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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詩篇註解── 包忠傑

詩篇 第19章

神的話語(十九1∼14)

  詩人以此詩篇描繪神的話語。全詩幾乎每一節都是上下平衡的詩句,結構很美,使人誦讀得流暢舒服。

 .神以天空為說話(1∼6)──遼闊的天空好像沒有盡頭(4;此節的「它」與第1節的「諸天」和「穹蒼」為同一字意,原文「它」作「它們」)。文中「手段」(1)即默默地在見證神偉大、榮耀的創造。太陽的光耀(5)及於任何範疇,正輝映疬造物者的全榮和全在。

 .神以律例為說話(7∼10)──詩人以同義詞加上適當的形容詞和適切的功用來描繪神的律例:

  律法(7a)是神所啟示的旨意,能叫人從罪途上回轉(「能甦醒人心」之原意)。法度(7b)是神的見證,經得起考驗(「確定」之意),能叫愚人(願意接受教導的人)分辨善惡,瞭解神的智慧。訓詞(8a)表明神話語的精確,沒有偏差,能使人心舒暢喜樂。命令(8b)指到神話語帶疬權柄,沒有一點污穢,能叫人的眼目光明無過。道理(9a)是神自己所說的話,純全沒有瑕疵,且是永?的。典章(9b)是神的判語,誠實無偽,值得人信靠的。

 .詩人的回應(11∼14)──他從神的話語得疬極大的警惕,並知道遵守祂的話語大有益處。然而在此之先必須要求神赦免自己一切的罪,仰望祂的能力,不再讓罪惡操縱自己。勝過罪惡,親近神,也是今日信徒當行的道。

默想 許多信徒都知道神話語的功效,然而,好像沒有那幾個是積極爭取這些好處的,你是否就是其中一位呢?──《新舊約輔讀》



第十九篇(創造與法律)

一、題目:神創造的大能與他的律法。(神借著他的工作與律法向人說話)

二、作者:大衛。與第八篇可能是同時作的。

三、大綱:神怎樣向人顯現。

1、是借著自然界。(一至六節)顯神的榮耀。

2、是借著他的話語,(七至十一節)顯神的偉大。

3、是借著人的經驗,(十二至十四節)顯神的救恩。

四、中心節:

七節,“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蘇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五、小引:

神借著宇宙,向人顯他的大能,他的榮耀,借著他的話,叫人知罪。神借著自然界向人的思想顯現,卻借著他的道向人的內心顯現。大衛年幼時為牧童,多有機會在野外。瞻望神創造的大能。因為愛讀神的言語,就知道自己的罪,並認識神為他的救贖主。從物質的世界,可以知道神是創造者,但只有聖經能叫人知罪,並知道神赦免的恩。第一段中所用“神”字,于原文中是“EL”其意思就是“有能者”因說到神創造的事,自然必用此稱呼。但到第二段說神的道在人心中有怎樣的效驗,就稱神為“耶和華”,這是神與人立約的名號,是神救人愛人的名號。聖經中所用神的名號都是有意義的。第八篇可能是大衛同時作的。此二篇當並讀。

六、詳解:

第一節“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神所造的宇宙,如一部展開的書,是世界人人都能讀的。此書中有三篇,即天、地、海。從這書中可以明明知道神是創造者,所以有人說天文家沒有無神主義的,就是有,他們的數目必不多,因為天文家察看“諸天”和神所造的“穹蒼”,就不能不承認有一位創造者。“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一章二十節)。

第二節“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神的宇宙是晝夜不間斷的為神作見證。白晝有太陽光照一切,指明將來“必有公義的日頭出顯,其光線有醫治之能。”夜間有月亮星宿,可以指明迷途人的方向。當法國革命的時候,有無神派的革命分子誇口說:“我必將你們一切的禮拜堂之鐘樓毀滅,使你們再不想念你們的迷信。”有一位平民回答說:“我們卻還有天上的星宿。”可見星宿乃是人不能拆去的見證。他們“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

第三節“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宇宙的見證不是用人耳所能聽的聲音,然而還是人人都能知道的。若用人的言語,必有不明白的人,因為人的言語是太複雜了。既“無言無語,”向世人說話,就無人可推諉。沒有人能說他不懂神的方言。

第四節“他的量帶通遍天下。他的言語傳到他極。神在其間,為太陽安設帳幕。”——如此,“天下”和“地極”的人都在神面前無可推諉了。他們都有了神自己的見證。

第五節“太陽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歡然奔路。”——神在宇宙之間為太陽安設帳幕,照樣神在天上為他的兒子耶穌基督預備了寶座。復活之後就升上去坐在其上,在那?等他的仇敵作他的腳凳。主耶穌從那?回來接他的新婦,就必“如同新郎出洞房”一樣。他來的時候,必如“勇士歡然奔路。”信徒每天早晨,看見太陽出來就當想起主耶穌為公義的日頭快要出現,使現在黑暗的世界變為光明。主耶穌既為教會的新郎,還有更寶貝的教訓,就是新郎一切的豐富,都必和新婦同享。新婦雖是一無所有,但有了新郎,就一無所缺了。

第六節“他從天這邊出來,繞到天那邊,沒有一物被隱藏,不得他的熱氣。”——主耶穌的恩惠是普遍的。許多人雖沒有領受他的救恩,還是享受他物質和平常的恩典。世人不馬上消滅,乃是出於主的慈愛。不但人類如此,就是物質與畜生也是如此,他們都享受主耶穌恩惠的熱氣。萬物既靠他存在,照樣都必向他負責。沒有一人能隱藏自己,不取神的恩惠。他的生命氣息,都是從神來的,所以不得不向他報恩。

第七節“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蘇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 “律法”在此是指神的話,神救恩的啟示說的,並不是指神的誡命說的,因為那些誡命只有叫人知罪,把人關在刑罰之下,萬不能“蘇醒人心。”律法本身是“聖潔的,公義的,良善的,”但因為人不能守這律法,人因自己的罪便受了咒詛。以上所說“律法”包括神一切向人的啟示。從此節起,有十二句話說明神的啟示是什麼,有什麼特點,並且有怎樣的效驗。神的道足能叫那因罪受了致死傷的人再活過來。神的道是活潑有生命的。“你們獲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借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彼得前書一章廿三節)。耶和華的律法不但是全備,還能叫一切在主耶穌?的都成為完全。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馬十章四節)。神的道不但能改造人心,還能叫人在智慧方面作聰明人。神的法度是不能改變的,因為是全知的神設立的,既不改變,就是確定的。順此法度行事的人,雖是愚蠢,必成為通達人。

第八節“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得著神救恩的人,是何等的進步,先有新生命,又得聰明,現在心中得了快樂。只有聖書能叫人心中得著真快樂。那些下賤的小說,能叫人笑一笑,但神的道,能叫人得著滿足的喜樂。耶和華的訓詞,能叫人改正自己的行為,走上光明正直的路,這是快樂的根源。人的眼目雖因罪惡或憂慮昏暗了,神的命令能叫他明亮。人若直看太陽或者那刺眼的白雪,眼睛必昏暗。但是人靈性的眼目一向主的真理瞻仰,就必明亮。屬靈的人在此又得了什麼進步呢?他現在能分別是非了,不敢再靠自己。他不僅看皮毛,還能知道事的實底。

第九節“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世界的國度,王位都能倒塌的,神的寶座卻是永遠立定的,他的法律是永不改變的。神的道中,沒有虛假,沒有敗壞,所以自然會存到永遠。

第十節“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密甘甜。”——詩人一步一步的感覺,神的話更寶貴。先是比金子更好,又進一步就是說“極多”的金子。末了,他又進一步,就是比“精金”更可愛的。金子乃是極其寶貴的意思。但是神的道在聖徒的內心中,非常甘甜,所以只好用蜜來比較。有了主的道,我們便成了何等的富翁,心中便得了何等的快慰。願主賜我們有那與他的道相應的愛情。這道是那樣的高貴,無論怎樣的愛,決不與此相比。

第十一節“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著這些便有大賞。”——路得馬丁有一個仇人要害他。朋友知道了,就把這人的照片寄給路得馬丁。他一認識那人,就逃脫他的手。照樣,聖經將信徒的仇敵,和走天路各樣的危險,都給我們照明了,使我們不會受他們的害。

第十二節“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人怎麼不能見自己的面目,照樣不能看見自己的過錯。用鏡子可以看自己的臉。如此看聖經,可以知道自己的過錯。越熟讀聖經,越知道自己的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耶利米十七章九至十節)。叫人容易失腳,就是那些人看不見的,“隱而未現的過錯”就是“容易纏累我們的罪。”這些罪是走天路的障礙,又像“毀壞葡萄園的小狐狸。”“隱而未現的過錯”不都是小罪,乃是現在不顯露的罪。其中也有大罪。但終久必露出來的,即或今生隱藏,到主審判台前,終必顯露的。所以最妙的辦法,就是馬上承認求主赦免。

第十三節“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詩人因得了神律法的光照,知道自己有各樣的罪,神的話果然“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各樣的罪,從小到大都在神面前擺開了。先是“錯失”,即那些似是而非的事,或是人不知道而且自己有時也不知道為罪的事。若將這些在主面前算清了,就不用再怕受審判。完全交給主的寶血遮蓋,就再不能害我們了,“任意妄為的罪”當然是更大的罪。按以色列人的律法,若有人“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也當捉去把他治死”(出埃及記廿一章十四節)。這樣在律法之下,“任意妄為的罪”是沒有赦免的,所以詩人求神保護他,不犯這樣沒有赦免的罪。末了所提就是“大罪”。詩人得了蒙神喜悅的秘訣,就是防避罪的起頭,承認離棄小的過錯,就必不犯那更大的罪。明知故犯的罪在恩典之下也是最可怕的。“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希伯來十章廿至廿九節)。這樣的罪是那任意干犯神恩的罪,褻慢聖靈,心中沒有懊悔,就自然沒有赦免。這樣的罪能轄制人,叫人不能向神求恩。願主保佑我們,不受這罪的轄制,可以自由的走那完全人的道路。

第十四節“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阿,願我口中的言語,心?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從自然界可以認識神為創造者為我的磐石。從神的啟示中,可以知道他是救贖主,知道他是創造者,能叫人戰戰兢兢下拜。但是惟有神的話,能叫我們知道他怎樣愛人,為人預備了救恩。岩石叫人有立腳之處,救贖主能改造人的內心,使人有永生之盼望。信徒的言語與思念必相符合,決不能口是心非。最要緊的,就是我們的意念,要蒙神的喜悅。

七、對個人的教訓

主耶穌是我生命的太陽:

1、有光。2、有熱氣(愛)。3、有生命。

聖經能使我心:(七至八節)

1、得蘇醒。2、得確定。3、得智慧。4、得改正。5、得快活。6、得清潔。7、得光明。

耶穌基督是我的新郎,我的勇士。(五節)

八、講道的材料:

“諸天述說”、“穹蒼傳揚”。

l、日夜不止(二節)。2、雖“無言無語”,還是用各樣的方言(三節)。3、傳到地極(四節)。世人雖都不講神的道,諸天仍必述說神的榮美。

“隱而未現的過錯”(十二節)。天主教有教規說,人必將一切的罪,向神甫認出來。若不認就不得赦免。這樣,那些自己不知“隱而未現”的罪,當怎樣辦呢?

罪惡的發展:

l、自己的過失。

2、隱而未現的過錯。

3、任意妄為的罪。

4、大罪。

── 包忠傑《詩篇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9Psa/19CT019.htm
新增日期: 2008/03/2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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