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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爾聖經註釋

約伯記 第12章

vi. 約伯(十二1∼十四22)

  約伯的回應很長(只有他在第廿九至卅一章的最後講論可以超過),出現在對話中極為重要的時刻,標示出第一循環的結果,引向第二循環;這時可以看出約伯的心情有了重要的改變,到目前為止,約伯爆發與絕望迅速轉換的情緒,為他的發言注入了洶湧澎湃之氣息,有時候近乎支離破碎。他在自制上獲得大量的成就,從他下一篇談話平靜的語調與清晰的思想就可反映出來。章數的劃分將這篇講論標示成三個主要的段落。在第十二章中,約伯以他自己對神的行動的解釋來抗衡他朋友們所說的。

  2. 到目前為止,我們無法同意那些在約伯的陳述中看出諷刺味道的釋經學者;然而,他們的看法在這?卻是錯不了的。他以嘲蔑回報嘲蔑是正當的,因為他感覺到:我……竟成了朋友所譏笑的(4節)。他的嘲弄你們真是(這)子民哪的意義並不清楚(RSV 所用的冠詞並沒有出現在希伯來文中,這個事實使解釋的工作更為困難),因為子民這個字十分普遍,有些人將它改成他們認為比較適合的另一個字;另些人則找出局部的意義,有著優越的含義──「紳士階級」(彭馬文)、「品行端正的人」255等等;也有人提出許多其他的字根,產生出諸如「完全」、「剛強」256等類的意義;我們仍然找不到解決的方法。既然只有神才擁有智慧,所有人類的智慧只不過是稍稍分享了特別蒙恩之人的智慧而已,朋友們自稱有獨佔權(2b節),即意味著他們自認為像神一樣,這跟第6節中所描寫之惡人的態度是類似的。

  3. 約伯反駁說他是頭「驢子」(十一12)的污蔑,回嘴說他至少也像他朋友們一樣聰明;所用的代名詞是複數字,他是在對他們全體說話;事實上,他們所說的都是常識,沒有必要不同意。他論到神的話語,似乎表達了這個共同的信仰;但是,仔細查看一下,可以看出約伯加上了他自己的重點。

  4∼6. 我們不清楚這幾行是如何扮演轉接的工作,從他開頭的責備轉換到第7∼25節的主要詩歌。其要點似乎是這樣的:朋友們的智慧並未解釋在約伯的處境(公義完全人竟成了訕笑的犧牲品)與安逸之強盜的處境間之矛盾;這種相反的情形更為極端,因為約伯求告神,而強盜卻「將他們的神放在他們手中」(RSV);將第一句話解釋為暗示約伯過去與神良好的關係,似乎是相當率直的,但羅利卻認為「這些話是約伯把朋友們嘲弄的話語給陳述出來,他們認為神已經藉著患難答覆了約伯」(p.112),但這是太不可思議了,這?所用的分詞沒有絲毫暗示現在的光景。約伯時常禱告,恰與那些惹神的人相反,但「將他們的神放在他們手中」(RSV)到底是什麼意思就十分不清楚了257。它可能是駁斥那些強盜,他們將自己的安逸與穩妥歸功於他們的手所造的神明;或者是指以人自己的力量當作神明的偶像崇拜。

  所以,第4與6節所陳述的對比,反駁了他朋友們的理論。犯罪的人安全無虞,敬虔之人卻名譽掃地。介於其中的這一節(5節)出現相當大的困難。根據新英語聖經:「亨通與安逸」(可能是指6節的強盜)藐視「那已經是搖搖欲墜的人」(大概是指約伯);約伯的災禍cs8只能證明他們的生活方式比他的好(參詩七十三篇)。另一方面,有些人認為約伯是在批評他的朋友們,接續著4a節的思想,說他們採取比他超然的態度是輕而易舉的事,因為他們沒有處在任何災禍之下。注意約伯對於強盜的帳棚之平安穩妥的描寫,駁斥了瑣法在七11∼19所作的應許──只要約伯向神禱告,他就一定會安穩。約伯以穩固這個字來回答他。

  7∼8. 這?從複數變作單數,彷彿約伯現在已經把注意力鎖定在他的一個朋友上;但另一個可能是:約伯是在引用他們當中一位對他說過的話,為他那占據本章剩下之篇幅的辯駁作預備。這?沒有使用引句的格式──如「你說……」──來確認說出這些引文之人的身分,是相當微妙的事,對於解釋的影響是極為深遠的,因為引用的話未必就代表發言之人的意見。許多人更進一步地認為,第12節是朋友們的另一個信仰,是約伯所不同意的,並且在下面的話語中予以駁斥。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朋友曾經提議約伯可以從走獸與其他受造之物習得智慧(但見伯五23)。這個提議預示出本書的末了,在那?,約伯在神的指引之下,將會透過這樣的詢問找到他的答案258。

  這個未標明之引句的可能性,不能立刻就草草了結;但我們有意將第6節以下看作是構成下面之話語不可或缺的要素。約伯的論點是:神所有的行動──無論是對待動物的(7∼10節)或對待人的(14∼25節)──都顯出相同的特徵。約伯詳述毀滅的行動,它們顯出神無可抗拒的大能來。它們似乎是如此雜亂無章,很難在其中找到任何道德模式。

  9∼10. 有關活物的生命(10a節),每一樣東西都是耶和華的手作成的,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是當相同的真理應用在人類的氣息(10b節)上時,結果卻令人倍感困惑。經常有人指出,第9節是詩歌部分唯一一處用雅巍這名字來指神的地方,為這緣故,有許多人曾經懷疑它的真實性,有人遂主張,為了「這個字會把原來的散文內容與附加的詩歌內容分別出來」的想法,而刪掉這個字,這是種循環論法。從不同的角度看來,這個字具有無以倫比的重要性,因為它的罕見更使它顯得如此引人注意;在這個關鍵時刻,約伯仍然堅持他最初在一21所說的話,在那?使用了這個神聖的名字。

  11∼12. 既然這幾行打斷了第10與13節之間的連續性,新英語聖經就把它們放在括弧?259。這有點道理,因為這問句聽起來像是朋友們所發出的旁白,而以智慧為年老的人之特權,似乎不是約伯會持有的見解。第11節所引用的格言可能是試驗見解(言語)像品嚐食物一樣吹毛求疵的一個藉口(品嚐言語的比喻已經在伯六cs166、7用過了);但它也有可能是在抱怨他的朋友們正在享受優美言語的滋味,這是他對比勒達在八2之攻擊的報復。

  13. 第14∼25節對於神的行動做了很長的描述,暗示在善惡之間並沒有什麼差別。大部分例子都證明神破壞了人的成就,關鍵的想法似乎是「被誘惑的與誘惑人的」同樣「都是祂的」(16b節)。為防萬一,以免以為這句話在暗示神是反覆無常的,或是盲目的力量,約伯堅持說神的能力總是伴隨著智慧260、謀略和知識,有著可以理解之目的。這些行動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即使人幾乎不能看出它們的意義,或道德上的正當理由。

  14∼15. 在自然與歷史之間,並沒有畫出任何一條線來區隔。創世記中創造的故事如何毫無打斷地轉入亞伯拉罕的故事,也可以照樣在神絕對地支配一切中,察覺出人們所住在其中的這一個世界,與大地、天空、水,以及它們周圍的事情之間的統一性來。如果這?是在說到任何一個特殊事件的話,那就是洪水,舉例來說,動詞留住正是用在創世記七16的那個字;但翻字卻是傾覆所多瑪與蛾摩拉所特有的。

  17∼25. 除了第22節──聽起來比較像是原初創造的狀態──的例外,這首詩的其餘部分都在詳細地處理人類歷史舞台上所發生的事。所列舉之謀士、審判官、君王、祭司、有能的人、忠信人、老人、王子(呂譯)、有力之人、首領是一連串的災禍,不需要去找出特定的歷史事件,因為例子甚多,無法計數。這些毀滅並沒有被解釋為對惡人的審判,以致可以為神的公平辯護。著重點是在於:所有這些大人物在神手指中只不過都是微不足道的人罷了;而且,歷史上毀滅的力量並不只是天然災害──如洪水(15b節)──而已。約伯已經分析了社會的崩潰,並追溯它的原因到神在人類心智中更為內在的活動去。衪將……聰明奪去(24a節),奪走了領袖們講論(20節)的能力與聰明。雖然注意到偶然之釋放(18節)或強大(23節)的行動,卻沒有追溯任何的道德肇因,並且由相稱之擄掠(19節)或瓦解(23節)的舉動所抵銷。約伯所描寫的是普通的事實。在這首詩中使用分詞,使它變成在吟誦神的屬性,這些屬性就等於是祂的名稱一樣。這是一篇仿造的信經;如果它是模倣以利法在五18及下的類似詩歌,也已經把它扭曲成一篇詼諧的改編詩文,那?所描寫的積極面(受傷後的醫治、被擄後的釋放)要不是被約伯刪掉了,就是被顛倒過來。權勢興起之後又敗落,人們在黑暗中結束。

  約伯在此證明他自己是個比他朋友們更誠實的觀察家、更豐富的思想家,滔滔不絕地說出他的神觀,真是精采極了。在以利法、比勒達與瑣法之神學中的小神,是很容易想出來,也可以輕而易舉地相信的;但是像約伯那樣的信心,卻把人類的精神放在有奮鬥之必要的工作上。──《丁道爾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8Job/18CT12.htm
新增日期: 2008/04/0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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