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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召罪人

馬可福音 第2章

呼召罪人2:13-17
當時的人認為稅吏是猶太的漢奸,專替羅馬人向猶太人抽稅,是最明顯的罪人。他們在各鄉各城設立稅關,按貨物或人口來抽稅,把羅馬人定規的稅額交出來,其餘的部分就歸自己。耶穌來並沒有要打破這種制度,施洗約翰曾指導稅吏如何抽稅(路3.13),耶穌也接納稅吏長撒該,使撒該願意誠心悔改(路19.1-10)。
* 教訓:耶穌的服事不止是顯出異能奇事,並用神的道教訓他們。
* 法利賽人:意思是「與世俗分別的人」。是當時最嚴守舊約律法的宗教團體,以律法的守護者自居,常自以為義,並按律法定人的罪。但耶穌指出他們的教訓偏離律法的原義,著重於人的遺傳(太15.3-9),並譴責他們(太23章)。
* 與罪人一同吃喝:一同坐席代表相交Fellowship,表示和好,彌賽亞降臨,就是要使神與人和好。不是建立一個新的宗教,而是恢復罪人與神的關係。
* 召罪人,不召義人:康健的人不需醫生,自以為義的人不需救主。但在神眼中,人都有罪,都有病,祂呼召每一個人使罪得赦,使病得醫治。除非人意識到自己是罪人,是病人,才能回應祂的呼召,才能得著赦罪與醫治。

【分享與應用】
1. 有人說基督教是軟弱人的宗教,請就此觀點發表個人的看法。
2. 請分享個人在「跟從主」與「在工作崗位上盡忠職守」之間,如何取得平衡。

資料來源: 南灣愛修葡萄園教會
新增日期: 2008/01/1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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