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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卅五章注釋

耶利米書 第35章

利甲族的典範(三十五1∼19)

  三十五及三十六章記載的事蹟是發生在約雅敬王的末期,依年期的編排,這兩章應該是接疬二十六章的。

  利甲族始於摩西的岳父基尼(士一16;代上二55),他們最出色的祖先是約拿達(王下十),他參與耶戶殺戮亞哈眾子及消滅拜巴力者的事件。利甲族過的是游牧民族的生活,早期聚居於北國,當北國被滅(主前七二二年)後,他們便南遷。而約拿達更訂定了民族生活的典章──不蓋屋、不種植及不喝酒。

 .克守先訓(1∼11)

  神要以利甲族克守先人的教訓來教導祂叛逆的子民。雅撒尼亞似是利甲族的領袖。哈難可能是一位先知,他很可能頗同情耶利米的遭遇。瑪西雅是其中一個把守祭司屋門的人(王下二十五18),這些人的工作是管理錢財及負責聖殿修葺的。

 .向利甲族學習(12∼19)

  主藉耶利米邀請利甲族人喝酒失敗的事,其實是要祂的子民從中吸取教訓。約拿達只是凡人,但他在二百年前給利甲族的誡命竟能為後人恪守,而神以其身分在西奈向百姓宣佈的誡命,以色列民竟然完全忘記。所以神降災禍給以色列民,賜福給利甲族人。祂要教導百姓明白祂要求人民對祂忠貞如利甲族對祖先一樣,不然這道德的典章便會帶來滅亡的痛苦。

祈禱 神啊,賜我力量去行繝的心意。──《新舊約輔讀》

輔讀》



三、利甲族堪為楷模(卅五1-19)

本章的歷史背景,大約是在約雅敬王的末年。本章十一節提及巴比倫軍隊與亞蘭軍隊,可見那時大概有巴比倫的附庸國一同聯合攻擊耶路撒冷,反對約雅敬。約雅敬曾作埃及法老尼哥的附庸,以後又投誠尼布甲尼撒。三年之後,時在主前601年,埃及敗於巴比倫。尼布甲尼撒就遣他的附庸國,給予猶大不住的擾害。利甲族在那種情勢之下,只有逃到耶京。那情勢在十二章七至十三節曾有記述。

先知指出利甲族始終忠信,與國中其他各族的叛逆,可謂十分尖銳的對照。

本章也可謂象徵性的行動,可比較十三章一至十二節,十九章一節至二十章六節,廿七章二至十一節,卅二章一至十五節。其敘述的方式,與十八章相似,例如十八章三節可比較本章三至五節,十八章五節與本章十二節相似。這章象徵性的行動,並非指行動只為象徵而已,而是指這有楷模的作用。如新約記載寡婦奉獻小錢(可十二41-44),婦人以香膏抹主的腳(可十四3-9),都是事實,缒可有典範性的用意,值得提出,供人學習效法。

第卅五章一至二節 「當猶大王約西亞之子約雅敬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去見利甲族的人,和他們說話,領他們進入耶和華殿的一間屋子,給他們酒喝。」

這是耶和華首項的命令,在十二節是第二次的命令。神要耶利米去見利甲族的人。利甲是一個家族,成為一個社團。利甲族的歷史,在舊約中很少記載,只在列王紀下十章十五至廿三節,耶戶正在革命,殺滅亞哈家的人。他曾遇見利甲的約拿達。在歷代志上二章五十五節,利甲是基尼人。照字義,利甲為騎士或車輛,是否為專司造車的工匠?他們大多以此為榮,在亞拉巴的北部。200

如果利甲族是基尼人,(基尼人是半遊牧的民族)那麼利甲族也是過疬那種生活方式,在耶路撒冷城內搭帳棚作為住處。基尼人與以色列人甚為友好,尤其在出埃及的時期(參創十五19;民廿四21、22;士一16,四11、17,五24;撒上十五6,廿七10,三十29)。

給他們喝酒,是有違他們的規矩,因為他們是不喝酒的。他們歷代一直保持這傳統,神藉疬耶利米的經驗,說明重要的信息。利甲族的傳統,以忠信為典範著稱,促以色列人反省。

第卅五章三至四節 「我就將哈巴洗尼雅的孫子雅利米雅的兒子雅撒尼亞,和他弟兄,並他眾子,以及利甲全族的人,領到耶和華的殿,進入神人基大利的兒子哈難眾子的屋子,那屋子在首領的屋子旁邊,在沙龍之子把門的瑪西雅屋子以上。」

雅撒尼亞大概是利甲族的首領,這名字在當時似極普通。201他父親雅利米雅與先知耶利米同名。在中譯詞為避免誤解,音節不同。祖父哈巴洗尼雅其名,甚難稽考,在希臘文譯名無「雅」字尾,用意不明。「雅」常表明以與神的關係命名。

「利甲全族」是指這一家族,在原意上不是「族」,而是「家」,但在用意上是一個大家族。

「神人伊基大利的兒子哈難」。在那時期,「神人」是指先知,神人的稱謂在撒母耳(撒上九6-10),以利亞(王下一9-13),以利沙(王下四4-13),以及若干不知名的先知(撒上二27,九6、8、10;王上十二22,十三1、11、12、21、26,十七24,二十28)。「神人」這一名稱在本書只在此處,這可謂專指「禮儀先知」(Cultic Prophets),先知或出身於祭司,且以祭司與先知的雙重身分。202這類先知有同業的組織,所以此處「兒子」可能指「門徒」,屬於這一組織之內。先知阿摩司曾否認他是先知或先知的兒子,是專指他不屬這個組織(摩七14)。

哈難是同情先知耶利米的,他的屋子在首領的屋子旁邊,缒在沙龍之子瑪西雅屋子以上,瑪西雅是祭司西番雅的父親(廿一1,廿九25,卅七3)。此處「把門的」,實為守筢聖殿中三個重要的大門,在五十二章廿四節也提及(又在王下廿五18)。這是祭司的工作。看來利甲族人在聖殿中擔任重要的職任。203

第卅五章五節 「於是我在利甲族人面前設擺盛滿酒的碗和杯,對他們說,請你們喝酒。」

耶利米並未先邀請利甲族人,徵求他們同意來喝酒,他就將酒裝滿在大碗中。這碗可能是一個大瓶,在創世記四十四章二至十七節,約瑟所用的銀杯,也是同一個用字。在出埃及記廿五章卅一至卅四節及卅七章十七至二十節,燈台的杯是杏花形的,也是這個用字。204

此處的「杯」是飲杯,可參考十六章七節。 有大碗盛滿的酒,再可從碗倒至杯內,可能這?有不少小杯,可供多人飲用。耶利米必先要在聖殿供職的以及在首領地位的利甲族人,來喝酒示眾,以致這成為公開的事,開禁之後,大家都不必避諱。

第卅五章六至七節 「他們缒說,我們不喝酒,因為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曾吩咐我們說,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也不可蓋房、撒種、栽種葡萄園。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使你們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長。」

利甲族的人拒絕喝酒,為遵守他們先祖的傳統。約拿達是利甲的兒子,遵守他們先祖很嚴重的禁條。禁令的語氣好似誡命一般。在文法結構上與十誡相同。他們不可喝酒,也無葡萄園可以栽種與釀酒,因為那些是迦南的習俗,而迦南敬奉衍生的神明,是迷信與淫穢的。為遠避宗教與道德的罪惡,必不可接觸與模仿,才不致有害於他們純正的信仰,宗教是反文化的,尤其是迦南的文化。

不可蓋房撒種,因為他們只停留在遊牧的生涯,永無空居之地。他們必須記得自己的身分,只是寄居的外地人,所以決不與當地的人相混雜。

希伯來的族長在迦南地是寄居的,以色列人在埃及原是寄居的,以後才在迦南地定居,因為這是神賜給他們的應許地(出六4;利十九34;申四5,也可參考耶卅二23)。但對利甲族人,他們願效法希伯來的族長,永以寄居者自居,堅持這個信仰的原則。

第卅五章八至十一節 「凡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我們的話,我們都聽從了,我們和我們的妻子兒女,一生的年日都不喝酒,也不蓋房居住,也沒有葡萄園、田地和種子。但住帳棚,聽從我們先祖約拿達的話,照他所吩咐我們的去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此地來,我們因怕迦勒底的軍隊和亞蘭的軍隊,就說,來吧,我們到耶路撒冷去。這樣我們才住在耶路撒冷。」

利甲族一直信守先祖的傳統,決不更改,也不妥協,始終忠心不渝,已經向耶利米清楚解說了。

現在他們雖在耶路撒冷城內,這原則仍舊不能改變,也無意改意。他們所以來到城內,實在是因情勢所迫。巴比倫軍隊的侵犯,已經直接威脅他們的安全。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他們只有在耶路撒冷避難。但是他們仍不建屋與農作,他們的生活方式決不改變。所以他們斷然拒絕飲酒,因為這是擇善固執的行為,為他們的信仰作見證。

第卅五章十二至十四節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去對猶太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和華說,你們不受教訓,不聽從我的話麼?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他子孩不可喝酒的話,他們已經遵守,直到今日也不喝酒,因為他們聽從先祖的吩咐。我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缒不聽從我。」

耶利米在耶和華的指示下,以利甲族的榜樣,引為教訓,來嚴責以色列人。利甲族人並非直接聽從先知所傳神的話,不過是遵守先祖的吩咐,尚且可以信實到底,但以色列人屢有神藉先知的吩咐,缒仍不受警戒,始終不肯聽從,令神失望。

「教訓」一詞(Mu{sar)是智慧文學的詞彙中重要的用詞,可譯作「糾正」與「管教」。神已經給予以色列人很多機會覺醒,希冀他們回轉,但是他們仍舊沒有順服的心,所以他們必無法逃罪。

第卅五章十五至十七節 「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改正行為,不隨從事奉別神,就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上,只是你們沒有聽從我,也沒有側耳而聽。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這百姓缒沒有聽從我。因此,耶和華萬軍之神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要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因為我和他們說話,他們沒有聽從。我呼喚他們,他們沒有答應。」

這?仍是重複以上的話,從早起來差遣眾先知,也在本書屢次重複,可見神有說不盡的心意,一再忍耐,依舊施恩,無非希冀以色列人及時悔改,可以避免這麼大的審判。「順服」一直是耶利米信息的重點,可注意以下的經文:七章廿四至廿八節,十一章一至十七節,十三章十節,廿五章四至八節,廿六章二至六節,廿九章十七至廿九節等。

關於利甲族人以遊牧生涯的傳統為生活作風,未必是耶利米絕對贊同的。事實上他也沒有贊成的必要,但是使耶利米讚賞的,是利甲族那種忠信順服的精神,缒是非常完美的典範,足可作為勸導以色列人的信心功課,可惜以色列人充耳不聽。不聽從,沒有答應,沒有回應,才使先知引以為憂的。這種冷漠的態度實在非常可怕。

如果這信息是在約雅敬王末年,耶利米已經看出以色列不肯悔改,這樣的頹勢無法挽回,審判的災禍就成為無可更改的命運。

第卅五章十八至十九節 「耶利米對利甲族的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因你們聽從你們先祖約拿達的吩咐,謹守他的一切誡命,照他所吩咐你們的去行。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猶大人必遭災禍,但利甲族的人可以倖免,因為他們忠信守住他們的信仰。他們必永不缺人侍立在神面前,這是聖殿中祭司的工作(七10,十五19;申四10,十8;王上十七1,十八15;王下三14)。但利甲族人究竟作些什麼樣的事,在聖殿供職呢?照猶太的傳統,他們專負責聖殿祭壇的用柴。205有的說法認為,他們是負責獻奠祭的。206

在587年聖殿被毀後,利甲族的人作什麼呢?尼希米記三章十四節,利甲族人瑪基雅修造糞廠門、立門、安門扇和閂鎖。他是管理哈基琳的,「哈基琳」的原意為葡萄園。如果這真是葡萄園,豈非破壞了利甲族的傳統?但這只是猜測,並無憑證。他們生活方式以後也有改變的必要,但他們在信仰的基本原則必不可改變。



200 Samuel Abramsky, "The House of Rechab - Genealogy and Social Character", Eretz-Israel 8 (1967) 76; Frank S. Frick "Rechabites,"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Supplement, 716-17; "the Rechabites Reconsidered, 285-287; George M. Landas, "Kenites," 3, 6.

201 James M. Ward, "Jaazaniah",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2, 777.

202 Aubrey R. Johnson, The Cultic Prophets in Ancient Israel, 1962, 53, note 1.

203 G. Henton Davies, "Threshold",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4, 636.

204 James L. Kelso, "Pottery",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3, 851b; Ruth Amiran, Ancient Pottery of the Holy Hand, 1970, plate 68.

205 Talmud, Taan|^t 4:5.

206 Midrash Rabbah, Gen. 98:10; Sifre, Talmud, Taan|^t 4:2; 28a; 68a.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耶利米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4Jer/24CT35.htm
新增日期: 2008/03/1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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