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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耶穌如何服事不認識祂的人?

馬太福音 第9章

耶穌如何服事不認識祂的人?

日期:2004年3月28日主日敬拜(Ⅱ)(Ⅲ)(Ⅳ)
講員:李 健長老
經文:馬太福音第九章18-31節

弟兄姐妹平安:
今天我們的題目是:耶穌如何服事不認識祂的人?為什麼我們要談這個題目呢?因為傳統以來,我們從電影中所看到的、我們從書本內所讀到的、我們從講臺上所聽到的,我們會以為耶穌可能是一個不太幽默的人,祂可能是一個很直接的人,祂講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我們有一個刻板的印象,就是耶穌很「酷」;祂可能是一個很理智、很真實的人。通常一個非常理智、非常真實的人,祂就給別人一個感覺,那就是酷--無情的人。我們讀了許多段的聖經,可能我們對耶穌的想法就是這樣。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又說:「若不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就不配作我的門徒。」我相信許多弟兄姐妹讀到這樣的經文,內心所浮現耶穌基督的樣子一定是一個比較不近人情,只喜歡真理的人。

但我最近再讀馬太福音,當我看到第八章、第九章的時候,我非常驚訝地看到耶穌基督如何面對那一些不認識祂的人,和我原先對耶穌的看法有天壤之別。馬太福音第八、第九兩章主要是描述耶穌怎麼對待那一些尚未認知祂是彌賽亞的人。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他們是一個沒有信主的人。到底耶穌對於一個沒有認知、沒有接受、沒有相信祂是神兒子的人,祂是用什麼眼光、祂是從什麼角度、祂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情來面對他們呢?

我們都知道耶穌對祂的門徒蠻嚴格的,耶穌在訓練祂的門徒,在帶領祂的門徒的時候,給他們一些標準。雖然祂的門徒那時也不太瞭解耶穌真實的身份,一直要到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才清楚。但是耶穌給門徒的標準是清楚的;如果有人要跟從耶穌,耶穌給他的標準和對一個完全不認識耶穌基督是誰的人,耶穌對待他們的方式完全不一樣,那我們今天就來看耶穌如何服事那一些不認識祂的人。

假如我們仔細的讀聖經我們會發現,雖然耶穌對門徒的要求很高,不僅如此;耶穌也要門徒對自己的要求很高,但耶穌從來沒有叫我們對於別人要求要很高。從耶穌基督的表現我們就發現,特別是還沒有認識主的人,耶穌很少叫他們要有很好的表現。耶穌自己對於那些還沒有認知祂的人、還沒有相信祂的人常常是很客氣的。當然,我們從聖經裡面也看到耶穌對於假冒僞善的人、對於那些文士、法利賽人,外面說一套內心作一套。耶穌對他們有責備,祂有很強烈的指責。祂說這些人引人入教,卻自己一根指頭都不動。但是從馬太福音第八、九兩章耶穌所行的十個神蹟來看,我們可以看到耶穌服事那一些完全不認識祂的人,是一個非常有愛、非常體貼、非常從對方的角度來思想的,我想這個很可能是我們過去所忽略掉的。

為什麼我會說「有可能是我們忽略掉的呢」?因為從我們基督徒對別人,特別是還沒有信主的人,我們對他們的想法、我們對他們的講法、甚至我們怎樣與他們相處,就看出我們可能不瞭解耶穌如何看待不認識祂的人,如何服事不認識祂的人。我們基督徒有的時候會區別我們和那一些還沒有信主的人,我們的心裡想我們是屬神的,但是你不是屬神的;你們是不潔淨的,可是我們是潔淨的;你們是罪人,我們現在已經不是罪人了。或者我們會說我們是蒙恩的罪人,而我們強調的不是「相同的」我們都是罪人,而是我們已經「蒙恩」了。我們會說別人「你們拜偶像,我們拜的是真神」。可是,從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第八章、第九章和這些人的相處,我們發現可能我們有一些值得調整的地方。我們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只看馬太福音第九章18~31節。

馬太福音第九章18~31節記載耶穌基督的三個事蹟,這三個事蹟耶穌都行了神蹟,把神蹟行在誰的身上呢?把神蹟行在那一些不知道、也不認識、也沒有接受祂是神的兒子、是彌賽亞的人身上。這幾節的聖經一共分為三段,一段是18節19節和23~26節,這裡是講到一個管會堂的人,求耶穌去醫治他已經死了的女兒的事蹟。一段是20~22節,是講到有一個患了12年血漏的婦人摸耶穌的衣裳繸子,她就得了痊癒。27~31節是講到有兩個瞎子跟著耶穌一直喊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以後耶穌就醫治了這兩個瞎子的記載。從這三個耶穌所行的神蹟,我們要來看耶穌如何服事不認識祂的人。

一、 耶穌深切的體會有需要之人的 處境 )
請我們讀18、19;23~26節,「耶穌說這話的時候,有一個管會堂的來拜他,說:我女兒剛才死了,求你去按手在他身上,他就必活了。耶穌便起來跟著他去;門徒也跟了去。」「耶穌到了管會堂的家裡,看見有吹手,又有許多人亂嚷,就說:退去吧!這閨女不是死了,是睡著了。他們就嗤笑他。眾人既被攆出,耶穌就進去,拉著閨女的手,閨女便起來了。於是這風聲傳遍了那地方。」

從這一個記載我們發現很稀奇的一件事情,19節當耶穌聽到管會堂的說他的女兒剛死了,希望耶穌去按手在她的身上,讓她活過來。19節這裡說說:「耶穌便起來」,耶穌對於來求祂、說他女兒剛剛死了的這個父親,祂能夠體會到他的處境。一個剛剛死了女兒的父母,他非常的傷心,他很期望耶穌能夠讓他的女兒死而復活。耶穌體諒到他的需要,耶穌體會到他的處境。耶穌也沒有問過他的家事,也沒有問過路途的遠近,祂二話不說,祂就跟著他去。聖經上19節說:「耶穌便起來跟著他去」,聖經一個很特別的形容說「門徒也跟著去」。如果我們可以想到那個場景,看起來好像門徒是匆匆的跟著耶穌的後面跑。耶穌一聽到管會堂的女兒死了,祂就立刻起來跟著他走,門徒就跟去了。

請問耶穌早到跟晚到結果有沒有不同?耶穌早二分鐘到,或者晚二天到,請問對那個女兒死而復活有沒有差別?沒有差別!耶穌自己知道,因為祂叫拉撒路復活時,拉撒路死了好幾天了。可是耶穌仍然這麼快的動作,去作這一件事情。那是因為耶穌深切的體會到有需要之人的處境。今天換作我們,我們會怎麼想?如果我們有能力叫人復活,或者我們有能力作一件別人要拜託我們的事。他雖然很緊急,我們知道我們早一點到和晚一點到,我們都能夠把事情辦好,我們會像耶穌這樣嗎?還是我們會想說「我們一定會做得來呀,你急什麼!」我們能不能夠去體會到有需要之人的處境?或許我們今天會想,死了就算了嘛!死了也沒有什麼不好啊!人都是會死的。而且特別是我們基督徒會想說,死了就到主那裡去,沒有什麼嘛!我們能不能夠像耶穌這樣很深切的體會到有需要之人的處境?

我們再看第二個記載,請我們讀20~22節:「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來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繸子;因為他心裡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耶穌轉過來,看見他,就說: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你。從那時候,女人就痊癒了。」這段聖經提到這個12年血漏的婦人,來摸耶穌的衣裳繸子,當耶穌覺得有能力從祂身上出去,22節:轉過來看見她,就說:「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妳!」耶穌能夠瞭解她12年的苦,耶穌能夠體會到她12年患血漏的苦。弟兄姐妹,「血漏症」就是婦女不停止的在排出她體內多餘的,或者是生理上的污血出來,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是一個別人不瞭解的事情,這是只有她一個人才知道的事情。對猶太人而言,那是一個污穢的事情,是個不潔淨的事情,而這個女人常達12年在這樣子的痛苦裡面。12年有多長?如果她是20歲開始患血漏,她到32歲12年漫長的日子。我相信她有一個很大的期望,就是她的血漏能夠好。我們當中可能也有一些有慢性病的人,你希不希望你的慢性病可以好?12年!在別的地方的經文,耶穌就跟她說:「不要怕!」這個女人摸了耶穌的衣裳繸子,當她發現有能力從耶穌的身上出來,把她醫治好之後,她反而害怕。聖經上記載說,耶穌就轉過來看見她,對她說:「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妳。」我以前比較喜歡後面那一句話說:「你的信救了妳!」但是,我愈來愈發現耶穌的愛、耶穌的體諒,表現在祂對這個婦人說:「放心!」因為耶穌體會到有需要之人的處境。

當我們看到有一些有「需要」的人,特別是有一些還不認識他的人,有「需要」的時候你怎麼服事他們?當我們看到有人為他的兒女操心的時候,我們是不是跟他講:唉呀!兒孫自有兒孫福。當我們看到有一個不認識耶穌,沒有得著永恆生命的人,他的婚姻不幸福,我們是不是很想馬上教他們「幸福婚姻之道」,我們是不是很想幫助他們夫妻有很好的關係?當我們發現有一些有需要的人身體有毛病,他有心臟病,他有糖尿病,或者還有初期的帕金森症的時候,我們如何做?我們很可能第一個反應就是「趕快傳福音給他」,因為怕他的時日不多,或者這正是一個好機會,我們現在不傳,我們等什麼時候呢?基督徒這種熱切傳福音是對的,也是耶穌基督給我們的使命,我們很能瞭解基督徒這樣傳福音,熱切的心情我們也能夠接受。但我們有沒有像耶穌這樣能夠深切體會有需要之人的處境?

當一個人告訴我們他兒女的狀況;當別人告訴我們他的婚姻不幸福;當一個人告訴我們他的身體有毛病的時候,你馬上就跟他說「唉呀!耶穌愛你,耶穌能醫治你,耶穌能解決你的問題」,我想他的感受可能會跟我們的預期不太一樣。你想他會如何想?如果你是他,你會如何想?你為什麼要這麼快傳福音給我呢?「是不是教會對你有要求?你有業績的壓力?」他們也可能想說:「你是不是要做給你的神看?你多帶一個人、多拉一個人信上帝,那麼你就多有一點功德?上帝會多給你一點恩典?」或許有的人會認為,我們這樣傳福音給他,我們這樣傳教給他,是想把他也拉到我們的信仰裡面,讓我們不孤單。在台灣的基督徒只有2.8~3.0%的情況之下,唉呀!多一個是一個。我們可能會反駁說;我不是這樣子啊!我並沒有業績的概念啊!我沒有功德的想法啊!我沒有要拉別人進來,以致於我不孤單的目的啊!我是因為愛他才這樣做的。

但我們是真的「愛他」嗎?我承認我們把福音傳給他是最愛他的一個表現,但是如果說我們愛他,我想我們須要學習耶穌體會「有需要之人的處境」這樣子的愛。今天我們能夠體會到有需要之人的處境,他才能夠體會到我們愛他!用嘴巴說「愛」的不是愛!「愛」是有行為的。在這邊我們說,這個行為就是體會到有需要之人的處境。

第三個在這邊我們所看到的是27~31節,請我們一起來讀27~31節:「耶穌從那裡往前走,有兩個瞎子跟著他,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耶穌進了房子,瞎子就來到他跟前。耶穌說:你們信我能作這事嗎﹖他們說:主阿,我們信。耶穌就摸他們的眼睛,說: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吧。他們的眼睛就開了。耶穌切切的囑咐他們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他們出去,竟把他的名聲傳遍了那地方。」和這一段平行的經文提到,耶穌那個時候非常的忙,以致於當門徒聽到這兩個瞎子的喊叫的時候,門徒們就責備他們、攔住他們,但是聖經說:「耶穌就憐憫他們」。相對於這些門徒的攔阻和責備,聖經說:「耶穌就憐憫他們」。憐憫他們什麼呢?因為他們是瞎子,他們看不見。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看到一個人有很深切的需要的時候,我們的反應是什麼?我們能不能從內心的深處來憐憫他們?當我們看到有的人在很大的難處裡面的時候,我們能不能夠憐憫他們?我們知道有的人一直發怨言的時候,我們能不能夠看見他們的需要而憐憫他們?在耶穌的價值觀裡面,人永遠是最重要的!祂自己的時間很重要,但是人的需要更重要!耶穌的工作很重要,但每一個真實的人的需要更重要!

在平行的經文裡面,有一句話是這裡沒有記載的,耶穌就問他們說:「你們要我為你們做什麼?」瞎子說他們要看見!在這一邊耶穌引導他們,讓他們說出他們的需要,耶穌讓這些有需要的人,把他自己的處境提出來。耶穌其實有體會的,他明白他們的需要,他也體會到他們的處境。可是耶穌要他們說出來,因為當他們說出來,而耶穌又能滿足他們的時候,他們就真的能夠知道耶穌的能力。在這邊第一點我們說耶穌如何服事不認識他的人?那就是耶穌體會有需要之人的處境。

二、 耶穌不以有需要之人 接受祂 作為服事的前提
18、19、23~26節讓我們看到另外一件事情,就是耶穌不以有需要之人接受祂作為服事的前提。耶穌沒有問管會堂的說:「你為什麼來找我呢?你知道我是神的兒子嗎?你知道我是彌賽亞嗎?」耶穌只想到為人父母的心,耶穌去醫治管會堂的女兒,沒有跟他談條件,沒有用條件來跟他交換,說「如果你相信我是神的兒子,我就救你的女兒!」「如果你不信我是基督,我就不救你的女兒!反正救你的女兒的肉身生命,有一天她還是要死,除非她認識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祂並沒有這樣說。可是我們呢?今天有許多基督徒去服事有需要的人的時候,我們常常要那一些有需要的人先相信耶穌基督。當我們要為一個人的病禱告的時候,可能就跟他說「你要相信耶穌基督,不然耶穌基督的能力不能臨到你。」是不是我們有時候會這樣講?是不是一個人不相信耶穌基督,耶穌基督的能力就不能臨到他呢?如果我們去服事一個人,他不相信耶穌基督,或者他還沒有辦法相信耶穌基督,我們會不會為他禱告?我們會不會以有需要的人接受耶穌基督,作為服事他的前提?我們會不會為一個沒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求?也許我們會問說:如果他不相信,我求了之後,如果他真的好了,或者他得著了,那麼我們怎麼知道那是誰做的呢?他現在還在拜觀音,他現在還有別的神,如果我也禱告他又跑去拜拜,以後他的病好了,我們怎麼知道是觀音醫治他的?還是神醫治他的呢?你想我們這樣是不是以有需要的人接受主作為服事他的前提?

親愛的弟兄姐妹,當我們這樣講的時候,我是要提醒我們的弟兄姐妹。我以前認為,我們有這樣一個想法和要求不一定錯,我以前也常常如此做,但這樣並不一定對。我以前有很大的矛盾,當有一個人病的很重,他還在拜其他的神的時候,我就想趕快讓他信耶穌;如果不信,我就不知道怎麼替他禱告。我這樣想:現在他還沒有相信耶穌,如果我禱告他好了,那到底他認為是我的神救了他?還是觀音救了他?這樣會不會對他不好?我沒有把握。親愛的弟兄姐妹,但從耶穌所做的方式,我們發現祂不以有需要的人接受祂作為服事的前提。

在20~22節那邊,我們看到那個女人她摸了耶穌的衣裳繸子就好了,可見耶穌多麼愛人!祂沒有去考慮這個女人是不是一個已經相信祂、是一個已經認定祂是彌賽亞的人。如果耶穌要讓只有相信祂、認定祂的人才能從祂身上摸到能力,那麼祂一定能做到。

在22節,耶穌轉過來就看見她說:「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你」。到底這個信是什麼呢?或許有人說:那個「信」就是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不一定!很可能耶穌的意思只是說「女兒放心!你相信你摸我的衣裳就必痊癒,你摸了我的衣裳你果然痊癒了。」說不定耶穌是稱讚那個女人信祂有能力是對的。有沒有可能這個婦人,她信耶穌有能力救她,卻不知道祂是誰呢?有可能的!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沒有辦法從這一段的聖經推定,或者推出這個婦人信耶穌就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耶穌不以有需要之人接受祂作為服事的前提。今天我們傳福音,如果別人不信,或還沒有接受耶穌,我們會不會為他們禱告?會不會為他的需要禱告?

在最後一段27~31節,又有「信」這個字出現。在28節,耶穌說:「你們信我能做這事嗎?」他們說:「主啊!我們信!」我想這一邊就更清楚講到那個「信」的內容了。那個「信」的內容就是「信耶穌能做這事」,他們說我們信!所以是信耶穌能做這事,不是信祂是彌賽亞。有人說這裡有:「主啊!」所以他們知道祂是神呢﹗不!在當時的背景說「主啊!」是一個尊稱,是我們今天好像說「先生」,而不是說「主!耶和華」。或許當他們好了以後,他們會把榮耀歸給神。可是他們會把榮耀歸給神,是因為他們的背景有耶和華神的概念,他們是猶太人,但當時他們並不相信,或者說他們不知道耶穌是道成肉身,來到人間的彌賽亞。

即使是這樣,耶穌並沒有把他們認定祂是彌賽亞作為服事他們的前提,作為服事他們的條件。祂愛他們,耶穌純粹是愛這一群有需要的人。讀這一段聖經讓我們更驚訝的事情是,耶穌其實有機會先跟這兩個瞎子說「祂是彌賽亞」「祂是神所差來的」換今天的話說,有時間可以先「傳福音」給他們。然後,等他們相信之後再讓他們看見。但事實上耶穌並沒有解釋清楚就醫治他們,為什麼這樣呢?親愛的弟兄姐妹,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是解釋不清楚的。你想今天我們跟那一些有需要的人、我們跟那些還沒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能夠跟他解釋清楚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嗎?我們能夠跟他解釋清楚祂就是拯救我們的那一位嗎?弟兄姐妹,沒有辦法解釋清楚的。所以當我們在服事不認識祂的人的時候,我們不應該以有需要之人接受祂作為服事的前提。這不表示我們不傳福音而先為他們禱告。我只是說,他即使不認識耶穌,不以祂為救主,我們仍然應該服事他。

三、 耶穌不要求人被服事後立刻就 相信祂 是彌賽亞
從第一段記載,我們又發現一件事,當耶穌醫治了管會堂的女兒,管會堂的女兒也復活了,耶穌沒有問管會堂的女兒說:「你相不相信我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我們發現耶穌也沒有問管會堂的夫妻倆個人說:「好了!現在你的女兒已經復活了,你跑來找我,你為什麼會來找我呢?現在我已經做了你要我做的事情,我已經證明了我有神的大能,你要不要接受我、你要不要相信我就是彌賽亞?」親愛的弟兄姐妹,耶穌對於一個不認識祂的人,祂是因為愛他們,所以做那件事情。耶穌不會因為我已經給了你,你一定要相信我;我已經救了你,你為什麼不相信我呢?弟兄姐妹,叫死人復活容易不容易?不容易!誰可以做?我相信在當時,即便是現在,除了神以外,沒有人能夠做這件事情的,但耶穌並沒有在做完這件事情之後就立刻要他們相信祂是彌賽亞。如果換了是我們,如果我們也深切體認到有需要之人的處境,我們愛他們也體諒他們,我們也不會以有需要之人接受耶穌作為服事的前提,我們可以先服事他們。可是等到他被我們服事完了,也就是有果效之後,我們下一步很可能立刻要那個被我們服事的人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承認耶穌是神。

今天我們會說「你看到了神蹟還不信!這麼大的神蹟叫死人復活,你怎麼不相信呢?」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搞錯一件事情,神蹟本來就沒有辦法叫人相信有神的。整個聖經的記載讓我們看見,神蹟並不叫那些看見神蹟的人相信有神,吃餅得飽又怎麼樣?事實上如果一個人是因為看見神蹟而相信神,那麼他的信是不穩的,因為他的信是建構在一個神蹟上面。他的信不是認知到他有需要、他有罪、他有軟弱、他需要被救贖!所以耶穌不要求人在被服事之後,立刻就相信祂是彌賽亞。

在第二段就更有意思了,當耶穌發現祂的能力從祂的身上出去,祂轉過來看見那個婦人,就對她說:「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你。」從那時候起女人就痊癒了,聖經就沒有記載了。事實上,耶穌立刻就走了。如果從別的經文來看,耶穌根本是被人擁擠著,被人推走了,耶穌馬上就去了管會堂的家。這個女人想要信都沒有機會,因為耶穌跑掉了!那麼你想這個患了血漏的婦人,事後會不會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她會不會接受祂成為她個人的救主?一定會的!主耶穌復活以後,這個婦人就會想起她的救命恩人,原來祂是神的兒子!這是為什麼耶穌不以有需要之人接受祂做為服事的前提,也不要求人被服事之後就立刻要相信祂。

我相信我們當中有許多人有這種經驗,我們許許多多的人都是先被耶穌基督服事以後,過了一段蠻長的時間,我們才相信祂是神!我們才接受祂作為我們個人的救主。很多人在病得醫治,神的恩典臨到他,一段很長的時間之後,他才接受耶穌基督作他個人的救主。有更多的人在教會裡面被人服事,被人照顧許多年以後,才接受耶穌基督作他個人的救主。我回想起來,我接觸教會很早,我真正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以祂作我個人生命的救主,是因為有許許多多的人服事我,許許多多的人幫助我,很多年以後我才接受。換成現在的話說,是在教會裡混了許多年才信的。如果有人一直逼我,馬上要我接受耶穌基督是神,我想我可能會跑掉,因為我根本不認識祂,不知道祂是一位怎樣的神,我怎麼會立刻接受祂呢?。我相信不是只有我這樣,許許多多人的反應都會跟我一樣的。

最後我們來看27~31節,這裡提到那兩個瞎子的事情,耶穌讓他們看見以後,聖經30節,耶穌切切的囑咐他們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你看這段經文會不會很奇怪?30節應該是「他們的眼睛就開了,耶穌就告訴他們說:我是神的兒子,你們要相信我!」我想合理的情況是耶穌服事他們之後,要他們立刻相信,因為他們剛剛在生命中有一個這麼大的改變。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也真的希望我們服事一個人之後,他能夠馬上接受耶穌基督,因為這樣最好。但如果時候沒有到,讓我們單單愛他們吧!事實上在別處平行的經文裡面就提到這兩個瞎子以後就一直跟隨耶穌。一直跟隨耶穌,無論耶穌到什麼地方他們就跟隨祂。為什麼?因為他們有感恩,因為他們很稀奇這個人怎麼會醫治他們,到最後他們一定會信。所以服事不認識耶穌的人,是我們的責任;是神給我們的恩典,讓我們能服事人。可是耶穌的榜樣,並沒有要求被服事的人,立刻就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

結論與挑戰
從今天我們所看的經文,我們發現耶穌深切體會有需要之人的處境;耶穌不以有需要之人接受祂,作為服事的前提;耶穌不要求人被服事後,立刻就相信祂是彌賽亞。

這不是說我們只要服事人,不必把福音傳給他們。這是不對的,這樣就落入所謂的社會福音。從1910年以來,基督教就有兩大陣營,一大陣營是以服事為主,他們少講福音;另外一大陣營是以傳福音為主,不太顧到人的今生,因為今生反正一定會過去。但是將近100年以來,這兩大陣營已經往中間修正,這兩大陣營都承認他們自己的看法並不完全。

有福音他才能夠得到永生,但服事一個不認識耶穌基督的人,更是我們基督徒很自然的表現。那是我們自然的表現,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有一個很清楚的瞭解,就是因為神愛我們,所以我們就愛我們周遭的人。當有人問我們心中盼望的緣由,我們就預備好把福音傳給人。親愛的弟兄姐妹,所以我要如何服事有需要的人?就是體會他的處境,就是不以有需要的人接受耶穌基督作為服事的前提,就是不要求人被服事之後,立刻就相信耶穌基督是神。

去年年底,今年年初,宣教部製作一個非常漂亮的年曆,我不知道你還有沒有留著?其中有兩欄寫著我們所關懷的對象,那就是我們所要服事的人。已經三月底了,你服事得如何呢?你關懷得如何呢?巴不得我們在今年很有心的,觀念正確的關懷那一些有需要的,盼望他們因著我們的服事,他們得以認識神。

資料來源: 林森南路禮拜堂 http://www.linnan.org.tw
新增日期: 2008/03/0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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