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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歌提要

雅歌 全書

壹、作者



所羅門王(一1)。

所羅門是大衛王的兒子,他為耶和華神建造聖殿。



貳、寫作時地



大約在主前第十世紀中葉(主前971~931年)。



參、寫書背景



有一種傳說,本書是根據所羅門一段愛的故事而寫的,大概是這樣:

在以法蓮地巴力哈們,所羅門有一個葡萄園(八11),託給一家以法蓮人經管。他們的父親顯然已死,母親至少有兩子兩女;兩個女兒,即書拉密女和她的妹妹(一6;八8)。書拉密女在家?時遭她哥哥們的苦待,他們使她放下自己的葡萄園,去看守他們的葡萄園,又使她放羊,以致臉被日光曬黑。

某日,有一個俊美的青年,牧人裝束,來自遠方,注目於女,和她交友。書拉密女說:「不要因日頭把我曬黑了,就輕看我。...我心所愛的阿,求你告訴我,你在何處牧羊」(一6~7)?牧人說:「妳這女子中極美麗的...」(一8)。經過一段時日,他們有了深切的愛情。

一日,牧人忽向女子告別,應許即來迎娶。可是他一去不返,也無音信。旁人看來,她是受了牧人的欺騙,但她深信他們的婚約決不中變。久等不來,她想慕不已,有時在思念中會見她的所愛。

又一日,以法蓮的山路上塵頭大起,車馬絡繹不絕,向女家而來;有一使者訪女,謂奉王命來迎娶。書拉密女起初愕然不知所對;及見王,才知他就是她心愛的牧人,於是發出勝利的歡呼:「我屬我的良人,他也戀慕我」(七10)。



肆、特點



(一)本書不是散文,乃是詩,而且是東方的詩。東方的詩多半是借喻的,所用辭藻又是異乎尋常,充滿了熱情和奮興,不是一般人所能習慣的;許多地方,只能以意會,不能以言傳。

(二)本書用坦率而純潔的言語,讚美情侶間的傾慕和夫婦間的情愛,刻劃生動,毫不隱晦,但止於禮,不涉猥褻,其所描寫堅貞不變的愛,為人間情愛樹立榜樣。



伍、主旨要義



(一)聖靈所以感動所羅門寫本書,並把它列入經卷中,並不是要我們知道一個故事而已,祂的目的乃是要我們領會到:基督(所羅門所豫表的)如何愛我們,而我們(書拉密女所豫表的)應該如何愛祂、追隨祂。似乎基督愛我們的愛高超到一個地步,人間的話無從比擬,所以聖靈只能姑且以婚姻的愛來作表明,因為婚姻的愛算是人間最神聖、最純潔,也是最高尚的愛。

(二)在本書中主是站在所羅門王的地位。所羅門是一位平安王,爭戰已經過去了,他是在榮耀?掌權。所以本書是領我們認識祂是一位王,祂已經從死?復活升天,如今乃是在復活?掌權,大有榮耀。

(三)書拉密女的經歷是代表個人的,是說到單個信徒從羨慕主起頭,到與主有滿足的交通為止。

(四)本書的中心,是講到屬靈的交通。所以不問這書是分幾段,它所記的歷史,卻是一條線下去的,是一直繼續下去的。它不是片段枝葉的歷史,不是東鱗西爪的軼事。它所著重的點,乃是進步追求跟隨主的人所有屬靈的情形──一生所經歷的階段,最後所達到的境地。

(五)本書是說到一個人已經得救了而有所追求。所以對於得救的事,就完全不題。本書所注意的,不是關於罪人的問題,乃是關於信徒的問題;不是講到非屬乎主的人,乃是講到屬乎主的人。所以,並不是人如何追求得救,乃是說人如何羨慕追求得著主。不講信,只講愛。本書的旗號是「愛」。「以愛為旗」,這是我們的口號。



陸、在聖經中的地位



本書是經卷之一,主耶穌在世的時候,猶太人的聖經中就有雅歌。猶太人在守節時,所誦讀的經卷共有五本,它們是:雅歌、路得記、耶利米哀歌、傳道書和以斯帖記。這五本書在希伯來文聖經中稱之為“Megilloth”(意即「卷軸」)。正統的猶太人在一年一度最重要的節期──逾越節,必誦唱此歌中的歌。以色列會眾視本書為聖經中的至聖所。



柒、與他書的關係



(一)本書在聖經中排在傳道書之後,兩書彼此相對。傳道書是虛空的虛空,雅歌是歌中的歌。這說出一個活在神面前的人,在經歷中認識了今生事物的虛空,轉而追求主自己,以祂為滿足,因此從心底發出感讚,是為歌中之歌。

(二)本書和馬太福音,是說到信徒與主的關係的兩方面。論職責,我們和主是君臣的關係,這是馬太所給我們看見的。論交通,我們和主是夫婦的關係,這是本書所給我們看見的。



捌、鑰節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阿,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她自己情願。」(二7)

「我屬我的良人,他也戀慕我。」(七10)

「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八6)



玖、鑰字



「愛,」這個字的用法有好幾種,有單數、多數、男性、女性和普通的不同。例如:

「佳偶」原文是女性的愛;「良人」原文是男性的愛。

一24、四10、七12的「愛情」是多數的愛;它們的單數,本書都指著「良人」。「良人」這愛,是單數的,亦可稱為『大衛』,因為『大衛』就是『愛』的意思。

二4的「愛」是普通的;二7、三5、八4的「親愛」,是女性的愛;五1、16的「朋友」,宜作『親愛』,是和佳偶相對的男性的愛。

── 黃迦勒《雅歌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2Song/22CT00.htm
新增日期: 2008/03/2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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