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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第6章注釋
希伯來書 第6章
【來六1】「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
〔原文直譯〕「所以,我們應當離開那基督之話的開端,竭力前進,達到完全長成,不再立根基,就是論到悔改死行,信靠神。」
〔原文字義〕「懊悔」悔改,心意回轉,改變心意;「竭力進」被帶動,被率向前;「完全」長大成熟;「死行」致死的工作,取死的行為。
〔文意註解〕「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離開』不是指離棄,乃是指繼續原有的往前進,而不要停留在原來的位置上或原來的情況中;『基督道理的開端』指基督徒信仰啟蒙的話,包括1~2節所列舉的六項基要真理。
「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竭力進』原文含有『被帶領前進』的意思,意指我們降服於主的帶領;『完全』原文與『長大成人』(參來五14)同字,指達到成熟;全句意指被帶到成熟的地步。
「不必再立根基,」『根基』與『開端』意思相同;『不必再立根基』指不要老是在信仰的初級階段上徘徊。得救的根基早已立好,沒有人能再立。
「就如那懊悔死行,」『就如』是說這只是舉例,是比較重要的,但非全部;『懊悔』指悔改,就是心思的轉變;『死行』指陷人於死境的行為,按照聖經,包括:(1)犯罪的行為(弗二1);(2)體貼肉體的行為(羅八6);(3)拘泥於字句(儀文規條)的行為(林後三6)。
「信靠神,」指對神信而順服。
〔話中之光〕(一)不肯『離開』就不能『進到』。要有屬靈的成長必須有所離開,捨不得離開就沒有條件成長。
(二)信主的人常常把起頭當作終點,以致被開端的恩典絆住了。
(三)信徒若不要退後或跌倒,獨一有效的防備與保障,就是前進。這須要配合意志上的決心與執行。
(四)信徒不長進的原因不是根基不好,乃是沒有竭力追求完全。
(五)『進到』按原文是『被帶到』;我們需要靠聖靈的大能,方能進到完全的地步。
(六)主要帶領我們往前,我們必須讓祂如此帶領,這是我們與祂恩典的工作甘心樂意的合作。
(七)前進原非全靠一己的努力,更需要的是完全順服神在我們?面運行著的能力。我們只需要順服,就必被帶而前進(參弗三20;腓二13)。
(八)在我們屬靈生命的經歷中,總是有主作為的一面,也有我們追求的一面。主雖然要把我們帶到成熟,我們仍需要與主合作,竭力前進,達到完全成熟的地步。
(九)在基督徒的生活?,有好幾個真理是根基,都是不能放鬆的。信徒不必重複的立根基,但是根基總得立。這些基督道理的開端,就是悔改、相信、受浸、按手、復活、審判。
(十)當時的希伯來人,是有了根基還要再立,一直在根基上兜圈子。今天的基督徒,是這些根基沒有立好,就往前去了。好比蓋房子,你缺了一個根基,你得補上,然後才能往上蓋造。
(十一)基督徒蒙恩得救的第一個經歷,就是從自己轉向神,不再靠那取死的行為,而專專信靠這位活的神。
(十二)有真悔改必有真信心,有真信心必有真悔改;真悔改由真信心而生出,真信心由真悔改而加增。
(十三)行和信是基督徒開始的要件。消極方面,轉離死行;積極方面,藉信進入神的?面。
(十四)基督徒生活首要的事是時刻仰望神;基督徒行事為人不是看人的評價,而是遵循神的判斷。
【來六2】「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
〔原文直譯〕「各種浸洗,按手,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等教訓。」
〔文意註解〕「各樣洗禮,」原文為複數的『洗』,並無『禮』字,表示是當日希伯來信徒所奉行的受浸和各種洗濯的規矩(參來九10;可七4)。註:當日希伯來信徒,不似外邦人基督徒已經從舊約禮儀上得著豁免(參徒十五10,19,28~29),他們仍然遵行許多禮儀,例如行潔淨的禮(徒廿一23~26)等。
「按手之禮,」原文只有按手二字,在新約聖經?面,記載了許多按手的場合,包括祝福之時(太十九13~15)、授予教會中的職份之時(徒六6)、受浸之時(徒八16~17;十九5~6)、醫治和接納之時(徒九12;廿八8)、差遣出外作工之時(徒十三3)、傳遞恩賜之時(提前四14;提後一6)等。按手有兩個意思:一個是聯合,一個是傳遞祝福。兩個都可以說是交通。交通一面叫按手者和被按手的人合而為一,另一面叫按手者的能力流到被按手的人身上去。因此,使徒保羅告誡提摩太,給人按手不可急促,免得在別人的罪上有分(提前五22)。
「死人復活,」所有的人到末日都要復活,義人復活得生,惡人復活定罪(約五25~29;十一25;林後四14;啟二十5~6)。
「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永遠審判』指將來的審判,包括信徒要在基督台前受審判(林後五10),罪人要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啟二十11~12)。
〔話中之光〕(一)死了的人必須埋葬;我們若藉著受浸與基督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基督一同復活(西二12)。
(二)我們是藉著按手而進入基督的身體?面,得以與基督身體上的眾肢體聯合,而一同享受元首一切的豐富。
(三)我們是藉受浸與基督聯合,藉按手與神的眾兒女聯合;我們不但要與基督有交通,也要與神的眾兒女有交通。
(四)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罷,因為死了就了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世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9,32)。但我們有復活的盼望,因此我們今天仍要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我們的勞苦,在主?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
(五)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我們信徒切莫以為審判與我們無關,反而更當恐懼戰兢,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來十二28)。
(六)沒有任何基督徒可以忘記在最後的日子?,必須面見神。別人對自己的觀感並不重要,但神對自己的看法就極為重要了。
(七)六項開端的道理可分成三對:第一對從外表進到內在,第二對從舊的進到新的,第三對從現今進入永恆。
【來六3】「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
〔文意註解〕這是當日信徒的常用語,表示倚靠神的旨意(參林前十六7;雅三15)。這?意即願神帶領我們,叫我們能照一節所說,竭力達到完全的地步,不再立根基。
〔話中之光〕(一)神許我們的時候,我們才有機會;神若不許,就是我們『竭力』,也屬無用。特別是屬靈的事,神若不許,無論如何,人是無能為力的(參6節)。
(二)信徒進到完全的地步,須靠神的能力和恩典,只有神能打開人的心竅,在靈性上長大成人。
(三)『神若許』這三個字也暗示,基督徒的靈命若停滯不前,可能是由於他的存心不為神所悅納,因此神不許他繼續長進。
【來六4】「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原文直譯〕「因為那些人曾經蒙了一次的光照,嘗過屬天的恩賜,又有分於聖靈。」
〔原文字義〕「嘗過」經歷過,吃了;「天恩」屬天的恩賜。
〔文意註解〕「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光照』指福音的真光(林後四4,6);『已經蒙了光照』原文含有一度蒙了光照,就永遠留在光?面的意思。
「嘗過天恩的滋味,」指在我們悔改信主時,神所賜屬天的事物,就如赦罪、公義、神的生命、平安和喜樂等。
「又於聖靈有分,」或譯作『成為聖靈的分享者』。聖靈乃是神在祂的福音?所應許給我們的(加三14)。神的一切神聖本質,都在聖靈?成為我們的享受;並且神的一切作為,也都藉著聖靈運行到我們身上。
〔問題改正〕本章四至八節這段經文相當難解,聖經學者對此意見紛歧,至少可分為下列四種:
(一)救恩可失論(參加五4):贊成此說的人認為一個真正的信徒,仍有失去救恩的可能。雖然救恩的性質是永遠的(來五9),但必須是一直『順從』的人才能享受到底,正如救恩是為所有的人預備的(提前二4;彼後三9),但只有相信的人才享受得到一樣。神的救恩沒有問題,問題是在人這一邊;人若要自甘墮落,神就任憑他們,這是神作事的法則。持這種看法的人,實際上降低了救恩的可靠性,救恩端視人的情況而或即或離,這種盤繞升降式(roller coaster)的救恩有違聖經的一貫真理,為多數正統的聖經學者所拒絕採納。
(二)假定論(參6節『若』):並非針對事實,僅是一個假設的情況,而這種情況又永遠不可能發生,故毋需杞人憂天。他們說這一段經文,只不過是用來警告當時的希伯來基督徒,千萬不可離棄真道,回歸到猶太教去,以免遭致可怕的後果。贊同此說的人,泰半也同意『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聖經真理,但他們又不能合理地解說此段經文與『永遠得救』的矛盾,只好歸結於此段經文僅為『假定』而已。然而事實上,歷史中不乏離道反教的基督徒,犯了本段經文所說的罪。況且第六節開頭的『若』字,原文並無此字,是中文翻譯時加上去的。故此種說法不能給我們甚麼幫助。
(三)不信論(參約壹二19):一般傳統解經家,大多贊同此說,他們也同意『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聖經真理,凡違反此項真理的情況,皆歸咎於『不信的惡心』,說他們都是掛名的基督徒,他們的變節叛道證明他們的信仰不是真實的。不僅如此,他們也將聖經中許多失敗的事例,如愚拙的童女和領一千銀子的僕人,都一味地歸納為不信的人(太廿五11~12,30)。為此,他們就把本章四至五節『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解釋為初步的、外表的、字句的接觸,而不是真正登堂入室的領受,所以不是真信徒。持這種『不信論』看法的人,不但對上述四至五節的經文不能給予合理且滿意的解釋,並且對於『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參6節),解釋得破綻百出,如果這些不信的人根本就沒有真正地悔改過,又何需『從新』悔改呢?
(四)失去獎賞論(來十35~39):贊同此說的人,同意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要永遠得救,但在基督審判台前將會有不同的報應(林後五10),其差別乃在將來國度的賞罰。筆者傾向同意此說,理由如下:
1.本書受書的對象,乃是希伯來信徒(參9節),不論是警戒、勸勉或是解說,都是一貫向信徒述說的,絕對不是一會兒警戒『不信』的人,一會兒勉勵『信』的人。
2.『不信論』者說本書五段警戒的話,都一律以不信的人為對象,甚至美其名為符合『一貫釋經學(consistent hermeneutics)』的原則。然而就在這五段警戒的話?,本書作者特意用『我們』一詞把他自己也包括在內(來二1,3;三14;四11;六1,3;十26,30,39;十二25),難道他是與不信的人認同嗎?
3.『不信論』者又說本段經文所用的詞彙,如:蒙光照、嘗天恩、有分聖靈、嘗神道、悟權能並不等於得救,這些詞彙也可用來形容猶大、巴蘭、法利賽人、術士西門等不信之人的經歷。若是這樣,則它們也可用來形容撒但墮落以前的經歷,何等荒謬!
4.其他有關積極方面論證本段經文是在警戒信徒,詳述於各節註解中,請讀者自行參考。
〔話中之光〕(一)我們原來是坐在黑暗中死蔭?的人,但因著主照亮了我們,就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一79)。
(二)我們在地上就能嘗到屬天的恩賜,天在地上開始,藉著這些屬天的恩賜,我們就能在地上過屬天、高超的生活。
(三)聖靈與我們的得救,具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凡是沒有聖靈的感動和工作,或輕忽聖靈的人,絕對不可能得救(參太十二31~32)。
【來六5】「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原文直譯〕「並嘗過神美好的話,以及來世的能力。」
〔原文字義〕「道」話(rhema,指神即時的話);「權能」能力,大能。
〔文意註解〕「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神善道』指基督道理的開端』(參1節),就是希伯來信徒在相信主時所嘗過的靈奶(彼前二2)。
「覺悟來世權能的人,」『來世』指將來的世代;『權能』指神聖的能力。『覺悟來世權能』有二意:(1)經歷了聖靈大能的作為;(2)認識了神對將來的定命和賞罰。實在說來,一個人所以會蒙恩得救,乃是他被來世權能推動的結果。
〔話中之光〕(一)神的話不僅可以讓我們瞭解,並且還可以讓我們吃喝享受(太四4;彼前二2;耶十五16);所以我們不但要用頭腦,還要用心靈來讀神的話。
(二)要來之國度的神聖能力,要復甦、更新並復興老舊的萬物(太十九28)。信徒在重生時,都嘗過這種神聖的能力,得著了復甦、更新並復興(多三5)。
【來六6】「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
〔原文直譯〕「如果背離了真道,就不可能再重新悔改,因為他們在自己身上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公然蒙羞。」
〔原文字義〕「離棄道理」在路旁跌倒,跌在一邊;「從新」回復先前的光景。
〔文意註解〕「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離棄道理』指故意順從異教,完全棄絕基督;『不能…從新懊悔』意即已經悔改過,又重新悔改,這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
「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重釘十字架』意指人若背道離棄主,就等於認為主是該死的,該被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意指使別人看不起基督,在眾人面前叫祂蒙羞。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信的時候,就已經立好了根基,包括悔改、相信,萬一跌倒離開了主,甚麼時候回轉過來,甚麼時候就站起來繼續往前,不需要再立根基(參1節)。
(二)信徒在人面前沒有好見證,不僅是自己的恥辱,並且也讓主蒙羞,所以是一件很嚴重的事。
【來六7】「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
〔原文直譯〕「就如田地吸收了屢次降在其上的雨水,並且生產菜蔬,有益於那些耕種的人,就從神得享祝福。」
〔原文字義〕「吃過」飲了;「菜蔬」作物。
〔文意註解〕「就如一塊田地,」『田地』可比作信徒;我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林前三9)。
「吃過屢次下的雨水,」『雨水』指四至五節所說五類美好的事物,特別是神美善的話(參弗五26)。
「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菜蔬』原文可能包括各種農作物和果樹;『生長菜蔬』指信徒竭力前進,達到完全長成的地步(參1節);『耕種的人』指神;『從神得福』指得著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
〔話中之光〕(一)信徒是神所耕種的田地,目的為要在我們身上彰顯基督(腓一20);最好的方法是藉著吃喝享受神的話,叫?面的靈命快快長大。
(二)一個人信主之後,應當結出生命的果子,才不致辜負了神栽培我們的心意(參約十五1~2)。
【來六8】「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原文直譯〕「但若長出荊棘和蒺藜,就被廢棄,近於受咒詛,其結局乃是被焚燒。」
〔原文字義〕「被廢棄」未被認可,拒收,認定不值錢。
〔文意註解〕「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荊棘和蒺藜』是人犯罪墮落、被神咒詛的結果(創三18),故長出荊棘和蒺藜,乃表示人的光景不蒙神喜悅;『必被廢棄』意指被算為無用。
「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近於咒詛』指不蒙神稱許;『焚燒』田地是絕不會被焚燒的,但其上所長的卻會被焚燒。信徒是神的耕地,絕不會被焚燒;但他們不按著神的法則而長出的草木禾稭,卻要被焚燒(林前三9,12)。
信徒一旦得救,就絕不會再成為真正的咒詛;然而我們若不往前,追求長進,反而持守神不喜悅的事物,就近於咒詛,將會受到神行政管治的懲罰(參來十二7~8的管教);這與永遠的沉淪完全不同,那是真正的咒詛,這是『近於咒詛』。
〔話中之光〕(一)同樣是得著雨水的澆灌,有的生長菜蔬(參7節),有的卻長出荊棘和蒺藜,這就顯出人心田的差異(參太十三3~9)。
(二)人的心田一旦不純正,再多的雨水,也不過使它多長出荊棘和蒺藜罷了,這是因為神不容許那些只靠自己不倚靠神的人在真道上長進。信徒若要從神得到任何的東西,只有靠著信心的原則。
(三)我們如果浪費主的恩典,繼續的活在肉體?面,所生出來的必定是咒詛的產物──荊棘和蒺藜。
(四)如果有人已經公開承認自己基督徒的身份,但仍然停滯不前(參1節),不瞭解自己認信的含義,這個人的結局是可悲的。
【來六9】「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
〔原文直譯〕「然而親愛的,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表現好過這些,終至聯於救恩。」
〔原文字義〕「卻」不過,然而;「近乎」聯於,屬於,隨著。
〔文意註解〕「親愛的弟兄們,」原文只有『親愛的』,而沒有『弟兄們』。
「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深信』指由經驗而來的斷定;『行為』指由真正的信心所產生出來的行為(參雅二17~18);『這些』指第八節的情形。
「而且近乎得救,」『得救』在此指神完全的救恩(參來二3);『近乎得救』原文的意思是『與救恩聯結起來』,意指憑他們的行為可以看出他們乃是得著救恩的人。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應當懂得『警戒』與『鼓勵』併用,不可一味地責備人,也不可只會講好聽的話。
(二)一個人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絕不是出於行為(弗二8~9);但得救以後,必須要有行為工作(弗二10)。真正的信心,必定會產生出行為來。
【來六10】「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
〔原文直譯〕「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著祂的名所顯出的愛心,就是你們先前用來服事聖徒,如今還是服事。」
〔原文字義〕「為」向著;「伺候」服事,幫助。
〔文意註解〕「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表示公義的神,必定會記念我們一切出於真實信心的行為。
「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所作的工』指源頭出於神的一切工作(腓二12~13);『為祂名所顯的愛心』指下句伺候聖徒的愛心。
「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伺候聖徒』指供應在物質上有需要的聖徒,諸如賙濟窮人、接待客旅等;前面的『伺候』原文是過去式,後面的『伺候』是現在式,表示過去是如此,現在仍在繼續不斷地這樣作。
〔話中之光〕(一)信徒向著神的愛心,應當在日常生活中表現出來,特別是在工作和行為上(參約壹三18)。
(二)既有愛主的心必定也愛人,若欲愛人必先愛主,因為主是真愛的泉源。
【來六11】「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
〔原文直譯〕「然而我們切願你們各人都顯出同樣的熱心,至終達到所確信的盼望。」
〔原文字義〕「顯出」指出,表示,證實,證明,顯明;「滿足」充足的,充分的,滿溢的。確實的;「指望」盼望,希望,期望;「一直」盡頭(時間和空間);「到底」界限,結局。
〔文意註解〕「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顯出』原文是現在式,表示要繼續不斷地顯出;『這樣的殷勤』意指繼續努力從事第十節所題信心的工作和愛心的服事。
「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本句意指我們的盼望是藉著不斷顯出信心和愛心的工作而得以滿足,又藉著長久忍耐並堅持到底來等候神應許的實現。
〔話中之光〕(一)雖然我們得救完全是白白的恩典,一點都不在乎我們的行為(弗二8~9),但是得救以後的屬靈成就絕不是不勞而獲的,必須付出代價,殷勤作工才能獲致。
(二)在屬靈的事上,殷勤是蒙福的要訣。我們應當趁著白晝,殷勤作工,才能坦然迎接主的再來。
(三)神不用一個懶惰的人,懶惰的人在神的手中沒有用處。
(四)『殷勤』、『指望』、『到底』這三樣,是基督徒堅心相信的重要記號。『殷勤』帶來滿足的指望;『指望』叫我們不至灰心,而能堅持到底;惟有殷勤『到底』的人,才確實得享信心的果效。
【來六12】「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原文直譯〕「使你們不懈怠,反倒效法那些藉著信和恆忍承受應許的人。」
〔原文字義〕「懈怠」遲鈍,怠惰,不進去,推不動;「忍耐」恆忍。
〔文意註解〕「並且不懈怠,」『懈怠』的原文與『聽不進去』(來五11)同字;來五章是說在聽道上不要懈怠,這?是說在行道上不要懈怠。
「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信心』指確信神的應許真實可靠;『忍耐』按原文是恆久忍耐,乃因看眼前的實際情況好像不可能承受應許,故需恆久忍耐;『承受應許的人』下文以亞伯拉罕為代表。
〔話中之光〕(一)信徒若在聽道上懈怠,恐怕在行道上也會懈怠。
(二)信心最大的功能,就是叫我們『承受神的應許』。真信心,叫我們不依恃自己的功績,乃仰賴恩典──即憑信接受神應許的恩。
(三)我們是藉『信心』抓住神的應許(話),又藉『忍耐』支取信心的結果。
(四)信心最大的試煉就是忍耐。因在忍耐的工夫?,大可顯出信心的度量與精神來。
【來六13】「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
〔文意註解〕「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指神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眾多子孫(參創廿二17~18)。
「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沒有比自己更大』因神是獨一的真神,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九16);『起誓』是為強調這應許是不更改的(參18節;創廿二16)。
「就指著自己起誓,說,」通常起誓是屬於人類墮落情況下的產物,因人的話不都是可靠的。神起誓是要遷就人的軟弱,神的話本身是絕對可靠的,所以神起誓就使得祂的話加倍可靠。神的應許,因神的誓語,越發堅定。神算祂自己為第三者,在祂與世人之間為中保或見證人。
〔話中之光〕(一)人起誓,若是出於真誠,並且照著去實行,就是受到外在權柄的約束。神的誓言,自然是須仗賴祂本身那最終的、完全的權柄。神的誓言受到祂自己權柄的約束,這是何等的可靠。
(二)我們越認識神完全的信實與祝福,我們的心就越相信而忍耐等候。神應許的話是我們盼望的保證。
【來六14】「『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
〔原文直譯〕「斷然的說,論福,我必賜福給你;論繁增,我必使你多多的加增。」
〔原文字義〕「子孫」繁增,增多。
〔文意註解〕「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本節的話引自《創世記》廿二章十七節。神應許賜福給亞伯拉罕,使他和他的後裔必得承受世界(羅四13),即神永遠的產業(參來十一10,16)。
「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神應許亞伯拉罕子孫眾多,如同天上的星──指屬天的子孫──信徒,海邊的沙──指屬地的子孫──以色列民。
〔話中之光〕(一)神所給我們最大的祝福,就是因信得著基督,並將一切屬天、屬靈的福氣都藏在基督?面賞給我們(弗一3~6)。
(二)神對人最大的願望,就是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一28);但願信徒都能明白神的心願,竭力傳揚福音,多多得著屬靈的兒女。
【來六15】「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
〔原文字義〕「得了」獲得,達到。
〔文意註解〕「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恆久忍耐』指長時期的痛苦地等待。亞伯拉罕從得神應許到生以撒,至少經過了二十五年(創十二2~4;廿一5)。
「就得了所應許的,」指生下兒子以撒(創十七19)。以撒豫表基督(加三16)。
〔話中之光〕(一)信心必須加上忍耐,並且是恆久忍耐,才能得著所應許的,所以信心和忍耐是我們得嘗神應許之福的秘訣。
(二)『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一3~4);所以當我們落在百般的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雅一2),因為它要給我們帶來真正的祝福(參羅五3~5)。
【來六16】「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
〔原文直譯〕「…而以起誓作保證,來結束人之間一切的爭執。」
〔原文字義〕「了結」限制,界限。
〔文意註解〕「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從這句話可見,起誓在世人中間原是常事,隨處可以見到。
「並且以起誓為實據,」『實據』是法律用詞,指一個合法的證據。
「了結各樣的爭論,」意指起誓的目的是在於了結一切的爭論,叫妄言其不足靠的人閉口。
【來六17】「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
〔原文直譯〕「在此,神既願意向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那不更改的旨意,就以起誓為保證。」
〔原文字義〕「照樣」在此;「格外」多;「為證」作中間人,作保證。
〔文意註解〕本節是說,人如何藉起誓證明他說話的實在,使對方信任不疑,以求所有爭論的問題能完滿解決(參16節)。照樣,神實在樂意向我們這些承受應許的人,證明祂的應許是完全可靠的,因為它乃是出於祂永不改變的旨意的,於是就謙卑祂自己,來照常人所行的而行,就是藉起誓以證實祂的話語誠實無欺。
〔話中之光〕(一)神在此是藉起誓來向我們交心,好讓我們有更確實的憑據,從而對神的話確信不疑。哦,神是何等看重我們的信心;神與人之間正常的關係,建基於人的信心。
(二)信心給神當有的地位,信心就是尊重神。凡尊重神的,神也必尊重他(參撒上二30)。
【來六18】「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
〔原文直譯〕「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的人,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在這事上神決不說謊,得著強有力的鼓勵,去抓住那擺在前頭盼望。」
〔原文字義〕「避難所」逃城;「持定」抓住;「勉勵」安慰,鼓勵。
〔背景註解〕古時,一件事若要『合法化』,便需有二個見證人加以證實。
〔文意註解〕「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這兩件不更改的事』指神的應許和神的誓言(參17節)。神的應許本身就是絕對可靠的,祂的起誓更加保證了那應許。神自己既是應許者,祂自己又是擔保者,如此雙重的根據,足證必不至更改。
「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逃往避難所』直譯『竭力逃走』,含示逃往庇護之處(參徒十四6);『避難所』二十節說到主耶穌已經入諸天,就是幔內的至聖所,在祂那?有屬天的避風港作我們的避難所,現今我們在靈?就能進入其中(參來十19)。。
「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大得勉勵』亞伯拉罕只能盼望神所應許的,而我們是看見了這些應許的實現(來十一13;約八56)。
〔話中之光〕(一)神的起誓和應許之目的,是要我們得到勉勵,抓住指望而不動搖。
(二)基督是信徒的避難所,我們惟有在基督?面,才能逃避罪惡、世界和撒但的追逼纏擾。
【來六19】「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
〔原文字義〕「堅固」不動搖,確實,穩當;「牢靠」堅定的,靠得住的,有效的,實據。
〔背景註解〕「靈魂的錨,」當日航海的人有一種習慣,有時船駛近一個海港,但因為低潮或其他緣故,而無法進入平靜的港口。這時船上的人會將錨拋越過沙灘,牢靠在安全的海港內。這樣,船就能忍受大海浪的沖擊。過了不久,隨著潮水的高漲,船就能駛進港口內,安全的卸下貨物,完成它的任務。
〔文意註解〕「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錨』表明我們是航行在風暴的海上;我們若無盼望的錨,就會船破(提前一19)。錨是牢靠穩妥的象徵,基督徒的盼望像錨一樣可靠,因為深放在天上的至聖所中。如同錨將船固定在安穩的位置,我們在基督?的指望也保證了我們的安全。錨原是盼望的記號;同時也給我們看見『信靠』與『抓住』的意思;信靠祂已經進到看不見的深處(至聖所?面),因信靠祂,就抓住祂永不放鬆。這一個錨無疑的是指著主耶穌按麥基洗德的等次為大祭司(參20節)。
「且通入幔內,」『幔內』主耶穌所進入的諸天,今天就是幔內的至聖所。我們的盼望,如同又牢靠又堅固的錨,已經通入幔內,現今我們在靈?就能進入其中(參來十19~20)。幔是會幕中遮隔聖所和至聖所的一層幕幔。『通入幔內』即進入至聖所,到達神面前。神是信徒盼望的根基。船錨是下達海洋底部,而基督徒的錨是上通進入天上真正的聖所,把自己繫在神身上。
〔話中之光〕(一)我們乃是有指望的人,但我們的指望不是在自己,我們的指望在主身上。
(二)『指望如同靈魂的錨』──當我們落在暴風雨般的際遇中,我們基督徒的盼望,可以維持我們靈魂的安全。
(三)我們基督徒的指望,並不是一種虛無的夢想──即使在患難或逆境中,它仍是確實而且穩固的;因根基在於神的應許上。
(四)我們活在世界上,不時會遭遇試煉或磨難,但我們有一個錨,可以通入幔內,得著神同在的安全和安息。
(五)世上的海員,是那錨拋在水中而抓住地;屬天的海員,是把錨拋在天上而抓住天。我們基督徒的依靠和希望不是在地上,乃是在天上。
(六)基督像錨一般,永遠存在;祂永在神的面前,永坐於寶座上,叫我們的信心與盼望,堅定不移。
(七)錨不是要擺在船上的;錨是要拋在水?,船才不會漂走。同樣,信心不是相信我自己,信心乃是相信主。我們越看自己就越灰心,但我們若把信心放在主身上,就會有平安。
【來六20】「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
〔原文字義〕「先鋒」先導,先驅,探子,領路。
〔背景註解〕「就為我們進入幔內,」舊約的大祭司一年一度於贖罪日帶著祭牲的血,通過那將至聖所與聖所隔開的幔子,進到至聖所(神的所在地),為民贖罪(利十六章)。
〔文意註解〕「作先鋒的耶穌,」耶穌是第一位進入天上永存的至聖所坐在神右邊為我們代求的大祭司。祂作了先鋒,為我們開路。
「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
「就為我們進入幔內,」聖殿幔子的?頭,有神所在地的施恩座。那?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去,但是基督會把我們都引進去,我們可在?面享受我們的產業──靠祂使我們得著與神完全的交通。
主耶穌作先鋒,領先經過風暴的海,進入屬天的避風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為我們作了大祭司。這樣一位先鋒,祂乃是我們救恩的創始者(來二10)。作先鋒,祂開了通往榮耀的路;作創始者,祂已經進入了榮耀。
〔話中之光〕(一)我們所走的路,主已經走過,祂深知路上所有的情況,只要我們肯求祂,祂必作我們隨時的幫助。
(二)基督既是一個『先鋒』,祂為我們開路,叫我們也像祂一樣進去(參來七19;十19)。
(三)我們的盼望不是依賴任何制度、團體、財物或生活方式;基督是我們惟一的盼望,有了基督就有盼望,沒有基督就沒有盼望。
(四)我們的盼望乃建基於那為我們排除神人之間的阻隔,進到神的寶座前的耶穌基督,永遠的大祭司。
── 黃迦勒《希伯來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58Heb/58CT06.htm
新增日期: 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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