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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第一章注釋
以賽亞書 第1章
悖逆的子民(一1∼9)
以賽亞是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與彌迦同時,在南國猶大宣講預言,先後在四個君王統治的期間內傳道,歷時共四十多年之久。
本書開始,耶和華便藉先知向百姓發出責備的話,讓他們看清楚目前的情況。
.屬靈的光景──耶和華指責以色列民悖逆、不認識神,甚至天地都可以作證(2∼3)。神用兒女及牛驢作比喻,說明神的百姓蒙受神諸般的恩典,卻不尊神為大,也不遵照祂的吩咐行事。我們是否受了神養育之恩,卻成了不聽祂話的悖逆兒女呢?
.現實的景況──罪就是背逆神,故此必帶來神管教的後果。5∼6節用一個犯錯而被主懲罰鞭打的奴隸作比喻,來形容當時百姓所受的苦難,可是他們仍不悔改。7∼8節則描寫當時殘酷的現實,猶大受盡鄰近國家的侵略與欺凌,以致地土荒涼、城邑毀壞。這些不幸的遭遇臨到神的子民,有甚麼需要他們檢討反省的呢?注意第4節中對猶大人的形容。
.神的恩慈──全國陷於危難之中,僅存錫安。神在祂審判之時,不像昔日對待所多瑪、蛾摩拉,完全消滅他們,乃是手下留情,給猶大悔改歸回的機會,為他們「稍留餘種」(9),繼續存留。
祈禱 神啊,我們得罪繝受責打的時候,求你賜我們受教的心,悔改歸向繝,求繝向我施恩。
與我何益呢?(一10∼23)
在這一段經文中,耶和華指責以色列的官長和百姓只有外表的宗教行動,而沒有敬虔的實質。神要求他們有清潔的內心及行為,真心悔改之人必蒙祂赦罪。
.神所不要的(10∼15)── 虛有其表的宗教禮儀,包括祭物、節期、聚會、甚至祈禱,都不能為神所悅納。神對這些表示憎惡、不能容忍、不耐煩。這並不是說禮儀沒有價值,神所針對的不是禮儀本身(例如祈禱是信徒靈命中不可缺少的);而是針對那些一方面不守約行惡,另一方面依足儀式教規做事的人。聖經清楚的教導我們,信仰與生活行為是不能分割的;神不需要祭物供品,單單獻上這些並不能滿足神的心。
.神所要的(16∼17)──問題不在禮儀,而在乎行禮儀的人。他們的手滿了血,所以神不聽他們的祈禱;他們朝見神,反倒踐踏神的院宇。神要求這些人停止作惡,自潔行善,照疬神的公義與聖潔行事,神才接納他們的敬拜與獻祭。
.神要作的──18節是神賜下給人的福音,因為其中有神赦罪的應許。我們和以色列人一樣,滿身是罪惡,不能自救,但神願意洗淨我們的罪孽,藉疬耶穌的寶血,使我們因信稱義,罪過得蒙赦免。讓我們接受神的邀請。
祈禱 求主賜我有清潔的心、行善的手,好使我向主所作的一切,都蒙繝悅納並祝福。阿們。──《新舊約輔讀》
第一部 審判的預言(1章-35章)
審判的預言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1章-7章){LinkToBook:TopicID=14}
包含了烏西雅、約坦、亞哈斯統治時期,這位先知在公開的事工中所傳達的信息。
第二部分(8章-27章){LinkToBook:TopicID=36}
包含了這位先知與亞哈斯決裂後,在私下事工中的教導。
第三部分(28章-35章){LinkToBook:TopicID=75}
是亞述國威脅入侵期間,這位先知在公開事工中釋放的信息。
第一部分的信息,大多數與猶大和耶路撒冷有關。第二部分則是論到諸國和這世界。第三部分則與神的選民以及這世界有關。
一.公開的事工(1章-7章)
這段時期的公開事工,又可用先知有關烏西雅駕崩的異象為分界,將之區分為兩部分:
1.1章-5章{LinkToBook:TopicID=15}
我們看到他在烏西雅執政期間所釋放的信息;
2.6章-7章{LinkToBook:TopicID=27}
是他與亞哈斯分手之前的信息,從此以後他就開始專注於對餘民的教導。
1.烏西雅在位期間(1章-5章)
這段時期的預言又可分之為三:
最先是對這個國家的嚴肅指摘(1章)LinkToBook:TopicID=16}
其次是呼籲的話(2章-4章){LinkToBook:TopicID=19}
最後是嚴厲的譴責(5章){LinkToBook:TopicID=23}
A.指摘(1章)
第一個信息的性質,是對這個國家發出的指摘。這?面揭示了耶和華和祂選民之間爭論的原因,並且斷言必然會有審判臨到。
宣告爭論(1:2-20)
天地都被召來聽耶和華對祂子民的抱怨,這個抱怨是祂以父親的語氣發出的。祂餵養、撫育大了孩子,他們卻悖逆祂,這就是他們的罪了。神用無知的牲畜和愚昧的以色列人作比較,說明他們的罪是何等乖違常理。
緊接著這個抱怨的,是先知的呼籲。在這兒他描述了百姓的道德光景。這個國家充滿罪惡,它承襲了惡行,又繼續犯罪。百姓背棄耶和華,因為他們藐視這位以色列的聖者,以致他們與神疏遠。
接著他說明他們遭受責打的原因。他用問話的形式,指出他們的受苦乃是自取其咎。因著他們自己的悖逆,遭致耶和華的責打。
然後他用比喻描述他們受的責難,好像一個人遍體鱗傷,傷口既沒有包紮,也沒有用藥敷裹。接著他形容他們的土地、城邑的光景,也是用比喻的方法。這段陳述最後以一線希望的曙光作結束,因為他提到了僅存的餘民。
耶和華的信息再度響起。先知矯正當時一個普遍而有害的觀念:認為與耶和華的關係是建立在外表的敬拜上。其實獻祭和節期算不得甚麼,加果沒有敬虔的生命相隨,這些就會為神所憎惡。他以嘲弄性質的措辭稱呼他們,他喚他們為「所多瑪的官長」和「蛾摩拉的百姓」。他們親近神的方式是虛假的。他們帶來毫無意義的祭品和供物。耶和華的話生動地道出了祂的感受,「我也不能容忍」,「我……以為麻煩」,「我必遮眼不看」。祂隨後指出,真正親近祂的方法是道德的潔淨,而不是外表的儀式;是公義的行為,而不是條文禮儀。
先知所宣告的爭論,最後一部分是耶和華對祂子民的呼召。這呼召本身是用下列字句表達的,「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如果他們順頂服了這個呼召,其結果是毫無疑問的。願意與神辯論,必然會產生的結果,就是從污穢中得潔淨。不過,這要看他們的態度。順服的將得著祝福,悖逆的將要滅亡。
宣佈審判(1:21-31)
由於城巿的腐敗極其可怖,就必須有審判。先知用鮮明有力的言辭道出那種腐敗的情形。這城巿由原先的忠信,墮落到現今妓女般的光景;由公平公義的行為,墮落到舉止如兇手。這種不忠實是由摻雜、作假所造成的。銀子變成渣子,酒?也摻了水。問題在於他們的官長居心悖逆,與盜賊為伍,行政上貪污腐敗,以致人民有冤無處申,寡婦無人照顧。
接著他描述了兩種審判的方法。第一種是為了復興。報仇的擊打,目的在帶來潔淨和復興。有關這過程的描寫,和前面先知所責問的過犯息息相關。由於他們的罪是因摻雜引起的,所以審判的目的在使他們由渣滓和雜物中得潔淨;並且恢復他們的審判官,最後恢復這城巿原先的地位,重新有公義和忠信。
審判同時也是在指責那些堅持犯罪的悖逆之人。報仇的擊打必導致異端迷信的崩潰,並使那些拜假神的人歸於滅亡。
因此,在這段爭論?,清楚載明了耶和華和祂子民之間的狀況。祂所申明的是祂對他們的照顧;以及祂以愛心供應他們一切的需要。祂所抱怨的是他們沒有回應祂的愛,因此要有審判,以恢復喪失的秩序。雖然這先知的信息中指出神的憤怒之火足以使人滅亡,但也充分證明審判之猛烈,乃是出之於愛,最終的目標是要讓人與神和好。──《摩根解經叢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3Isa/23CT01.htm
新增日期: 2008/03/1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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