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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哥林多前書第五章注釋

哥林多前書 第5章

【林前五1】「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

〔原文字義〕「風聞」普遍的傳聞,眾人皆知;「淫亂」不正當的男女性關係。

〔文意註解〕「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風聞』不是指非事實的傳聞,按原文乃是指確定的傳言,遠近皆知的公開事實;『你們中間』指在哥林多教會中;『有』字的原文是現在不定式動詞,表示一種繼續的動作,亦即這種淫亂的事仍舊繼續存在。

「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意指這種無恥的罪行,連在墮落的外邦人當中也絕不敢公然而為。

「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繼母』原文是父親的妻子;極可能這人的父親已經過世,但這種罪行不但為摩西律法所禁止(參利十八8;申廿二30;廿七20),連在世人的觀念中也不容許。

〔話中之光〕(一)懲戒不能基於謠言,要有確鑿的事實證據(參太十八16),否則可能會產生嚴重的反效果。

(二)基督徒的道德觀念理應高於外邦人,凡外邦人所定罪的事,基督徒更不可去行。

(三)基督徒所犯一切的罪,都是在身體之外,惟獨犯淫亂的罪,乃是得罪自己的身體;而我們的身體乃是聖靈的殿,所以淫亂是直接冒犯聖靈的(參林前六18~19)。



【林前五2】「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文意註解〕「你們還是自高自大,」這句話的意思可能有三種:

(1)教會中有如此重大的事件發生,而他們竟然毫不在意,還在分門結黨,自以為是,這就是自高自大的表現。

(2)哥林多信徒聲稱他們有愛心,能包容別人的軟弱和罪惡(如同今日許多基督教領袖們主張以愛心包容同性戀者一樣);他們認為這是挽回犯罪者的最佳對策,因此以他們的愛心為榮。

(3)他們認為基督徒在主?面享有不受任何事轄制的自由,並以此自由為傲。實際上他們是曲解了在基督?自由的真理。

「並不哀痛,」『哀痛』原文本來用在對至親過世時的悲傷、哀慟,這?轉用來指他們對如此傷風敗俗的情形,竟然不感到悲哀傷痛,實在令人不可思議。

「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行這事的人』指那亂倫的弟兄;『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就是教會切斷與他的交通,看他像外邦人一樣(參太十八17)。

〔話中之光〕(一)信徒的私生活,如果影響到教會聖潔的見證,就不再是信徒個人的事,而必須有正常的反應。

(二)教會對信徒靈性的墮落應當有憂戚悲痛的感覺;身上任何一個肢體若有殘缺病痛,其他的肢體理當受到影響(參林前十二26)。

(三)一個真正愛主、愛教會的人,必定會關心別的信徒的表現,並且對別人的墮落,也必定會懷著一顆哀痛沉重的心。

(四)當一個信徒墮落到完全屬肉體的地步,犯罪而毫無悔意,不肯認罪回頭,教會就必須和他斷絕交通來往,一面叫他自覺羞愧(參帖後三14),一面免使教會的見證受到虧損。

(五)主忠心的僕人,即或全教會信徒的感覺與他不同,也敢於表達他自己從主所領受的正確看法;不怕得罪眾人,卻怕得罪主。



【林前五3】「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心卻在你們那?,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

〔文意註解〕「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我』字表明保羅與教會息息相關,決不肯置身事外。此際保羅的身體是在以弗所(參林前十六8),與亞該亞省的哥林多城隔了一大片愛琴海。

「心卻在你們那?,」『心』字原文是靈;凡聯於基督的,都同屬一靈(參弗四3),所以外面的身子雖然相離,?面的靈卻仍然是相近相通的。

「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當信徒從外體物質的層面,回到內?屬靈的層面時,就有一種靈與靈相交的同在感覺。

「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指保羅已經在他的靈?審判了那犯淫亂之罪的人,決定了應該怎樣對付他。

〔話中之光〕(一)信徒們雖然身子會相離,但心靈?卻仍有聯結為一的感覺,所以我們是藉著禱告,與遠在天邊的信徒們有屬靈的交通。

(二)基督徒在靈?不受時空的局限,乃是一種『宇宙性』的人物,甚至萬有全是我們的(參林前三21);所以我們應當擴大心胸,不要只看見自己的『小圈圈』。



【林前五4】「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原文字義〕「心」靈;「權能」能力。

〔文意註解〕「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本節說明了教會對付犯罪的弟兄所該有的手續。

第一,當單獨或兩三個人無法使他認罪回頭時,應該由教會全體一致來處理(參太十八15~18),而教會全體乃是有形有體的出現在聚會中,所以保羅在這?特別提到『聚會』。

「奉我們主耶穌的名,」原文是在我們主耶穌的名?;意指與主耶穌聯合為一。這句話在原文乃放在全節的前面,故可以有兩種意思:

(1)指在主的名?聚會,這樣的聚會才有主的同在(參太十八20原文)。

(2)指在主的名?執行審判,亦即在主的同在?與主一同來審判(參徒十六18;帖後三6)。若是屬這個意思的話,那麼這就是第二道手續。

「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第三,要藉我們主耶穌的『權能』,亦即祂的能力。主的能力勝過一切黑暗的勢力,且是藉著祂的話語和聖靈顯出來的(參路四14,36)。

〔話中之光〕(一)為著保護許多無知的信徒,凡是重大犯罪案件,不宜私下悄悄地處理,而應在聚會中宣佈周知。如此作法,也能讓其餘的人懼怕(參提前五20)。

(二)任何教會的行動,主的同在與權能至關重要,否則會流於形式,而不能收到屬靈的實際效果。所以教會的長執同工們,要在行動以先,擺上充分徹底的禱告。

(三)教會的興旺,不是出於人的作為,而是出於主的同在和聖靈的作為。



【林前五5】「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文意註解〕「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這樣的人』指犯罪的人;『交給撒但』意指將他逐出教會,使他不受教會屬靈的保護,自然他就落在魔鬼的手?(參約壹五19)。

「敗壞他的肉體,」這與十字架治死他的肉體不同。十字架的治死是為著加增基督的成分;『敗壞他的肉體』是將他那受情慾控制的身體放棄,任由撒但指揮、轄制並摧殘(參可五5),其結果甚至可能引起病痛(參林後十二7;路十三16)以至於身亡。這種情形可以收到兩方面的功效:

(1)對於別的信徒,可以作為鑑戒(參林前十5~11)。

(2)對於犯罪者自己,可能會令他幡然悔悟(參林後二6~8)。

「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主耶穌的日子』指主再來的日子;『可以得救』這句話再次證明,信徒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參約十28~29);信徒的肉體可以被撒但敗壞,但他那重生的靈命,仍舊是屬於神的,那是神聖的種子,罪惡不能敗壞它(參約壹五9)。不過,這個得救,乃是僅僅得救,必將遭致主的懲罰。

〔話中之光〕(一)本節說出一個原則:當?面的實際正常時,神也保全外面的形體;當光景反常時,神為要保全?面的實際,甚至不惜犧牲外面的形體,任憑仇敵來破壞。以色列人中歷代約櫃的被擄,帳幕的廢棄,聖殿的被拆,聖城的被焚;以及今日教會外表的混亂、荒涼,都是這個原則。我們在此該有甚麼態度呢?

(二)教會不可以給肉體無限制的庇護與保障,以免擴散並污染其他的肢體,所以必要時需要施行『截肢手術』,以保全整個身體。

(三)其實,許多時候『消極』的對付,也可能帶來『積極』的果效。今天有許多基督徒極力避免談到或摸到消極的事,以為只要積極地供應基督和生命,難處自然會過去。但這是『駝鳥』的策略,一遇敵襲,便把牠的頭藏在沙坑?,龐大的身軀卻露在外面。聖經中至少約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篇幅,提到消極方面的事,我們信徒非得正視它們不可。

(四)在某種意義上,連撒但竟也被利用來為教會『效力』,清除廢棄物──敗壞他的肉體,卻無法敗壞他的靈魂,這也是間接地幫助教會維持聖潔,可見終究『邪不勝正』。



【林前五6】「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

〔文意註解〕「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意指哥林多教會不該對問題的存在毫不在意(參2節註解),因為這個問題會破壞教會的見證。

「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麵酵』表徵罪惡;『全團』表徵全教會;『發起來』表徵敗壞教會那聖潔的性質。一點點罪惡會導致全教會失去聖潔的見證。

〔話中之光〕(一)一點點隱藏的罪能敗壞全人,甚至能影響全教會;所以我們對絲毫的罪惡,也不可容讓;不可因為罪小,就輕忽放過。

(二)罪惡具有擴散、傳染的特性,千萬不要認為基督徒具有免疫力,因此不必對它特別小心在意;許多基督徒失敗的事例,提醒我們仍須防備。



【林前五7】「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背景註解〕《出埃及記》第十二章記載以色列人出埃及時要過逾越節,各家要殺一隻羊羔,蘸羊羔的血在門框和門楣上,並吃羊羔的肉。當夜,耶和華神巡行埃及全地擊殺一切頭生的,一見羊羔的血就越過那家(出十二1~14)。從逾越節算起,共有七日,以色列人不可吃有酵之物,故那七日稱為無酵節或除酵節(出十二15~17),是逾越節的延續。

〔靈意註解〕『逾越節的羔羊』豫表耶穌基督,為我們在十字架上被殺流血,付出贖價,使我們得蒙救恩。除酵節豫表信徒得救後要對付罪;七日豫表信徒終其一生的時間,要過除罪的生活。故『酵』豫表罪惡;『無酵的麵』表徵信徒的新生命是純淨無罪的;『新團』表徵聖潔沒有瑕疵的教會,可以獻給基督作為祂的滿足(參弗五25~27)。

〔文意註解〕「你們既是無酵的麵,」『你們』指哥林多信徒;『無酵的麵』原文無『麵』字。本句意指信徒從神所得的新生命與新性情乃是純淨無罪的。

「應當把舊酵除淨,」意指信徒應當對付肉體?的罪惡。

「好使你們成為新團,」『新』字和『舊』字相對,意即沒有陳舊、全然新鮮;『團』指摶成的麵團;『新團』原文是單數。全句意指眾信徒若真能把罪惡對付淨盡,則全教會在神面前乃是一個嶄新、聖潔的結合體。

「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因為』表明我們為何須要除酵成為新團;『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在原文並無『羔羊』二字,意指基督成了我們的逾越節,是祂使我們與神和好;『已經被殺獻祭了』意指基督已經完成了救贖的大工。全句合起來的意思是說,我們信徒享受基督所成功的救贖,以祂為我們的逾越節,便當除罪,因為基督與罪是不能並存的。

〔話中之光〕(一)信徒應當一面對付罪惡,一面享受基督那無罪的生命,才能保守自己和教會不沾染罪污。

(二)治理教會者,不可照著天然的慈仁,宗教的良善,縱容、姑息一切敗壞的事(參6節),反該根據基督和十字架的原則──『逾越節的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保全教會的聖潔──『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



【林前五8】「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或譯:陰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文意註解〕「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守這節』指守除酵節(參7節),表徵基督徒一生對付罪的生活;『不可用舊酵』意指不可在舊的罪惡?面過節(度過一生)。

「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惡毒』是指一個人完全沒有善良、正直的品格,?面充滿了敗壞的質素,一切的罪惡由此產生;『邪惡』並不是指無意識的壞,而是指有意識地傷害到別人的壞。保羅在此僅提到這兩個幾近同義的詞,有涵蓋各樣的罪的意思。

「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誠實』指純潔,毫無攙雜;『真正』指真實、實際。

全節意指我們基督徒的一生,乃是過除酵節的生活,不可以殘留任何老舊肉體的罪,而應追求達到純潔、真實的地步。

〔話中之光〕(一)教會應以『純潔』和『真誠』,去取代『惡毒』和『邪惡』。

(二)只有基督才是那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我們越享受祂,就越能聖潔自守,遠離罪惡。



【林前五9】「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原文字義〕「相交」附從,交往,調在一起。

〔文意註解〕「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由這句話可知,使徒保羅在寫《哥林多前書》以前,曾經寫過另一封書信給哥林多教會,但沒有留傳下來。

「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意指不要和那些行淫亂的人混在一起。

〔話中之光〕信徒不要濫交,因為濫交是敗壞善行(林前十五33),自取敗壞(箴十八24)。



【林前五10】「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文意註解〕「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保羅在前面所囑咐的話,並不是指世界上所有不信的人說的。

「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世界上到處充滿了行淫亂、貪婪、勒索和拜偶像的人。

「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信徒若要避免跟他們混在一起,只有離世獨居才能作到。

〔話中之光〕(一)正常的基督徒,並不是修道主義者,也不鼓吹組織福音村或耶穌之家,把基督徒集中在一起生活。

(二)為著領人歸主,基督徒有責任與世界接觸,只不過我們不但不受世界的影響,反而是要去影響世界(參太五13~16)。



【林前五11】「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文意註解〕「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現在藉這封書信澄清原先那封信的意思,乃是針對教會中的信徒說的。

「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行淫亂的』即在性關係上犯罪的;『貪婪的』指在自己所擁有的之外有所妄求,甚至到了損人利己的地步;『拜偶像的』即信仰的變節;『辱罵的』指用言語攻擊別人;『醉酒的』指經常酗酒以致酩酊大醉的人;『勒索的』指用威脅手段強行奪取他人財物的人。

請注意,這?所列的六等人,在原文乃是指那些對這類惡行屢犯不改,不聽勸戒,習以為常,而在別人眼中成為該類定型人物,並不是指那些偶然被過犯所勝的人(加六1)。因此,千萬不要隨便引用本節經文,來對付弟兄姊妹。

「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這樣的人』指成為這種人的信徒。

「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就是不要接待他,也不要受他接待。



【林前五12】「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

〔文意註解〕「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外的人』原文無教字,指外部的人,亦即教會之外的世人。今天審判世人的責任並沒有交給信徒和教會,他們自有國家、社團的法規,所以不要越俎代庖。

「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教內的人』原文也無教字,指內部的人,亦即教會?面的信徒。這?的『審判』不是指一般的批評論斷(參林前四3~5;羅十四3~4,10,13),而是指當信徒們中間發生嚴重得罪神、得罪人、破壞教會的見證時,信徒和教會就有責任加以審斷(參太十八15~18)。

〔話中之光〕基督徒對於教會內外的事和責任應當分辨清楚。今天有許多傳道人和基督徒,不看顧自己家?的人(參提前五8),不照顧教會?的弟兄姊妹,卻跑到外面去參加各種政治和社會福利活動。他們這種行為,就是搆到神所量給我們的界限之外(參林後十13)。



【林前五13】「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文意註解〕「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外人』與『教外的人』(12節)原文同字,原指一般不信的世人,但在這?特指犯罪作惡的世人;對於這些人,自有神安排的權柄來審判他們。

「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那惡人』就是那個犯了淫亂的信徒(參1~2節)。有人根據『惡』字,就斷定他是名義上的假基督徒,這種推斷是錯誤的,理由至少有二:

(1)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參5節)。

(2)後來因他悔改,保羅勸哥林多信徒要赦免並重新接納他(參林後二5~8)。

『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意指把他革除於教會之外,目的是:(1)為著維護教會的見證;(2)為著他本人和眾聖徒的好處。

── 黃迦勒《哥林多前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6%201Cor/46CT05.htm
新增日期: 2008/03/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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