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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以西結書第十七章注釋

以西結書 第17章

兩隻大鷹和香柏樹(十七1∼24)

  本章中的兩隻大鷹,一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一是埃及法老王可夫勒。猶大王約雅斤是那「香柏樹儘尖的嫩枝」;猶大末代君王西底家則是那「以色列地的枝子」,後來成為蔓延矮小的葡萄樹。

  在這比喻中,西底家是受指責的對象。他起初和巴比倫王立盟約,其後向埃及王求助,企圖背叛巴比倫。本段經文指責他這樣做是輕看指疬耶和華所起的誓,背棄指疬耶和華所立的約,既不忠於人,亦不忠於神,必須接受神的懲罰。

  我們也許質疑巴比倫恃強侵略猶大,猶大盡一切辦法反叛她豈不是應該的嗎?何以反遭天譴?問題的關鍵在於猶大曾與巴比倫訂立盟約。

  這?隱含一個屬靈原則:屬神的人應忠於誓約。猶大是一個和神有聖約關係的國家,神期望猶大忠於聖約。盡忠,是聖約的原則;盡忠,也是聖約的子民的生活精神。在聖約的原則下,不僅要對神盡忠,也要對人盡忠。所以誓約一經訂立,應該義無反顧。一旦單方毀約,便是不忠,違反了盟約的原則,也就是違背了神。

  這對我們何異當頭棒喝!今天,人與人之間的契約太沒有效力了。雇主與雇員之間的契約可以撕毀,國與國之間的協議及盟約可以不守,甚至夫婦姞婚時的誓約也可以置諸不理。作為基督徒,在基督?立約的子民,應該牽社會風氣之先河,重振約的精神,忠於與主立的約,也忠於與人立的約。

思想 我有在哪方面違反和神所立的約嗎?我有不忠於人所託嗎?──《新舊約輔讀》



(c)鷹鳥柏樹葡萄(十七1-24)

本章的特性,照第二節所說的,是謎語與比喻。比喻照十五章及十六章四十四節是與寓意及俗語相似。謎語就是士師記十四章十二節及示巴女王問詢所羅門的話(王上十1)。在箴言一章五至六節所說的「箴言」,就是這?的比喻,又有謎語,與此處所提的相同。這些都是智慧文學的格調,以簡短的詩句,說出智慧者雋永的言詞。

先知以西結在本章以飛鳥與樹木作為比喻或寓意,來論述猶大當時政治與國際外交的處境。約雅敬王被擄到巴比倫,西底家成為傀儡王受制於巴比倫。他以後聯絡埃及以背叛巴比倫。這些惡劣的情勢使以西結感到困惑,他受環境的限制,不能公開反對,就以這樣方式,道出信息。其實人們也能從他的寓意中明白他所指的事,但既以這樣方式來傳信息,就無法控告他叛國的行為。可見他傳這信息,應在巴勒士坦,不在巴比倫。

叛變的事發生在西底家王在位第四年,即主前五九四至五九三年左右(耶27,28章似在第四年)。耶利米的諮詢似有成效,因為西底家王曾上巴比倫王處表明他的效忠(耶五十一59),可能是尼布甲尼撒王召他入宮來表明誓忠的。1這是在以西結從事先知職事之前,埃及的新王(Psammetichus or Psamtik, 594-588 B.C.)登基後第一年,他鼓動巴勒士坦的小國起來反叛,在埃及的文獻可資考證,時間大概是在主前五九一年。2以西結書十七章(16、17、21節)的謎語應在那一時期。3

本章敘述的主角應為耶和華,都以第一人稱「我」發言。謎語(或寓言)本身是在一至十節,解釋在十一至廿一節,結語在廿二至廿四節。

謎語與比喻,最適當的用詞應為寓言,因寓言為動物或植物好似人一般能言又有行動,為說出一番真理。

{Section:TopicID=194}(1)寓言(十七1-10)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阿,你要向以色列家出謎語,設比喻。」(十七1、2)

在信息的開端,仍以傳信者的方式,不但有耶和華的語臨到他,而且他被稱為人子。傳道的對象仍是以色列家,包括在巴勒士坦與在外地的。

謎語原意為隱祕的涵義,不明白的完全不知所云,意會的可體驗無窮,點頭稱是。比喻原意為比較與比擬,作為解釋,明顯易懂。4所以謎語是奧秘的事,比喻是解釋的語。二者常作為對比(詩四十九5,七十八2及箴一6)。

「主耶和華如此說,有一大鷹,翅膀大,翎毛豐滿,彩色俱備,來到利巴嫩,將香柏樹梢擰去。」(3節)

有一種鷹鳥,由於牠有極大的翅膀,飛翔快速,所以稱為大鷹,其實「大」並非形容詞,因為在希伯來文原意並無這樣的描寫。

這種鷹鳥有大的翅膀,在翅膀的頂端還有翎毛,形狀如翎箭一般,原為轉動飛翔之功能。在頸項,在腿部都有極豐滿的羽毛,所以動作可以非常敏捷。彩色具備,似描寫成繡花的布(參閱士五30;結十六10、13、18,廿六16,廿七7、16、24;詩四十五14)。在以西結書廿七章七節描寫埃及繡花細麻布作的篷帆。那麼這點是否推測埃及王來訪利巴嫩的事?所以彩色問題也成為學者所注意的。5關於大鷹之種類也有學者加以研究,某種鷹鳥產於死海盆地,在耶利哥及吉甲附近,另外還有在迦密山及基波亞山的崖石中間。6

此處鷹鳥的敏捷凶暴,是指外邦的侵略者(耶四13,四十八40,四十九22;哈一8;申廿八49)。鷹鳥有時專指君王,蒙耶和華的保護(出十九4;申卅二11)。

利巴嫩山地盛產香柏木,一直為埃及所貪圖與掠取的(王上五28)。利巴嫩的香柏樹,常象徵君王之華貴(士九15;王上五13;王下十四9;賽十32起;歌五15)。在耶路撒冷有利巴嫩林宮(王上七2)。在耶利米書廿二章六、廿三節「利巴嫩」,可能是大筢家的王位。

「就是折去香柏樹儘尖的嫩枝,叼到貿易之地,放在買賣城中。」(4節)

香柏樹頂端的嫩枝,是從主幹處長出來的,折去以後,就阻礙了生長與茂盛。這是指大筢家王室中幼嫩的分子,是約雅敬,因為他還是幼王,就遭擄去(王下廿四10-12)。被擄去的不僅君王,也有首領官員(12節),是首次被擄的一缰。

貿易之地應指迦南,因為「迦南」之原意為貿易。「迦南」真正原意在閃系語文中應為紫色,因為紫色的染料是從當地盛產之魚殼中取出的,希臘文腓尼基即取義於此一用詞,迦南為貿易之地(可參考箴卅一24及亞十四21)。

買賣城必指迦勒底,即巴比倫。這樣解釋也許是以歷史的事實為佐證,因為被擄至巴比倫是當時的情況。但是當時的買賣城不在巴比倫,而在腓尼基的推羅,以西結也曾描述推羅是眾民的商埠,她的交易通到許多的海島(廿七3,又12、16、18、21、36節)。可能這用詞是推羅,而實際是指巴比倫。

「又將以色列地的枝子,栽於肥田?,插在大水旁,如插柳樹。」(5節)

以色列地的枝子,原意為「地土之子」,可能指大筢之曲裔,可參考十三節。以色列當地應有適當的王,並非西底家。西底家雖是大筢家的人,卻不是繼承王位,而是異族的統治者安置的,究竟不算是完全合法的。但是如果觀察上下文,三節的樹梢嫩枝,應為約雅敬,而此處應為西底家。西底家栽於肥田?,因為他是巴比倫王安置的,條件優厚,有政治的便利。他既成為傀儡,卻受異族王的蔭庇,可插在大水邊。大水可能指幼發拉底河,大河邊,必可得茂繁興盛。

好像柳樹,柳樹是在水邊生長,因為柳樹需吸收大量的水分,正如十九章五節獅子的成長一般的迅速。

有人將該字(Spsph)稍改(Sapeh)應譯為「看顧」或「照料」,意思是樹在肥田大水中,就在照顧之下,正如西底家仰仗巴比倫的勢力得以鞏固他政治的地位。

「就漸漸生長,成為蔓延矮小的葡萄樹。其枝轉向那鷹,其根在鷹以下,於是成了葡萄樹,生出枝子,發出小枝。」(6節)

「生長」與「成為」是兩個動詞,採未完成式(Imperfect),表明逐漸與繼續,在成長的過程中。西底家王原是以卑微的身分,在外族的統治之下,唢不起頭來。他只像矮小的葡萄樹一樣,仍完全仰仗尼布甲尼撒王,其枝轉向那鷹。枝子矮小,才不致受熱風燻炙而損壞(參閱10節及十九10-12)。

其根在鷹以下,根應在泥土?,怎會在鷹之下?可能這?再強調西底家在巴比倫王的蔭庇之下討生活,沒有獨立的能力。

但是葡萄枝在成長中,逐漸成為單獨的樹,並且也可再行滋長,甚至生出枝子,發出小枝,表明繁茂起來,甚至本身也逐漸有了力量。

按說這應當是好現象,但那時猶大就逐漸希冀外來的力量使他們可以掙脫巴比倫的桎梏,於是引入第三勢力-埃及。這就是從七節起所描述的。猶大在不隱定的情況中進退維谷,終於做出錯誤的決定,使民族完全敗亡,成為慘痛的結局。

「又有一大鷹,翅膀大,羽毛多,這葡萄樹從栽種的畦中,向這鷹彎過根來,發出枝子,好得他的澆灌。」(7節)

這是第二隻鷹鳥,比較前一隻,就沒有那麼碩大,在描述方面,也比不上。翅膀大與羽毛多,更遠不如第一隻。在第三至五節,第一隻鷹鳥的動作有八項,但此處唯一的動詞不指行動,只指狀態。這是否作者的用意,還有其他的涵義就不得而知了。7

第二大鷹必指埃及,因為埃及不如巴比倫。事實上在五九一年埃及之法老王曾到利巴嫩取木料,是香柏樹的木材,正如第一鷹也曾擰取香柏樹的嫩枝。

葡萄樹向這大鷹彎過根來,是為吸取水分,因為「彎」字在亞蘭文為「渴想」,好似因缺水而到處求水。但是照上文所說,樹是栽於肥田?,插在大水旁,如插柳樹,何用再找水源呢?

可能大鷹在那?引誘葡萄,使它將枝條延伸過來。鷹先擺上一種姿勢,如以賽亞書三十章七節所說:坐而不動的拉哈伯,拉哈伯是埃及。耶利米書四十六章十七節,法老是個聲音,雖然錯過所定的時候,但是他在那?坐鎮,卻是事實。這就使以色列的枝子,有傾向想投奔他。從他得到支援。

有的譯詞以比較的語法:好多得他的澆灌。意思是也所得的澆灌,比從栽種的畦中,汲取更多的水分,8以色列人以為投靠埃及,比靠巴比倫更上算。

「這樹栽於肥田多水的旁邊,好生枝子結果子,成為佳美的葡萄樹。」(8節)

這樹現在移植在埃及,在尼羅河邊,不在大河那邊,看來似乎可以滋長。以這兩條河流來喻為這兩大權勢,是在耶利米書二章十八節:現今你為何在埃及路上,要喝西蜀的水呢?為何在亞述路上喝大河的水呢?在以西結的時候,巴比倫已經取代亞述。西底家原完全倚仗巴比倫,在大水旁(5節)。現在他設法投靠埃及。以色列民族原像葡萄樹從埃及挪出(詩八十8-9)。現在又挪到埃及去,這是違反神的警告,申命記十七章十六節摩西警告以色列人不可再回埃及。

佳美的葡萄樹是以色列一直嚮往的,「佳美」或譯為「華美」或華貴。這字(~adiu)甚至用以描寫神的名(詩八1、9),原意也常用於君王之尊。這是當時西底家的夢想,以後投靠埃及,他的君尊身分可以恢復,民族的尊貴可以恢復。但是事實適得其反,因為最後導致整個個家的敗亡,因為他們背逆神,受神的審判。

「你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這葡萄樹豈能發旺呢?鷹豈不拔出他的根來,芟除他的果子,使他枯乾,使他發的嫩葉都枯乾了麼?也不用大力和多民就拔出他的根來。」(9節)

這是耶和華的判語,再重複申明傳信者的信息:「耶和華如此說」足見十分嚴正的語氣(可比較何二4起;賽五3起)。葡萄樹是否可以發旺呢?答案是否定的。

鷹必拔出他的根,這必是第一鷹,因遭背叛而採取報復的態度與行動。巴比倫甚至不必發動大批的軍隊與軍力,就可以輕易拔出他的根。

只要將根拔出,果子與樹葉自然會枯乾或霉爛。詩篇九十篇六節割下枯乾,所以中譯詞「芟除」,大多學者應作「割下」。9

「發的樹葉」,好似樹葉曾經發動滋長。這是否指以色列確曾得到埃及幫助而增長一時呢?但最後仍被全部毀滅!無可存留。

「葡萄樹雖然栽種,豈能發旺呢?一經東風,豈不全然枯乾麼?必在生長的畦中枯乾了。」(10節)

第二次再發類似的問題,表明這更為確定,就是葡萄樹枯萎是必然的事。

這?提出一個新的表象,有關東風的性質,可參閱何西阿書十三章十五節:「雖然茂盛,必有東風颳來,就是耶和華的風從曠野上來,他的泉源必乾……」

東風是一種熱風,可使海枯乾(如出十13,十四21及詩七十八26),也可使樹木枯萎,如約拿書四章八節所描述的。 東風來自阿拉伯曠野,在巴勒士坦與巴比倫之間。阿拉伯語(hamsin)原意為「五十」,因為每年有五十日必吹這種熱風。這?的東風是指東方的巴比倫,尼布甲尼撒的權力,正如十九章十二節及廿七章廿六節所提說的。

再提生長的田畦,如在第七節。以色列投靠埃及失敗了,遭致巴比倫的報復,最後全部毀滅,怎可不加畏懼。本來樹木不可任意移植,一移植很多可能是滅絕。當然以色列受巴比倫的栽植也是不正常的,但再轉移至埃及,就更加反常了。

這?並未提說神的動作,只以西底家的錯謬與愚昧,已經足使他自作自受。但是由於他的錯誤,禍延全民,他的罪過就更大了。神容許巴比倫對付以色列,也顯然是對他們的失望,而表現祂的忿怒。

{Section:TopicID=195}(2)解釋(十七11-21)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你對那悖逆之家說,你們不知道這些事是甚麼意思麼?你要告訴他們說,巴比倫王曾到耶路撒冷,將其中的君王和首領帶到巴比倫自己那?去。」(11、12節)

在開端有這方式,是另一篇信息,神對先知有新的命令,要他將這寓言加以解釋。

先知受命向那悖逆之家,嚴責他們的無知,在十二章一節已有說明。他們應該明白這大鷹就是巴比倫,已經在第一次擄掠時,擄去君王及王室中人並許多官長。巴比倫王必指尼布甲尼撒,在廿六章七節,廿九章十八節起,三十章十節都指明他。他是擄去猶大王約雅敬,在列王紀下廿四章十五節記載。

本節就解釋了三、四節的經文,這大鷹是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王,利巴嫩是耶路撒冷,香柏樹梢是約雅敬王,買賣城是巴比倫。

以香柏樹喻為耶路撒冷,因為香柏樹是建造耶路撒冷的聖殿(王上六9-10、15-20)、宮殿(七2-3、7、11、12)。後者稱為利巴嫩林官,是王的住宅,在那?巴比倫逮捕約雅敬,將他擄去。以賽亞書曾預言亞述來侵犯耶路撒冷(十27-32)。耶和華使利巴嫩的樹林傾倒(十33-34),以後才有新王出現,是耶西的根。在耶路撒冷倒下的樹,而樹佥子仍可存留。哈巴谷書二章十七節之「利巴嫩」,照亞蘭文譯作耶路撒冷的聖殿。在死海古卷中之哈巴谷書解釋為這個團體(IQp Hab 12:3-4)。10

約雅敬被擄,是在主前五九七年。

「從以色列的宗室中,取一人與他立約,使他發誓,並將國中有勢力的人擄去。」(13節)

巴比倫王就以從以色列的王室中取一人,必指西底家(王下廿四17)。立約發誓,都是為監督他效忠於巴比倫,使猶大成為帝國的附庸(代下卅六13)。

在被擄的人缰中可有兩種人。一種人是王室中的官員,他們既有分於叛亂,就被囚在巴比倫京都,由巴比倫王管制。另一批人是普通人民,暫時安置在提勒亞畢,以西結就在那缰人中。他們原不是長期被擄的,他們只是當時的人質,原可獲准歸去的。所以以西結在他們中間照顧,幫助與引導他們,對神始終忠信,關懷他們屬靈的需要,使他們雖在異地,仍堅信耶和華。

「使國低微不能自強,惟因守盟約得以存立。」(14節)

當尼布甲尼撒將國中有勢力的人擄去,猶大國勢必衰弱,只有在強國的統治下喘息。西底家與尼布甲尼撒王訂約,是以傀儡的身分,比附庸國還要低微,當然無法自強起來。

為了生存,只有守盟約,實則接受不平等條約,降服在列國之下,才可苟且偷安,維持一時。他們根本無力反抗,即使倚靠埃及,仍無法擺脫巴比倫的鐵蹄。可惜西底家卻沒有這樣的認識。誤己誤人,更誤國,他又怎可逃避災禍呢?

「他卻背叛巴比倫王,打發使者往埃及去,要他們給他馬匹和多民。他豈能亨通呢?行這樣事的人,豈能逃脫呢?他背約豈能逃脫呢?」(15節)

他是西底家,他的背叛記載在列王紀下廿四章二十節(耶五十二3),歷代志下廿六章十三節。當時有使者差往埃及,他們是根,彎向那大鷹(本章7節)。西底家所希冀的「澆灌」,是埃及給他馬匹與多民(即馬兵)。由於尼布甲尼撒與他立約,限制他兵力,禁止他備馬兵。以賽亞書卅一章一、三節曾對埃及所供約的馬兵加以譴責。那時猶大是獨立的國家,投靠埃及,並非對任何強國背叛,但是對神是缺少信心的表現(參閱申十七16)。

在十五節下,十六、十八、十九、二十節都提到守國際條約的重要。當時的先知耶利米與以西結認為尼布甲尼撒是神用來刑罰猶大的,所以服從這異族的統治者,是神的旨意。同時既經立約,就必須守信,不可背約,正如約書亞記九章十六至廿一節所記述的。約書亞與基遍立約,因未求問耶和華,以致上了當。然而已立約,仍需遵守。

「他輕看誓言,背棄王與他所立的約。主耶和華說,我指疬我的永生起誓,他定要死在立他作王巴比倫王的京都。」(16節)

先知以西結原來不承認西底家是王,是巴比倫立他作王,不會是神的旨意。但是他既向尼布甲尼撒王誓忠,他就必須信守,不可背棄。

「主耶和華」,正如二章四節等處著重神的權能,本章十九、廿二節也再著重。這?神的誓言就更加嚴重,不可輕忽。

他必死在巴比倫王的京都,這是十二章十三節所說的,是神對他的罪行宣判。西底家被擄時,眼睛被剜去,被帶到巴比倫,受苦非常,都是神對他的刑罰,以致他不得善終。

「敵人築壘造臺,與他打仗的時候,為要剪除多人,法老雖領大軍隊,和大缰眾,還是不能幫助他。」(17節)

根據耶利米書四十四章三十節,當時法老王是合弗拉,他已經是繼承者,照疬原有的政策,援助猶太來抵抗巴比倫。在五八七年,也實在暫時使尼布甲尼撒軍隊撒退,耶路撒冷城不被圍困(耶卅七5起),那時耶利米曾回家鄉亞拿突城,以西結到埃及去(結廿九1、2)。戰事從耶路撒冷外圍,轉移至猶大南部,大概在南地之北。合弗拉終於被擊敗而撒退。照疬以西結書三十章二十至廿二節,合弗拉有斷臂之傷。猶大希望合弗拉的援助也終於白費了,表達在耶利米哀歌四章十七節。在此處究竟是預言。還是事後補記呢?學者們有不同的見解。11但是這確成為史實。

在耶路撒冷城的外圍,尼布甲尼撒的軍隊仍未真正撒退,當他們在南地取勝之後,再集中圍攻取城,埃及的軍隊已經完全無力來協助以色列人抵抗。所以最後的決定戰巴比倫終於完全獲勝。這當然是神所容許的,以色列的敗亡是必然的事,因為這是耶和華公義的審判,是他們無法逃脫的,由於西底家的背逆,國家的損失更為慘重,可見歷史的教訓多麼嚴峻。

「他輕看誓言,背棄盟約,已經投降,卻又作這一切的事,他必不能逃脫。」(18節)

這?又重複十六節的話。西底家根本就做了十分愚蠢的事,他原來已經投降。「投降」一詞原意為「伸手」,如果照烈王紀下十章十五節,這是合作,照耶利米哀歌五章六節「投降」也是同一個字,伸手是指簽訂盟約,與埃及人所訂約,招致巴比倫的報復。照歷代志上廿九章廿四節與歷代志下三十章八節,是指「順服」或「歸順」,應是此處的涵義。

亞蘭文譯本作「伸手求援」,可說是符合原意。西底家到埃及求援,結果自食其果,因為他不肯向神求助,神不能幫助他。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指疬我的永生起誓,他既輕看指我所起的誓,背棄指我所立的約,我必要使這罪歸在他頭上。」(19節)

自十九章廿一節,比較十六章十八節,有十分相似之處。二者都有耶和華自己的起誓(16、19節),二者都提到西底家背約的事(18、19節)。二者都提西底家到巴比倫受刑處死。二者都與十二章十三節近似。

西底家背約是雙重的,因為他向巴比倫立約,表示歸順,是需向神(以色列的神耶和華)起誓,可參閱歷代志下卅六章十三節。古代的赫人的規矩,凡附庸國要向他們本國的神發誓。所以兩造的立約者都需各自向他們的神誓忠守約。12亞述根本不顧附庸國向他們的神起誓。13巴比倫以後特別要附庸國向神起誓。14在列王紀下廿四章十七節,巴比倫王立約雅斤的叔叔瑪探雅改名叫西底家。西底家的「家」原來的音是「基雅」,「雅」是耶和華名的簡稱(Yah, short for Yahweh)。「瑪探雅」原意為「耶和華的恩賜」,「西底家」(或譯為「西底基雅」)原意為「耶和華的公義」。西底家的名是巴比倫王為他改的,可能要他向公義的神起誓,忠於誓約。

西底家顯然輕看他向耶和華所起的誓,更忽略神自行的起誓,耶和華的話,背棄向神所立的約,這樣的盟約他也背棄了,所以罪必歸到他頭上。在原意上,我的誓我的約,不僅是西底家向神起誓立的約,而且更忽略神與以色列原有的聖約。所以聖約的咒詛必臨到他,可見這是十分嚴重的事。

要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的頭上,在九章十節,十一章廿一節,十六章四十三節,廿二章卅一節以及卅三章四節都重複述明,這是很嚴正的宣告,以西結最先提說的,是在七章四節。

「我必將我的網撒在他身上,他必在我的網羅中纏住。我必帶他到巴比倫,並要在那?因他干犯我的罪刑罰他。」(20節)

這節又是重複十二章十三至十五節,但以捕獲野獸或雀鳥的方法來描述,網羅纏住使鳥獸不能動彈無法逃脫。這就預言西底家必有的命運。

根據列王紀下廿五章六節,西底家受審是在利比拉,不是如本節所說的巴比倫,但是他在巴比倫繼續受刑卻為事實。

耶和華容許巴比倫軍隊圍攻西底家,好似捕捉鳥獸的獵人撒網來纏住他。這是有當時的實況可資說明。當時巴比倫軍隊在約但河畔先擋住亞捫人,因為亞捫人也有意圖叛逆(參閱耶四十14及結廿一18-32)。同時他們北上,與另一批攻軍會師。這樣就佈好了局面,逐漸將圍困的範圍縮小,成為天網恢恢,當西底家逃亡的軍隊奔走的時候,就沒有可能突圍的。這在下節再有描述。

「他的一切軍隊,凡逃跑的都必倒在刀下,所剩下的也必分散四方,你們就知道說這話的是我耶和華。」(21節)

西底家的一切軍隊,又與十二章十四節相似,但此處可加上「精選」二字,是特別精選的部隊,為守護王室的安全,以及較為有力攻守的軍力,可與王室一起離城逃離,以備反攻。其他軍隊留在城內的,就無力防守了(參閱耶五十二25)。那些防守的軍隊靜候巴比倫軍隊圍城的動態,盼望他們撒退,那麼聖城就得保全。其實巴比倫軍隊仍有一支繼續圍困,為數仍極眾多。約在一個月之後尼布撒拉但回來後,終於有足夠的軍力,將城攻破,正如記述的史實(在王下廿五8-20及耶五十二12-26)。

在列王紀、耶利米書及以西結書(十二14),都曾提及猶大軍隊的四散。但本節(十七21)先說是他們在逃跑的途中被殺,就有更清楚的補充。

在本章開端所提的葡萄樹,是指猶大,不只是西底家,所以只提西底家被擄,尚嫌不足,必須也提軍隊的四散,當然也應包括耶路撒冷甚至整個民族的敗亡。這就必須回溯五章一至四節耶路撒冷三重的災害。

本節以「認識的方式」作結,是以西結常在信息的結束時提說的。先知有信心的確據,表明耶和華實在說了這些話,耶和華甚至指疬祂的永生起誓,那樣確切,所以神的一切作為,目的在使人認識耶和華。

{Section:TopicID=196}(3)結語(十七22-24)

在本章的結語中,有一段救恩的言詞,這是審判信息之後加以說明的。這段救恩的言詞與十六章五十三至五十八、五十九至六十三節極為相似,再以表象的用語說明。救恩的言詞有彌賽亞的應許。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香柏樹梢擰去栽上,就是從儘尖的嫩枝中折一嫩枝,栽於極高的山上。」(22節)

「我」是耶和華自家要作的工,但是這動作卻是大鷹(巴比倫)的。可見巴比倫侵略以色列,是耶和華所准許的。人的行動若沒有神的容許,仍是無法做成。但是神卻不能容許人任意甚至過分的行動。顯然巴比倫擰去巴勒士坦以色列的樹枝。但是神現在干預,是神自己來摘取,不是巴比倫那種破壞性的行動,而是神親自作建設性的施恩的事。

「擰」「折」在本章三、四節,巴比倫將以色列擄去,栽於巴比倫之地。現在神擰與折,是將以色列從被擄之地帶回,栽於極高之山,就是耶路撒冷。耶路撒冷在面積來說,並不很高。然而在實質來說是高山,因為是耶和華的居所。七十士譯本只說「高」,沒有「極」字。

枝子是指以色列被擄的人,他們可以從被擄之地歸回。但是枝條是彌賽亞的形像(可參考賽十一1;耶廿三5,卅三15以及亞三8,六12)。這嫩技是大筢家出來的彌賽亞,是神所應許的。

「在以色列高處的山栽上,他就生枝子、結果子,成為佳美的香柏樹,各類飛鳥都必宿在其下,就是宿在枝子的蔭下。」(23節)

神將這樹栽在以色列的高山,是「移植」,正如八、十節提說的。這樣的栽植不是在本章的首幾節所提的那種降卑,現在實際是升高,因為神是提拔他的。高處的山也在二十章四十節及卅四章十四節(多數)。

生枝子、結果子,原為形容葡萄樹,因為香柏樹是不結果的。其實在巴勒士坦,香柏樹也有結果的。15有的學者將「結果」(pry)改成「枝條」(p~rwt)。16猶太解經的說法,認為神在創造時所有的樹木都有果實,直到亞當犯罪之後樹也被咒詛,有的就不再結果。17

各類飛鳥必指多種不同的眾鳥,都宿在其下,因為樹枝多,而且長得底,可作飛鳥憩息之處。七十士譯本將「各類飛鳥」改為「各種走獸」。

彌賽亞在耶路撒冷,必將福祉帶至,使大家都可蒙受益處(在本書卅四25-31,卅七24-28;彌五2-3;耶十七25、26,卅三14-16)。

從彌賽亞的預言來解釋,這是神的山,有華美的樹,在樹下有人類休息之所,因為他們都是在神的蔭庇之下。

「田野的樹木都必知道我耶和華使高樹矮小,矮樹高大,青樹枯乾,枯樹發旺。我耶和華如此說,也如此行了。」(24節)

田野的樹木是世上的萬國,看到以色列復興,就知道這是耶和華的作為。他們也因此認識耶和華至高的神。

現在大鷹對香柏樹完全沒有任何的作為,巴比倫的權勢必然消失。歷史的見證是說明耶和華的權能,祂可使邦國高舉與降卑,因為尊卑都在神的手中(撒上二7;詩十八28,七十五8,一四七6)。

枯乾與發旺,又是一個尖銳的對比,正如高樹變矮、矮樹變高一樣,都有神權能的作為。神必照所說的實行(可參閱的經文在廿二14,卅六3,又在廿四14與卅七14)。

耶路撒冷在彌賽亞預言中是世界的中心,萬國列邦要倚仗以色列而存在,但以色列卻不統制他們,只與他們平等(四十七21-23),可見先知恢宏的作風,體認神的寬容與恩慈。



1 Moshe Greenberg, "Ezekiel 17 and the Policy of Psammetichus II,"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76 (1957), 304-9, esp. 306.

2 F.L. Griffith, Catalogue of the Demotic Papyri in the John Rylands Library, III, 1909, 92-95.

3 William Brownlee, Ezekiel, 1-19, 260.

4 W. Mckane, Proverbs, 267.

5 B. Mazar(ed.) Views of the Biblical World 3, 1959-61. 171.

6 Leslie Brown & Dean Amadon, Engles, Hawks, and Falcons of the world, 1955, Jehuda Feliks, Naturre and Man in the Bible, 1981, 為 William Brownlee, Ezekiel 1-19, 262-3 引用。

7 L.P. Smith, "The Eagle(s) of Ezekiel 17,"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58, (1939) 43-50.

8 New American Bible, 1970, New Jerusalem Publication Bible, 1978.

9 Moshe Greenberg, Ezekiel 1-20, 313.

10 G. Vermes, "The Symbolical Interpretation of Lebanon in the Targums: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an Exegetical Tradition," Journal of Theological Studies 9(1958) 1-12; Scripture and Tradition in Judaism, 1961, 26-39, William Brownlee, The Midrash Pesher of Habakkuk, 1979, 199-201.

11 G.A. Cooke,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Ezekiel, 1936 認為是後記,但 Moshe Greenberg, Ezekiel 1-20, 308 卻認為是預言。

12 V. Korosec, Hethitsche Staatsvertria/ge, 1931, 95.

13 G.E. Mendenhall, "Covenant Forms in Israelite Tradition," Biblical Archaeologist, 17(1954) 60.

14 G.E. Mendenhall, "Puppy and Lettuce in North-West, Semitic Covenant Making," Bulletin of the American School of Oriental Research 133, Feb. 1954, 26-30.

15 Bernhard, Lang, Kein Aufstand in Jerusalem, 1978.

16 Moshe Greenberg, Ezekiel 1-20, 316 有論述。

17 Bereshit Rabba, 5:9; Aboth de Rabbi Nathan B 42.



本章概要

本章有預言的兩項啟示方式,在寓言之前(1節),在解釋的話之先(11節):「耶和華的話臨到我」。在結語中,又有兩項認識的方式:你們就知道說這話的是我耶和華(21節),都必知道我耶和華(24節)。傳信者的方式在二節、十九節及廿二節:主耶和華如此說。又有神的誓言:我指疬我的永生起誓(16、19節)。

在信息中都有雙重的內容:寓言與解釋、二鷹二樹、二種刑罰、二種行動(地上的以及屬天的),以及災禍與安慰。命令也是雙重的:出謎語、設比喻。

(一)謎語比喻(1-10節),可分為兩段。第一段(1-8節)大鷹到利巴嫩,折去樹枝,在水旁栽植。第一鷹是活躍的主動的。而第二鷹也是活躍的,而樹枝化被動為主動。第二鷹是誘惑樹枝的。第二段(9-10節)有連串的修辭問題,豈能發旺?都枯乾了麼?豈不全然枯乾麼?

(二)解釋說明(11-21節),也可分為兩段。第一段(12-18節)解釋地上的情況,猶大王與巴比倫及埃及,他豈能亨通呢?豈能逃脫呢?巴比倫王必向猶大王報復,從以色列人被擄起,至西底家在被擄後死亡。這是符合五、十二及十五章的內容,神嚴正地宣告,刑罰是必然的。第二段的解釋是以屬神的見解,神必維謢祂的約而有聖約的咒詛。猶大西底家王違背巴比倫,實際是向神背約,神必施行刑罰。以色列人必被擄至巴比倫,承受耶和華的審判。但現在巴比倫王可以消失了,因為神不再藉他來刑罰,神自己施行與執行。

(三)期望應許(22-24節),此處若分為兩段,第一段應為二十二至廿三節,說明神重新栽植。第二段是普世認識耶和華,列國的命運也因此扭轉了。

本章首先提謎語與比喻,事實上比喻的謎語。這比喻實際用寓言的方式:大鷹、樹枝、肥田、大水等。於是謎語成為一番解釋,屬地的與屬天的。以屬天的解釋,耶和華有權能,卻不是地上的君王所能作的。對外邦的國家,他們侵略以色列。對神說,這是祂所容許的刑罰。對地上的列國君王,盡破壞擄掠的能事。對耶和華,為要作成醫治的大功,使以色列可以得疬復興與更新(卅六20起,卅九25起)。──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6Ezek/26CT17.htm
新增日期: 200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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