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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死要傳揚

帖撒羅尼迦前書 第2章

保羅在這封書信中不止對帖城教會表達關懷與鼓勵,還對當時許多的毀謗作出辯護。在第二章可以見到的是:「沒有用過諂媚的話……沒有藏著貪心」;「我們……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很願意見你們……只是撒但阻擋了我們」。
然而,第二章最大的重點乃是讓我們看到了保羅的傳福音精神:
1.雖然被害受辱,還是靠著神大膽傳神的福音。
2.既是神的託付,就照樣講。
3.不止是傳福音,甚至願意付出自己的性命。
4.為了自由地傳福音,自己親手工作來供養自己。
5.深知自己所傳的是神的道,就忠心到底。
保羅與同伴在腓立比傳福音的時候,曾經被人攻擊。官長吩咐人剝掉他們的衣裳,用棍打他們。打了許多棍後,便將他們下在內監裡,兩腳上了木狗,囑咐禁卒看守(參徒16:22∼23)。雖然被害受辱,保羅卻從來沒有放棄福音。
保羅的盡忠來自天上神的託付。為了福音,保羅在天還未亮就工作到日落,為的是自養自足,也免除了不懷好意的人的毀謗。為了福音,保羅是寧願賠上生命也在所不惜的。總說一句,對於福音,保羅是「誓死都要傳」!
為甚麼保羅能夠一生以福音為最重大的使命?除了是神特別的呼召,相信與保羅對自己的認識有很大關係。保羅是徹底的認識自己,他完全體察到自己是一個多麼敗壞的罪人,如今竟蒙受如此浩大的救恩(參提前1:15∼16)。他,怎麼能不傳揚呢?
請問你對傳福音有沒有這種「誓死要傳揚」的精神?如果有,那真是感謝主。如果沒有,相信我們需要思想:福音對我個人來說,到底有多寶貴?它在我的生命中有甚麼地位?
要是我們已經體會到福音是我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要是我們能徹底體認「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那我們也必然能夠「誓死要傳揚」了!
祈禱:求天父幫助我,在短暫的一生你面,可以走到那裡就把福音傳到那裡,永不懈怠!若不如此,求你叫我的心永不得安息!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08/07/1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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