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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經叢書——刑罰與憐憫(廿一7-17)
歷代志上 第21章
刑罰與憐憫(廿一7-17)
在這一章其餘的經文中,刑罰與憐憫這兩個主題之間,有一種錯綜複雜的相互作用──二者最後對明白聖殿的目的都是不可缺少的。刑罰是更加明顯的題目,因為瘟疫毀滅了七萬『以色列人』(14節)。記錄這個數目,顯示這刑罰是要算在大筢的罪咎上。在這?,正如烏撒的事件上一樣,大筢的罪對他手下的人造成災禍。
不過,刑罰雖然重,卻有一個意義,就是那真正的主題憐憫。因為這一章終極的目標都是興建聖殿,在歷代志看來,聖殿乃是上帝與祂子民同在最偉大的象徵。不過在這些經節中,我們要從另外兩個方向來看這一點。
(甲)上帝後悔。我們已注意到大筢的悔改(1-6節)。現在我們看見上帝將要為耶路撒冷降的『災(惡事)後悔』(譯按:『災』與『惡事』原文同,詳解見下)是平行的。因此,在這一章?面,在大筢所行與上帝所行之間,有一種延伸的平衡;大筢在他的人口調查中『數點』百姓,並且後悔他的罪;上帝在刑罰中『數點』百姓,並後悔所降的災。由於刑罰可追蹤至那罪,上帝的縮手可追蹤至後悔。特殊的受苦與特殊的罪之間的關係,在這?不能繼續討論(不過我們在歷代志?面將再次遇見這個問題)。耶穌在約翰福音九章三節所說的話(確實如同約伯記一樣),警告我們不要把大筢的遭遇當成一種放之任何環境皆準的原則。然而,指出受苦有管教或教育的層面,也許是對的(羅五3及以下各節);在歷代志?面上帝對待大筢的做法就是這種情形。基督徒可以期望上帝用各種的方法,使他們變得適合去作祂的工作,其中可能包括懲治的成份。困苦艱難其實有塑造品德的意義,我們不應當想去阻礙上帝管教的手。
上帝『後悔』所降的災,這種概念對於一些人來說,可能在理性上感到有困難,因為這顯然含有(一)祂對那些事情多少也有處置失當,和(二)祂在道德方面應受譴責。其實,這兩種情形均屬錯覺。在說到上帝『後悔』時,意思是說從現在起,祂要用不同的方法去進行了。聖經永不對我們講存在在我們心思中,而最後又決無答覆的哲理問題:就是我們怎樣調和上帝的全知,與祂對一直要面對的那頗像『人的』回應問題,聖經乃是向人的心發出道德的呼籲,向人保證,任何人存悔罪的心親近上帝,都必定會得到憐憫的回應。
另一方面,懷疑上帝那一方面德性的不完全,乃是對『災』字(raah, evil,亦可譯作『惡事』,見上)的誤解。不錯,這個字可以指道德方面的邪惡。但它同樣可以祗是指大災禍。(英文的evil這個字的意思,同樣是含糊不明的,例如,由於自然界的災禍,便可以用這個字來形容──在那些受災禍影響的人的經驗中,災禍是一件惡事。)這樣看來,其中並無上帝有罪咎的含意。十五節的意思祗是指上帝停止施行刑罰吧了。
(乙)上帝的憐憫在這幾節?面更進一步地肯定了,所提到刑罰由大筢選擇,而大筢的答覆是:他寧願落在上帝的手?,而不願落在人的手中,因為『祂有豐盛的憐憫』(十一至十三章)。關於這個提法,似乎是頗為空洞的事。在一本這樣疬重強調上帝管理以色列──和萬國──的一切事務的書中,饑荒和被仇敵蹂躝,確實不容易看出其意義有比大筢實際選擇的瘟疫,算為更輕的一種天譴。然而,在大筢與先見迦得之間卻有使交換過於合理化之危險。這件事的要點不是在各種災禍的輕重之間去加以區分,而是產生對上帝憐憫的肯定──而且確實是祂的憐憫在刑罰之中及時出現。那肯定不是徒然的和無決心的。相反地,它是經過考慮而且是堅決的(『祂有豐盛的憐憫』照字義直譯是:『許多都是祂的憐憫,非常之多』;『許多』一詞置於句首的位置,是加重語氣的意思,附加的『非常之多』那個詞的意義,是確保不要喪失這要點)。(譯按:中文和合本把二者合譯成『豐盛』,而且不在句首的位置。)大筢以落在上帝的手中為已足,因為他知道上帝的真正本性是有憐憫的。在基督徒經歷的危急關頭,也是如此,是他過去對上帝的認識裝備也應付現在。同樣地,是我們此時此地尋求並學習認識上帝,堅固我們應付將來一切不測事件。
這並不是抹煞這幾節?面有刑罰氣氛的事實。雖然我們從十五節就知道上帝決定寬恕耶路撒冷,天使的刀仍然拔出來直到廿七節。對大筢和長老們來說(16節),刀意味可能的刑罰,而且驅使他們作更加懇切的禱告。這幅圖畫,按一種意義而言,也是要表達刑罰的公正。大筢和長老們的禱告,以及隨即為獻祭所作的預備,在說明刑罰所以沒有來臨的原因。上帝以祂的憐憫回應人心中的哀求,在這?是代求的形式,並且提供一種方法,使罪能藉此得贖。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3%201Chro/13CT21.htm
新增日期: 200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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