,基督將來也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來九28)。20

如果將耶穌升天時舉手祝福和徒一11天使的宣告: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連在一起,那麼耶穌再降臨時也是舉手為門徒祝福,正如亞倫離開百姓進入會幕,再出現時為百姓祝福一樣。



19 E.E. Ellis, The Gospel of Luke, (Marshall, Morgan, & Scott, 1974) p.279; N. Geldbenhuys,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Luke, (Eerdmans, 1951) pp.645-646; J.J. Van Oosterze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Luke", Langes Commentary, (Zondervan, 1960), p.402.

20 丁良才,利未記註釋,pp.62-63.



3.獻祭完成後神榮光顯現

亞倫這一天的獻祭,讓以色列人認識神榮耀的同在。人不難接受神的榮耀在天上,聖經也確定這教訓: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詩八1),諸天述說神的榮耀(詩十九1),但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燒盡祭壇的燔祭這榮耀的彰顯,正如榮光充滿剛立起的帳幕(出四十34)和以後的聖殿(代下五14),具體地在人特別的時間和空間出現。這人間彰顯的榮光預表將來神要與人同在。以西結在異象中,看見遠離聖殿神的榮光(結十4、18-19,十一22-23)在末日的聖殿中才歸回,再次充滿聖殿(結四十三1-9),以西結所見的這異象,毫無疑問指向道成肉身的基督,住在人間,使人得見父的榮光(約一14)。

本章神榮光的顯現,更進一步預表基督的工作。神的榮光是在亞倫完成獻祭後才顯現,使徒認識這個預表的教訓,所以約翰記載了猶大出去賣耶穌時說: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的榮耀他(約十三31-32)。這句話明顯地將快將受難與神榮耀連在一起,因為正如亞倫那樣,必須先獻祭,神的榮耀才彰顯,所以耶穌說:基督這樣受害,然後進入他的榮耀,不是應當的麼?21(路廿四26),彼得也同樣說: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彼前一11)。所以使徒約翰,願意信徒都認識這個教訓: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祂父神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啟一5-6)。



21 新譯本。和合本作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未能將兩個動作的次序先後清楚表達。NIV: Did not the Christ have to suffer these things and then enter his 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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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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