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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VS王子──夫妻共築愛之窩

創世記 第2章

公主VS王子──夫妻共築愛之窩
日期:2002年7月21日主日敬拜(I)(II)(III)
講員:李 健長老
經文:創世記二章18∼25節;哥林多前書七章5節、32∼34節;
彼得前書三章7節;以弗所書五章25節、31∼33節

長久以來,童話故事的結局都是「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與快樂的日子」,孩子們這樣相信,青年人如此憧憬,戀愛中的人也以這個結局為目標。近幾十年來,美國Disney出版的卡通影片絕大部分也是以美好的結局收場。所以,白雪公主嫁給了白馬王子、睡美人嫁給鄰國王子Philip、小美人魚Ariel嫁給Eric,美女與野獸有最意想不到的好收場,阿拉丁娶到茉莉公主,花木蘭嫁給李平,連Lion King的辛巴與娜娜都可以組成家庭。

但現實生活呢?我們雖然聽過類似「不愛江山愛美人」等真實的事,為了心愛的人可以放棄名份、權力、地位,但我們更多得到的是不好的消息,2001年平均台灣每2.9對結婚就有1對離婚,事業忙碌的先生或夫妻二人都忙,以致於一週在家平均不到三個晚上。新聞也好,從同事、朋友口中聽來的也好,自己親眼所見也好,我們都發現距離「王子與公主」的神話,不是一個可以計算的距離。甚至我們在座的,我相信也有一些人對於自己的婚姻,認為還有不少改善的空間,到底婚姻可不可以很完美?可不可能像童話故事那樣美好?可以的!因為婚姻是神完美而良善的設計。

*婚姻是神完美而良善的設計(創二:18∼21)

從創二:18∼21我們明顯看到,婚姻是神的傑作,如同萬事萬物都出自於神一般。從創世記一章開始到二章的末了,聖經上說:「神看祂所造的都甚好。」人的受造也是美好的,因為人是照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惟獨創二18: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我們才知道原來婚姻是神良善的設計,祂要讓亞當有一個夏娃來幫助,不是造一個夏娃來麻煩亞當,來向亞當囉唆。所以我們做妻子的要注意,夏娃是來成為亞當的陪伴、亞當的幫助,我們也發現在沒有夏娃以前,亞當雖然有能力為所有動物命名,他有智慧、有能力、有創意。但當亞當看到了夏娃後他才滿足,他才安息,這顯示婚姻的設計本來是為了讓亞當有完全的可能性。

當然,這並不是表示一個人如果沒有配偶就不完全。聖經在別處提到有些人有獨身的恩賜,他有神的恩典,他沒有人的幫助,他自己仍然是完全的,他與亞當不同,他一個人甚至比有配偶的人還完整。另有一些人,如同哥林多前書那兒的記載,是為主而不結婚的,他想要為主的事掛慮,他想專心服事主。曾經有一個人對我說:「傳講有關婚姻的信息,對於已經在婚姻中或馬上要進入婚姻的人很實用。但是對於在台灣,那三分之一弱的單身者而言,如果神真的沒有預備婚姻,是否他的生命就不在良善完美的設計中,一直等到進入婚姻,才能享受這種完美良善的設計?」我的答案是否定的,當我們說:婚姻是神完美而良善的設計時,是表示當我們進入婚姻中,應該可以享受婚姻的美善,婚姻的確有其美好的一面,這雖然與許多人的感受不同,但那不是對的結果,也不是婚姻被設立的目的。有不少人在婚姻中未蒙其利,都受其害,其實不是神設立婚姻的本意,是因人未按照神設立婚姻的目的來生活所導致的。當然,在您還未進到婚姻時,其實應該享受你的單身生活。一個不能與自己相處的人,不容易與其他人相處,當一個人不能與一般的多數人相處時,大概很難與一個特定人長久相處。所以單身並沒有不好,我們要說的是,婚姻是神完美而良善的設計,婚姻並不是要折磨一個人,所以,如果有人在婚姻中,卻無法從婚姻中得到建立,那很可惜。

如果一個人在神的恩典中可以不結婚,那真是感謝主,但如果一個人要進入婚姻,我們卻不能不知道其實美滿婚姻是有條件的:
一、婚姻美滿的基本條件:
全世界的法律都規定了婚姻的條件,我國的婚姻法除有年齡限制外,只需要有公開儀式,和兩個以上的證人就可以了。但沒有一個法律保證婚姻會美滿,然而如果照聖經來看,婚姻美滿有兩個基本條件:

1. 相屬(創二:21∼23;弗五:31∼33)

婚姻有一個最重要的條件就是相屬,甚麼是相屬?相屬就是我願意屬於你,我也擁有你的一切。在這個方面,我們更多要強調的是精神的層面。其實在婚姻中,內在的心靈相屬比任何事都重要,就算家財萬貫、位高權重、郎才女貌,夫妻二人均才高八斗,如果兩人不能心靈相通,不肯將內心話互相傾訴,無法就同一件事有深入的溝通,這種婚姻稱不上美滿。創二:23亞當說了一句話:「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就是相屬的意思。在弗五31∼33中我們解釋「二人成為一體」時也常常忽略了相屬的精神層面。這種精神層面的相屬,就好像你想分一個東西出去,有人願意接受,不管這個東西夠不夠好;我有時看到一對老夫老妻,手牽著手一起慢慢走,就是這種情形,或說惟獨你可以單單享受一個人心靈深處的思想一樣。如何造成這個結果,我們待會會說。但這個相屬是婚姻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如果這部分欠缺了,其實婚姻中有一大部分就空缺了。創二18為何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答案在第19、20節:「19耶和華 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字。20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亞當能為動物命名,但他無法與動物有心靈的交流,所以他孤單、所以他落寞……他找不到可以在思想上來往的人,所以亞當他雖然在一神之下,萬物之上,他仍然不滿足。我們看到許多人在婚姻中仍然孤單,似乎仍不滿足,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與他的配偶沒有相屬,相屬是一個很奇妙的感覺,一方面相屬讓我們感覺受到約束,覺得不自由,但相屬也讓你覺得如果缺了他,你會有失落感,你會覺得不完整,覺得那裡不對。直到兩人有機會互相傾訴,再一次可以從心靈的交流而得到釋放。一個人結婚之後如果不能擁有相屬感,就會另外找相屬的出口,找相屬的對象,這是很危險的事,這個相屬,表達在弗五:33:「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愛與敬重就是相屬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2.同住(彼前三:7;創二24∼25;林前七:5)

第二個婚姻美滿的基本條件是同住,聖經上有許多的經文提到夫妻二人要同住、要同房。消極面,同住可以防止婚姻的破壞;從積極面來看,這也是婚姻之所以可以美滿的因素。最近法律想修正「分居三年即構成離婚的條件」,是倒果為因的做法,這個理論是說,兩人不同住三年顯示婚姻有極大的破綻,這婚姻不必再維持,這比較是從結果來看婚姻,也容易被人誤用來結束一段婚約。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也顯示出從人的角度來看,如果事實上已經無法同住,無法同居,婚姻的意義到底是什麼?當然,從基督徒的婚姻觀而言,我們的努力是:如何才能讓同住更好,只要一直有同住的品質,婚姻的條件一直存在。因此,同住是第二個婚姻美滿的基本條件。聖經說:「24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25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二:24,25),又說「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三:7)因此同住不只是一個要求,同住也是一個鼓勵。在消極面來說,對於不同住聖經也有限制:「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林前七:5)的確,當一對夫妻不是在雙方情願並講好之下分房,是很危險的事。因為同住是婚姻的必需,如果無法同住,雙方都有找另一個同住的出現的可能性,這與相屬是一樣的道理。

事實上,相屬是同住的前提,夫妻有很好的相屬生活,才能有好的同住生活。如果沒有好的精神層面,只有肉身層面是不夠的,也使婚姻無法維持,這就是為什麼好的婚姻都建立在兩件相屬的事上:就是互相尊重和彼此相愛,這也是提升婚姻生活品質的兩個重點。過去,相屬不被重視,特別是東方人,知道要相屬而不知如何表達,甚至不知道婚姻最重要的是要相屬。所以婚姻只能維持,很少人享受到婚姻。既然相屬是同住的前提,因此今天我們要再花一點時間來思想相屬這一件事,盼望能提升我們婚姻的品質。

二、如何提升婚姻品質?
1.互相敬重來自溝通(彼前三:7;弗五:33)

彼前三:7和弗五:33都提到敬重,敬重是夫妻之間很重要的一個原則。夫妻原來是兩個人,兩個獨立的個體,他們從不同背景出來的,他們當然有不同的思考模式,他們的價值觀也不可能一樣。但結婚之後,他們要生活在一起,要適應共同的生活,也要承擔一起決定的後果,甚至他們吵架了也沒有地方可以逃。更現實的是,他們從20多歲或30多歲結婚開始,要到離開世界才分手,這期間可能是50、60年的時間。因為他們要相屬,所以他們之間一定比與其他人的交往更沒有界線。因此如果不互相敬重,會產生一個很大的張力。這也許是強加了自己的思想到另外一個人的心靈?去,或許也會因不夠敬重而忽略配偶的想法。

如何可以有敬重呢?那就是溝通,溝通能夠使自己的想法讓對方體會,透過溝通也能了解到對方的想法。所以我們可以說,提升婚姻生活的品質第一步就是溝通。關於溝通,李清爭淵長老9月1日會很仔細分享,他的題目是「外星人對原始人」我們的確有經驗,夫妻溝通(或說男女溝通)的確是外星人對原始人的行為,兩個人是雞同鴨講,講的人自以為講清楚了,讓聽的人明白了,聽的人也自己當聽清楚了,但事實上他所懂得內容與對方不相同,所以溝通是一個很重要的事,只有良好的溝通才會帶來更深的彼此認識,互相尊重。

我們在台灣的婚姻生活中,大部分的人都有類似的經驗,剛結婚時,二人認為既然已經結婚了,將會有許多時間相處,加上外在經濟的壓力,二人必須花更多時間在賺錢上或個人成長上,就暫時把溝通放在一邊。等到孩子生出來了,兩人更沒時間溝通了。我們教會有一對夫妻剛得到一個女兒,這位先生對我說說:「我一天只做四件事:白天上班,晚上上課,半夜幫忙帶孩子,隨時找時間打瞌睡。」再來就是小孩子上小學、中學,父母都必須陪他,等到孩子大了,夫妻二人已二十年沒有溝通了,其中的誤會、冷漠已經使雙方都沒有意願再溝通了。因為這個緣故,婚姻就有很大的瓶頸。

2.彼此相愛來自付出(弗五:25;林前七:32-34)

提升婚姻品質的第二個需要是付出。彼此相愛是我們常常掛在嘴巴上的話,但什麼是愛?如何愛對方?以弗所書說:丈夫要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如同愛自己的身子。基督如何愛教會?一個人如何愛自己?就是付出,付出什麼?付出時間、付出心力、付出代價,基督為教會付出心力,一個人花最多時間在自己身上。我們怎麼知道我們有沒有愛一個人,就是你願不願意給他時間,陪他說話,付出關心,了解他的需要,不是說我愛你而已。在林前七章這邊很清楚的提到,如果我們結了婚的,一定會為對方掛慮,一定要討對方的喜悅。我們大學的時候,有一位老師很疼太太,很多女學生都好仰慕這個老師,他說一句話對我影響很大,他說:「太太是拿來疼的,替太太多做一點事也是應該的,否則人家為什麼嫁給你?」為妻子掛慮,叫妻子喜悅,就是付出。反之,太太為先生也是如此,付出有時候以讓步方式表現,付出有的時候要放下自己的意見。付出很不容易,結婚多年的人未必就了解付出,但不會付出的人不太懂得愛人,所以,提升婚姻品質第二件事就是懂得付出。

結論:你羨慕有一個美滿的婚姻嗎?聖經中明白表示婚姻是神完美而良善的設計,我們也發現婚姻美滿的兩個條件是:相屬與同住。你願意學習用溝通與付出來經營你的婚姻嗎?

資料來源: 林森南路禮拜堂 http://www.linnan.org.tw
新增日期: 2008/03/0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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