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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廿八章注釋

以西結書 第28章

神公義的審判(二十八1∼26)

  古代近東國家的君王,多自高自大、目中無人、自以為是神。而當時名震一時的泰爾王「謁巴力二世」更是這類君王的表表者,足以代表泰爾這個罪惡之都。「謁巴力二世」因疬自身的財富和智慧,自比為神,顯示自己的卓越出眾。他自以為不可一世的榮華蒙蔽了他的心靈,因而看不見自己的本相,弄不清楚自己所擁有的一切乃神所賜的恩典;更不明白他的存在和所領受的一切是為了潤澤他人(參二十七33)。

  1. 神在啟示先知以西結的哀歌中(11∼19),細緻地描繪泰爾王的完美和繁榮,充分地表現出祂何等惋惜泰爾王的墮落。「謁巴力二世」本是神的傑作,卻因驕橫而產生眾多罪惡(17∼18),終為神親手所滅。神以泰爾王的榮美可比美「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11∼15)而兩者皆「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榮光敗壞智慧」(17)而為神所審判(傳統認為此墮落的基路伯就是指到那位犯罪的天使──撒但)。

  2. 神不單斥責泰爾,也斥責西頓及一切與神為敵的國家,祂的斥責為要顯出祂的公義。西頓位於泰爾以北約50公里的地中海岸邊,她因視猶大的被毀為利己的機會而被斥責。當泰爾和西頓被懲罰之後,人就知道神除了慈愛之外,祂還有公義和審判,而且祂是列邦列國的神。

思想 神的創造本是完美的,只是當受造物轉向自我中心時,神便被摒棄於生命之外。不以神為中心,缺乏了真理為生命準則的生活,必然罪惡眾多,而最終必為神所審判。──《新舊約輔讀》



(c)推羅王必敗亡(廿八1-10)

廿八章一至十節雖為獨立的篇章,卻仍連續廿七章的哀歌,第二節的「因為」,第六節起的「所以」,說明審判的前因後果。三至五節在中譯詞中以括弧表明:「看哪!」是加插在兩段信息中間,成為非常完美的結構。本段仍有哀歌的韻律,在九、十節更加明顯。

這段信息究竟在甚麼日期?可能推羅已經被圍,大約在廿九章十七至二十節起,即在五七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前。這?只是籠統論推羅王,並未指定那一個王,與其說指君王,不如說指城巿,將城巿人格化,以王為代表,也有可能。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阿,你對推羅君王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心?高傲說,我是神,我在海中坐神之位。你雖然居心自比神,也不過是人,並不是神。」(1、2節)

這是對推羅君王的預言,「君王」(ngyd)一詞,在以西結書中只用這一次。在撒母耳記上九章十六節,十章一節只指恩賜領袖,指他特別有領導之才幹與能力,卻非正式的君王。但這也指朝代的君王(王上一35),在以賽亞書五十五章四節指大筢。可能最好的答案在耶利米書二十章一節,譯為「總管」(Pkid ngyd),所以是這樣性質的行政首長。這?完全沒有用王(Mlk)的稱謂。

「你心?高傲」,這是耶和華最憎惡的(箴十六5),眼目高傲,心?驕縱的,耶和華必不容他(詩一○一5;傳七8)。耶和華使謙卑人升高,使驕傲人降卑,正如十七章廿二至廿四節所說,祂使高樹矮小,矮樹高大,青樹枯乾,枯樹發旺。

推羅以君王之尊喻為城巿。他們過分自信,以為島上的防禦足以抵抗尼布甲尼撒。他們商業的繁榮,過分自信以為是超過人力的。於是他們大言不慚,我是神!我在海上稱霸,坐在諸神的座位。他們說我是神,事實上自以為神明,自比神,其實不過是人。

在推羅神話的觀念中,諸神有不同的居所,在山上有他們的花園(本章13、14以及賽十四13),也有在海中的。所以推羅自行奉為神明,在海中居神之位。在推羅有密爾加神廟(Melkart),寶座是空的,因為王自承是他的座位。1王以自己有神性,似為古代近東普遍的想法。2以西結可能熟悉以賽亞的話(卅一3),論埃及「不過是人,並不是神。」所以就有這樣的論述。以色列人決不受外邦的影響,始終以創造論為信仰的中心,人不過是被造的。再參考以賽亞論巴比倫及一切異邦:「你心?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十四13),基要信仰的同道,常以以賽亞書十四章及以西結書廿七、廿八章為描述撒但的墮落。但是原意為指高傲的列強,但也指一切高傲的惡者,他們都是撒但的差役。

「看哪,你比但以理更有智慧,甚麼祕事都不能向你隱藏。」(3節)

「但以理」在希伯來文出現的是「但尼理」(Danel,not Daniel),解釋在十四章十四節,甚有困難。祕事是隱秘難解的,但該字並非主詞,直譯出來應作:「你不會因祕事而感困惑」。3聖經中的但以理甚有智慧,但在烏格理文獻中(Ugaritic Documents),迦南的神話以但尼理的智慧著名,是否以西結的用意呢。4

「你靠自己的智慧聰明,得了金銀財寶,收入庫中。你靠自己的大智慧和貿易增添貲財,又因貲財心?高傲。」(4、5節)

推羅的智慧完全是商業方面,由於經營得法,就十分發達,財產增加。這是極易使人驕傲的,正如箴言所說的(三7,廿六12),在先知書也曾警告(賽五21;耶九22)。在傳道書尤其再三提說。5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居心自比神,我必使外邦人,就是列國中的強暴人臨到你這?。他們必拔刀砍壞你用智慧得來的美物,褻瀆你的榮光。」(6、7節)

這是審判的信息,以傳信者的形式開端,宣告神的反應:「所以」。耶和華以第一人稱「我」說話(六3,廿六7,廿九8及耶五15)。

心是心智,居心自比神,有神明的智慧,高傲驕縱。他們必不能逃罪。這?「外邦人」是指凶暴的戰士(這用詞在本書多次出現:七21,十一9,廿八10,三十12,卅一12)。他們是列國中的強暴人,以戰爭販子的姿態,窮兵黷武,專事擄掠搶奪。在卅一章十一節論埃及譯為大有威勢的人,那?是指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

美物當然是指物質的豐富,所以他們引以為榮,因為這是他們智慧的成果。但這些都會全部破壞,他們的榮光都被毀壞了。

「他們必使你下坑,你必死在海中,與被殺的人一樣。」(8節)

在海中有神的位,將成為推羅人的墳墓。他們也都將下到坑中(參閱卅二17-32)。這是指陰間。照烏克理文件(Ugaritic Document),海底是神明(El)的居所,他原住在山上,在老年時被巴力趕逐至海底。6

「在殺你的人面前你還能說,我是神麼?其實你在殺害你的人手中,不過是人,並不是神。你必死在外邦人手中,與未受割禮的人一樣,因為這是主耶和華說的。」(9、10節)

「殺你的人」是單數,其實不在數量,只是說出那種人。那時任何的謊言已不攻自破了,一切狂語更顯著無稽的了。這又是甚麼可誇的呢?你還在說是神,真是叫人笑死了嗎?這?再重複第二節的話。

那些外邦人,是未受割禮的人。非利士人不受割禮,埃及人有割禮,大多閃族的人也受割禮。亞述人與巴比倫人並無這種禮儀(耶九25、26)。

本段(1-10節)以君王個人代表推羅全城,甚至全國,是要負起道德與宗教的責任。從人的觀點看,推羅已經達到事業成就的巔犱。他們就不再承認全能的神,反而自行奉為神明。他們受審判,不僅否認他們的狂言傲氣,也讓他們看出自己不過是人,是受造者,絕不是神。

在插語中,他們因有智慧而高傲,其實在成功中仍有隱密的恐懼,因為驕傲終於自食苦果,以後果然喪失一切。他們雖在興盛中,卻沒有安全感,患得患失,終於完全喪失,一切消失殆盡。

公義的神有祂的主權,祂不能容忍驕縱的惡者存留。惡者雖自奉為神,掌握生命,神卻使他們死亡,羞辱而亡。這是神在歷史中的作為,祂也發動外邦,成為審判的工具,嚴厲而且無情地顯出祂的真理來。人們也許感到震驚恐懼,其實這完全沒有意外,是歷史的因果,「因為這是耶和華說的」。



1 S.H. Hooke, Myth Ritual and Kingship , 1958; I, Engnell, Studies in Divine Kingship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1943, G. Fohrer and Kurt Galling, Ezekiel, 1955.

2 H. Frankfort, Kingship and the Gods, 1948; Jean de Fraine, L~aspect religieux de la royaute* israe*lite L~institution monarchique dans L~ancien Testament et dans les textes mesopotamiens, 1954, S. Mowinckel, He that Cometh, 1956.

3 J.W. Wevers, Ezekiel, 214.

4 M. Noth, "Noah, Daniel und Hiob in Ezekiel xiv," Vetus Testamentum I (1951)251-260.

5 H. Ringgren and W. Zimmerli, Spru/che, Prediger, 1962.

6 M.H. Pope, El in the Ugaritle Texts, 1955, 99.



(d)為推羅王哀悼(廿八11-19)

在為推羅王哀悼中,是引述最初人類的墮落。在創世記第二、三章,亞當與夏娃原在完美的狀態中,以後犯罪而面對死亡。這是伊甸園的情景。

本段在形式上是哀歌,在十九章哀悼以色列王,在廿七章哀掉推羅城,都是五節拍的韻律。這些哀歌都是審判的信息,同樣的形式在卅二章再重複。

在哀歌形式中,共有十三組,回顧過去及比較現在,其中也有不少象徵的言語,甚似十九章及廿七章,有過之而無不及。耶和華仍以第一人稱「我」,提說審判的話,預言將來必有的事。時間的推算只有從十九、廿七章尋找,但可能應依據廿九章十七至廿一節推羅被圍之後。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阿,你為推羅王作起哀歌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無所不備,智慧充足,全然美麗。」(11、12節)

神的信息再以哀歌的形式,由先知受命傳出,與廿七章相同。這哀歌不是只為推羅王哀悼,實際是耶和華的言詞,對他發出的。

推羅王在本章二節為首領(Ngyd),但是此處為君王(Mlk),幾乎是推羅城之守護神(Son A^me)。7這是推羅城的密爾加(Melkart)土地神。

「無所不備」原意為「完全的印記」,印為王所持有,象徵疬權力,為頒布命令而用,可參閱哈該書二章廿三節,指所羅巴伯為印,又列王紀上廿一章八節,證明其真實性。推羅王有印為證,他是有特別的身分,有十足的權威與智慧,有完全的榮華。

「你曾在伊甸神的園中,佩戴各樣寶石,就是紅寶石、紅璧璽,金鋼石、水蒼玉、紅瑪瑙、碧玉、藍寶石、綠寶石、紅玉和黃金,又有精美的鼓笛在你那?,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預備齊全的。」(13節)

伊甸園是神的聖山(14、16節),佩戴好似衣飾,圍在四周,提出多樣寶石。七十士譯本列出十二樣。這些寶石無非著重在珍貴與華美,也象徵疬多樣的福分。

在最初人類被造時,神已為他們預備齊全的,這在創世記內並無記載。依據甚麼神話,也無可考據。在出埃及記廿八章十七至二十節提到大祭司的胸脾,有這些寶石。8

「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櫊?唛,我將你安置在神的聖山上,你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14節)

神的花園是在聖山上,櫊?唛是護筢約櫃的,受膏是指受命來遮掩約櫃,為保護防守的。這?將推羅王形容為櫊?唛,是解經上的困難。可能只為強調他們地位的崇高。根據上一節提到「受造」,指他不過是人,不是神。可能這是一般的觀念,人只是比天使微小一點(參閱詩八)。可見不只是推羅,指所有的人,都是在受造中有崇高的地位,可以在神的寶座前。

「你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火石是指天上的光體,尤其是星辰。人是在天庭,古時異教的神話中,認為神明是在天上的境界中,尤其是烏格理的神話。9

在聖經中,神的聖山應為西乃山(或何烈山)(出三1,十八5,廿四13),以後才以錫安取代(詩四十八3)。但神的聖山通常指神的居所。

「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察出不義。」(15節)

他在受造之日原是無罪的,那時他還沒有犯罪。聖經中描寫族長挪亞與亞伯蘭,他們都是義人,在當代是個完全人,與神同行(創六9,十七1)。用字與此處相同。但是以後就顯出不義(參閱三21,十八4、20)。

他原是行在火石之中,光明磊落。現在卻可察出不義,他就不得在高處行,好似流星一段墜落在地。火石有解釋為天使,因上節提到櫊?唛就是服役的靈。因此這段經文又可解釋為墮落的天使,就是撒但惡者的出身。10

「因你貿易很多,就被強暴的事充滿,以致犯罪,所以我因你褻瀆聖地,就從神的山驅逐你。遮掩約櫃的櫊?唛阿,我已將你從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除滅。」(16節)

商業繁盛,物質豐富,帶來的就是罪惡強暴(參閱七23,八17,十二19)。他們不能再在神的山。人因墮落必從伊甸園逐出。火石如流星一般必掉落,或像閃電的雷轟,虛張聲勢一番,也必在大地中消失了。有人以為火石指北方閃電與雷轟,必然消失,不復存在,受造的榮華也失去了。11

「你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榮光敗壞智慧。我已將你摔倒在地,使你倒在君王面前,好叫他們目乪眼見。」(17節)

推羅因華貴而驕傲,正如以色列因美麗而高傲(十七)。榮光似指櫊?唛的光煇,卻因敗壞,不得再在神的聖山。他的智慧消失,他的地位也必墮落。本書六章三節高處的邱壇已毀,十九章五節,卅七章十一節的希望從高處掉落。推羅也墮落了(廿六17)。

耶和華將他摔倒在地,是在以賽亞書十四章四至廿一節有力地描述。他原想攀登高天,現在已墮落在坑中(8-10節及廿六20)。他的墮落也成為眾目昭彰的事,使列國的人,尤其是有權者目乪眼見,成為鑑戒。

「你因罪孽眾多,貿易不公,就褻瀆你那?的聖所,故此我使火從你中間發出燒滅你,使你在所有觀看的人眼前,變為地上的爐灰。各國民中,凡認識你的,都必為你驚奇。你令人驚恐,不再存留於世,直到永遠。」(18、19節)

推羅的罪,不僅是破壞商業道德,貿易上不公,有欺騙等情事。他們也有宗教的罪,褻瀆聖所,輕慢神的行為必遭審判。神乃以烈火燒毀他們,使眾人驚奇驚怕,知道這是多麼大的刑罰。

本段的結語仍是與廿六章廿一節相同。

本段先述推羅的榮華,再說他的災難,二者有十分尖銳的對比。他的榮美其實是神的恩惠,不是人的成就。但當他居心驕傲,自大自誇時,敗壞必然來到,終於墜落,無法復起,成為歷史顯著的悲劇。

這悲劇必在歷史中不斷地重複。這使人想起創世的歷史,當人最初受造,純潔而簡單,在神面前有完全的美。但等他高傲起來,不義就發生了。他就從神的居所高處,墮落於地,掉落在麈土中間,成為世人的笑柄。

為推羅君王哀悼,其實為整個國家悲哀,究竟君王個人無足輕重,全個民族的命運才最重要。神的公義必在有罪的人身上。在人類歷史的初期是這樣,以後也永是一樣。可見人怎可不將榮耀歸於神呢?

人唯一的楷模在基督,祂不以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才可成就福音,宣揚福音(腓二5-11)。這是本段唯一的答案。



7 J. Steinmann, Le Prophe&te Eze*chiel et les de*buts de l~exil, 1953, 147.

8 寶石的釋義,可參閱 W. Zimmerli, Ezekiel, II, 82-85.

9 W. Eichrodt, Ezekiel, 393-94.

10 J. Ziegler, Ezechiel, 1948, G. Fohrer, and K. Galling, Ezechiel, 1955.

11 J. de Savignac, "Note sur le sens du terme S%apho^n dans quelques passages de la Bible," Vetus Testamentum 3 (1953) 96.



三、論西頓(廿八20-26)

先知受命向西頓預言,傳信者的形式在廿二節及廿五節。第二次似將信息分開,廿五、廿六節不是論外邦的審判,而是預言以色列的復興。

論西頓與鄰邦,實際只在二十至廿四節,而三次有「認識的形式」: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22、23、24節)。在廿四節似乎並非指西頓,而成為論鄰邦的總結(25-28節的結語)。所以論西頓,只有廿一至廿三節。

論西頓,也是用直接的言詞,廿一、廿二節我與你。但廿三節是間接的,西頓是第三者。

證明的說法(Proof-sayings)在廿四節及廿五、廿六節兩項,使本段信息更為有力。



(a)腓尼基中心(廿八20-23)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阿,你要向西頓預言攻擊他。」(20、21節)

腓尼基通常以西頓為中心,二者成為同義字。在創世記十章十五節,西頓是迦南的首先有的。西頓城距推羅之北四十公里。在亞瑪那信件(Amarna letters)中,曾提說西頓王薛利達(Zimrida)。1在蘆紙卷軸(Papyrus Anastasi I),埃及文士應有的知識,在主前十三世紀南北諸國的列表,推羅與西頓都曾列出。2那時商業頻繁,埃及駐有畢伯羅(Byblos)貿易代表,與西頓有極密切的交往,在西頓的海港停泊五十艘商船。3在十一世紀,亞述王提格勒毘利撒一世,接受的進貢,來自畢伯羅、西頓及亞發。4在第十世紀,西頓似與推羅合併了。所羅門王以及暗利王只與推羅王有交往。耶洗別的父親是推羅王,卻在聖經中記載為西頓王(王上十六31)。

在亞述時代,西頓的地位似比推羅顯著,在海中的城在亞述的暴力下苦難甚多。西拿基立征服了西頓,左右了王室。以撒哈頓又因壓制叛亂而將城搗毀。西頓王向海路逃遁,又被捕獲而遭殺害,家人及財富都被擄。這些都有歷史的明證。5在巴比倫時代,尼布甲尼撒也施以壓迫。埃及又曾侵犯西頓。在波斯時代的早期,西頓曾一度為腓尼基城邦之首,以後屢受外患,毀壞甚多。6

先知受命要向西頓預言攻擊。可能西頓正在叛變反對巴比倫(耶廿七3)。結果他們遭受的命運,與推羅一樣。西頓王也終於被擄至巴比倫,確實的日期甚難確定。事實上,在波斯時代亞達薛西三世在位,西頓王也曾反叛,以後被波斯王鎮壓後,施以刑罰,加重壓迫,但這可能不是以西結的信息所指的,因為時代有差距。7

「說,主耶和華如此說,西頓哪,我與你為敵。我必在你中間得榮耀,我在你中間施行審判,顯為聖的時候,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22節)

「我與你為敵」,是神要面對西頓,向他挑戰。這種「面對的形式」(Encounter formula),目的是神施行審判,得疬榮耀的舉動。8神施行審判,在本書多次提說。五章十、十五節,十一章九節,十六章四十一節,廿五章十一節,廿八章廿六節,三十章十四、十九節;出埃及記十二章十二節;以西結書廿三章十節也相似。照廿四節,四圍恨惡以色列家的人,是否也包括西頓呢?讀上下文,答案是肯定的,所以西頓必受審判。

神得榮耀,照文法那是神自行得榮耀(Niphel: Reflexive是Selfglorification "to glorify myself")。這是神向世人啟示的過程,是祂歷史的作為。

祂顯為聖,又是自行顯示祂的聖潔,祂是在列邦面前可參考二十章四十一節,廿八章廿五節,卅六章廿三節,卅八章十六節,卅八章廿三節,卅九章廿七節。

「我必使瘟疫進入西頓,使血流在他街上,被殺的必在其中仆倒,四圍有刀劍臨到他,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23節)

神的刑罰是三重的:瘟疫、饑荒與刀劍(五12,六12),有時還加上野獸(十四12起)。在這?另一種三重的災殃:瘟疫、流血與刀劍(五12、17及1)。

西頓在推羅之後,因為推羅與西頓常相提並論(可參考耶四十七4,珥四,亞九2)。



1 J.A. Knudtzon, Die El-Amarma-Tafeln, 2 vols, 1964, nos 144f.

2 A. Erman, Die Literatur der Aegpter 1923, 288.

3 J.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erm Text, 27, Erman, op. cit., 231.

4 Pritchard, op. cit., 175.

5 Pritchard, op. cit., 287.

6 R. Borger, Die Inschriften Asarhaddons, Ko/nigs von Assyrien, 1956. 48.

7 A.T. Olmstead, History of Palestine and Syria to the Macedonian Conquest, 1931, 617-619. P.K. Kienitz, Die politische Geschichte Aegyptens, vom 7 bis zum 4 Jahrhundert vor der Zeitwende, 1953.

8 K. von Rabenau, "Das prophetische Zukunftswort im Buch Hesekiel," in Studien zur Theologie der alttestamentlichen U:berlieferungen, ed. R. Rendtorff and K. Koch, 1961, 61-80.



(b)荊棘與蒺藜(廿八24-26)

「四圍恨惡以色列家的人必不再向他們作刺人的荊棘,傷人的蒺藜,人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24節)

現在就將西頓放在一邊,轉眼看以色列鄰邦的國家,他們曾恨惡以色列家的人,在以色列民族敗亡的時候,幸災樂禍,趁火打劫,使猶大大遭禍患,其苦難變本加厲,但這些國家也遭神刑罰了,他們就不再成為在猶大的以色列人之威脅。

荊棘與蒺藜本是耕田的害物,創世記三章十八節;以賽亞書卅二章十三節;何西阿書十章八節。在士師記八章七、十六節是一種刑罰。在新約中馬太福音廿七章廿九節及約翰福音十九章二節,這是咒詛的表象,戴在耶穌的頭上。但是現在這些都不再存在了。在廿五章六至七、十五至十七節(卅六5),關鍵的字是「恨惡」,涵意是「輕視」,但這必成為過去的事。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將分散在萬民中的以色列家招聚回來,向他們在列邦人眼前顯為聖的時候,他們就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之地仍然居住。」(25節)

本章廿五、廿六節是結語,以以色列民復興的信息,說明耶和華在歷史中的計畫。這無疑是一種信心展望的話,等待有一天,以色列民將再被招聚在一起(十一17,二十34、41,卅四13,卅六24,卅七21,卅九27;也可參考卅八8)。

耶和華怎樣在外邦中顯為聖呢?在廿二節是在西頓人中間施行審判。在此處是將以色列民招聚回來。無論是審判或拯救,都是神公義的作為,因此就顯明,也證明耶和華的聖潔。

有神所賜給雅各之地仍然可以安居,是在卅七章廿五節還再重複。他們失地必然恢復,而且還要更有多的地土可以安居,耶和華為他們擴展地業。這「基業神學」的思想,曾在申命記有很清楚的論述,耶和華賜的地土,是聖約的應許與實現。在被擄時,地土喪失,以致他們流落各處。現在復興的前景在望,神必在基業上再施恩,顯明祂聖潔的旨意。

「他們要在這地上安然居住。我向四圍恨惡他們的眾人施行審判以後,他們要蓋造房屋,栽種葡萄園,安然居住,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26節)

在上節「居住」,在本節再提「安然居住」,這雙重的提說,在卅四章廿五、廿七節也再騌述(參閱卅八8、11、14及卅九26)。

蓋造房屋與栽種葡萄園,在以西結書中只有此處提說,「栽種」只在卅六章卅六節再提過一次(中譯本作「培植」)。這是耶利米的用詞。9如耶利米書廿九章五、廿八節。

提到四圍恨惡他們的人,是指以色列的鄰邦,在本章二十至廿四節曾有論述。

在整個的論述,有關將來的救恩,再著重認識神的目的。看見耶和華公義的作為,就知道耶和華是以色列他們的神。「他們的神」也在卅四章三十節,卅九章廿二、廿八節。「你們的神」在二十章五、七、十九節等。

這是以色列神選民的救恩歷史,救恩不僅是安全,有豐富的產業,在充裕中歡樂。這?所著重的是救恩的宣告,解說耶和華守約的信實,有最後的證明,耶和華決不忘記祂所應許的,必按時次第的應驗與實現。



9 Robert Bach, "Bauen und pflanzen" Studien zur Theologie der alttestamentlichen U:berliefungen, ed. R. Rendorff and K. Koch, 1961, 7-32.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6Ezek/26CT28.htm
新增日期: 2008/03/0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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